程妈妈已经五十出头了,关节一直不好,她又是先夫人的陪房,在世子爷面前有几分体面,虽然名义上是下人,可府中的人对她都很客气,老夫人那边从不叫她干事,世子爷这又没事给她干,她只需要指使下面人就可以了。以至于她早就忘记了,名义上的下人也是下人。
她已经很久没被人罚站一样行礼了。
下人们都在看她,程妈妈脸有些挂不住,便给顾颜使了个眼色,可顾颜只顾着想心思,根本没察觉到她被罚站。
程妈妈气不打一出来,宋朝夕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个继室,她主子可是明媒正娶的国公夫人,是这府中的头一份,就算现在去了,世子爷是国公府唯一的继承人,主子的那份荣耀还是在的,宋朝夕一个黄毛丫头,也敢这样对她!
宋朝夕哪里看不出她的想法?这刁奴还真把自己当回事。
丫鬟给她后背塞了个引枕,她靠在引枕上,看着程妈妈红唇微抿,“你说你是先国公夫人的陪房?”
程妈妈站得汗都下来了,她勉强扯起唇角:“是的,夫人。”
宋朝夕声音很淡:“你一个月拿多少两银子?”
程妈妈低头道:“约八两银子。”
“哦?这八两银子是从哪里领的?”
程妈妈被问的冷汗涔涔,头埋得低低的,“是从国公府领的。”
宋朝夕看向手指尖,声音骤然冷了:“哦,既然是从国公府领的,也就是国公府的奴才了,你一个奴才第一次见到主子,不跪也就罢了,竟然连腰都弯不下去,看样子是我们国公府的庙太小,容不下程妈妈这尊大佛了。”
程妈妈膝盖打颤,宋朝夕说话声音虽然不大,奈何她气势正盛,这几句不咸不淡的话说出来,程妈妈胆子都要吓破了,她是这么想的没错,可她有一万个胆子也不敢这样说出口啊,再说她怎么可能敢得罪国公府?她在国公府一月拿七八两银子,平日里管着世子爷的院子,偶尔还能捞一些油水,抛去这些不谈,哪个地方能像国公府一样,白白养她这么多年?
她扑通跪下了,再也不敢拿乔,规规矩矩地给宋朝夕磕了头。
她头磕在地上发出不轻不重的声响,说话也战战兢兢的:“老奴绝无此意!”
宋朝夕不喜欢为难别人,可别人要是不给她脸子,她也是不能忍的。
宋朝夕不咸不淡地笑:“没有此意就好,我还以为是我年纪小身份不够,不配叫你程妈妈把我当主子,若程妈妈觉得有谁比我更适合当你的主子,尽可以去她那边,我纵然舍不得程妈妈,却也是不敢留的。”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敲打了,程妈妈后背沁出一层冷汗,连忙又给宋朝夕磕了几个头,嘴里不停念着:“老奴不敢!老奴不敢!”
宋朝夕视线越过她,扫了眼她身后跟着的几个下人,那些下人齐齐下跪,身子哆嗦着,趴在地上头都不敢抬一下。
等丫鬟端上茶盏时,宋朝夕看了顾颜一眼,顾颜心咯噔一跳,宋朝夕什么意思?该不会真的叫她伺候吧?这是真拿自己当婆婆呢!这怎么行呢!她从小锦衣玉食,祖母和母亲都很疼爱她,从不叫她做任何事,现在宋朝夕竟然叫她伺候用茶?这端茶倒水是丫鬟的活,她怎么能做那种低人一等的事?
顾颜面色红白相间,难看极了,伺候自己的双生姐姐用茶,这种事对她来说简直是屈辱!
可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只能不情不愿地替宋朝夕端茶倒水。
丫鬟把刚炖好的燕窝粥端上来,宋朝夕刚吃了一口,青竹便走进来。
“夫人,琉璃阁又送来当季的新品首饰和秋季的衣裳,奴婢不确定您喜欢什么样的,还请您自己挑一挑。”
宋朝夕挑眉,“前几日不是刚送来过吗?怎么又送来了?”
“上次是老夫人吩咐的,这次是琉璃阁自己做主送来的,说是把最好的东西先送来给您挑,还特定嘱咐,这都是刚上的新品,没挂出去售卖过,您是这京中的独一份,等您挑完他们才会挂出去售卖。”
顾颜在一旁听得眼睛都瞪圆了,琉璃阁的衣服贵的要死,一件衣服抵寻常人家一两年的开销,那还是普通的,若是特制的衣服,寻常人家不吃不喝五年十年也未必买得起,她一个受宠的侯府嫡小姐,也不过每年穿几件普通的。
琉璃阁面子多大啊,里面的掌柜丫鬟小厮,各个对顾客都没好脸色,每次顾颜去逛时,他们都一副你爱买不买的样子,好似他家东西就不愁卖!顾颜每次去都生气,可因为琉璃阁的档次太高了,京中贵女都以穿琉璃阁的衣服为荣,她只能忍气吞声。
她以前还因为几件衣服和宋朝夕争,可现在,琉璃阁竟然亲自给宋朝夕送衣服挑?
还如此谄媚奉承。
等宋朝夕挑完了,那些再拿出去售卖?也就是说她穿的都是宋朝夕剩下的了!
宋朝夕何德何能啊!
宋朝夕不在意地挑了几件出来,青竹问:“这些不要了?”
宋朝夕:“不,除了这几件,剩下的都留着,左右要不了几个钱。”
顾颜:“……”顾颜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她忘了,宋朝夕成亲时,沈氏的私房就被她搜刮了一半来,要知道那都是沈氏多年的私藏,各个都是好东西,后来姑母家也给她添了很多,以前顾颜没什么概念,现在看宋朝夕买东西这架势才知道,宋朝夕嫁妆不是一般的丰厚。
而顾颜虽然是从嘉庆侯府出去的,可那只是做个样子,嘉庆侯府不会给她一分嫁妆,她所有的嫁妆都是沈氏偷偷给的,等她看到嫁妆才发现,她哪还有什么嫁妆?那点东西拿出来简直能笑死人,到最后沈氏为了体面,不得不给她买了不值钱的东西添箱,这才把面子撑起来。
顾颜过得拮据,哪像宋朝夕这般豪气,想买什么买什么?她咬咬牙,气得心口疼。
一个时辰后,宋朝夕不高兴再看到宋朝颜这张假脸,便挥挥手要她下去了,她仿佛这时才刚看到跪在地上的程妈妈。
“行了,程妈妈年纪大了,一直跪着腿脚不好,你是世子爷身边的人,平日总要稳重行事才行,可别再像今天这样,不把主家当回事。”
程妈妈诚惶诚恐,出去后顾颜给琳琅使了个眼色,琳琅立刻上去扶着程妈妈:“夫人也太不把您当回事了,程妈妈毕竟是先夫人跟前的红人,这样不给程妈妈脸,说到底是仗着她是现在的国公夫人,有国公爷撑腰。”
程妈妈眼都气红了,“就她?她也就是个继室,算什么正经夫人?我们世子爷才是国公府正儿八经的继承人,她就算将来生了孩子,也没有爵位,根本比不上我们世子爷!再说了,她一点容人之量都没有,不像我们家夫人,那才是真真正正的高门贵女,嫁入国公府就本本分分地替国公爷操持家事,哪像她霸占着国公爷,连通房都给国公爷找一个,这样的女子简直是家门不幸!”
顾颜眼皮直跳,国公爷连通房都没有?应该是刚醒的关系吧,这世间男子纵然对妻子再情深,也最多家中没那么多姨娘,通房却是不可能没有的。
要是没有通房,男人守着一个女子过一辈子?那等那女子老了,等那男子看倦了可怎么好?
顾颜想了想,便觉得国公爷以后肯定会收通房,不过是现在身子刚恢复,又对宋朝夕有几分新鲜感。
程妈妈还在生气,她尤为看不上宋朝夕这个继室,在她看来,宋朝夕就是捡现成的,老夫少妻,宋朝夕肯定天天在国公爷面前撒娇谄媚,再这样下去,国公爷就要被她哄得晚节不保了,国公爷在程妈妈心中地位无可比拟,她绝不可能看到国公爷落到这一步。
她也怕国公爷忘了她家主子,怕顾颜心里不知道谁才是她正经婆婆。
“世子夫人,您可别忘了,她就是个继室,您有正经婆婆的,您可别只顾着伺候她,而忘了我们家夫人啊。”
顾颜心里嗤笑,宋朝夕这个婆婆她不喜欢,那个死了很多年的婆婆她更谈不上喜欢,但这样的话她不会说出口,她笑着应承:“程妈妈说得对,谁是我的婆婆我心里明白。”
程妈妈闻言,这才扶着腰笑了笑:“这就好,对了,世子夫人,您嫁进来后还没给咱们夫人磕头呢,不如我这就带你去祠堂?”
顾颜唇角有些僵硬,这个程妈妈还真够讨厌的,她刚伺候完宋朝夕,就叫她去给死人磕头,她身子本就不好,祠堂那种地方阴气很重,她以前在侯府时只有过年和清明才会去祠堂给祖宗磕头,求祖宗保佑自己身体康健,亲事顺利。
她在山里修养了这么久才好不容易让身子好一些,程妈妈简直一直眼力见都没有。
一个下人也敢提醒自己这个主子。
顾颜心里厌烦,面上却依旧挂着微笑,“那我抽空过去一下。”
程妈妈积极起来,“不,世子夫人,我现在就带您去,给婆婆磕头这事可不能怠慢,不然显得您对我们家夫人不够尊重,世子爷肯定也不喜欢的。”
顾颜气得差点吐血,却不得不挂上得体的笑。
不过,想到这么做会让容恒高兴一些,她咳了咳,才笑道:“程妈妈,我总不能空手去,待我回去抄一篇佛经,烧给婆婆。”
程妈妈果然高兴起来,连声赞道:“府里这个说到底就是继母,继母再好都不如亲生的好,您能这样做,我们家夫人九泉之下也会欣慰的。”
顾颜勉强扯起唇角,笑得有些敷衍,为要抄写的佛经头疼。
下午时,容媛给了宋朝夕回馈,说她做的粉尤为好用,不像铅粉那般夸张,扫在脸上有让面部轮廓更柔和的效果。
按理说一般的粉擦在脸上时间久了,皮肤都会变得暗黄,擦粉时看不出来,去妆后却格外惊心,是以很多女子二十不到,卸妆后就变成了黄脸婆,而宋朝夕这个粉,容媛用了两个月左右,卸妆后脸色不仅没有变差,还变得愈发细腻白净,很有光泽。
皮肤越用越好,这样的好东西她都舍不得还给宋朝夕。
宋朝夕捏了下容媛的脸,看这小脸蛋,肉嘟嘟粉嫩嫩的,摸起来,滑腻腻的手感很好。
容媛第一次被人摸脸,不由脸颊红红的,趁机把脸往她手心蹭了蹭。
宋朝夕又笑着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疑惑道:“扫?你用什么傅粉的?”
容媛刷的拿出一根毛笔,有意向二婶婶显摆。
“我那天心血来潮用毛笔试了试,觉得毛笔也很好用,怎么样,二婶婶没用过这样的刷子吧?”
她满脸写着“快夸我快夸我”,宋朝夕勾唇一笑,挑起她的下巴仔细一打量:
“你别说,用刷子刷出来的效果还真不错,更均匀柔和了。”
宋朝夕靠得很近,容媛甚至能看到她眼角的小痣,她心跳如鼓,总觉得呼吸都要凝滞了。
二婶婶真是邪门了,笑起来着实风流,她能不能不要这样看自己。
容媛紧张地别过脸,睫毛轻轻颤动,脸颊红得更厉害了。
宋朝夕完全没注意到她,她琢磨着,这还是第一次看人用毛笔傅粉的。
试验之后也觉得好玩,若能制作类似于毛笔的刷子,用于女子傅粉,是不是也会有不同寻常的效果?
宋朝夕叫来姑姑家京城的管事陈金忠,把粉的配方交给他,陈金忠已经很久没见到大小姐,从前他只知道大小姐在药材生意上很有天赋,却不知大小姐还会做女子用的妆品。
他打开看了配方,绝大部分配方都是药材,家中的药材铺子里就有现成的,一盒药粉卖二两银子倒也不算贵,毕竟香宝斋针对的也是京中的高门女眷,只是,大小姐画的这个笔刷的图,实在是太奇怪了,第一次听说可以用毛笔刷来傅粉的。
“你只管去做,我觉得毛笔有些太细了,若是再粗一些效果会更好,你看看材质用什么,马毛、灰松鼠、山羊毛、黄狼毛……你可以做一些来让我看看,记得挑选细软的那种。”
陈金忠应了一声。
“对了,我这有一个生发的药方,可以将药材研磨好,调配成膏状,用梳子梳到头上,月余便可以使毛发浓密,你觉得生发的东西会有人买吗?”
说到这一点,陈金忠笑得有些尴尬,他摘下帽子,让宋朝夕看他光溜溜的头顶。
“大小姐,您说这东西会不会有人买?”
他这两年毛发都掉没了,出门都要戴帽子,他是男人,胭脂水粉是不用的,这种生发秘籍若是有,肯定花多少钱都想买,只是不知道掉没的头发没法梳还能用吗?
宋朝夕打量他的头顶,忍不住噗嗤一笑,“怎么近日脱发的男人越来越多了?”
陈金忠自动无视她打趣的目光,笑道:“大小姐,男子经常在外奔波,头发梳的紧,时常头皮疼,再加上我朝流行戴帽子,帽子一年四季盖在头上,捂得头发不透气,会脱发也是正常的。”
宋朝夕轻笑一声,像张焕那样年纪轻轻都不能避免,更别说是陈金忠了。
次日,谢姨娘派人来拿药了。
据谢姨娘说,宋程昱早就行走自如了,只是听从宋朝夕的吩咐,在院中养一段时间,以防有人陷害,宋朝夕听她说完,忽而想到一事,勾唇笑了笑:“我明日回去给弟弟把脉。”
谢姨娘千恩万谢地走了。
宋朝夕在家闷坏了,想出去走一走,从前出门肯定是不方便的,可自打她知道有后门这种东西,心思便活络了不少,她换上男装,拿好折扇,抿着唇就要走。
容Z走到湖心小筑门口,就看到一身描金线圆领白袍的少年郎从屋里出来,少年郎面如冠玉,玉润清隽,看到他,眨眨眼,抿唇一笑:“爷,您回来了?”
她喊他爷时,声音格外的酥,容Z眸中闪过笑意,“想去哪?”
宋朝夕微怔,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我出嫁那日几位表哥来京城送嫁,还赠予我不少嫁妆,这几月家中事务繁忙,我一直没抽出空,想出去见见他们。”
容Z点点头,“走吧!”
宋朝夕愣怔了一下,不免惊讶,“你要跟我一起出去?”
“总不能放你一个人出门。”
“我哪好麻烦你啊?你公事在身,要是担心我的安危,可以叫几个护卫跟着。”
容Z看她一眼,“我公事再忙,陪你的时间还是有的。”
他的声音很好听,不算太低,却有种缓缓拨动琴弦的余韵,每一个字都会在人耳廓回荡许久,宋朝夕愣怔地跟在他后面,她发现气势强长得高的人都惹不起,好比容Z,站在那什么都不做,可谁都瞧得出他是大人物,而他呢,虽然一身锦袍,脸也俊俏,放一边看绝对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小哥,可站到容Z身边一比,怎么看都像个牵马的小厮。
马车从后路离开,摇晃的厉害,宋朝夕被晃得脑壳疼,头一点一点的,好几次都碰到了车窗。
容Z伸手挡在她额前,宋朝夕就撞在了他手心里,软软的倒是不疼。
却有些亲密。
“听闻你来京城没多久?”容Z忽而道。
“嗯,小时候在这生活过,但没多大印象了。”
“有想去的地方吗?”
“就是随便逛逛,能找到就找,找不到就顺便玩一玩。”
容Z摩挲着左手的玉扳指,他完全有理由怀疑最后这句话才是重点,毕竟她眼睛发光,其中的渴求可不是假的。
临近傍晚,城中的街道人物繁阜,马车拥堵,过了许久,国公府的马车才停在一条小巷路口,宋朝夕还没逛过京城,看什么都新奇,她在京城舆图上看过这条街巷,舆图上标注,这是京城最繁华的街巷。
在这能买到许多美味的小食,周边还有几家酒楼驿站,刚来京城的人通常会选择在这附近落脚。
宋朝夕有几个陪嫁的铺面在这附近,遥望四周,店铺林立,摊贩亦都撑着青布伞,小吃种类繁多,有炙肉、干脯、南京金桃、甜瓜、往前走还有一家冷饮店,容Z叫小厮去买了几样,过了会,宋朝夕在会仙酒楼包间坐下时,小厮已经把吃食送来了。
容Z给她买了雪梨、炸蟹、菊花胡饼,盛放小食的器具都是银的,干净又讲究。
她第一次吃京城的小吃,觉得新鲜,“很精致。”
尝了一口味道更好,果然容Z是个老京城人,知道哪里的小食更好吃。
“国公爷也爱这些?”
容Z眼帘低垂,头也不抬,“我不喜这些。”
鬼才相信,不爱吃的人能知道哪里的小食好吃?这种鬼话骗别人可以,宋朝夕这种吃货却是万万不会信的,她笑着塞了颗干脯在他嘴里,容Z被迫吃了小食,失笑:“说了不吃的。”
“真的很好吃,爷您尝尝。”
好吃是好吃的,可他又不是女子,总吃这些东西叫人笑话。
她又捏起干脯凑近他嘴边,一副难缠模样,好像非要他再吃一口不可。
容Z只好又就着她的手吃了一颗。
他嘴唇掠过她指尖,明明很普通的姿势,可他看向她的眼神带着深意。
宋朝夕竟立刻看懂了……
他好像也这样用嘴让她快乐,她如今上半身都倚在他身上,虽然穿着裹胸,可毕竟她真实有料,这样实在旖旎了一些。
她连忙恢复国公夫人该有的端庄。
过了会,会仙楼的小厮送来果菜碟子各五盘,又过来问要什么酒,容Z点了一壶什么酿,听名字像是果酒,宋朝夕也没在意,忽而间,有人“咦”了一声,紧接着一个粗沉的声音喊:“国公爷!!”
他声音太大,宋朝夕被吓得差点呛住,容Z淡淡地瞥了来人一眼,眼含警告。
来人身子魁梧,满脸都是大胡子,长得跟一头熊似的,他惊喜地坐在容Z边上,像极了一头认主的熊,“国公爷!”
容Z垂眸喝酒,不搭理。
小熊?却很热情,又叽叽喳喳道:“国公爷,听说你那新娘子很漂亮啊,那个张焕怎么说来着?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眉什么像鸟,肌肤像雪,腰……”
宋朝夕猛地咳嗽起来,脸都呛红了,她就是跟张焕开个玩笑,张焕怎么还当真了,满世界宣传去了?
她偷偷打量容Z,为什么容Z丝毫不惊讶?难不成他早就知道这个传言?
她扶额,感觉自己这辈子的脸都丢光了。
容Z明显蹙眉,小熊却丝毫没有察觉,只是呆呆地看向宋朝夕,乖乖,国公爷身边什么时候有这么俊俏的小生了?那模样那身段,那一把细腰,搞得跟女子似的,以至于他这么粗鲁的人都不好意思说脏话,恨不得也学那帮文人娘兮兮的咬文嚼字。
“这位兄台是……”
“宋朝!”
“宋朝小兄弟!”
张焕和宋朝夕的声音同时响起,只见张焕跟在一个清瘦精壮的男人身后走进来,为首的那个目光如炬,眼神冰冷,锐利地扫了眼宋朝夕,带着明显的打量。
张焕惊喜道:“宋朝小兄弟,好久不见,我好想你啊,你想我吗?”
宋朝夕:“……”说实话,不想。
她偷偷看向容Z,咳了咳,勉强捡起端方的侯府嫡女的款儿,“张兄,别跟娘们似的问这种话,爷们就要有爷们的气势!”
“说得好!”熊泗猛拍桌子,“咱们老爷们就要有老爷们的样子,说什么想不想的,宋朝小兄弟,我叫熊泗,你可以喊我熊哥哥,哥哥别的不会,吃喝斗酒却比任何人都精通,打架更是一绝,不是哥哥吹牛,哥哥一胳膊抡过去,能打死五个,以后有谁不给你宋朝面子,你就来找熊哥哥,熊哥哥一定给你做主!”
张焕差点吐血了,这头满身是毛的毛毛熊,竟然跟他抢人!
宋朝小兄弟柔弱文气,他一头熊懂什么,还一胳膊抡死五个呢,这种粗鲁的毛毛熊宋朝小兄弟才不会稀罕呢!
张焕哼了一声:“宋朝小兄弟是文化人,跟你这种莽汉能有什么共同话题?要我说,你可别把人家小兄弟给吓着,离他远点才好!”
说完,推开熊泗往宋朝面前凑,被容Z不着痕迹地挡开了,张焕嫌国公爷碍事,奈何国公爷威严,他只能偷偷给了国公爷一个眼神,然而国公爷不动如山。
张焕有些急,宋朝这张脸在他眼前晃了数月了了,他一直想去国公府偶遇宋朝,奈何公务繁忙一直找不到机会。
好不容易偶遇了,这就是缘分,国公爷怎么这么没眼力见,一直挡着他跟宋朝小兄弟说话?
熊泗讨好地朝宋朝夕咧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然而他满脸络腮胡子,毛绒绒的像一头熊,这么一笑更显得阴森可怖。
“宋朝小兄弟,你真俊,你娘怎么生的你?同样是老爷们,怎么我就这么皮糙肉厚,你却如此细皮嫩肉??乖,你叫一声熊哥哥听听,不多,一声就好……”
张焕瞪他一眼:“什么熊哥哥狗弟弟的,宋朝小兄弟,喊一声好哥哥,哥哥去给你买好吃的。”
宋朝夕是那种没节操的人?她一本正经道:“我宋朝此生绝不会喊这三个字!”
当晚宋朝夕被人按在床上反复喊这三个字,其中的心酸只有自己知道。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当下熊泗咧嘴一笑:“不喊就不喊,不喊熊哥哥也给你买好吃的,宋小兄弟啊,你家住哪里,今年多大了,家里还有别的人不?熊哥哥跟你讲啊,这年头外面的男人都贼坏贼精,你一定要当心那些臭男人啊,你看你长得这么俊俏,要是被那些臭不要脸的男人看上还了得!!”
张焕红了脸,羞涩地给宋朝倒了杯果酒。
他不好意思说自己就是臭男人之一,他也觉得自己跟魔怔似的,自打见了宋朝就满心都是这个人,明明他们都是男人,并不合适,可他一见到这个人,眼睛就落在对方身上,怎么都收不回来,他甚至找了一些书籍,查看了男人和男人之间的那些事,他想说,如果真的万不得已,他可以的!
为了宋朝,他做什么都行。
可是宋朝好像只拿他当朋友,是不是该在宋朝面前好好表现?
怎么表现?他引以为傲的医术,在宋朝面前根本不够看!
张焕想来想去,都没想到让宋朝关注自己的好法子。
可就算他不行,熊泗这头熊长得还没他俊呢,凭什么叫宋朝另眼相看!
他端起酒壶:“宋朝小兄弟,哥哥给你倒一杯,咦,怎么这么冷?哪来的凉气?啊!国公爷您的脸色怎么那么难看?是不是病发了?像您这种大病初愈的人,身子骨肯定很虚的!不如叫马车送您回去?”
熊泗弯曲胳膊,显摆道:“国公爷就是太瘦弱了,宋朝小兄弟,你看熊哥哥,哥哥这肌肉可不是开玩笑,不是熊哥哥吹牛,我一人就能举起三百斤的铁鼎,国公爷都比不过我呢!”
容Z眉心突突跳,要不是亲眼所见,他都不知道她这么招人。张焕就算了,熊泗虽然看着不靠谱,实则很少与人亲近,平常人想跟他做朋友他都会挑剔半天,现在竟然主动跟宋朝夕示好。
容Z面色冷淡,脸沉了几分:“这里地方小,你回自己的包间去。”
熊泗一愣,眨眨眼,环顾一圈,“会仙楼的包间还小?不小啊,再来十个人也坐得下。”
“这里只有果酒,招待不了你。”
“没事,为了宋朝小兄弟,我可以将就!”熊泗眯着眼,和蔼地笑着。
容Z一顿,下一秒又听他问:“宋朝小兄弟,你怎么跟国公爷一起出来了?你不知道,国公爷这人从不爱逛街,更不爱喝酒应酬,下次你找熊哥哥,熊哥哥带你去喝花酒……”
容Z紧捏着瓷白的酒杯,在酒杯边缘摩挲了几下,总觉得自己这头上有点绿。
还不止一顶绿帽子。
宋朝抿了口果酒,她心底一万个愿意啊!可惜国公爷在,她不好表现的太明显,只能给熊泗使了个眼色,又瞄了眼国公爷,俩人无声用目光交流。
张焕:“国公爷!他们用眼神约好了下次一起喝花酒!”
宋朝夕:“……”
熊泗:“……”
没等容Z说话,熊泗岔开话题,“宋朝小兄弟,你这次出来有什么事?”
宋朝笑了笑,“前几月,我有几位表哥从外地来京城,一直没见着,就想出来碰碰运气,国公爷已经派小厮去找了。”
熊泗灌了一杯酒,毛茸茸的胡子都被酒打湿了,他眯着眼抹了把湿漉漉的胡子,笑道:“以前军营里有人说浑话,说是表哥表妹,天生一对,幸好你不是娘们,不然四个表哥有你受的了!”
宋朝夕:“……”闭嘴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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