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老熊
任务堂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从空中看下去,这个位于美丁城中心城区的口字形建筑群,是如此的雄伟华丽。
四栋哥特风格的大楼紧紧地围绕着内部的正方形小广场,坚固的白色石墙,高耸入云的塔尖,光洁平整的大理石地面,雕梁画栋的走廊和随处可见的精美雕塑,无一不在显示着任务堂无上的地位和雄厚的财力。
除了位于任务堂不远处的美丁大教堂,中央竞技场和金骷髅拍卖场能勉强与其相提并论以外,就连城主府的城堡,也差上好大一截。更别提美丁城大部分地区那些低矮的民居,脏水四溢的小巷和尘土飞扬的街道了。
人们有时候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仿佛任务堂这样的地方,根本就是天堂的一角,不小心跌落到了尘世之中。
只有那些有机会去过更大的城市的人们才知道,比起任务堂更加宏伟更加华丽的建筑数不胜数,而其中的魔纹运用,更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
而且,这本身就是任务堂的标准建筑风格。几乎每一个城市的任务堂都是相同的格局。不同的只是大小,内部装饰和一些魔纹使用方面。被乡巴佬们视为天堂的美丁城任务堂,其实只是任务堂各地分部中最低的一级。
人类世界,永远都存在着贫富之间的差距。就像美丁城的贫民区和富人区就已经是很鲜明的对比一样,南方的乡下小城居民,永远也无法凭借想象力去勾勒那对他们来说遥不可及的大城市的风景。
老熊穿过人群,向熟悉的任务堂走去。
靠近任务堂所在的街道,人群中的佣兵,骑士们就变得多了起来。这些身背武器,牵着战马的人们,或神情严肃,或平静从容,或围在一起小声地商讨着什么,或互相之间炫耀着自己刚刚买来的武器或者崭新的皮甲。
即便其中有不少的女佣兵,可整个街区还是充满了一种浓烈的雄性气息。迎面而来的佣兵们,大都披头散发,袒胸露怀,用充满了野性的目光和虬结的肌肉,毫不掩饰地向四周人群传递着“别惹我”的信息。
若是一些稚嫩的菜鸟,一走进这个佣兵的世界,恐怕立刻就会变成一只受惊的小鹌鹑。而对今年已经四十岁的老熊来说,这一切已经是司空见惯。多年来,这个街区,那栋白色的建筑和周围的人们,原本就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老熊!”
“嗨,老伙计!”
一路上,不时有人跟老熊打着招呼。
老熊一一回应着,偶尔遇见几个特别熟悉的老朋友,还会互相拥抱一下,彼此亲吻对方的脸颊。
只不过,和平常的爽朗热情不一样,此刻的老熊显得有些心事重重,和大家打招呼的时候,也心不在焉神情恍惚。脸上的笑容,僵硬得如同木头刻出来的一般。
而跟他打招呼的人们,似乎也很明白他的处境。用目光送他的背影没入人群之后,互相看上一眼,都是深深的怜悯和叹息。
佣兵的世界中,值得信赖的友谊,是异常珍贵的东西。
再孤独的佣兵,也需要同伴。一个佣兵或许只能猎杀一只二级魔兽,而一队佣兵,或许就能猎杀到五级,乃至六级魔兽。获得的积分和报酬,是二三级魔兽的数十上百倍。
但任务堂里的佣兵都来自大陆各地。许多人连名字都不知道,更别提了解彼此的秉性了。
一个不小心,或许就带着一只狼或一只蠢猪在自己的身边,关键时刻不但不能救命,反而可能被对方狠狠地咬上一口或摆上一个乌龙,平白丢了性命。
因此,佣兵们永远都是在互相提防和怀疑中,寻求必须的合作。
在美丁城任务堂,老熊和另外几名佣兵,有一个称呼,叫做“老马”。
不光是在美丁城,在任何一个城市的任务堂中,都有这么一群被称为“老马”的人。他们的存在,是任务堂中独特的风景之一。
老马,是一个贴切的比喻。意味着这些佣兵,就像一匹老马般值得信赖。
这些佣兵通常都是在当地安了家,经验丰富,手上的功夫也足够硬朗的厉害人物。他们不但对当地的魔兽山脉,地理地形,人情风俗都有足够的了解。而且,其本身就依靠多年积累的佣兵积分,信用和名气吃饭,最可靠不过。
因此,他们是所有佣兵中最受欢迎的一些人。找别的人或许信不过,但找到一个大家公认的“老马”,那就准没错儿!
不但一些缺人的佣兵小队会选择他们,甚至一些路过这里需要人手的骑士队伍,商团护卫队,大佣兵团乃至贵族和军方,也经常会寻求跟他们的合作。
老熊是美丁城任务堂中最有名气的“老马”之一。
他以前是边军出身,在边城龙门跟斐烈人干过不少仗。后来退役之后就四处流浪,当佣兵赚钱。最后才在美丁城中安了家。
虽然他这辈子都没有拿到骑士殿的注册书,不过,他本身却拥有四星武装骑士的实力。加之他对美丁城周边魔兽山脉地形熟悉,战斗经验丰富,使得他在佣兵小队中的作用,比一个勇敢骑士还高得多。
在美丁城佣兵圈中流传着许多关于老熊的故事,而这些故事无一例外,都是对这位“老马”的赞美。许多故事中最终靠着老熊活下来的佣兵,直到现在还每天出现在任务堂里,谁要是说老熊一句坏话,立刻就大耳刮子抽过去。
这就是佣兵的世界。现实,残酷,也充满了浪漫和英雄主义。
在他们刀口舔血的生活中,有出卖,有背叛,有见利忘义,也有名声,信用,友谊和尊敬。他们只尊敬并服从强者。想要得到他们的尊敬,想要在这个世界中生存立足,就只能用自己的本事和实力说话。
征服了自己的同伴,赢得了同伴的友谊和信赖,不用你吹嘘,你的名声都会在佣兵世界中广为传播,走到哪里都吃得开。而没本事的人,嘴巴说得在好,也没人理睬。说不定找到机会就阴你一下,还踩你一脚。
“老熊怎么了?”一个刚刚完成了任务返回美丁城,风尘仆仆的矮个子佣兵,奇怪地问身旁一位相熟的中年佣兵。
“唉,”穿着一身皮甲的中年佣兵叹了口气,低头摇了摇道:“刚刚收到消息,他回娘家的老婆,孩子,带着他老婆一家十几口人,全死在南面了。老熊四十岁才结婚,有了孩子,收到消息当时就崩溃了。”
矮个子佣兵张了张嘴,只觉得一时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像他们这样的佣兵,一辈子都在社会的最底层打熬。运气好的,得到某位大贵族的赏识,在骑士殿挂上名,成为正式骑士,再以军功得一份采邑。或者就干脆进大佣兵团,拼命往上爬,虽然不是正式骑士,至少也衣食无忧。
可那些毕竟都是少数。大部分人,都只能在社会最底层挣扎,过着今天不知明天事的日子。
老熊在许多人的眼里,都是值得羡慕的对象。
自己有一身过硬的本事,能安下家来,就算不富裕,总算和和美美。尤其是四十多岁有了儿子,这辈子更是值了。
老熊的妻子,矮个子佣兵也见过,虽然算不上漂亮,却温柔贤惠,老熊在家里几乎什么都不干。女人一手就把活儿给包圆了。这么心疼男人的女人,佣兵里的兄弟,哪一个私底下不羡慕得嘴巴啧啧的?
可谁曾想,转眼之间女人死了,儿子也没了。对四十多岁的老熊来说,无异于这辈子都被毁了,这样的打击怎么受得了?
“他妈的!狗娘养的斐烈佬!”矮个子佣兵只觉得心头憋闷得难受,直欲大叫大嚷破口大骂出来。
“前两个月,老熊几次南下去找,但都没有闯过去。差点把命都丢了。原本还抱着希望,以为能盼到老婆孩子回来,”中年佣兵怜悯地道:“谁知道现在收到这样的消息。看样子,老熊也是不想活了。前脚收到消息,后脚就去报名参加了游勇,我估计,他根本就准备把后半辈子都丢在战场上了。”
矮个子佣兵怔怔地发着神。喃喃问道:“那他这是去?”
“去拿他的剑。”中年佣兵道:“你知道,老熊这辈子,就没穿过一件魔纹装备。攒了一辈子的钱,买了匹好马,买了把四级长剑就去掉了一大半。上次他凑了一百六十金路郎,准备给他那把剑绘魔,不过一直都没人接。他明天就要去军队报到,现在得先把剑给取回来。”
说着,中年佣兵不禁叹了口气:“可怜,他这辈子做梦都想有一件魔武,哪怕只属于他一天也好。可谁知道……”
“妈的!”矮个子佣兵猛地拔腿向任务堂跑去。
“你干嘛去?”中年佣兵一愣,问道。
“老子刚收的佣金,无论如何,今天也把老熊绘魔的钱给他凑齐了!老子不能看他这辈子连件魔武也他妈用不上!”矮个子佣兵大声吼着,飞快地向任务堂跑去。
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面红脖子粗的矮个子佣兵,听着他的声音。
中年佣兵最先反应过来,摸了摸兜里的钱,一咬牙,追了上去。片刻之后,忽然,寂静的人群涌动起来,佣兵们不约而同地涌向了任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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