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新冒出来,名叫死亡一志教派的邪教,其标志是一个骷髅头和交叉的两只滴血的鹅毛笔。这与远古黑暗之神约亚毁灭、死亡的神职,以及“冷静的旁观者与记述者”的形象十分符合。不过熟知约亚事迹的高登却认为,按照那位远古黑暗之神的脾气,绝不可能再去组织这种奇奇怪怪的教派。
自从将自己的神力与神职如同圣诞礼物一样大分派出去以后,约亚在主物质界的影响力已经渐渐式微了。就算这位远古黑暗之神的那些正统信徒,也难得得到自己神明的回应。那么约亚又怎么会为了这个早已不关心的世界“即将毁灭”的预言,而再组织一个教派呢?
所以高登断定,这个死亡一志教派打出了远古黑暗之神的招牌,只是挂羊头而卖狗肉而已。
不过这也是分奇怪。如果一个新出现的邪教要招揽信众,那么除了用种种耸人听闻的言论去蛊惑人心之外,夸大吹嘘自己教派所信奉的那位主人的能力,也是另一个常见的手段。
有一些在费雷顿历史上闹出了不小风波邪教,拉拢信众的时候,总是说自己教派所信仰的是什么“神上之神”,“万神之王”,能够拳打巴哈姆特,脚踢埃拉西斯,每天晚上番牌子指定梅丽迪亚、泰摩拉、米斯特拉一众女神前去侍寝。
总之一句话,他们信奉的主人狂霸酷拽,天下无敌。
不过实际上呢。这些邪教背后的操控者,都是下层界某个强大而狡猾的邪魔而已,想要利用这种组织。去达成不可告人的目的。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这类邪教能招募的信徒,除了一些别有用心的野心家之外,也只有一群愚昧贫苦的社会最底层之人了。
法师依靠奥术,骑士其靠刀剑,商人依靠金钱,贵族依靠权力。唯有一无所有的弱者。才会跪下祈求神迹降临,脱离苦海。
但是就是死亡一志教派这么一个不论是组织结构还是理念上,都十分不入流。似乎分分钟就能被剿灭的小邪教,居然发展得十分顺利,并且在弗莱瑞斯城深深的扎下了根。
据谢欧娜信上所说,对方甚至渗透到了城中的上层社会。不但是士绅富商。甚至连高层贵族。都有其信徒。甚至,他们还将触手伸入了教会当中。蕾娜丝去弗莱瑞斯城,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将死亡一志派潜伏在黎明神殿里的内应给除掉。
对于这一点,高登也颇为吃惊。他没想到这个死亡一志教派居然有如此能力,对于贵族和教会,这费雷顿的两大统治阶层都渗透得如此之深。而且要不是之前北地战事之后,整个白金帝国由里到外。至上而下都进行了一次颇为严酷的信仰审查,以揪出潜伏的邪教徒。恐怕死亡一志教派的蛛丝马迹,都不会被发现。
这些家伙一直隐藏起来,数十年毫无作为,只是默默发展壮大,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去搞个大新闻。
想到此处,高登都有点汗毛倒竖的感觉。
“好吧,这一次去长夏行省,或许我应该去帮一帮蕾娜丝。”高登自语道。
打击死亡一志派这个从里到外都透着诡异气息的邪教,可以保持长夏行省的稳定与繁荣。要不然对方和三圣浸信会一样,弄出一些瘟疫屠城或者恶魔入侵的事情,可一点也不好。对于海汶半岛来说,长夏行省是极为重要的贸易对象。这里不但是岛上各种物产的销售地,更是岛上缺失物资的采购地。长夏行省出了乱子,他这个海汶伯爵也够呛。
而且,一提到远古死亡之神,就会想到暗黑三神。而一想到暗黑三神,高登脑海里立即就会浮现出威苏拉山中那位自称是神子的阿兰.泰尔弗先生的身影。
如今看来,这个突然浮出水面的死亡一志教派,和那个突然冒出来,立志集齐暗黑三神神力,成为新约亚的家伙,恐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不过在前往长夏行省之前,他还有一些事情要做。
首先,就是灰矮人的问题。
回到海崖堡之后,高登便立即吩咐属下去准备这件事情。重新获得自由以后,灰矮人特拉沃克身边就多了一个举止优雅却又神色诡秘的中年男人――高登安全官,奥法影贼埃尔南德斯先生。
在特拉沃克完完全全的配合下,埃尔南德斯花了一个星期时间,就将利斧与铁拳佣兵团,还有整个石心部落的情况给摸了个清楚。
特拉沃克虽然被自己的叔叔给篡夺了权力,不过他也不是孤身一人。在部落中,他也有一些同伙,并且与许多不满他叔叔统治的势力结成了联盟。
如今石心部落大部分人――包括特拉沃克的叔叔,都认为这个部落正统继承人已经死在了威苏拉山中。所以特拉沃克有着敌明我暗这个优势。
经过一番情报搜集以及前期准备以后,高登就对这只灰矮人部落下手了。
五百名士兵以及通过冰妖精远程操控的三十台冰魔像齐齐出击,高登自己甚至都没有露面,就靠着一帮得力的属下以及充分的准备,达成了目的。
特拉沃克的叔叔和一些死忠不甘心,在绝望中发起了反击。不得不承认,这些灰矮人还是有一定战斗力的。高登损失了十六名士兵――其中七死九伤,还有三台冰魔像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才最终将这些死硬分子击毙,并且扶持特拉沃克登上了石心部落族长之位。
之后呢,这个已经私下给高登卖身为奴的灰矮人一番声情并茂的演说,成功说服整个石心部落的男女老幼,跟随了他。具体内容嘛,无非就是“俺已经抱上了领主大人的大粗腿,以后咱们部落就不用东躲西藏,担惊受怕。可以安稳的生活了”。
高登先将灰矮人们安置在存放巨龙骸骨的那个山谷里。灰矮人们倒是没有什么怨言。如果让他们立即搬到人类城市里生活,恐怕还不习惯。还是自己拿着镐子铲子挖出来的地洞住起来舒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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