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爪煲的热销,让沈鱼囤的土豆迅速消耗。
沈鱼还挑了些小的埋在炉灰里,灭了火光的炉膛还火热,埋几个小土豆进去,用炉灰的余温将土豆焖熟。
从炉灰里扒拉出来的小土豆,剥皮吃着有股独特的烟火气,蘸上鲜酱油也是道美食呢!
库房里的土豆快没了,阿莓就惦记起花盆里的土豆苗了,离种下已过了半月,土豆苗长得有些繁茂了。
阿莓就像个操心的老母亲,天天盯着,围着花盆转几圈,口中还喃喃道,“小苗儿快快长。”像是在进行某种神秘的仪式。
沈鱼见她都有点快魔怔了,想让她歇歇,给她讲起故事来。说从前有人种下一棵树,每天浇水施肥,种下后日日去瞧,可那树就是不长,那人心灰意冷,只觉得种不活了,便不去管它。直到某几月后再经过,却看见了树抽出了新芽。
沈鱼本想着宽慰她,没想到阿莓陷入了另一种极端,那日沈鱼喊她看苗,阿莓捂住眼睛,“不能看,看了就不长了!”
沈鱼:“……”索性将花盆都搬到她看不见的地方。
崔四听说了这事笑得肚子疼,对阿莓道,“你以为你这双眼睛是什么?看了就不长了,哈哈……”
阿莓举手又要打人,好在外间有人叫小二才解了崔四的围。
几个穿着士子衣袍的年轻后生进了店,唤小二点菜。
其中一人不满道,“十七郎,这便是你口中那家有美味的食肆?莫不是不愿出银钱,搪塞我们两个吧。”
被称作十七郎的这位显然是今天做东,“食肆虽小,美味却不少,任兄莫要只看表象。”
“是吗?”那位姓任的士子仍一脸不屑。
十七郎又道,“是真是假,一试便知。”
坐在对面那位许久不开口的士子,淡淡道,“我听闻思闲酒肆的虎皮鸡爪便是源于这沈记。”
他一开口,那位姓任的士子明显收敛了些,“程兄既如此说了,那必然是不错的。”
崔四候在一旁许久,听着那任姓士子的话,白眼都快翻到天上了,三人乍看是差不多的打扮,但细看便能瞧出许多不同来。
姓任的士子白袍浆洗得都有些泛黄了,头上只戴了个老银素冠,而那位最后开口的士子,衣袍上绣有暗纹,发间是一根玉质温润的束发簪,显然身份比另外两位要高上不少。
崔四对这趋势逢迎的人没一点好感,简直是玷污了读书人的清誉。
几人随意点了些招牌菜,鸡爪煲当然是不能少的,又要了些酒。
菜上齐后,任文林和李十七也是等程梓明动了筷后,才吃了起来。
酒过三巡,任文林举杯道,“程兄得了秋闱榜首,我还未向你道贺,今日借着十七郎这顿酒,恭祝程兄前程似锦。”
程梓明淡淡一笑,举杯谢过。
崔四在一旁听了个一清二楚,不免对这姓任的有些鄙夷,秋闱都过去几月了,才向人道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那位程郎君当真好脾气,若是他对着这种人,才不会有什么好脸色呢!
果然,道贺过后,崔四听他们闲扯,那任文林不知怎的就把话题引到了其他地方。
任文林皱着眉,十分可惜道,“可惜我当时未带足够的银钱,不然定把那字帖买下。”
程梓明夹了一只鲜虾,开口道,“若是真为临川先生真迹,错过岂不太可惜,任兄可还能找到那个卖字帖的商人?”
任文林见程梓明搭话,接着道,“那商人曾言近几日都会在留芳阁留宿,今日去寻,想来还是来得及的。”
“留芳阁?那不是烟花之地吗?世家子怎好轻易涉足。”李十七不确定地问了一句,他年纪小家中还未娶妻,对风月之事只是略有耳闻。
任文林浅笑,摆摆手道,“十七郎此言差矣,我等为寻字帖而去,又不是为了寻欢作乐。自身正,何畏人言!”
“说得好!”程梓明酷爱临川先生的字,家中他的字帖著书众多,多年来四处收集临川先生的作品,听闻有临川字帖出现,早已按捺不住。
李十七见二人达成一致,也不好拂了兄弟的兴致,“那便同去留芳阁走一趟吧。”
三人饮乐作罢,便出了沈记往城东而去,城东是些勾栏瓦舍聚集地。
崔四收拾着桌上的残羹冷炙,忍不住道,“还当是清贵世子,却原来也是留恋风尘之人。”
沈鱼从后头出来,正好听见他自言自语,“一个人念叨什么呢?”
崔四一副八卦神色,悄悄对沈鱼道,“方才的几位客人啊,往留芳阁寻欢去了。听闻那留芳阁新来了个花魁娘子呢!”
沈鱼在他脑袋上敲了一把,“正事不做打听起人家阴私来,留芳阁来了个花魁娘子你倒清楚,早上收拾了几桌你记得吗?”
崔四难得露出个憨笑来,捂着吃痛的脑袋,“这个,这个……”
“好好跑你的堂吧!”
门外又传来动静,崔四迅速开溜,替客人将竹帘打起,进来两个武侯。
其中一个正是小杨,小杨巡街后便常来沈记坐坐。崔四看见他都不用上前点菜,便知道他要什么了。
“一碗鲫鱼汤面。”
小杨愁容满面,连对着最爱的鲫鱼汤面也不大有胃口。
旁边那武侯见他仍皱着眉,劝了一句,“你也不必如此愁,那地方可是许多人都想去的销金窟呢1”
小杨没好气地看了一眼同伴,“风凉话谁不会说,要不,我与你换换?”
那武侯连忙摆手,“不了,不了,家有悍妻。”
小杨扒拉两口汤面,复又放下筷子,长长叹了口气。看见沈鱼在柜台前看账本子,走到柜台前,认真提醒她,“沈掌柜近日尽量少出门。”
沈鱼疑惑,轻声问,“又有案子?”
小杨点点头,与她说起近日发生的一件大案。自一个月前,便不断有妙龄女子遭到采花贼的迫害,那采花贼之前只在江临作案,近日流窜到了盛京,盛京已有五名女子受害。
因采花贼作案后,会留下一室花蜜香,经久不散,是以官府中人又称他为采花蜂。
沈鱼秀眉拧起,“怎得没有风声传出?”
小杨抿了抿唇,继续说道,“因为这盛京的受害者中,有几个是烟花女子,先前未有人报案,直到有两个清白姑娘遇害,才知这采花蜂来了盛京。”
沈鱼乍一听闻也有些心慌,听起来这人似乎武功还不错,但食肆就在大理寺旁,又安下了心,想来那个采花蜂也不会如此大胆,来官府眼皮子底下作案吧。
沈鱼宽慰小杨,“有江少卿在,定能将此人绳之以法。”
小杨却不大有信心,倒不是不相信江砚白,这采花蜂其实五年前便在江湖上出现过,后来不知怎得消失不见。当时江临的知府搜查许久,仍是没有抓到人,且至今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便是采花蜂站在眼前,他们也认不出来,遑论抓人呢。
如今只能是抓紧调查外来客,据江砚白推断,采花蜂初次作案是在江临,五年后卷土重来也率先在江临,祖籍江临的可能性很大。且采花蜂侮辱的女子,多为艳丽长相,且喜浓妆。
花楼里的小娘子多爱浓妆,因着这条线索,江砚白便让一部分人去城东乔装打探,小杨就是手气不好抽到了去城东的那批。
倒也不是嫌弃那地脏污,只是他有一个毛病,若是女子身上涂了太多的香粉,他一闻,便会不住地打喷嚏,一点儿都忍不住。
沈鱼听他形容,多半是有些粉尘过敏,建议他届时蒙上脸,闻不到便没事了。小杨平日穿着公门装束不好遮脸,如今要乔装,这点反而无碍。
听罢案子详情,沈鱼更不担心了,她这副长相与艳丽根本沾不上一点边,那采花蜂来的可能性便更小了。只是不免惋惜起那些被糟蹋了的姑娘来,这种事情放在接受度大的现代都会被指指点点,更何况这视清白为性命的古代。
小杨与同伴还未吃完东西,外边又匆匆跑进来一个武侯,“快别吃了,柳家那小娘子不见了,她家里人来报案,说是清晨时分便再也没见着人。”
“莫不是寻了短见吧!”
小杨抓起放在桌子上的官刀,拔腿便走,没来得及付银子。
崔四没好意思拦,看向沈鱼,沈鱼便当两人没来过,催促崔四,“愣着做什么,招呼客人去。”
杏子林内,秋风萧瑟,武侯们地毯式搜索。
小杨搜寻一圈回来,向江砚白禀报,叹道,“大人,还是没有。”
“继续找。”江砚白低头沉吟,最后有人见到柳香便是在这杏子林,那提供线索者还道柳香手中拿了一条麻绳。
柳香就是被糟蹋的两个清白姑娘其中的一个。发生这种事情,有轻生的念头太正常了。家中人一个没看住,就让她遛了出来,距离最后见到柳香已经过去了三个时辰。
柳香生还的机会,实在是微乎其微……
杏子林里脚步杂乱,根据脚印来寻人基本不大可能,所以只能用最笨的办法。
天色越来越暗,寻人的困难变大。柳香的家人等得焦急,尤其是柳香的母亲,眼泪已不知流了多少,还一遍遍自责是她没将人看好。
“香儿昨日难得地吃了夕食,我还以为她是慢慢想通了,不曾想竟是存了死志,我就这么一个女儿,若是她死了,我可怎么活呀……”柳母双手合十,跪在杏子林的泥地上,求四方神佛保佑。
也许是上天真的听到了她的祷告,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太阳洒下最后一丝余晖时,柳香找到了!
而且,人还活着。
林中某处,柳香躺在地上,昏迷不醒,身上簌簌地落了许多杏叶。
柳府管家之子曹宇杰背起一息尚存的柳香,神色担忧,江砚白让他带着人赶紧去找大夫。
江砚白察看柳香上吊现场,断裂的杏树枝干,泥地上一道痕迹。麻绳的确挂上了树枝,只是她选的这根树枝不足以承受她这个人的重量,在柳香快要窒息时,杏树枝干断裂。
而恰巧柳香脚下的那块地有些湿滑,她掉下来时脚下一滑,后脑磕在了断裂的杏树枝上,昏迷过去。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保住了性命。
柳香得到救治,不久便清醒了过来,脖子上的红痕触目惊心,大夫说她伤了喉咙,几日不能讲话。
醒来的柳香异常愤怒,又想撞墙,被拦下来后只是一个劲地哭。
曹宇杰不住地劝着,眼中带着疼惜,但柳香仍不为所动。
作者有话要说:悬疑线开启,这章新出场人物有些多,让我们有请下一位尸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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