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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W先生最近喝酒的频率很高,最近这次,他状态大好,落座就来了句:“我想通了!”
十来分钟三杯五十八度的酒下了肚子,吓死宝宝了。
于是,我疑惑而又小心翼翼地问他:“看样子,那事儿,解决了?”
他涨红了脸打了个响亮的酒嗝,强笑摆手:“没有,所以我决定租了房子,今天搬出去了。”
我汗颜道:“得,你这笑属于怒极而笑。”
于是,俩人只能再接着干杯,来掩饰悲从中来的背景氛围,结果自然又是两败俱伤,酩酊大醉。
先介绍下,W先生是我多年的朋友,比我年长些,人长得一表人才,在传媒圈里更是有名的角色,偏偏他还是个忠厚老实的性子,尤其是在男女关系问题上,是少有的严肃认真,紧张不活泼。任周围多少暗示挑逗,媚眼抛得掉了眼线,他自岿然不动,一定得等到自己满意的那个人。
有同样认识他的首尔小姐的话为证,她时常教导我:男人若要是成大器,就得像W先生这样!
最后配上一脸幽幽的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我作死,言下之意,像我这样的,“小器”都别提,基本上属于成不了器了。
然而,现在就连首尔小姐谈起W先生,也不提大器,只能叹气了。
事情其实说复杂也不复杂。
因为种种原因,各方面卓然天成的W先生在爱情上一直“夙愿难成”,一年多前,终于有大器晚成的迹象。对象是个比W先生小了十来岁的姑娘,我们就叫她Y小姐吧。Y小姐上来就热情如火,对W先生穷追猛打,W先生的一切在她770b.看来都如此完美,连咳嗽时的皱眉都自带修图效果,还是阿宝色。更关键的是,这姑娘比以前所有爱慕者都懂得暧昧成本低、效果慢,还得真抓实干。
于是,她和W先生认识不到个把月,就自告奋勇,天天上班给W先生带便当,下班冲进W先生家当起田螺姑娘。
W先生对于90后这种暴风骤雨般的攻击完全慌了手脚,一方面觉得姑娘胸不大但是这事儿进展有些两手无法掌握,一方面长期以来的单身也让他着实有些心有猛虎,最重要的犹豫是觉得俩人年龄相差太大。
于是,他决定约我这种看起来在情感上过尽千帆,蓦然回首灯火阑珊的朋友咨询下意见。我在劝人这件事儿上向来是善于察言观色的中国好伙伴,早就看出了W先生的意思。其实大多数看起来两难的选择,当事人早就有了选择,问你意见,你若赞同,他立马给自己增加了信心;你若反对,他自然也会选择听不见。感情这种事儿,更是如此,对于高三开始mark/mark就帮师姐接情感专栏赚零花钱的我,深谙此道。这就像路上我看见一个男孩儿背着女朋友,就立马能写出两篇观点对立但同时赚眼泪的深度好文,标题都很简单,比如《如果你不能背她一辈子,就别背她一阵子》然后再来篇《一辈子那么长,背她一段又何妨》。至于路怎么选,那当然是谁选谁知道。
言归正传,我从杜拉斯举例到杨振宁,充分让W先生放心,年龄不是问题,大叔配萝莉,怎么都有戏。
接下来的事儿顺理成章,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Y小姐机智地拿下了半推半就的W先生,两情相悦,一夜无话。
我们本以为这是王子和公主故事的开始,可没料想这个故事火速往暗黑系路线奔去,原来认为大局已定的Y姑娘迅速脱下了新衣,掏出了心机。
首先是各种自导自演的虐爱情节和非分要求:从手机屏保到银行卡,W先生的全都要换成她的;每星期W先生不管加班到多晚都要陪她去吹吹风;W先生的局,她没有条件创造条件都要去,去了就一声不吭玩儿手机游戏,黑着脸等散场……久而久之,我们这帮朋友便自觉地不好意思叫W先生出门攒局。另外,Y小姐每周会穷尽想象力地找茬儿,跟W先生吵个有主题的架,主题完全即兴创作,吵得声泪俱下、人神共愤,吵完立刻卖萌:“老公老公我错啦。”
W先生因此五内俱焚,从全力配合到疲于应付到麻木不仁,最终只能说出两个字:“分手。”
谁知道分手才是悲剧的开始,Y姑娘从我们印象中的柔弱少女变身尼基塔,这个故事也从此改成了复仇主题。
复仇不可怕,就怕复仇有计划。
这姑娘的复仇从目标分析到策略制订再到整合传播加落地执行,真是专业得让作为同行的我和首尔小姐跪舔膜拜。
首先,Y小姐辞了工作全身心投入。从周围人下手,但凡跟她认识的W先生的朋友她全天候朋友圈微博刷屏撰写情感自白,尺度之大、更新之快足以让木子美都自惭形秽、望尘莫及。
其次,Y小姐亲力亲为。无论刮风下雨、烈var/var日寒冬,一周三天到W先生公司蹲守,从门卫到总经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另外的两天周末在W先生家的小区砸玻璃撒泼大骂,从小区保安到附近110,她都处成了熟人。
甚至在深夜上演偷天陷阱,潜入W先生办公室和W先生的地下车库在办公桌和车窗上写血书。最让6211.我们惊为天人的,是她一次次可以仅凭着W先生朋友发的一条微信,找遍这个城市每一个同名的饭店围堵,直到找到W先生。真可谓有志者事竟成,有心人天不负。
这其中还有太多有创造力的、诬陷W先生的故事以及无数人劝解无用的狗血情节不便赘述。总之,现在看到国产电视剧那点儿老套的报复负心人的桥段我都直接换台。
这样的情况到今天已经整整一年多,W先生几近崩溃,而姑娘却日趋疯狂。最让我们瞠目结舌、不寒而栗的是,在发生过这些之后,Y小姐只是羞涩地笑着说:“只要你跟我结婚,我就不闹了。”
最后,W先生终于受不了,决定偷偷租了房子住到外面。这样虽然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至少下班时不用再天天玩儿“躲猫猫真人秀”。
在这整整一年多里,W先生问我该怎么办,我自诩三寸不烂之舌竟无言以对。
想了半天,只想知道,姑娘,你怎么把自己活成了这样?
一个如此执拗的人,必然有一个值得如此的理由。
Y小姐没有朋友,为和W先生的事同父母也闹翻了,每日披头散发地在城市间,为了自己的复仇全情投入。她像祥林嫂一般逢人便说:“他说过要娶我的,怎么能说话不算话?你看我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这都怪他。”
她的理论体系封闭而内循环,听不进任何不同的意见,自顾自地要把这场真人秀演到感天动地,而其实只感动了自己。
不是每句老话都是真话,但有一句我认,叫作“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想Y小姐就是这样可怜又可恨的人,自己不够强大,感情是最好的遮羞布,偶然拿到救命的稻草便当作了玻璃鞋。
自卑这种事儿,往往喜欢以盲目的面目出现。
但谁都知道,灯光暗下,帷幕降下,能和解的不是世界,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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