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判决(上)(1 / 1)

当布鲁斯.韦恩来到哥谭市法院们前的时候,这里已经聚集了大量的人群,无数举着“谋杀犯!”“我们都是穷人!”“生命无价!”,甚至还有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站在宣传车上,用高音喇叭大声向四周的行人呼吁:

“我们去了看望了查理父母,他父母告诉我,查理这些年每一次去看望他们都会记得带上礼物;而查理的邻居更告诉我们他是个会主动和人打招呼帮助邻居的好人!

这个社会的冷酷让他没有其它选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是我们所有人的罪孽,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冷漠造成了查理的悲剧,但是他真的就该死去吗?

不!虽然他是个罪犯,但是又有谁有权力在没有判决的时候去杀死他!

今天死去的查理仅仅是个穷人!大家都不在乎,那么明天呢?后天呢?

那个女人不是什么可怜的受害人!更不是什么被迫的正当防卫!

她就是个凶手!是需要……”

布鲁斯略显恶心的皱了皱眉头,没有接着听下去而是径自走了进去。

他认识这些人——认识他们每一个!

这些人是哥谭市著名的人权保护组织,每当有罪犯被抓捕遭到起诉时他们就会出现在法庭外,为着罪犯的“权益”进行抗议,这其中他们甚至连小丑都没有区别对待——就如当初他们抗议蝙蝠侠的“私刑”(注1)——哪怕那私刑的目的是为了挽救一个人的性命一样!

在他们眼中这些就是在损害罪犯的人权——损害所有人的人权——什么时候小丑都能代表所有人了!?

嗯,或许在他们看来,自己应该轻言轻语的带着“请”字询问小丑他做了什么,然后小丑也会十分配合的告诉自己?

不,他们不在乎那些,他们不在乎你的目的和原因,他们看到且只会看到小丑被人在警局的审讯室内揍了。

非常恶心,但是——合法。

这也是为什么他明明非常不喜欢这帮人,却又捏着鼻子每年给这些人捐款的原因。

掏出准备好的证件,布鲁斯轻易就进入三号法庭的旁听席。

作为哥谭最富有的人,布鲁斯.韦恩总是有着隐形的特权:

比如他“突发奇想”的准备旁听某场庭审,就一定有人会帮他办妥旁听的手续。

他来此旁听目的只有一个,在这一切结束之后,去找少女谈谈顺便对她开解一番。

对,他对少女能够被无罪释放的前景一点都不抱希望。

是的,唐雪凝有支持她的律师团,有作为证据的录像,从正常法律意义上来说,当成正当防卫没有丝毫问题。

但同样,少女装备精良有人帮忙摄影,而且蓄意在人迹罕至的小巷中游荡,连续击杀五人才报警等等等等行为却又难以合理解释,这就留下了可供人操作的空间。

控方完全可以反过来说这一切都是在钓鱼执法,是有预谋的阴谋!

蓄意谋杀不一定能成立但是破坏公共安全这种罪名是完全有可能成立的。

至于手段很龌蹉也很简单:

如外面那帮如同死了亲人一般的家伙一样,把查理和另外四个人的家人找来,哭诉一下这些人死后他们自己的生活是多么艰难,这些人过去是什么样兴趣广泛喜欢动物爱护花花草草的“好人”……

接着控方再出来讲一讲这些人过去虽然也有过类似的抢劫案案底,但是却是一次都没有伤害过他人——至少在被蝙蝠侠打倒之前,是没有人证物证可以证明他们是伤害过他人的“好人”。

一般情况下在那种时候,那帮大部分来至富人区的陪审团成员们就基本沦陷了。

恰巧,这次的控方律师就是这么个龌蹉的家伙——同时他还是哥谭罪犯人权保护组织的荣誉会员,他对于如何一边将自己伪装成人权运动家为人免费提起诉讼,一边拿着高额律师费帮那些黑帮大佬脱罪有着丰富经验。

很恶心,但同样合法!

而本次审理的法官则是哥谭著名的自由主义者,他公开认为一切国家法律的限制都是对这个社会每个人的压迫。

而从他过往的表现上来看,他总是喜欢站在弱势的那一方,判决也往往偏离公平向着“弱者”一方倾斜——而干掉了对方的少女怎么看都不像是“弱者”……

以至于很多时候,只要罪犯流流眼泪编造几句根本无法深究的谎言,都能博得他极大的同情。

虽然可能说不上“公正”,但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同样恶心,还是合法。

是的,这一切正如少女之前对自己所言的一模一样。

自己难道不知道这些吗?

不,他知道,而且知道得比少女清楚许多。

他同样明白,这些人所坚持的“正义”并不是真正的正义,甚至很多时候他们口中的正义都已经被他们曲解得根本无法认清原貌了。

但是,这至少是相对的正义——大部分人都能认可的正义。

他们无论干了什么,都至少是在“正义”的框架内,无论如何都谈不上邪恶!

——如你所说,正义没有所有人公认的标准。——

——那么你又凭什么将自己的正义强加在他人身上?——

这个世界上又哪里有完美的正义存在呢?

自己没有、超人没有甚至自己所知的那些宇宙中的高级存在同样没有。

而唯一能够让大多数人都认可的正义,唯有法律。

这就是现实,虽然不完美但却维持着这个世界的运行,是我们需要去适应它而不是让它来适应我们的存在。

布鲁斯不是没有想过动用韦恩集团的力量去游说议员,去推动恢复死刑的提案。

去一劳永逸的解决那些让这座城市流过无数的鲜血与眼泪的家伙。

但是每当这时,他就会疑惑的问自己:这真的是人们所期待的正义还是仅仅是自己想要的正义?

——现实,就是这么无奈。——

而现在,布鲁斯从现有的资料上几乎已经可以看到了结局:

判决的结果会是防卫过当。

吊销少女的持/枪证件,判处六个月到一年的监/禁,视少女在法庭上的表现可能有缓刑,之后社区服务两百到三百个小时。

不过当然,在审判后自己会将这个企图用这种方式拯救哥谭的天真少女保释出来。

再问问芭芭拉(注2)有没有兴趣培养一个后辈,之后慢慢将她的极端思想改变,让她成为哥谭正义新的力量似乎也不错。

而庭审开始后,一切如其所料,控方律师固然一开始的切入点就是大打感情牌:

五对泪流满面的老人先后出来作证——证明他们的孩子是如何的孝顺与优秀,从小时候帮家里修建草坪到后来每天都记得带着家里的那条狗出去散步等等等等。

接着在陈词中,控方律师更是丝毫不讨论案情,也不去谈为什么他口中的“好人”深夜带枪躲在小巷的墙角是有什么企图,他只是拼命将问题向着劫匪是如何的友善如何的无辜上引。

“作为他们中普普通通的一员,我以查理现实为例。

我这里有警方提供的记录,证明查理先生在过去十年中,虽然曾经有九次因为抢劫被捕入狱,但是记录中,他没有那一次伤害了他抢劫的人。

让我来给大家读一读这些受害人的口供吧:‘他说:看在上帝的份上,你该接济一下穷人们了。’‘他说:你记得你上次给穷人施舍是什么时候吗?’……这样的口供还有很多。”

控方律师最后对着陪审团做出了这样的辩解,为了加强语气,他甚至拿出了五张劫匪们不知道拍摄于何时的照片——这些经过精挑细选的照片上,他们一个个看起来帅气十足积极阳光,根本很难想象这些人和以后的劫匪是同一人。

同时,他又指了指从他发言开始就一言不发脸上只剩下冷笑的唐雪凝,搞搞举起照片进行着对比:

“而在社区教堂中,我也找到了查理先生的捐款记录——他那样的经济条件都时刻没有忘记上帝,你们能相信他会伤害我们的被告——穿着重型防弹衣、带着三把枪、深夜游荡在小巷中还专门让人帮自己录像留下记录的唐小姐吗?

我更愿意相信,他是因为影像中我们看不到的地方,感受到了被告的威胁才会挥舞着手/枪,然后被无辜枪杀的。

大家都可以看到,到底谁更像是坏人!

相信诸位都会做出正确的判决!”

“首先,你口中的‘好人’查理不是九次,而是这十年间有二十一次案底——无非是除开那九次之外,都因为各种因素,缺少足够证据被无罪释放了而已——控方没说的那些之中,九次谋杀指控,两次行窃指控。

而且为什么‘只有’九次记录呢?因为其每次平均服刑时间十个月,也就是说,这位‘好人’一旦恢复自由身,两个月内就必然犯案,我们在排除其在各位超级罪犯手下的‘打工’时间——这个警方也有详细记录,我真的很难想象那位‘好人’哪里来的时间尊老爱幼?

另外你说的那个教堂捐款记录我恰巧也有,捐了七美分,并且当夜就伙同他人对教堂进行了盗窃,甚至将教堂十字架上镀的白银都通通刮走,他这位信徒表达自己虔诚的方式当真与众不同。”

与全程带节奏的控方律师不同,辩方律师一开始就直奔主题:

“至于我的当事人为什么全副武装游荡在无人小巷,我想说的是。

首先,游荡在小巷有什么错吗?

那里不是私人领地也不是军事禁区,为什么连深夜在小巷游荡会让控方律师觉得是疑点呢?

因为在哥谭这座城市的那些小巷中往往就潜伏着控方律师口中的那些无辜的、有爱的、但被生活所迫的‘好人’,所以在哥谭很少有人愿意走夜路,更不要说夜间走在小巷中。

那么同样基于这个道理,我的当事人需要全副武装才能走在这些小巷不是错误,而是我们所有哥谭人的耻辱!

现在,居然有人将这个耻辱认为是本案的‘疑点’,我从未没有……”

“我反对!辩方律师的陈诉与本案无关!”

仿佛刚刚狂打感情牌的不是自己一样,控方律师跳了出来。

“反对有效!辩方律师请不要涉及本案以外的内容!”

而很显然,他准确的把握住了这位法官的心态

——你都干掉对方了,怎么可能还是对方的错呢?

不过当法官的木槌重重落下时,布鲁斯总觉得那木槌是重重打在了自己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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