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下雨了,红土地变成了泥潭,江北的爷们们趴在烂泥窝里继续操练着,抱着56式*摸爬滚打,不时打上一两个点射,实际上暴雨如注,他们几乎看不到目标,真不知道这种训练到底有什么意义。
每个人都在心里问候着建国哥的八辈祖宗,但却敢怒不敢言,临来的时候可都讲好了,这趟是苦差事,搞不好要把命撂在这儿的,都不是十七八岁的郎当小子,教官严格训练是为他们好的这点道理还是明白的,就是暂时绕不过来这个弯。
芭蕉树下,穿着分体式雨衣的刘子光望着小伙子们笨拙的身影,不无担忧的问道:“建国,这帮小子能派上用场么?”
*冷冷的说:“城市里的蛟龙,到了丛林里一样是条虫,他们是好汉子没错,但是没有几个月的训练,只能敲敲边鼓而已,不能当主力。”
“那就行,也没指望他们打头阵,跟着收拾收拾残局就行,见识一下铁血场面,有利于这帮小子的成长。”刘子光说。
*忽然放下了望远镜,怒气冲冲的跑到雨地里,对着一个躺在地上装死的黑胖子吼道:“马上给我爬起来!”
黑胖子孟知秋这会儿只有出气没有进去了,有气无力的说:“教官,我要累死了,实在爬不动了。”
*二话不说,拔出腰间木质枪套中的斯捷奇金自动手枪,朝孟知秋脑袋放了一枪,子弹擦着他的耳朵打进泥土里,吓得孟知秋一个激灵爬起来,连滚带爬跑远了,动作比兔子还快。
*悻悻的走回来,刘子光解释道:“这伙计蹲了年把看守所,体质退步也是正常的。“
*冷哼了一声,显然对孟黑子不甚满意,因为此前他的射击成绩也很差,靶子上枪眼散布很大,而且没有规律,看来天生就不适合打枪。
一直训练到黄昏时分,大家都饿得前心贴后背了,教官才宣布开饭,众人把枪背着枪来到食堂门口,却被人堵着门不让进,说是新兵只配在外面吃饭,可怜外面正下着大雨,大伙身上连件雨衣都没有,放眼望去没块干燥的地儿,上哪吃去。
教官才不管那个,让人抬来一个硕大的不锈钢桶,里面盛着热乎乎的汤水,菜是用不锈钢脸盆盛着的,筐子里是专门为这帮江北佬蒸的大馒头,每人发一个铝制饭盒子,一把餐刀勺子合一的多用途餐具,就这样蹲在雨地里吃饭。
众人狼吞虎咽,一边吃饭一边骂娘,不过这顿饭吃的那真叫一个香,正宗的江北菜风味,干煸辣子鸡,红烧羊肉、胡辣汤,绝对管够,大家吃的那叫一个饱,饭菜都塞到喉咙口了。
吃完了饭,终于可以休息了,但是依然不能进屋,而是发给他们每人一套分体式雨衣,一顶单人帐篷,自个儿在雨地里扎营去吧,不会?自己学去,学不会就淋着。
这通闹腾,一直到半夜才消停下来,众人躺在小帐篷里打着鼾睡着觉,外面小雨沙沙响,梦里回到了家乡,似乎是躺在华清池的包间里,旁边还有技师伺候着,这个美啊,口角都不禁流下了涎水。
忽然,一声巨响惊醒了所有人的美梦,是*!李教官魔鬼一般的声音吼道:“敌袭!”大伙儿慌手忙脚从帐篷里钻出来,只见外面火焰冲天,到处都乱窜,子弹哒哒哒的从头顶上飞过,刺鼻的硝烟味弥漫在空气中。
妈呀,不会这么倒霉吧,竟然遇到打仗,只见夜色中膛口焰闪着炙热的红光,*不时在身边炸响,气浪吹得人脸生疼,自动步枪从发下来就一直没收回去,可是子弹早就打没了,没有子弹的枪岂不成了烧火棍。
正在慌乱之间,*带了几个兵抬着一口箱子奔过来,里面装满了实弹匣,冲他们大喊道:“装子弹,还击!”
众人慌忙领了子弹,趴在满是雨水的壕沟里,和对面的敌人对射起来,曳光弹成串的在天上飞着,枪声响成一片,敌人渐渐包抄到了身后,忽然*身子一颤,捂着胸口倒下了,卓力看见扑过去帮他检查伤口,子弹打在心窝位置,血呼呼地冒,人还能喘气,但是也不长了,卓力撕开急救包按在他伤口上,端枪猛扫一梭子,大吼道:“跟我冲出去!”
“没子弹了!”一个兄弟喊道。
“这边也打光了!”又有人喊道。
每人一匣子弹而已,连发的话几秒钟就打光了,新丁心里慌,都喜欢打连发,眼瞅着弹尽粮绝李教官也挂了,一股怒火从卓力心里升起,他大吼一声:“上刺刀!跟狗日的拼了!”说着抖出步枪下的*刀来,众兄弟也都是热血男儿,街头打群架的痞气上来了谁也挡不住,不就是一条命么,豁出去拉倒!
正当众人准备刺刀见红的时候,忽然枪声戛然而止,*也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身上的烂泥喊道:“全体都有,立正!”
众人傻眼,只见远处掩体后面走出一些人来,都是红星公司的工作人员,自动步枪斜背在身上,还冒着硝烟,地上到处都是黄澄澄的子弹壳,但是弹壳口微微收缩,分明是空包教练弹。
原来又被李教官摆了一道,半夜都不让人睡觉,还要来一出夜袭的把戏,建国哥还真是个人渣!
后半夜再没有人睡踏实,都放着*再生什么幺蛾子,可惜的是,一觉睡到大天明,再也没人骚扰他们,早上七点半,鸟语花香一派热带夏日美景,众人从烂泥潭里的帐篷中爬起来,一个个眼中布满血丝,走路都打晃,远处食堂门口摆着几口大锅,成筐子的肉包子,香味扑鼻,引得人食指大动。
这回他们获准进入食堂坐在板凳上吃饭了,吃完之后集体洗澡,把又脏又破的军装全丢了,然后下发的是全套美式四色丛林迷彩防刮布的BDU,尼龙S腰带,帆布腰的军靴,圆边奔尼帽,半指战术手套,打扮起来,倒也有些老款美军的气派了。
所有人在操场集合,刘子光给他们训话:“可能有人觉得建国哥训练的太严酷了,其实他已经给你们特殊优待了,训练本地学员的时候,他们可是有百分之二死亡额度的!之所以这样训练,是因为我们的敌人相当强大,在内地城市里的那一套江湖规矩在这里丝毫用场都没有,这里没有你的关系网,没有你熟悉的大街小巷,一切都是陌生的,神秘的,而你的敌人,从小就生长在这里,从懂事起就接触枪支、毒品、战争,他们可以不穿鞋在丛林里行走,闭着眼睛拆卸组装各种枪械,每天都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我们即将面临的不是WARGAME,而是真正的丛林战,现在谁想退出的,可以举手,没人笑话你。”
说着扫视众人,众人也都四下里张望,不过硬是没有一个人愿意退出,道理很简单,这当口谁要是当了孬种,以后就别没脸在江北见人了。
“好,既然都是好汉,没个孬种,那就准备准备,半小时后出发,咱们打仗去。解散!”
众人迅速拆卸清理了枪支,领取了实弹,每人六个三十发弹匣,用帆布围兜式子弹袋装在胸前,四枚77-1式*,另外帮机枪手背一弹链的子弹,装具、军用水壶,军用匕首都是国内代工的出口货,质量过硬的很。
王文君领了一只SVD狙击步枪,但是他并不是小队里的狙击手,而只是负责压制任务的精确射手而已,事实上,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狙击手是要付出无数汗水和努力地,任何想走捷径的想法都会适得其反。
卓力是队里的机枪手,扛着一挺80式通用机枪,这种机枪使用的是比7.62普通弹大一号的53式凸缘弹,威力很惊人,尤其是在植物茂盛的热带雨林中。
而孟知秋则充当了类似军工的角色,身上背了十二发RPG*和两百发机枪子弹,一脸的不高兴却又无可奈何。
*麾下三十名士兵,其中二十名是红星的人,十个是当地招募的向导,也都配发了枪支,他们显然对干这个很熟稔了,一举一动都透着从容和自信。
一辆吉普车,两辆高底盘越野卡车,都涂成军绿色,上面没有任何标记,最后一次检查了武器装备之后,大伙儿陆续登车,往大山深处驶去。
刘子光坐在打头的敞篷吉普车里,带着墨镜,嘴里叼着一根雪茄,回头望着山路上自己的军队,吟颂出一句诗来:发出屠杀的号令,让战争的猛犬四出蹂躏。
“文绉绉的,这是你作的?”*问道。
“不是,是威廉•莎士比亚在《裘里斯.凯撒》里的一句台词。”刘子光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