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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1章 0689【富豪门下一走狗!】(4000字(1 / 1)

第691章0689【富豪门下一走狗!】(4000字大章)

“老板,你唔要骗我,这当真是你店内最大支?”一只眼睛透过放大镜骨碌乱转看着手中金手镯。

“当然了,老板你要最粗最大,就这支了!足足有三十五克!”周大福金铺掌柜谄媚道。

绰号叫“靓仔坤”的程家坤把眼睛从放大镜上面移开,透过放大镜他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觉那金镯子纹路挺好看。

“没有更重的了?”

“冇啦!再重戴在手上沉甸甸的,很碍事儿的!”老板满脸谄笑。

靓仔坤点点头,回头问坐在轮椅上的老妈:“阿妈,这支镯子你钟意不钟意?”

老太太瘫痪好多年,最近才算过上好日子。

靓仔坤拿了石志坚给他的三十万,先是分给联英社弟兄们二十万,又拿剩余的十万买下了一栋小公寓,给老太太订制了轮椅,还雇佣了菲律宾女佣,算是把家里事儿安排的满满。

老太太见儿子要给自己买金手镯,乐得合不拢嘴,嘴上却道:“阿坤,花那些冤枉钱做咩,把钱存好,到时候你也可以娶个好点女孩做老婆!”

“娶老婆的事情以后再说!”靓仔坤知道老妈穷惯了,不舍得花钱,就取了金镯子蹲下去帮老太太戴在右手上,笑问道:“呐,现在你手腕靓不靓啊?”

老太太高兴的说不出话,靓仔坤就问帮老太太推轮椅的菲律宾女佣:“沙丽娜,你说靓不靓?”

沙丽娜就忙竖起大拇指,用蹩脚粤语说:“好靓的!”

靓仔坤大笑,起身对金铺老板说道:“就这支打包好!我付现金!”

在金铺老板包装金手镯的时候,靓仔坤随手拿起柜台上的那只镜子对着自己照了照,发型依旧那么酷,三七分打着发蜡,后面稍长,留着燕尾,有些像《毕业生》中的达斯丁-霍夫曼!

靓仔坤张开嘴,露出两颗大金牙,这是被陈志超拿枪托砸掉之后他镶嵌的金牙,在镜子中熠熠发光。

“真好!”靓仔坤赞了一句,感觉这金牙比原装的还好,显得富贵!

“老板,你的首饰包好了!”金铺老板忙把包装好的礼盒双手捧给靓仔坤。

靓仔坤点点头,随手塞给老太太道:“这是您老的,可要拿好了!”

老太太一脸的喜悦,活这么久,她这可是第一次有金手镯戴。

记得清楚,刚嫁人的时候她老公也买给她一枚金戒指的。有一次去地里挖番薯,那枚戒指找不到了,她哭了一整天,最后老公提着煤油灯在地里找了一整晚,这才找到。

她喜极而泣,手攒着那枚金戒指一整夜都舍不得松开,生怕再丢掉。

再然后,她生了靓仔坤,又生了他妹妹程家芳,也是在那时候,家里生活越来越差。

先是老公去世,然后她一个带着一对儿女艰难讨生活,为了让儿女吃饱饭,她把家里头能卖的东西全都卖了,最后这枚结婚戒指,也给卖了!

一枚戒指卖掉换钱,买了一只烧鹅,靓仔坤和妹妹吃得津津有味,连烧鹅骨头都舔了三四遍,只有她吃不下去,因为那枚戒指是她对老公最后的惦念!

“阿妈,想乜呀?”靓仔坤见老太太满脸戚容,忍不住问道。

老太太擦了快要涌出的老泪,“没什么,只是……只是心里高兴!阿芳呢,这几天你有没有去看过她?”

程家芳,靓仔坤的亲妹妹,在新界何福堂书院上国中,学习成绩很是优秀,跟靓仔坤不是同一类人,也一直都是靓仔坤最大的骄傲。

当然,靓仔坤也很怕这个妹妹,每次见面他都会被妹妹数落,搞得下不来台。

“咳咳,没有!我这几天好忙的!”

“你去看看她吧,顺便给她送点钱!虽然那所学校学费很低,可还是要食饭!饭钱多了,才能食饱!”

新界屯门,何福堂书院属于华人创办的基督学校,秉承信奉基督,救助世人为理念,学费方面很是低廉,以便招收那些没钱上学的穷人家孩子。可是伙食方面却分三六九等,没钱交伙食费,只能吃些残羹冷饭。

靓仔坤在江湖打拼多年,很多钱都花在了给老太太治病身上,另外一部分则花在了妹妹的学费上,至于他自己,从未考虑过,有吃有喝就OK!

“好的!你不必担心,我先把你送回去,等会儿就去书院看她!”

“你不用送我回去了,沙丽娜送我就好!你还是去看看你妹妹吧,这都一个多星期了,也不知她伙食费够不够用?”

靓仔坤无话可说,实际上他心里是有些害怕和妹妹见面,每次送伙食费也是托了手下帮忙送去,自己却很少亲自动手。

安排老太太回去,靓仔坤想了想,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也算身家上万的人,就算小妹见了自己也该给自己点面子!说不定自己还能在她面前摆摆谱,拽一拽!边个让她经常骂自己是没出息的烂仔!

想到这里,靓仔坤心中大定,看看四周,没有巴士站,也没有电轨车可以乘坐,于是就伸手朝着不远处停靠着休息的黄包车打了一个响指。

黄包车师傅穿着布鞋飞快跑到靓仔坤面前,熟练地放下黄包车,然后抽出搭在肩膀头上的汗巾对着车座拍打几下,然后请靓仔坤上车。

靓仔坤上了车,黄包车师傅问:“去哪里?”

靓仔坤咧嘴一笑,露出两颗金灿灿的大金牙:“去新界何福堂书院!”

……

“先生在哪里高就呀?”

很显然,靓仔坤的那两颗大金牙起了效果,黄包车师傅把他当做了富人。

靓仔坤很享受被人高看一眼的感觉,“你问我?随便做事,随便搵食啦!”

“好羡慕你呀!”师傅一声叹息,“像我们这些拉黄包车的都快饿死!尤其这几天一直下雨,都开不了工!我们自己饿肚皮不怕的,可是我们的家人也要食饭!”

靓仔坤心说,谁不是这样?我刀口舔血,还不是为了家里人?

这个年代的穷人大多没什么出路,很多人小小年纪就进入帮派加盟社团。

靓仔坤也一样,很小就跟了鬼脚潘做事,在潘林的教导下学习武艺,学习忠义,最后成为联英社大名鼎鼎的“潘林十八靓”之一。

像他这样的人,命运在他跨入江湖这个大门时早已注定。

搞得好了混个“扛把子”当当,然后就可以光宗耀祖,鸡犬升天。

至于在江湖上死不死,残不残,暂时就管不了那么多-——人连肚子都喂不饱,还管那些做什么?

另外还有一条路,那就是抱大腿,成为大亨富豪门下走狗,帮他们做事,从而一飞冲天,搵钱搵到手软!

但靓仔坤天性放荡不羁,不喜欢被人约束,要不然上次石志坚想要将他网罗麾下,他就直接接受了。

做富人的狗,不是他的理想!

他的理想是让兄弟们吃饱喝足,让老娘生活好,让小妹考上好学校,成为中产阶级!不要再像他这样,什么都没有,只有烂命一条!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靓仔坤胡思乱想的时候-——

“先生,书院到了!”

那位满头大汗,浑身湿透的黄包车大哥忽然扭过头,大声对正在沉思的靓仔坤说道。

靓仔坤被黄包车大哥的话惊醒。

看了一眼,这才发现不知何时黄包车早已停下,不远处就是一栋教堂式样的大楼,大门门口处挂着招牌——中华基督教会何福堂书院!

此刻,黄包车停靠在距离书院差不多十米远的位置,周边是宽阔的大马路,有很多摆摊做生意的,有卖鱼丸,卖肥肠,还有推了小车卖车仔面的,热闹非凡。

靓仔坤还没从车上下来,一个模样黑瘦的辫子姑娘脖子上套着绳子,双手端着方盘,飞快跑了过来。

“先生,买点吃的吧!饼干,糖果,我这里还有香烟!”小姑娘很是希冀地眨动着大眼睛,对着靓仔坤说道。

靓仔坤裂开嘴,露出金灿灿大门牙,“你话我知,哥哥我靓仔不靓仔?”

“超级靓仔的!”

“嘴甜!呐,给我来一盒最贵的万宝路!还有,来两支冰糖雪梨!”靓仔坤显得很大方,现在有钱了,也不抠了!

“靓仔大哥,要不你再来几包泡面吧,都是石师傅牌子的!书院的女孩子都好钟意食这种泡面!尤其冰糖雪梨配泡面,那种味道超级赞!”

小女孩是个人精,卖东西卖出经验,一看靓仔坤模样就知道他是要去书院看人,于是就趁机推销别的食品。

“还有啊,我这泡面可是这一带最便宜的,你不信可以去打听打听,别人都是两块五,我只要两块钱!”小女孩连价码低廉这一招也用上了。

黄包车师傅还在等着靓仔坤付车钱,见小女孩叽叽歪歪,就抖着毛巾驱赶她:“去去去!边个不知你这泡面都是快要过期的!卖得便宜,一定有鬼!”

小女孩不乐意了,指着车夫鼻子:“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你哪只眼看到我的泡面过期?”

车夫还要和小女孩争吵,却见靓仔坤从怀中摸出一把木梳一丝不苟地梳理了一下头发,然后笑眯眯地问车夫:“我靓不靓仔?”

黄包车师傅-——

他是大老爷们,实在说不出你好靓仔这种肉麻的话,眼睛瞪了瞪,嘴巴张了张,连个屁都没憋出来!

小女孩却再次竖起大拇指:“好靓仔!超级靓仔!”

靓仔坤裂开嘴,乐了,“再来两包泡面!”

然后掏出五十港币递给车夫,“找钱!”

车夫找了钱,还剩四十五块,靓仔坤直接递给小女孩道:“剩下不用找,全部赏你!”

“啊,什么?”车夫眼睛瞪大。

小女孩喜出望外。

一盒万宝路十五块!

两支冰糖雪梨五块!

两包泡面四块!

还剩二十多块钱!不用找?!

车夫开始怀疑人生!

小女孩却靓仔靓仔再次对着靓仔坤叫起来。

靓仔坤一脸的享受!

看着靓仔坤离去背影,车夫后悔要死,早知道叫一声“靓仔”能赚好多小费,打死他也不会闭着嘴巴!

他哪里知道,靓仔坤之所以要给女孩小费不是因为那一声“靓仔”,而是因为她和自家妹妹一样大!

……

何福堂书院,洗手间内。

洗手间的房门被从里面反锁着。

三个女孩子正靠在窗户边抽烟,旁边搁放着垃圾桶和扫帚。

其中有个女孩穿着学校的黑色短衫长裙校服,长得和靓仔坤有些像。

另外两个女孩子,一个体型胖一点,另一个满脸雀斑。

“喂,阿芳,你好犀利的!以前让你跟我们一起食烟,你不敢,今天怎么这么大胆?”胖女孩叼着烟,学着大人模样,眯着眼问程家芳道。

“是啊,你可是我们学校第一名,年年都拿奖学金!万一食烟被修女逮到,就会死定!到时候不要说奖学金了,连救助款都拿不到!”雀斑女孩假装很在行地吐个圆圆的烟圈。

程家芳皱着眉头,她实在搞不懂这香烟有什么好抽的。

以前在家的时候她经常闻到这种烟味,老哥程家坤房间内成天烟雾缭绕,让他不要抽,他就是不听!

今天她终于自己也抽上了香烟,她就是要告诉那个扑街大哥,你抽我也抽!到时候看你怎么说?

心里这样想着,程家芳嘴上却道:“我们大家是朋友嘛,每次拒绝你们好意,我心里过意不去!呐,这次就不同了,我要和你并肩作战,你们做咩,我就做咩!”

胖女孩笑了,故作老成地伸手拍拍程家芳肩膀:“这就对了嘛!别总被人说成是书呆子,不合群!有时候也要做一些和我们一样的事儿!”

雀斑女孩也道:“就是!听说阿芳你大哥是混社团的,还是什么潘林十八靓,是不是很厉害?”

女孩们对江湖人天生有一种崇拜,感觉能打架的男人都很帅。

程家芳眼神鄙夷了一下,“你讲我大哥做咩?他就是个烂人!”

“不是啦,有空你给我们介绍你一下!听说你大哥在外面好威风的,也很靓仔!”雀斑女孩一脸花痴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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