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尺青剑并非是那些破损的,失去力量的高阶法宝神兵,而是一柄完好无损的绝世神剑。因而以青剑斩出的剑气,无论力量高低,本身那股无可匹敌,无可形容的锋锐却是不会变化的。
就算是真正的至尊,甚至更强者,恐怕都难以抵挡这股锋锐之意。
换句话说,哪怕力量上远不到至尊,它也能直接对至尊甚至更强者造成伤害。
光是这一点,它便是无可代替的底牌和杀手锏。
只要能利用好这一剑,不管对手是谁,秦魔都不再会没有反抗之力。
只不过三尺青剑的存在感实在太强,任何在看到秦魔的时候,都很难不第一时间注意到他腰间的长剑,那禁天剑鞘也根本遮掩不住的绝世锋芒。
或许只有当秦魔自身的实力,达到可以完全驾驭左臂和青剑的时候,才能改变这一点。
不过到那时,他恐怕也无需任何底牌了。
目光从噬魔真身之上收回,秦魔手握剑柄,坐在白骨王座之上,右手支撑着脸颊,看似放松的闭上了眼睛。
犹如一尊称霸世间的绝世王者,陷入了沉睡之中。
等待他醒来之时,将迎来的,定然是腥风血雨,天惊地动。
……
画面,再次回到了魔魂之地。
魔鼎神域,太鼎古城之中。
于静室中闭关了数年的秦宇睁开了眼睛。
平息了一下体内澎湃的力量,紫金色的淡淡光芒,从他的体表缓缓消去。
“散血之后,所能爆发出的力量,确实超出想象。”
在秘空小世界中,借助天崩之力,让秦宇完成了神魔五转的第三步散血。
又经过数年的闭关稳固,如今秦宇的实力,已然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境界上和之前相比依然没有变化,但秦宇自身的感触却是极大。
当初在玄清墓穴内看到的记忆中,先祖轩辕玉镜一指击败神境五劫的玄清,让秦宇惊为天人。
但在完成了散血之后,秦宇自信,即便仍然比不上轩辕玉镜,恐怕也差不了多少了。
若说还有差距,恐怕便是血脉本身的差距了。
虽然都是初代轩辕血脉,没有高下之分,但是轩辕血脉的最强天赋,便是海纳百川之能,可以吸收容纳其他顶级血脉的力量。
至今秦宇的轩辕之躯,以海纳百川所吸收的顶级血脉,也不过只有玄清的真灵血脉。
这还是玄清的遗赠,秦宇自己还未曾主动吸收过其他血脉。
当初在祖龙墓内所得到的混沌始龙之血与轩辕血脉结合,铸就了轩辕龙体道身,他本体倒是未曾吸收。
而轩辕玉镜作为蛮荒时期轩辕一族的继承人,恐怕早已接触过无数顶级血脉,与玄清交手之时,也不知吸收过多少血脉的力量,自然并非秦宇当下的轩辕血脉所能比拟的。
但秦宇既然明白了这一点,日后自然也不会懈怠,在这放逐之地中,虽然尽是蛮荒混沌的残垣断壁,但还是残留了不少传承古老的强大血脉的。
况且即便在血脉上有所差距,秦魔还有疯魔六变,诸天之怒,以及战神真纹等神通法则可以弥补。
如今一来,秦宇在神境四劫的战力,也已然圆满。
接下来,只要等待修为圆满,就可以水到渠成的突破神境五劫了。
这等速度,可以说是骇人听闻了。
神境不同于灵境仙境圣境一般,神境几乎每一劫都算得上是一个大境界。
每一劫天劫的难度,比之之前的境界也都是不可同日而语。
魔魂之地中的修士,往往万年,乃至数万年都未必能达到突破一劫的地步,更别提比起修行的时间,天劫才是最大的难关。
毕竟神境修士的寿命无比悠久,只要不是天赋太差的,只要慢慢熬,起码在神境六劫之前,总能达到突破的修为。
但是除却如秦宇白陌苍碣这般最顶级的妖孽,任何人也不敢说视天劫为无物,有绝对把握能渡过。
因而很多时候,比起修行的时间,神境修士们更多时间反而都是用在准备应对天劫上。
所以动辄十万年乃至更久都未能突破的修士都是无数。
这也是为何当年在诅咒之城,云霄被诅咒之主诅咒百万年修为不得寸进,也只是心中愤懑,还不至于绝望的缘故。
这等诅咒不能说不重,但还没到让他彻底废掉的地步。
而秦宇,从神骸之地来到魔魂之地,满打满算还不到万年,来之时不过神境一劫的修为,如今突破五劫也不过是举手之间。
之所以他如今被公认为魔魂之地第一妖孽,不仅仅是那无双的战力,还有这堪称惊人的修炼速度,也是无数修士有目共睹的。
从当年秦宇在魔魂之地声名鹊起之时,直到现在名震十八神域的时间,绝大多数妖孽都还没能突破一层境界,他却已经一飞冲天了。
不过当下对于秦宇来说,比起自身的境界,混元神宗所要面对的情况,才是当务之急。
“至尊法会么?”
走出静室的秦宇看向西方,口中喃喃道。
毫无疑问,这次至尊法会,便是针对混元神宗的崛起而来。
若是其他势力还好说,偏偏牵头的,乃是五行神宗。
白陌在秦宇之前,被认为是魔魂之地最强的妖孽。
而五行神宗,同样被大多数修士认为,是整个魔魂之地最为强大,底蕴也最为深厚的古老道统。
平日里,五行神宗虽然强大,但是都是以一种超然物外的态度存在于魔魂之地的。
尽管它的势力和影响力都辐射到周边数域,但五行神宗绝大多数时候,都只局限于五行神域之内。
甚至对于自家的五行神域,它都是一副并不算太关心的态度,五行神域内都还有其他几家拥有至尊的古老道统存在,相对于五行神宗的实力来说,简直不可思议。
但没有人怀疑,一向超然物外,高高在上的五行神宗,拥有着十八神域所有顶级道统之中,最强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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