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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决斗(1 / 1)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琼恩基本没干别的事情,专心研究这副萨瓦棋,又发现了更多的门道。首先是这些棋子魔像并非能无限次召出的,有数量限制,而且同样也是依据种类高低不同,以平均每日计算的话,食人魔能重复召出五次,战士四次,牧师三次,巫师两次,主母……不能用。

这些魔像原来并不能免疫魔法。以常理来说,任何魔像,包括高级的金属魔像和低级的石魔像粘土魔像,甚至最差劲的肉躯魔像,只要严格按照程序制作,完成仪式,便能免疫绝大多数魔法,除了极少数特例。但这些萨瓦棋子变成的魔像,却并没有这种能力,只是对法术有较强的抵抗能力而已。

“材料的原因。”琼恩思索半天,得出了结论,这副萨瓦棋红黑双色,分别是用红玉髓和黑曜石制成,作为棋子的时候是如此,变成魔像的时候材质也没改变。这两种材料很珍贵,也足够结实,虽然比不上钢铁,也不差太多,但它们最重要的特性,是对魔法比较有亲和力,换句话说,相比起其他的材料,魔法更容易对它们起作用。

至于为什么选择这两种材料,而不用钢铁甚至精金秘银,应该就是为了能够让它们平时变形成棋子,方便携带。否则走到哪里都带着二十四个魔像前呼后拥,或许很威风,却一看就是欠扁。

虽然有种种缺陷,但总体来说还是令人满意的。琼恩也不是贪心不足地人。在他闭关研究萨瓦棋的这几天里,晨炼的城防修缮工作已经完成,经过一番整顿,原本荒废的古城也算是初具规模,有了些新气象。城外有湖泊,有地下河流经,卓尔们开辟了一块农场,种植蓝帽菌和扎克木,这是幽暗地域中最常见的两种食用植物。其中扎克木的根茎还可以作为木材使用。城西划出一块区域作为畜栏,养殖从矮人处获得的洛斯兽。梅菲斯在德古拉的协助下,从卓尔俘虏中挑选了二十名精锐战士,其他人则依旧打发去劳动改造了,正好农场畜栏都急需苦力。

便在此时,又有一个新消息传来:伊莉丝翠教会的领袖葵露得知了这里发生地事情,非常赞同把晨炼城建设成反抗罗丝霸权统治的前沿阵地的设想,指令其他卓尔信徒改变原定逃往地表的计划。改向晨炼汇合。计算路程,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大概半年之后,晨炼城里就会有至少四五百名卓尔,也已经是一股不小的势力了。

带来这个消息的,是一队来自地表的伊莉丝翠信徒,二十余人,精灵和卓尔混杂。她们原本已经撤出了幽暗地域。到达地表,正在科索曼森林里修整,因为葵露地新指示。又转了回来。

人数多了,力量增强,这自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只是随之引发的麻烦也不少。伊莉丝翠教会的组织性太差,平时各自为政。还没什么感觉,如今集中在一起,这个缺陷就明显暴露出来。如今城里不到百名信徒。去掉被处死的莫蕾特,加上新来的这一队,有八个头目,彼此地位平等,只要智力超过地精的人,都知道这样下去肯定会出问题。

在阿忒妮的提议下,八位首领召开会议,商量统一领导权事宜。只是权力这种东西,谁肯轻易放手,谁都知道现在这样子不行,但如果要自己做出牺牲,那又另作别论了。精灵和卓尔都是长寿种族,天性中就有一种悠闲散漫,或者说拖沓,一直扯皮了七八天,依旧没有什么结果。

这种教会内部地事情,琼恩作为外人,自然是既没资格也没兴趣去参与,依旧做自己的事情。这一天,他走进梅菲斯的房间,发现阿忒妮也在,正向梅菲斯抱怨。其实要论起来,阿忒妮和梅菲斯算不上朋友,只是相识罢了,远远比不得凛那样从小一起长大地交情。但身在异乡,能看见熟人,自然就格外亲近几分,这是人之常情。

一问才知道,经过这些天的争吵,总算是初步达成了妥协,各人的地位不变,但从中推举一名主席,作为居中协调者。但围绕这位主席的人选,大家又开始争执不下,直到今天还没个结果。

“最麻烦的就是那个金闪闪。”阿忒妮抱怨。

所谓金闪闪,是指新来地那队伊莉丝翠信徒的首领,一个女性日精灵,这是非常罕见的精灵亚种,又叫做金精灵,皮肤淡金色,满头金发,眼睛都是金色地,整个人站在黑暗中都会泛着光。在刚进城的时候,琼恩和她打过一次交道,甚是不快,就随口替她取了个外号叫做金闪闪,没想到很快流传出去。如今大家除了当面不提,背后说起来,往往都直接说金闪闪,本名是什么反倒都要忘了。

“金闪闪怎么了?”梅菲斯问。

“她一个新来者,坚持要自己做这个主席,大家自然不服。而且……”阿忒妮犹豫了一下,“她希望你们离开……”

“希望?”琼恩冷笑,“是驱逐吧。”

他对那个日精灵全无半点好印象,所以说话也不客气。梅菲斯却笑了笑,“希望哪些人离开?我、琼恩,还有呢?”

“那几个矮人工匠。”

“那些工匠是来帮助修缮城防的,如今事情做完了,就赶人走路?”梅菲斯反问,“她难道就不考虑一下伊卡沙城的反应?”

“她反对和矮人结盟,”阿忒妮说,显然对此也很不满,“她说很快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教友汇集,无需依赖矮人。”

琼恩听了,只是冷笑,并未多说,梅菲斯却若有所思。“日精灵都这样么?”她忽然问,“我听说过一些有关他们的事情。但从没真正打过交道。”

阿忒妮简单解释了一下,原来精灵族有六大亚种:日精灵、月精灵、木精灵、野精灵、海精灵和黑暗精灵。阿忒妮是月精灵,又叫做银精灵,是最常见到地精灵亚种,和人类关系友善,交往甚多,甚至会和人类恋爱婚配——基本上所有的半精灵,都是月精灵和人类所生的。木精灵又称铜精灵,野精灵又称绿精灵。数量都很稀少,而且往往隐居在森林深处,极少外出。黑暗精灵自不用多说,海精灵则是生活在海中,常人哪里能见到。至于日精灵,又称金精灵,基本都居住在海外的永聚岛,大陆上极少。所以梅菲斯这种见多识广的圣武士也没见过。

日精灵数量虽然不多,但地位很高,向来被认为是精灵族中最高贵最优秀的一支,千万年来,精灵王廷一直都是由他们掌握,女王也从来都是由日精灵担任,可以说他们是整个精灵族中的贵族。日精灵性情高傲,看不起除精灵之外的任何生物。当然也包括人类,所以这个金闪闪有这种态度,虽然令人恼怒。但倒也并不出奇。

“大家都是精灵,日精灵凭什么高贵些?”琼恩问。

“据说精灵主神柯瑞隆创造子民时,最初创造的便是日精灵,最得神祗恩宠,”梅菲斯说着。转过脸问阿忒妮,“是这么说没错吧。”

阿忒妮点点头,“确实有这种说法。”

“真地吗?”

“真假不清楚。但日精灵确实是拥有一些特别的天赋能力,是其他精灵所远远不具备的。”

通常来说,精灵长于灵巧,拙于力量,身体不如人类强健,武技锻炼走的也都是轻巧灵动的路子,但日精灵却天赋异禀,力量灵巧兼备,就算穿重甲上阵冲锋都可以。而且精灵高等魔法中的很多内容,唯有日精灵才能学习运用,这是血脉限定的。

所谓精灵高等魔法,其实也就是精灵族的魔法。精灵地文明远比人类悠久,耐瑟瑞尔帝国初期,人类都是以精灵为师,学习魔法的,“迷锁”就是精灵魔法的著名成就之一。后来获得了耐瑟卷轴,以此为理论基础,奥术师们抛弃了精灵魔法,自创格局,最终演化成如今的八大学派,虽然未必比精灵魔法更高明,但却更普及。如今整个大陆,不但是人类,就连矮人、侏儒、半身人,甚至很多精灵巫师都已经接受人类魔法。日精灵们便又加了“高等”一词,以示区别。

精灵魔法之所以没落,原因自然很多,但其严重受血脉限制,很多法术唯有日精灵才能学习,其他精灵怎么努力也无法掌握,这也是一个很大的缘故。事实证明,唯有能够普及的,才是真正具有生命力的。

日精灵天赋过人,自视便高,看不起人类,乃是传统和习惯使然。琼恩心想“我原本就没兴趣和你们这些丧家之犬打交道,不过是看在艾弥薇的份上帮忙罢了,如今既然如此说,那便一拍两散就是,正好落得自在”,有心讥讽几句,但说出来又未免伤了阿忒妮,只得罢了。梅菲斯却是微微一笑,似乎有了主意。

又过几日,琼恩正在看书,却有卫兵进来报告,说梅菲斯小姐要和那个金闪闪决斗。

晨炼城里自然是有训练场地地,琼恩赶到一看,见梅菲斯已经全副武装,站在场内,银剑插在身旁;日精灵则在穿护甲,周围聚集了一群人,全是听到消息赶来看热闹的。琼恩一眼看见吸血鬼德古拉,把他拉了过来,询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原来是两人在路上遇见,日精灵有些出言不逊,梅菲斯却也一反常态,冷嘲热讽,顿时冲突加剧矛盾升级,最后便弄成这副场面了。

琼恩听完,心中已经明白,梅菲斯此举,无非是要借故打压对方的气她地性情,又怎么会和人做口舌之争,更不会闹到决斗的地步。

正说话间,日精灵已经穿好护甲,没戴头盔,取过自己的兵器来。双方准备完毕,决斗即将开始,琼恩对梅菲斯倒是极有信心,并不担忧,找了个位置便坐下来旁观。

日精灵用的武器是一柄弯刀。形如月牙,刚抽出鞘时寒光凛冽,然后便渐渐内敛,刀身明澈,仿佛一泓秋水。她手腕翻转,快速在空气中劈出两刀,随即收回胸前,摆出一个架式来。她平时总是一副倨傲神色,让人看着就想殴打。现在拔刀在手,登时就像换了个人似地,虽然还没真正动手,举动之间气度隐隐,便是琼恩这种外行都看了出来。德古拉坐在旁边,也轻轻喝彩,说了声“好!”

琼恩微微皱眉,他原本对梅菲斯很有信心。如今却也有些担忧。“你觉得谁能赢?”他问德古拉。

“这个可不好说,”吸血鬼很诚实地回答,“生死相搏,看地未必是武技,很多时候要看运气。”

琼恩眉头皱得更紧,问题就在这里,决斗不是比武较技,点到为止。往往是要判生死的。梅菲斯不过是想教训日精灵,不会下杀手,对方只怕却不是这么想。

他估算距离。暗中取出法杖,笼在袖中,意识中已经清晰浮现出解离术的咒文,万一有什么变故,就先下手把日精灵杀了。至于决斗规矩,他压根就不放在心上。德古拉就坐在他身边,应该察觉到了什么。瞥了一眼,也没多说话。

场上梅菲斯见对方已经准备完毕,提起银剑,剑柄在自己地胸口盔甲上轻轻一撞,随即猛然前冲,一剑朝着日精灵的肩部斜劈下来。日精灵穿着一套胸甲,肩部虽有防护,却不是重点,定然挡不住这一剑,她不退反进,踏前半步,弯刀磕在银剑的中段靠近护柄的位置,将这一击卸开。

一撞之下,银剑去势偏斜,从旁边划过,日精灵却借着反弹之力,趁势收回弯刀,正要攻击,却见梅菲斯斜跨一步,以左脚脚跟为轴心,整个人转了半圈,银剑顺势翻转,呼地一声再度直劈下来。

梅菲斯的银剑规格介乎于长剑和双手巨剑之间,比弯刀要长得多,攻击范围也大得多,日精灵来不及攻击,只得挥刀格挡,一撞之下立足不稳,接连后退了两步。梅菲斯趁势进逼,银剑自下而上反削,被躲闪开去。

一个照面,日精灵已经试出梅菲斯地力量远胜自己,正面冲撞显然不是明智之举。在接下来的几个回合中,她借助灵巧的步法,在场地中快速变换位置,从各个方位展开攻击。不得不说这位“金闪闪”确实有自傲的资本,她行动快得仿佛鬼魅,弯刀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寒光,往往砍出上一刀的时候还在左侧,砍出下一刀的时候已经到了右侧。弯刀不知是什么材质制成,虽然看起来细薄,却极具韧姓,不但能够格住梅菲斯的银剑,而且还能借势反弹变招,从而能够一刀接着一刀,构成了连绵不断的进攻——这是她自创出来地得意招术。梅菲斯似乎跟不上对手的速度,顿时处于守势,偶尔挥出几剑,不是被避开就是被巧妙地卸掉力道,一时间隐隐落在下风。

琼恩看得有些紧张,几次都险些要发出解离术,幸好梅菲斯守御得严密,虽然惊险,却总能在最后关头化解。再过片刻,日精灵的攻击更加凌厉,空气中已经隐约出现残像,琼恩知道那是因为高速运动的产物。梅菲斯守御得越发艰难,突然低喝一声,双手握剑,照着日精灵当头劈下。

“不对!”德古拉低声说。

琼恩不通武技,看不出什么问题,他却是清楚的。梅菲斯这一击看似凌厉,但角度并不刁钻,很容易被封住。日精灵此时已经近身,只要卸开这一剑,梅菲斯便空门大露,无法抵挡接下来的攻击。

“她怎么会犯这种错误?”

正自惊讶,场上形势又变,正如德古拉所料,日精灵没有放过这个机会,反手一刀劈出,打算将银剑向外侧撞开,而弯刀则反弹而回,紧接着便能发出致命一击。

但她这一刀落了个空。

梅菲斯的银剑突然消失在掌中,以至于日精灵的弯刀既没有起到任何格挡地作用,更没能借势反弹,而是直接劈在空气中。在下一瞬间,银剑再度出现在梅菲斯手中,剑尖已经抵住了对手的咽喉。转瞬之间,胜负已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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