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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队长问题(1 / 1)

回到房间,发现梅菲斯已经回来了,“怎么样,”琼恩随口问道:“那位小魔女没找你麻烦吧。”

“小魔女?”梅菲斯怔了下,随即反应过来,“哦,没事,她能说什么,闹腾一会也就算了,后来我们继续逛街去了。”

琼恩有些无语,女孩子难道都这么喜欢逛街么,就连梅菲斯这种看起来比较刚硬的类型,似乎也对这项活动乐此不疲,昨天去了今天又去。“那买了什么东西?”他问,因为似乎没看到房间里新增加什么商品。

“哦,什么都没买,”梅菲斯说,“该买的东西昨天都已经买完了,今天自然就不用了。”

“唔?既然不用买东西,那去逛街做什么?”

“就是逛街啊。”

“但逛街不就是为了买东西吗?”

“谁说的,逛街是逛街,买东西是买东西,这完全是两码事吧,不要混为一谈啊。”

是两码事么……算了,不跟女孩子探讨这种概念问题。

琼恩把刚才王子说的事情向梅菲斯转述了一遍,却隐瞒了“凛可能是潜在敌人”这点,暂时不想让她知道。梅菲斯静静听完,沉思一会,“布雷纳斯殿下说得没错,阿格拉隆那边,确实除了欣布女王就再没什么著名的人才。而且,如果说现在持有死月法珠的是个牧师地话……据我所知。应该没有这么高明的角色才对。”

“你对阿格拉隆那边的教会情况很熟悉?”

“说不上熟悉,但知道一些,”梅菲斯说,“密斯卓诺和阿格拉隆一样,以前都是精灵王国,这两地的教会,大量的信徒和牧师都是精灵、半精灵或者带精灵血统,两地来往是非常密切的。我以前在教会。多多少少总也了解些情况。”

“是这样啊。”琼恩点点头。

“死月法珠我不清楚,但以常理来推测的话,这种邪恶神器,又是大奥术师所创造,肯定是专门为巫师而设计的,”梅菲斯分析着。“那么,要持有它而不被伤害,以巫师最为容易,以牧师等神职者最难。”

“是,”琼恩赞同,“殿下也这么说,神职者按道理是不敢碰死月法珠地。然而既然他敢碰,就只能说明力量强得已经可以压制住神器了。”

“这很难,”梅菲斯摇头,“你和凛都是巫师。造诣也不差,运用死月法珠的力量估计做不到。短暂持有应该是不会被伤害的。但能做到这点的神职者……我想这世界上没有多少。至少阿格拉隆那边的几个教会,就算是最高阶的牧师也应该办不到。”

“可能是什么邪神地地下教会成员。”琼恩说。

梅菲斯依旧摇头,“阿格拉隆那边没什么邪神教会,就算有,也肯定不成气候,”她解释,“在打击邪神教会这点上,欣布女王从来是不遗余力的。”

那就不知道怎么回事了——话说回来,正因为按照常理推测不出这个持有死月法珠的家伙到底是谁。所以才需要派人亲自过去找吧。不管了,反正只要面对的是神术施法者。无论牧师也好,德鲁依也罢,琼恩都还是有几分信心的,毕竟他有天生的神术免疫能力。说起来,这也算是一种天赋异能了。

“要是以后遇上的对手全是牧师就好了。”他有些不切实际地想。

此后三天时间里,琼恩埋头研读王子送过来的那一堆资料。必须说,布雷纳斯王子果然是干考古的,资料收集工作做得极其详细,历史地理风土人情无所不包,把琼恩看得晕头转向,简直都要怀疑王子才是阿格拉隆的统治者,而不是那位欣布女王了。

大体来说,阿格拉隆这块地方以前是精灵王国,并无人类居住。后来随着著名地“精灵大撤退”,此地的大部分精灵都迁徙到了海外地永聚岛,也有小部分精灵不愿意离开故土,依旧固守定居。再到后来,人类王国开始崛起,大量的人类进入此地,与精灵族杂居、通婚,诞生了很多半精灵。

人类、精灵和半精灵相安无事地和平共处了三百年左右,矛盾终于爆发了。起因是人类不断繁衍、扩展,需要更多地定居地和资源,于是开始大量砍伐森林,这惹怒了视森林为神圣之地的精灵族,最终一场种族大战爆发,被称之为“英达尔之臂战役”。战争的结果是和平,一个新的国家诞生了,由人类和精灵共掌权力,而国王则世世代代由半精灵担任,这就是“阿格拉隆王国”。

不过王位传到这一代,却不再是由半精灵担任了。上一代的国王丽奥内选择了她的弟子“欣布”来继承王位。欣布是魔法女神的选民,同时也是著名的大巫师,自从担任国王以来,屡次率领阿格拉隆人民打退了塞尔红袍巫师会地入侵,因此声望极高,在国内几乎是人人崇拜的偶像。

正如王子和梅菲斯所说,阿格拉隆国力不盛,内部并无什么杰出人才,而且大部分地区都排斥魔法地力量,无论是神术还是奥术。半精灵们不喜欢魔法,认为魔法是邪恶之徒腐化他人的工具,而红袍法师就是最好的证明——当然,他们也承认少数特例,比如他们的统治者欣布女王,总是用魔法保护着他们。阿格拉隆人普遍信仰神圣的力量,但教会却也并不发达,整个王国只有很少的几座大型神殿,牧师也很稀缺。

这次的目的地叫做“瑞卡之足”,是阿格拉隆的一座小城,人口不过五千,大部分都是半精灵,四面森林环绕。根据王子和雅菲尔女士的预言魔法,以及其他各种资料的推测,死月法珠应该就是落到了这个地方。至于具体被谁得到,那就只能慢慢去找了。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在出发之前,琼恩通过王子,从红袍巫师会开的商店里弄到了上百张魔法卷轴。他原本是考虑要几根魔杖之类,或者弄几个魔法装备,但最终还是放弃了这种想法。魔杖和装备虽然好,终究用途太单一,不能应付各种千变万化的局面。卷轴虽然是一次性消耗品,胜在种类繁多,遇上什么麻烦都有办法对付。这上百张魔法卷轴,市场价值大约超过几万金币,就算是论成本价应该也有上千了,琼恩还是第一次这么奢侈,反正红袍巫师会付账,这便宜不占白不占。

梅菲斯没什么可准备的,红袍巫师会制造的那些东西她大多用不了,也不喜欢用。至于凛,则是一口气索要了十根火球魔杖,把琼恩都给吓到了,“你要这么多火球魔杖做什么?”

“准备用来打架啊,多准备点又不是坏事。”

“不是,我是说,你为什么只要这一种。”

“因为我就喜欢这一种,你有意见啊。”

“……没有。”

十根火球魔杖,每根能发射五十发火球术,无需准备无需诵咒,已经属于非常昂贵的魔法物品,其价格只怕还超过琼恩那上百张卷轴,这小魔女果然贪心得很。凛同样也有次元袋,直接把十根火球魔杖都丢了进去,她这次没再穿那身超短裙,上身是浅红色衬衫,下身黑色长裤,外面套着一件红色大衣。这身打扮让琼恩颇觉惊讶,因为现在已经是夏天了,气候炎热,她穿这么多难道不觉得热么。

“没事,别管她,她是冷血动物,没有冷热概念地。”梅菲斯在旁边说。

“唔唔,艾弥薇。背后说人坏话是很不好的行为呢,不符合你圣武士的身份吧,”小魔女转过脸来,“还是说,有了情人就把老朋友丢到一边不管了。”

“背后说人是不好,所以我这是在当面说啊。”梅菲斯冷静地回答。

“……那个。琼恩,”凛转移了目标,“既然我们这次要出发了,也应该先把队长是谁给定下来吧,我看就由我来当好了,你没意见吧。”

当然有意见,“等等,这次任务说得很清楚,你是我的助手,为什么你反而成了队长?”

“因为你不适合当队长啊。所以我只好勉为其难地帮忙了。”

“我为什么不适合当队长?”

“啊呀,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么。你看,我们要去的地方是阿格拉隆。那地方很排斥巫师的。我们这次去是要找东西,肯定要和人打听,要交涉谈话,要探听消息,如果由你出面的话,他们一看你是个巫师,肯定理都不理你,这次任务不就没法完成了嘛。”

“你不也是个巫师。”

“是啊。但我又不需要穿巫师袍,谁知道我是个巫师?”她甜甜地笑着。“而且像我这样地漂亮女孩,出面和人交涉的话,肯定会得到额外优待的呢,对不对。”

琼恩一时无话可说,但他不可能让凛当队长。如果承认她是队长,那以后像行程安排、作战计划、出面交涉等事情就都由她去负责了,且不说琼恩知道她有可能是潜在的敌人,就算没这因素,他也不愿意听这小丫头指挥。

不过她说的话,倒也不无道理,琼恩当队长确实不适合。

“那也简单,”琼恩说,“就由艾弥薇来当队长好了,对吧,艾弥薇,”他转脸对梅菲斯说,“你是圣武士,经验丰富,当队长原本就最合适,又不是巫师,不会被人排斥,而且要论出面交涉之类的事情,肯定比那个小丫头擅长多了。”

“喂,你说谁是小丫头……”

“不过艾弥薇圣武士地身份也不好显露,”琼恩不理睬她,“太引人注意了。那么就这样,这次我们就作为旅游者。艾弥薇是出门旅游的贵族小姐,我是她的巫师护卫,这样就没问题了。”

“那我呢。”凛问。

“你么,就作为艾弥薇的侍女……算了,”看见凛面色不善,琼恩连忙改口,“你就当她妹妹吧。”

“喂喂,我说琼恩,你是不是搞错了件事情,我可是比艾弥薇大的,整整大两岁呢。”

“一岁半。”梅菲斯纠正。

“就算一岁半,总之也没道理让我做妹妹啊,”凛气鼓鼓的,“明明应该我是姐姐,她是妹妹才对。”

“从年龄上来说,好像是这么回事,”琼恩点点头,“然而话说回来,看到你们两个,有谁会相信你是姐姐呢?”

“我哪里不像她姐姐了?”

“哪里都不像啊,你气质没她成熟,个头没她高,身材没她好……”

“我胸比她大!”

琼恩哑然,后面本来想说的话顿时全给忘了。凛似乎也被自己刚才脱口而出的话给吓到了,两个人互相目瞪口呆地看着,最后是梅菲斯打破了平静。“好了,就这样决定,我当队长,行程安排和出面交涉的事情都由我来负责。对外我是来旅游的贵族小姐,琼恩是我地巫师护卫,凛是我的妹妹,就这样。”

“我才不要当你妹妹!”凛抗议,“我明明比你大,凭什么要当妹妹。”

“哦,要比我大么,那就当阿姨好了,”梅菲斯饶有兴致地看着凛,“这主意怎么样?”

“就这样吧,”琼恩插嘴,“三个人,两人赞同,一人反对,方案通过。”

“……你们两个联合起来欺负我!”

“看,这样一撒娇就更像小妹妹了,”梅菲斯很满意地点头,“我以前就说过,你很有表演天赋地,”她微笑着,走到旁边摸摸凛的头发,“来,走吧,小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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