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烈突然道:“冬麦,昨天你拌的那个马兰花不错,今天再去弄点吧,让路哥也尝尝。”
路奎军忙说不用,但冬麦已经起来了,笑着说:“今天差点把这事忘了,这个好吃。”
出去后,总算是透气了,她忙过去揪马兰花,拌凉菜。
晌午吃过饭,沈烈带着大家伙去后院,临走前,把窗户打开了。
回头看到路奎军在看他,他便笑着解释:“透透气。”
路奎军便明白了,摇头笑,之后拍拍他肩膀:“你啊你,以前可真瞧不出来!当时人家小月牙对你那真是没法说,怎么没见你这么上心?”
沈烈:“可别提那个,能一样吗?”
路奎军:“冬麦是不错,不过我估摸着,有时候也说不上谁好谁不好,就是赶上时候了,这也讲究一个天时地利人和,这就是缘分。”
沈烈笑:“哥,咱不说这个了,赶紧过去。”
当下带着人又过去了老院,这个时候村里的电工刘顺儿来了,是来安装电灯的,之前一直都是电线不够,现在跑了一趟陵城电力局,总算是齐全了,可以安装电灯泡了。
那边扯着电灯,路奎军和沈烈又研究了一番,这里面自然有挺多麻烦事的,需要慢慢克服,肯定不是一下子就能搞定的,路奎军也给了一些意见,几个人讨论了一番,还试着调整了轴距,到了天晃黑的时候才走。
很快电工刘顺儿也扯好了电线,沈烈合上闸门,让冬麦拉电灯绳,这么一拉,屋子里就亮了。
沈烈:“通了电灯,电也没问题,就差咱这梳绒机了,我自己再琢磨琢磨吧。”
冬麦点头,想想又说:“你也别太大压力,尽力而为,实在不行,再想别的法子。”
沈烈却凝视着梳棉机上的道夫轴,认真地道:“我为这事想了很久了,对我来说,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冬麦怔了下,她觉得沈烈望着梳棉机的时候,眼神热切,和他往常总是笑着的模样很不一样。
沈烈:“既然曾经有人把梳棉机改造成梳绒机,说明这个世上一定有办法,再不济,我们想办法找到当年唐山做过精梳绒试验的技术人员,怎么着都能把问题解决。”
冬麦想想也是,点头。
沈烈的目光终于从一直凝视着的道夫轴中抽回,侧首看了冬麦一眼,他轻笑了下,温声说:“冬麦,我贷款了两万块,让你和我一起遭受别人的非议和压力,不是我冒失地带着你去碰运气,而是我觉得自己准备充足,有足够的能力去做好这件事,你不要太担心,相信我,一定能成功。”
冬麦鼻子一酸,眼里差点流出泪来,她揉了揉鼻子:“我当然不担心了,当然相信你了!我就是怕你——”
她垂下头,小声说:“怕你压力大,你这两天挺累的。”
沈烈浓眉微耸,轻描淡写地道:“这算什么压力大,我没事。”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什么小月牙,大家别想多了。
我最讨厌男主有初恋了,我从来不写男主有白月光有初恋有过去!
我从来都写女主是男主的最初最爱最心动。
所以小月牙在男主看来只是路人甲,基本没什么大戏份(应该)
第77章初步的成功
有了电灯,一切都变得明亮起来了,沈烈忙到晚上十点的时候,还不想离开,他还在一遍遍地试着轴距,电闸开了又合的,对着梳绒机出来的下脚料仔细地研究。
他让冬麦先回去睡,他自己“很快就回去了”。
冬麦知道,他的很快就回去,指不定是什么时候呢,便说:“大晚上的,我有点饿了,我回去做点吃的,带回来,咱们一起吃?”
沈烈便笑了:“行。”
冬麦出去,沈烈不舍得离开梳棉机跟前,不过又有点不放心:“路上小心。”
冬麦软软地道:“我知道。”
回去家里后,她过去了厨房,厨房里倒是有一些菜和肉,不过各种杂样多,也不知道做什么,倒是适合都剁了来当包饺子的馅料,一时想着前几天看书看到的那个水明饺儿,倒是稀奇,今天可以尝试着做做,没准儿哪天能用得上,当下便煮了开水,之后用了半斤白面,逐渐撒入到滚开的水里,不住手地搅拌,搅拌成面糊糊,之后用冷水慢慢地浸着,泡到了雪白,之后才用豆面搅拌在一起,擀成薄皮,包了饺子,上锅蒸着,很快就蒸熟了。
她看看时间,已经差不多快十一点了,他还没回来。
她叹了口气,想着果然是的,他现在简直是入迷了,哪里想着睡觉呢,恨不得不吃不喝在那里研究。
当下将水明饺儿放在碗里,又拿了盘子来盖住了,放在篮子里,这才提着篮子给沈烈送过去。
谁知道刚出胡同,就见一个人站在那里。
自然不是别个,是林荣棠。
冬麦没搭理,径自往前走,她就不信了,林荣棠还敢怎么样他?叫一声,四周邻居估计都听到了,再不济,沈烈的老宅离这里也就是跑几下的距离。
冬麦走过林荣棠身边的时候,林荣棠突然道:“我说我担心你,你是不是根本不信?”
冬麦:“我干嘛信你的话?”
林荣棠叹了口气:“冬麦,不管怎么说,我们以前都当过夫妻,我也盼着你能过好日子,你知道吗?”
冬麦:“我为什么要知道这个?”
林荣棠:“冬麦,你可能没听说过,但我见过,我听说过,我见过那些贷款了信用社的钱最后还不上来,被封家门被逼着有家不能回的,你以为那是随便用的,那钱得还的!他现在买了一堆废铁,有什么用?他娶了你,让你过好日子了吗?他这么瞎折腾,能有什么好结果?”
冬麦:“那我该怎么办?”
林荣棠有些意外,他没想到冬麦这么问他。
林荣棠深吸口气:“冬麦,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我现在没别的想法,我就是不想看着你跟他受罪。”
冬麦:“我跟着你就能享福?”
林荣棠听出冬麦语气中的嘲讽,咬牙:“我不是这个意思!”
冬麦便道:“可我就是觉得他好,跟着他吃糠咽菜,我都喜欢,跟着你,就算天天吃香喝辣,我都不舒坦。”
林荣棠的太阳穴狠狠地抽动了下,半响没缓过神来:“你这是故意气我是不是?”
冬麦:“不是故意气你,就是说个事实。”
林荣棠红着眼睛,艰难地看着冬麦:“冬麦,我以前做错了许多事,我也不想你原谅我,你怎么羞辱我,我认了,我都认,我活该。可我现在说这话,是真心为你好,你受罪,我根本不忍心,你知道吗?”
冬麦凉凉地道:“荣棠,那我也告诉你,你别总盯着我了,咱们已经离婚了,你和孙红霞结婚了,她也有了你的孩子,再怎么样,你们都是夫妻了,好好过日子。”
林荣棠听到孙红霞,便说不出话来了,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冬麦看他这样,便轻笑了下。
孙红霞肚子里的孩子真是林荣棠的,那为什么当初他不碰她?
疑惑这个,并没有什么遗憾,只是疑惑。
甚至疑惑里还有些庆幸。
水明饺儿果然好吃,外皮薄到几乎透明,里面的饺子馅料足,一口咬下去馅料汁液溢出。
沈烈坐在木墩子上,一口气吃了四五个:“怎么越来越能干了,你不知道,昨天村里小伙子羡慕我有福气,今天路哥他们羡慕我有福气。”
冬麦抿唇笑,拿了毛巾来帮他擦背上的灰:“瞧你那得意样儿。”
分明是一脸显摆。
他的腰背肌肉结实分明,这么擦下去,都能感到他身体的力道感,冬麦想起刚才的林荣棠,心想,这根本没法比。
她说得真心话,她就喜欢沈烈这样的,哪怕最后只能哭着求饶,她也喜欢,就喜欢他那个折腾到让人哭的劲儿。
那才叫男人。
以前她喜欢脸白的,好看的,文雅的,现在就喜欢沈烈胸腹上的结实,那都是力道,就跟发动机的马达,突突突地,让人哭让人叫。
小白脸有什么好的,没劲儿。
这么想着,沈烈的肤色她也越看越喜欢了,那是被太阳晒过的,健康的颜色。
正想着,沈烈却突然道:“怎么了,刚碰到谁了?”
冬麦微惊:“啊?”
沈烈笑着说:“一定是遇到了谁,说了什么。”
冬麦睨他一眼:“你是长了顺风耳吗?”
沈烈笑而不答。
她这个人,什么心事都写在脸上。
冬麦:“也没什么,就是碰到了林荣棠,反正劝了一通,也是好笑了,如今倒是我面前装好人!”
沈烈微微拧眉:“以后有机会,咱想办法搬家。”
说着间,他的目光便落在旁边的梳绒机上。
搬家,并不容易,首先得有钱。
连着十几天,沈烈几乎是白天黑夜地泡在老院里,机器的轰隆声响起来又停下的,他将自己之前记录的那些数据都翻遍了。
他手指头上总是带着黑色的机油和脏污,有时候吃饭的时候,来不及洗,冬麦就帮他捧着,自己喂他吃。
冬麦很心疼这样的他,不过她也没别的可以帮的,只能是给他做好饭送过来,晚上的时候早早为他烧好洗澡水。
这些天炕上的事他明显兴趣减淡了,也可能是太累了没心情,晚上睡的时候,只是抱着她,有时候会低头亲亲她的脸颊。
白天冬麦不过去帮忙的时候,就收拾家里,她把腌茄子分了一些给大家,剩下的想着给王老爷子还有路家送过去,她把自己的菜谱抄全了,没事就翻开研究研究,学着上面做个菜,算是练练手,也给沈烈改善改善伙食。
就这么熬了十几天,沈烈改造成的梳绒机现在已经基本可以用了,把那些下脚料放进去后,能被梳绒机分成羊毛和羊绒,当然分得并不是太好,但至少可以区分了。
冬麦有些激动,沈烈却很冷静,将毛绒捻在手里,仔细地观察:“是能分出来,不过效果并不是特别好。”
冬麦:“这不是看上去还行吗?我看着和路哥家里的那些没区别!”
沈烈笑看着冬麦,眼睛很亮,口中却道:“其实还是有区别,不过可以试试了。”
看上去,应该算是成功了,不过沈烈却更冷静了,现在的成功其实是在他预料之中,这本身就是应该能做到的。
不过后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下脚料开出来的羊绒怎么卖出去,必须找到一个销路,在私人经营并没有完全放开的情况下,这并不容易。
改造的梳绒机,能不能在社办企业里推广下去,如果安装十台八台的这种梳绒机,下脚料的原料供应,以及开出来羊绒的市场需求,这些都需要考虑。
沈烈收敛了心思,望着眼前的庞然大物:“我们先把这一袋子下脚料用梳绒机梳开了,看看效果吧。”
冬麦:“好!”
将那些下脚料平展地放在喂给板上,之后看着刺辊在传送带的带动下,缓慢地将那些下脚料吃下,在经过一番轰隆隆的运作后,锡林罩板下,成片的絮状白色羊毛和羊绒混合物便飘落而下,之后落在了集绒箱中。
沈烈在前面负责喂毛,冬麦跑过去拿了棍子将那些松软的絮状毛绒给压下去,接着有更多的松软絮状毛绒轻盈地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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