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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章 那爱华的安排(1 / 1)

第522章那爱华的安排

“是,总统。”那爱华终于反应了过来。

“那爱华,那拖拉机你做过吗?”董书恒指着停在边上拖拉机问道。

“嗯,坐过,总统,跑的没马快,不过力很大。”那爱华答道。

“哦,对哦,你还是一个骑兵呢!那你说要是我能够让它跑的更快,再给它的外面套个铁壳子,驾驶员呢在里面开拖拉机,车厢也用钢铁罩住,留出来射击空,在里面装上转管机枪,再在顶上装一门炮。”

董书恒先对那爱华描述了一下装甲拖拉机的样子,然后继续问道:“要是这样的话你率领骑兵去跟他的对抗,还能够打得过吗?”

那爱华想象了一下董书恒描述的那个四不像的样子。

挠了挠头说道:“总统,那个拖拉机是我们这边的,那我肯定会选择坐在那个拖拉机中,战马再厉害也跟人一样是血肉之躯,如何跟钢铁对抗。”

“哈哈哈,真是个聪明的孩子。那爱华你回头去新京陆军学校就直接去的特种骑兵科吧,到时候我会亲自去给你们授课。”

说着,董书恒担心自己会忘记这件事情,于是对身旁的大秘魏玉祥提了一下,让魏玉祥去安排一下。

“唉,臭小子,还不谢谢总统。”林场长知道董书恒这是在提携那爱华,赶紧提醒他谢恩。

那爱华还在思考什么是特种骑兵科呢。

实际上这是董书恒暂时想出来的替代名词。

拖拉机有了,“水箱”肯定也会出现的。为了保密,董书恒只能先称呼这个特殊兵种为特种骑兵。

现在虽然还没有制造出来实物,但是人才得先培养起来。

哪怕是到时候真的弄几个装着铁甲的拖拉机也可以吖。

无非是柴油机驱动有装甲,有攻击的手段。

打仗的时候用上自己速度、装甲和火力就好了。

“哦,谢谢总统,敢问总统,我本来就是要去骑兵科,这特种骑兵科又是什么?”

林场长在一边简直是要气炸了,有这么和总统说话的吗?

这小子平时挺机灵的,为啥今天老是犯浑呢?

董书恒却是没有在意,这个那爱华也就十六七岁,还是一个单纯的小孩子心境,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他笑着开玩笑道:“这是军事秘密,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牧场很大,占地有十几万亩,董书恒只是在场部的周边看了一看。

外围的区域主要都是草场和农田。

董书恒又去军马场看了一下,每一个牧场都会强制蓄养一定数量的战马,以保障军队战马的需求。

复兴军现在虽然控制着大量的草原,不缺马匹的来源。

但是普通的战马已经不能满足军队的需要。

复兴军迫切需要大批量培育更加优质的战马。

从沙俄那里缴获的顿河马,从哈萨克缴获的大宛马。还有布哈拉上贡的汗血马现在都能够在复兴军的军马场看到。

布哈拉汗国自从被复兴军打服归顺之后,就紧紧抱着复兴军的大腿。

因为他们发现了一个比沙俄更加强悍的国家,这个国家还可以做自己的靠山。

做华夏的藩属国总比被沙俄灭亡要来的好吧。

布哈拉这个国家没有什么好东西,唯一闻名于世的就是汗血宝马了。

貌似汗血宝马这个名字还在咱们华夏人帮它起的。

当然了,那里其实还是有一件宝贝的,那就是石油,不过这东西现在还没什么人稀罕。

董书恒虽然知道那东西好,但是他现在有几个易开采的大油田就已经足够用了。

毕竟他拖拉机才刚刚搞出来,所需要的油耗还不如后世的一个小县城呢。

至于老百姓家中烧的煤油,那就更是毛毛雨了。这能烧掉多少啊?

现在的复兴军跟阿曼王国搞贸易,又搞来了许多阿拉伯马。

可以说现在复兴军掌握的战马的品种以及数量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齐全。

董书恒让各处牧场蓄养战马,这样有利于培育出更高的战马品种。

因为战马在国属的牧场中更加方便管理一些。

“总统,您看,那匹公马名叫赤兔,是一匹汗血马。呵呵,就是跟吕布那匹同名,今年我们已经让它跟四十多匹母马交配,其中有阿拉伯马,有大宛马,最多的是蒙古马,不过还没有产仔,到时候产仔了,我们会看一下杂交的效果。”

董书恒看到了马场的一角有一个单独围起来的马圈。

里面正关着一匹神俊的汗血宝马呢。

它的身姿傲然独立,它的眼神聛睨一切。

真是一匹“幸福”的种马啊!

董书恒在心中感叹。

董书恒并没有想要骑它的冲动,毕竟人家是专职骑母马的。

董书恒要是再去骑人家似乎会有一些别扭。

董书恒在一个牧场没有呆多久,天气突然间要转冷了他必须尽快地离开这里。

回到了尼布楚,黑龙水师已经等在了这里,后面还跟着的一连串的运兵船。

毕竟董书恒的后面还跟着一大票的保镖呢。

上了运兵船之后他的速度就快的多了。

“阿妈,我回来了。”那爱华回到了家中,他的母亲已经做好了晚饭。

牧场中有一部分的人是在食堂吃饭,有一部分在家中。

为了避免浪费的现象,在食堂吃饭是要扣掉一部分工资抵扣伙食费的。

所以好多有家庭的牧民还是选择自己开伙,吃食堂的大都是单身汉。

尼布楚周围有很多丘陵山林地带。上面的树木并不少。

所以牧场中建造的大都是木屋。

那爱华的家中有两间木屋,外面还有一个较小的厨房兼杂物间。

对于母子二人来说已经足够住了。那爱华的母亲是一个木讷的女人。

牧场成立之后,一些单亲的家庭重新组合到了一起。

但是爱华的母亲不大与人交流,残酷的生活让她看起来有些老态,所以她还是跟儿子住在一起。

不过那爱华现在要去读军校了,他准备帮母亲张罗一个婚事。

“赤那回来啦,来吃饭吧。”爱华的母亲有些笨,还不会说官话,称呼赤那也是用他原来的名字。

“阿妈,你要赶紧学会官话才行呢!”爱华说道。

“阿妈天天跟奶牛打交道,这些牛啊都听得懂草原话,它们也不会教我说官话。”爱华的母亲说道。

她现在在奶牛场工作。那里基本上都是女工。在草原上,挤奶的工作都是由女人来做。

挤奶是每一个草原女人的必备技能。

“阿妈,现在你在奶牛场工作辛苦不?”可能是自己就快要离开家了,那爱华突然间想要多关心一下母亲。

“总比以前在草原上放牧要好,那时候咱们娘俩天天干活还吃不饱饭。”

“还要挨那些老爷们的鞭子抽。现在的牧场的管事虽然还会骂人,但是的没人打咱们了。赤那你现在又变得那么厉害了,阿妈心中早就满足了。”那爱华的母亲最喜欢在他的面前回忆以前的艰辛。

仿佛这样能够让她获得更大的满足感,所谓忆苦思甜,不过如此。

“阿妈,我们的生活以后还会更好,等军校毕业之后,我就是一名真正的军官了。”

“真的吗?赤那,那真是太好了。听珍珠她们说今天皇帝来了?”

“是的,阿妈,不是皇帝,是大总统,不过跟皇帝也差不多,总统还在你们奶牛场外面站了半天,他还让场长以后要养更多的奶牛。他还说以后多样一个奶牛就能够多养活一个孩子。很多小孩生下来没有奶水吃,就是因为吃了我们这里产的牛奶才活下来的。”那爱华说道。

“他真的这么说吗?那阿妈做的事情就是有大功德的事情了。”爱华的母亲是信佛的,他们相信今生积累功德。来事能够得到福报,还可以对子孙后代带来好处。

“来,爱华,这个窝头,你要多吃点,你以后要做将军的,长得这么瘦小可不行。”那爱华从小就长得瘦小,也许是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错过了发育期。

现在的生活虽然变好了,但是爱华只是变得更加精壮,但是身高并没有变的更高。

“阿妈,你不用担心,现在打仗又不是拿着长矛、大刀。我只要将枪法和马术练好了,敌人都靠近不了我。”

“那些沙俄人都是人高马大,但是他们不还是打不过我们嘛。个头越大,反而更容易被子弹打中,我在月湖那次战斗就是专门捡块头大的沙俄人打。”爱华笑着对母亲说道。

草原人都崇拜强者,喜欢那些长得高大威猛的。

像爱华这样的长得瘦小的只能在族群中干最苦最累的活计。

所以他的母亲以前在部落放牧的时候就尽量将食物让给爱华吃。

现在条件好了更是让他可劲儿地多吃。

但是呢,爱华倒是长壮了,但是还是没有长高。

这让她很自责,觉得是自己没有养好赤那。

“好吧,你总是有道理的。”爱华的母亲也是微微一笑。她比较笨,还好赤那不跟她一样笨,他是个聪明的孩子。

现在赤那成了牧场的小英雄,她非常自豪,那些一起在奶牛场工作的女人都对自己羡慕不已。

“阿妈,我马上要去上军校了,回来的时间很少,以后要是进了军队同样很少回来,你要给自己找一个伴儿了。”爱华说道,语气郑重,眼睛盯着母亲,就像是一个成年人一样。

听到儿子突然这么说,爱华的母亲一阵错愕,脸上的羞涩以及伤感交织。

羞涩是因为自己是一个女人,这个问题又是自己的儿子对自己提出来的。

伤感的是一直跟在自己身边的儿子马上就要离开自己了。

草原上的女人身边,只有儿子才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她们甚至都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

因为在那样的生活环境下,任何一个人都能够钻进她们的帐篷。

爱华就是那样出生的,还好爱华从小在那样的环境中长大,也明白这些道理,所以他从来不会问自己的母亲,谁是他的父亲。

现在爱华提出让母亲找一个伴儿也没有任何心理上的负担。

“阿妈,我看到种植队的老王经常来我们家串门,他是汉人,性格好,不喝酒,不会打人,又是一个人,要不你跟他一起做伴儿吧。”爱华不知道怎么把这样的话说的委婉一些,毕竟他也只是一个大男孩。

“赤那,你不用担心阿妈,我天天去奶牛场也不孤单,等到以后你娶一个媳妇儿来陪我就好了呀。”爱华的母亲眼睛有些微红,她低着头,不想让儿子看到,不过还是继续安慰儿子,因为她不想让儿子担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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