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三章 信仰(1 / 1)

这天吃饭的时候,沈国栋给大家讲了一个笑话,是有关于的确良的。

“一家商店进了的确良,一大群人排队去买。一个小伙子排了很久的队,好容易轮到他了,就只剩下一尺了。

他本来是打算做一件衬衫,这一尺也不够啊!正为难呢,售货员不耐烦了,就问他‘你到底买不买?不买后面人还等着呢!’这哥们儿一着急,就买了。

他拿这一尺布做了一条裤衩,心里又觉得亏,穿条的确良裤衩也不能跟人显摆呀!就在腰上挂了个牌子,上面写着‘内有的确良’。

有一天,他去上厕所,就把这块牌子挂到了厕所门外。出来一看,外面排了长长一队人!一位大娘急得直嚷嚷‘不是说里面有的确良吗?等了这么长时间,还卖不卖呀?’”

饭桌上哄堂大笑,响铃姐和孙大娘都笑出了眼泪。

“这小伙子也傻!做个假领子戴上,不就谁都看着了!”孙大娘给的建议最专业。

响铃姐抿嘴笑,把周晚晚堆在碗边不爱吃的干豆腐夹到自己碗里吃了。

周晚晚小心地瞄了一眼周晨,看他眨了眨眼睛,没好意思阻止响铃姐,高兴地接着吃饭。

“晚上囡囡跟我去做饭,趁我这些天有空,再教你做几个菜。”响铃姐婚期定下来以后,就一直在找时间教周晚晚做饭,“女孩子大了,得有几样拿手菜。要不以后结婚了在婆家不好站脚。”

“有这几个在,囡囡咋地也不能让人给欺负了!你就放心吧!”孙大娘笑着指了指面前的这一圈大小伙子。

响铃姐却不同意,“娘家人再硬气。日子还得是俩人自个过出来,动不动就回来找娘家人,也得让婆家人看不起。”

“说得也是,”孙大娘叹了口气,“做女人不容易啊!得给小囡囡找个好人家,可不能让人给欺负了!”

周阳几个的脸上都是掩饰不住的复杂阴郁。

他们知道响铃姐和孙大娘说得都对,可是一想到妹妹以后要嫁人。得去别人家了,心里就难受得被挖走了一块一样。

“囡囡这么小,嫁人早着呢!不要说这些了!”周晨第一次唐突而没有礼貌地对响铃姐和孙大娘说话。

语气非常冲。跟人赌气一样。

沈国栋一摔筷子,饭都不吃了。

孙大娘也看出几个男孩子的心思了,“好好好!你们家宝贝囡囡这么小,不用嫁人!不说啦!快好好吃饭吧!”

周晨勉强扯出一点笑来。眼里却一点笑意也没有。心不在焉地跟孙大娘说了几句,就放下筷子不吃了。

周晚晚在心里叹了口气,挤到周晨的椅子上楼住他的脖子哄他,“二哥,我的秋千怎么晃起来嘎吱吱响呢?吵死了!你快点给我修好啊。

春天的时候,我不是说要在门口种一排向日葵吗?怎么都是格桑花?你给我弄几棵向日葵来栽上,我明天早上就要!你要是不给我弄来,我就不许你去上班!”

周晚晚摇晃着周晨的脖子。整个人都腻在他身上,“我说什么你都记不住!你怎么当人家哥哥的呀!”

周晨一下就笑了。“去年不是你自己说喜欢格桑花,要把满院子都种上的吗?一会儿一个样,你说我记住你哪次说的话好?”

周晚晚咯咯笑着耍赖,“我一直说不去上学,你就记不住!”

周晨笑着弹了一下周晚晚的小脑门儿,“这个没商量!除了这个我什么不听你的?”

周晚晚嘟着嘴往桌子上一指,“我不想吃青椒干豆腐,你还总让我吃。”

周晨被她噎得直瞪眼睛。周阳几个看得哈哈大笑。

孙大娘和响铃姐对视一眼,看着不知不觉被周晚晚哄得眉开眼笑的几个人,摇头苦笑。现在提都不让提,以后这丫头到了要嫁人的时候,这几个可怎么办呦!

响铃姐还是坚持要教周晚晚做饭,“别的都好学,你聪明,看看就会了。就这做饭,不自个上手就是不行。等姐走了,家里那几个肯定啥都不让你碰。不教会你,我咋地都不放心。”

响铃姐说完,脸忽然有点红,“还有个事儿,我寻思着,也得教你。以后我也不能常回来,万一你提早摊上了,也没个人问的,到时候害怕就遭了。”

响铃姐把周晚晚拉到身边,小声在她耳边嘀咕,“女孩子大了,每个月都得流血,叫例假,你别怕……还有小背心,等你前面开始长了,也得穿……”

响铃姐红着脸,详细地给周晚晚解释这些本应是母亲教导她的东西。

响铃姐说完,周晚晚抱住她的腰,好半天不肯松手。

这些事对一个懵懂的女孩子来说有多么重要,没人会比周晚晚更了解。

前世,她是如何慌乱狼狈地渡过这个成长阶段的,至今仍历历在目。今生,虽然她不再需要这些指导了,却对能事无巨细地帮她想到的响铃姐感激不已。

前世今生,她都没体会过母爱。响铃姐的善良真诚和毫无保留的爱护,让她不再觉得遗憾。

人世间所有美好的情感都是可以传承的,母亲给响铃姐的爱护和温暖,响铃姐加倍回报到了她的身上。

这份爱传递到她这里,没有损耗,反而更加丰沛,同时也温暖了两个人的心。

很多人都说善良的人傻气,今生归来,她也曾经咬牙切齿地发誓,她只相信弱肉强食,对人性彻底不再抱有希望。

可是,这十年来的经历却慢慢地改变了周晚晚的想法。

她遇到了那么多善良的人,沈爷爷。小张叔叔,小马阿姨,郭老先生。赵五婶一家人,响铃姐,宝成叔……

这些人给了他们兄妹那么多那么多美好真挚的感情,让他们的心一直都在感动中温暖柔软,也一直都在感恩中充满力量地前行。

不知不觉间,周晚晚开始虔诚而笃定地信仰善良,这是人世间最朴素也最有力量的东西。它能在传递中不断增长,它能让人变得勇敢坚强,更能让一个人荒芜黑暗的内心变得丰沛温暖。

周晚晚笃信的善良并不是对谁来说都适用的。至少她知道,对周家人来说,跟他们讲善良,那就是自我毁灭。

眼前活生生的例子就摆在那里。周春喜夫妇已经快被他们自己所谓的善良把周兰给害死了。

周老太太一行人都被判刑以后。周春喜夫妇就开始养他们留下的这群孩子。

周红英、周玲、周梅花、周铁柱、钱燕、钱磊。这些孩子他们一个也抛不下,都成了背在身上的责任。

钱燕死咬着牙要上学,钱铁也跪在周春喜面前哭,最后他们还得供这两个钱家的孩子上学。

等周平终于请下半天假,带着程玉林回家的时候,她只看了一眼前的父母和妹妹,就气得摔门而去。

她来之前已经把家里的情况打听清楚了,早有心理准备。却还是被他们的样子给刺激得心里冒火。

周春喜和李贵芝形容干枯憔悴,眼神空洞疲惫。衣衫褴褛,身形消瘦,这些她都能想到。

她想不到的是,周兰会被他们养成这个样子。

周兰因为严重的营养不良和长期受到打骂虐待,瘦小孱弱,严重的八字腿,鸡胸,小小年纪,竟然得了夜盲症,这是常年吃不到油水的大人才会得的病。

周兰不只是身体几乎半残,心智也受到了影响。

她看见陌生人就蜷缩到屋角,尽量把自己藏起来,跟她说话,她要么是紧闭着嘴一言不发,要么是在嘴里吞吞吐吐几乎说不出一句整话。

周平被程玉林拉了回来,劝了半天,才肯回去面对呆滞着一张脸看着他们的周春喜和李贵芝。

“我要把周兰带走。”这是周平离家七年以后,对父母说的第一句话。

此时此刻,她后悔得痛彻心肺,她应该在七年前就说这句话,做这件事的。

周平回来之前,就打算好了,对周家人留下的这个烂摊子,她必须帮父母收拾干净。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那怎么都是她的父母,周平做不到完全放弃不管。

周玲赶回家里去,有周军这个二十多岁的哥哥不靠,别人有什么理由管你吃饭穿衣?

再说,她已经是十五岁的大姑娘了,去生产队干活也能养活自己,凭什么心安理得地吃白饭?

周梅花和周铁柱都回自己家里去,连老周家的孩子都不是,凭什么让周家人养活?

别说他们还小,走投无路。周梅花已经十三岁了,当年她十岁就进生产队干活了,你十三岁了更能去了。就是挣三等工分,也够你俩一年吃饭了。

钱铁和钱燕,当然是回你们老钱家去。有父亲有亲哥哥的人,不去靠他们,别人凭什么供你们念书吃饭?

至于周红英,那就更不用说了,都二十一岁的大姑娘了,谁还能管你一辈子?!

周平雷厉风行,该送走的送走,该推出去的推出去,一会儿的功夫就让周春喜夫妇的眼前干干净净。

然后周平又带着周春喜夫妇去了老队长那里,跟他打好招呼,以后队里分了钱粮都由她给父母保管,然后再按月给他们。决不让任何人有机可乘。

做完这些,他们又带着周兰来到周阳家里。

李秀华的事,周平这些年一直念念不忘,她还欠周阳几个孩子一个郑重的道歉。

周阳几个冷静地听着周平道歉,避过她深深鞠的那一躬。

对母亲的事,他们永不原谅。

所有与这件事有关的人,无论有什么理由和借口,无论多么痛悔,他们都不会说出那句原谅。

周平在这件事里只是懦弱地没敢当时就揭发那些人,所以他们不恨她,却也不打算与她有什么深入的交往。

他们失去的是母亲。

不用说任何别的话,只这一个理由,他们觉得就已足够。

但他们还是对周兰心软了。在周家这些人里,也许只有周兰是最无辜的了。

她的遭遇,触动了兄妹几个各自的心事。

周阳和周晨简直是后怕,如果当年他们不那么努力地离开周家,是不是妹妹也有可能变成她这个样子?

周晚晚却想到了自己的前世。如果没有两个哥哥的倾力爱护,她前世可能还不如周兰,连活下去的可能都没有。

所以,在周平要带周兰离开时,周晨给她收拾了一大包衣服,“是囡囡小时候穿的,都挺新的,六丫现在穿正好。等过几天六丫要走的时候,我们再做两套新的给她。”

周平打算现在就把周兰带到水利工地去,过几天她再请假,把周兰送到一个定点接收工地牺牲人员遗孤的福利院,让周兰暂时在那里休养,她放假了再去把她接回家。

周晚晚则给周兰拿了一大盒巧克力糖,“每天吃一颗,你的病就好了。”

如果前世有人帮他们兄妹一把,他们是不是不会结局那样凄惨?周晚晚刚重生的时候经常会纠结这个问题。

现在,她想帮一帮周兰。

她帮周兰调理好身体,以后周兰跟周平一起生活,永远远离周家,人生一定会变得不同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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