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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撵爷(1 / 1)

与鬼斗,那是查文斌的专长,与人斗,则是另外哥仨的看家本事。

两个侦察兵出身,外加一力大无穷的肉搏战高手,在这个黑暗的空间里,即使他们不占地理的便宜,也在其他所有方面占了上风。

人是活的,既然是活的,就会动,在绝对安静的环境里,汗毛的舞动都会被察觉。加上现在查文斌他们心里有底,但可泰然处之,就紧张的那一方躲在暗中私下焦急了。

人一紧张,呼吸声会变大,频率也会变快,而且还会时不时的观察别人的举动。任何一个细微的变化都逃不过经验老练的侦察兵。

一个石子的轻微滚动,让他们迅速锁定了目标方位,几盏手电的照射交错成了一个点,不出意外,那块石头背后应该有人。

超子清了清嗓子喊道:“出来吧,瘸子,别躲了,就你那点把戏,躲得了多久?”

对方没有出现,这让超子颇有点恼火,“咦,你这瘸子,跟我们玩这一套,信不信逮着你,直接把你按进蝙蝠粪里去,识相点,自己滚出来。”

就这么连威带吓的,果然从那石块后面一个人耷拉着脑袋走了出来,腿照旧是一瘸一瘸的,那人不是阿发是谁?

走到查文斌的跟前,还不等阿发张口,超子甩起手来一巴掌扇他脑门上骂道:“他娘的,我们差点都被你给害死了,你不是挺有本事的嘛,还会装死哩,装啊,你继续再装啊。”打完一下还不解气,接着又给了那厮一脚。

阿发也不吭声,只是在那站着,查文斌饶有兴趣的看着他,试问,这个世上论侦查太多人比他强,但要说判断一个人有没有被中邪,那他是决计不会看走眼的。那一日,阿发明明是陷入了被恶鬼侵体的状态,而且也确实是有东西在作祟。

查文斌从超子那要了一根烟,点上之后插到阿发嘴上,说道:“说吧,最好实话说一遍,都是乡里乡亲的,我不会为难你。”

事情的起源,有些出乎他们的意料。

据我阿爸他们那一辈所知,我们村的历史,不超过一百年。村里的人有来自全国好多身份的,一个小小的村庄,不过百来户人家,其中方言就夹杂着安徽、河南、浙江等地。大多数的人,都是来自于那个逃荒的年代,出身也基本都是些农民,关于祖宗辈的事情,知道的人都已经埋入黄土了。

因为我们村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是一个两省三县交汇的地方,虽然是山区,但也有小道可走,所以来往客人歇脚的在早几年也经常有,只是后来公路通了,这儿的信息才开始逐渐闭塞。

来往的那些过客,形形色色,也有不缺乏懂点门道的人。

会点风水的,总是会一个劲的夸我们这儿风水好,出龙脉,有龙气,但要能找出一个能说到具体点子上的人,那又找不到。一则,我们那儿山势比较险恶,群山叠嶂,互相交错。这山挡住那一山,那山再挡住又一山。二则,风水这玩意,给人看个门脸,画个地基,也就差不多了,真能到寻龙点穴那本事的,在文革的年代,也都被基本给祸害光了。查文斌这般的,靠的更多是后天的机遇,可以说,那个年代,懂风水的多,但是精通的人却又寥寥无几。

这阿发的老家来自湖北荆门,是他爷爷那一辈儿逃慌逃来的。荆门那个地方,也被誉为是古墓之乡,遍地的古墓。那个年代,兵荒马乱的,人们就开始把活路伸进了死人坑,也就是盗墓的。

盗墓是个比较邪门的手艺,跟死人打交道多了,免不了要遭天谴。所以,那时候还催生了另外一个职业,就是替这些盗墓贼洗去身上的怨气,当地人把这种职业叫做撵爷。

撵爷最早是从一批跳大神的里面发展起来的,后来那些盗墓贼遇到了比较麻烦的主,需要真有本事的人替他们消灾,而不是过去单纯精神上的洗礼。于是,一些懂道的人开始进入这一行当,一开始他们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发展到了后期,撵爷也进入了盗墓的行业,根据规矩,在冥器被弄上来之后,撵爷优先挑选一件自己中意的东西作为报酬,然后再替那群地耗子们开坛做法。

阿发的曾祖父,就是一个撵爷。据他说,这位曾祖父,也是师承茅山一派,祖师名号:归云道人。查文斌倒是没听过有这么一号人,茅山派开枝散叶的多了,很多半路出家的徒弟学了一招半式就敢出去开山立派,毕竟做受人敬仰的掌门总比端茶送水的徒弟要强。

这位曾祖父,说是句容人,也就是现在的茅山坐在地,估计身上是真有点本事的。为了发财,一路跑到了湖北荆门,后来再那边做了个撵爷,娶妻生子。

这曾祖父一共生了六个儿子,三个女儿,没想到最终就养活了阿发他祖父一人。其余八个均是半途夭折,就没有一个能养成年的。那时候的他们所在的村在荆门地区算是相当富裕的,大家干的都是那勾当,可有一点就是所有人家的香火都不旺盛,断子绝孙的更加不再少数。

曾祖父明白,这是伤天害理的事儿干的太多了,大家都在遭报应。于是,他就叮嘱那唯一的儿子,不准再踏入这个行当半步,只是教他一些道家的东西,好让他这辈多做善事,为他过去所干的那些事多积德还愿。

老头撒手归西之后,到了他儿子那辈,也就是阿发的祖父,世道已经变的很乱了,家境也开始逐渐。继承了父亲六分本事的儿子,开始带着一家老小进行了逃荒的生涯,原本是打算回祖籍句容的,没想到阴差阳错到了浙西北落了脚。

从小过惯了大户人家的日子,经过逃荒之后,彻底成了中下贫农的代表。于是他祖父打算重操旧业,也好振兴家道。撵爷算不得上是一个高尚职业,更加可以说是一见不得光的,人人唾弃的职业,那盗墓的就更加越发是了。

我们那一片地方,因为历史的断代,所以谁也说不清以前发生过什么。虽然老林子里豁然也能见着一些用石头垒砌的大坟包,但都是找不到主的地儿。坟窝子也算满道都是,就拿我念书的那个中学来说,光打一个学校地基,全村人挑死人骨头硬生生挑了半个月。

那些个包包,多是乱葬岗,一层叠着一层,年代也各有不同。在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中,这些坟包或者被平成了良田,或者被拆了回家砌墙做猪圈,就我小时候,家里各种铜钱都是用罐子装着玩,全都是从那些地方捡来的。

阿发的祖父,眼光不是一般高,小打小闹的事情他不做。要干就得干一票大买卖。有贫民墓的地方,就说明过去这儿人丁兴旺,有人就得有大户人家,就得有做官的,他想要找的就是掏上几个大墓。

这家伙,不仅懂道,还懂点风水。白天他和其他乡亲们一样,都上山开荒,其实就是去找地方的。选中了目标,然后黑夜里再干起那勾当,自然是得心应手。所以,那阵子,他们家的条件在我们当地算是首屈一指了。因为大家都是逃过来的,谁也不了解谁,不知道的,都以为他们家家底厚实,人人羡慕着呢。

后来就取了老婆,也就是阿发的奶奶。可惜啊,生了阿发他老爹之后,那老婆就撒手人寰了。他爷爷知道,这又是天谴,寻思着家里也还可以了,不缺啥,不少啥,打算把这儿子给养大也就算了。

于是剩下的那些年里,那老爷子,没再动过一个坑。但是他不能闲着,万一要是有一天家道中落了,总还得给子孙后代留点什么,于是这老爷子就开始到处踩点,把那些他认为是个好窝子的点全部都给记住了,抄在本子上,算是留给儿孙们的遗产。

如果那个年代有航拍,可能老爷子早发现这个让他心跳万分的窝子了。

有道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虽然整日里在那些林子里头以挖草药为名窜来窜去,可他始终不知道这脚下就踏着一个宝库,而且是吃人的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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