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稍后就来!他应该算是一个“熟人”。
那个在奶茶店里教琳琅玩游戏的大神。
那个为他姐姐拭泪的高大男生。
以及……那个即将抢走他最心爱之物的强盗。
好不甘心。他好不甘心。
不想认输。
不想把她让给外人。
少年喉咙眼里堵着一股火气,**辣的,又很呛。他几乎是以一种仇视的眼光瞪着这个镇定自若的强盗。
任由对方的手僵在半空。
老管家看到这火药味十足的一幕,为难着,一边是他照顾了五年的小少爷,一边是他颇有好感的“未来姑爷”,都不知道该帮谁。
打破僵局的是从头到尾在沉默的琳琅。
“我弟他不懂事,你别计较。”
这话虽有责怪的成分,但偏袒回护之意很明显了。
江起云为这个发现感到小小的窃喜。
她仍是在意他的。
可接下来的发展,却叫他整个人都懵了。
女孩轻柔拉住了那只伸在半空的手,十指交扣,冲着恋人投去一个安抚的眼神。她浑然不知面前站着的俊俏弟弟对她抱有一种并不正常的心思,膨胀的野心里装着男人对女人的渴望与占有。
她不知道,所以那般天真而幸福。
那样残忍的,冷酷的,将他推向了白骨累累的深渊。
她说,“我跟阿礼商量过了,等爸妈回来,我们就订婚。”
她说,“等我毕业了,去维罗纳举行婚礼。”
她说,“我们还想去希腊的小镇看看,那边的落日很美。”
她说了那么多,未来的规划那么美,圆满无缺。
独独,没有他。
他的无理取闹伤透了那个曾经将他视若珍宝的人,于是她把自己从未来的世界里驱逐了。
永远的驱逐。
江起云一脸恍惚,琳琅见状,又犹豫地开口,“如果可以,如果不算麻烦和冒昧的话……我希望你能来,还有……那位程小姐也来吧,我会劝劝爸爸的。”
多么客气、礼貌的用词!
彬彬有礼到叫人害怕!
少年唇色苍白,竭力忍住那一股从背脊里涌起的悲凉。
哦,祝你幸福。
他双手插着裤兜,满不在乎的,看上去那么潇洒。
“哎?少爷?外面好像要下雨了……”老管家追出去,但人影早就消失不见了,与之而来的是一场倾盆大雨。
雨中的他跌跌撞撞。
“喂——臭小子你不要命了?”
紧急的刹车声混杂着男人的骂声。
但少年只是冷冷瞥了一眼,阴郁之状十分恐怖,司机不自觉就住口了。
程欣系上围裙,美滋滋打算为确定关系的两人来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钥匙拧动门把的声音一响,她就忙不迭洗了洗手,像一个标准的贤惠妻子,向归来的“小丈夫”表示关心。
“起云,你今天回来的真早!我去买了你最喜欢吃的小龙虾——”
女人的话语戛然而止。
江起云一言不发走进来,浑身湿透,衣角滴滴答答垂着水滴。
前所未有的狼狈。
十六岁的少年在洁癖的姐姐影响下一向把自己拾掇得齐整,即便是激烈的妖精打架过后,这人也是二话不说就跑去洗澡。
程欣偶尔也感到失落,因为他没有在温存后以一种怜惜的姿态将她拥入怀里,轻吻她的额头。
他从来没有抱着她入睡。
躺在她身边,做的最多的事就是玩手机。
她只能在对方高涨着说要她的情火里找回些许安慰。
程欣安慰自己,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大多还没学会要如何疼惜爱人,江起云又帅气得一塌糊涂,睡在玫瑰园里的王子,都叫那些女生们给宠坏了,更别说家里还有一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
说起那个姐姐,程欣又是一阵脸红。
那小姑娘比她还要小几岁,自己却是她初中生弟弟的女友!
也难怪人家找上门来!
她当时也是慌乱极了,怕江起云扛不住压力,向家里服软。可没想到的是,这个男孩子比她想象中还有魄力,竟然当众向她表白!哎呀,一想起那个时候,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吻,程欣觉得脸都臊红了。
这个小坏蛋腹黑得很,还总是那么乱来!第一次见面就敢……
“你怎么淋湿了?没带伞?干嘛不给我打电话?”程欣一颗心都系在这个小坏蛋的身上了,冷不防见他淋了雨消沉的模样,就像一只初生的小奶狗,还没睁开眼,被全世界抛弃了。
怎么会有家伙狠心伤害他?
她走上前,忍不住把人抱住,好给他一点儿的安慰。
“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你别怕,有我在呢。”被那雾茫茫的大眼睛一瞧,程欣的母爱要泛滥成河,只想摸摸这孩子的脑袋,再好好亲吻疼爱他一番。
这位程老师甚至忘了,就是因为班上某个女生不长眼,自以为亲昵摸了摸江起云的头发,被他暗地里整得哭了,不得不以转学告终。
从此以后,女生们仍旧如同飞蛾扑火一般爱慕他,可也不敢靠得太近,怕招了校草的厌弃。小姑娘们天真安慰自己,对方只是不喜欢肢体接触,校草嘛,高冷一点很正常。
直到有一回,在省级的篮球决赛时,作为一高王牌的江起云被三四个对手围追截堵,投篮时不幸发生了意外——小腿骨折。
受伤的主人公轻描淡写拒绝了女生们的关心,坚强隐忍得不需要人同情。然而,当观众席那边跑下一个女孩时,他的态度立马就变了,说这里疼了那里又痛,全身没有一处不是毛病,可能就要死了的云云,对手愧疚得差点要剖腹谢罪。
那黑发女孩儿也慌得不得了,摸头杀,埋胸杀,倒把十五岁的男孩子闹了个大红脸,可某人还是很无耻在博取同情。
到最后,专家们的白眼忍不住的要一翻再翻——就没见过这么会碰瓷的人!
有的人看明白了,也心碎了,原来她们的高冷校草不是讨厌肢体接触,而是讨厌与某个人以外的肢体接触!
“啪——”
响亮的声音惊住了程欣。
他挥手挡开了她的手,厌恶地说,“别碰我!”
女人不可置信瞪大眼。
以性为纽带的关系,犹如着火的干柴,初时一发不可收拾,但燃烧过后,冷了冻了,只余下薄薄的灰烬。
年轻男孩会迷恋一具成熟完美的**,沉溺征服的快乐,大多是生理的渴望作祟,亦或是……对某个人求而不得,想在相似的人身上寻求某种幻想的实现。
很卑鄙,却也很现实。
仿佛对方就像是水蛭一样,肮脏恶心。
当然,如果这女孩没有刻意模仿琳琅的穿着打扮,可信度也许就更高了吧。
琳琅几乎是玩味似的看她一身的打扮。
吊带长裙,小露香肩,波西米亚风,还是特别明亮的色系。
这可是计琳琅钟爱的风格呢。
将这样一个初恋女友的高仿品放在身边,不碍眼吗?
琳琅觉得,自己可能高估了对手。
“顾泉呀,他喜欢上别的女孩子了。”
傅熙一愣。
队伍里好几个人都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那个女孩掩了掩翘起的嘴角,很惊讶地说,“怎么会这样呢?计小姐可是我们S大的第一校花呀,多少人追呀,以你的魅力……”
她接下来的话没说全,但大家都自动补足了。
是不是因为计琳琅太喜欢招蜂引蝶了,私生活放荡,所以才引得顾泉的不满,转而爱上别的人?
大伙都这么想。
韩术也忍不住看她,心里有着失望。
自己看走眼了?
这完美女神的外表下,是个不知检点的妖艳货?
“你说这个呀……”
琳琅端着高脚杯,轻轻啄了一口,唇色嫣然饱满。
“我想要爱情,顾泉想要炮/友,道不同不相为谋,分开不是很正常的吗?”
计琳琅有城府,更明白清白对一个女孩子的珍贵性,再拜金,她也憧憬爱情,希望在两者之间兼顾,不想随随便便就把自己给交出去。
跟傅熙交往那会,俩人还是高中生,至多也就亲一下脸颊罢了。升了大学,都有各自的学业要忙,就更谈不上什么亲密接触了。
本来她打算考验顾泉,没想到这厮表面正经,出国后追了她才半个月就不耐烦了,要占有她,计琳琅自然不肯。他自诩绅士,不强迫女性,很快就跟开放的洋妞打得火热。
随后顾泉断了计琳琅每月的生活费。
男人也想教她服软,谁料到这女孩这么硬气,硬是靠打零工在人生地不熟的M国熬了半年,直到熬不下去了,这才回国。
幸运的是,琳琅来得时间挺早,就在半年前。
她在街上看见顾泉同一个女生勾勾搭搭,也不姑息,随手用一杯热腾腾的卡布奇诺泼了对方满身。
当场宣布分手。
毫无回旋的余地。
在新欢面前顾泉还想要脸,很是大方给了琳琅一笔不菲的分手费。
以及某天晚上追到宿舍楼下,问还能不能给他一次机会。
琳琅只是优雅地说一句。
“走好,不送。”
她用这笔巨款置办了一身行当,凭借着精通多国语言的优势,在一家大公司当外聘翻译,收入可观。
若不是为了顺应剧情主线,琳琅估计自己现在还躺在夏威夷的沙滩上,喝着椰汁,欣赏帅哥们那健美的身材与小麦色的性感皮肤,或许还能来一场浪漫的邂逅。
剧情中,计琳琅回国一身狼狈。
还是走动了多方的人脉,才拿到S大晚会的请帖。
而琳琅,是以成绩全优、表现出色的优秀留学生代表被请来出席这次的晚会。
性质截然不同。
所以她有足够的底气站在男主面前,漫不经心谈起两人的过往,没有丝毫的尴尬与可惜。
他傅熙是少年俊才,年纪轻轻就成了游戏公司的董事,可是她计琳琅也不差,没了男人一样可以活得顺风顺水、肆意漂亮。
就算放弃了一只黄金潜力股又怎样?你当年挫,姐就是看不上眼,不行吗?
何况……
谁说傅熙对她一点也不在意?
琳琅将高脚杯拿开,对方正失神看着她的眼。
她想要爱情?所以才跟顾泉分开?
那是不是,她对自己还有几分留恋?
傅熙企图从那双如星辰般闪烁的眼睛看出答案,对方似乎不喜自己过于赤/裸的眼神,往旁边走了几步,裙摆微微款动,才对之前那个女孩说,“对了,我记得我出国之前,李学妹还发了喜帖,真遗憾,我没能到场呢,祝你们百年好合。”
琳琅向来奉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她回国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校园论坛。
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傅熙回校演讲的新闻,连带他的几名得力手下都被洋洋洒洒赞扬了一番,其中就有这个女孩子的,叫李雪梅。
这人在新生时就传出跟教官的绯闻,果其不然,好上了,还听说是奉子成亲。
只是看她现在跟在傅熙身边献殷勤,就知道那婚事肯定告吹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李雪梅跟在男主大神的身边,沾了光,也被人奉成了女神,之前那黑历史说成了“至情至性”、“年少轻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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