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你们的规矩可真多……”钟金一边说着,一边学沈默的样子,甩着胳膊走道。
“对了,我还忘了,你是女子。你们走路时却不可摇摆两臂,而应当拢手下垂。”在这女子面前,沈默表现出惊人的耐心,比对自己的闺女还耐心。
“这个样子吗?”钟金学得倒有模有样,顿时娴静了许多。
“对。如果是跟随长者,应低头逊顺,切不可仰头张望。”沈默微笑着站起身来。
“好麻烦呀。”钟金有些受不了。
“习惯成自然嘛。”沈默笑着指指餐桌道:“坐下吃饭吧。”
“你们这种鞋我穿不惯。”钟金站在榻上抬起脚,便从淡粉色的罗裙下,露出一只绣花鞋来。北地的女子大都不缠足,尤其这榆林边关更是如此,否则还不一定有合适她穿的鞋呢。
“这是丝鞋,更轻软。”沈默摇摇头,苦笑道。
“走路都不会了。”钟金便走下榻来,学着汉人仕女的样子,虽不是步步金莲,却也摇曳多姿,看她认真陶醉的样子,沈默不由暗暗松了口气……他让人准备这些衣服给钟金并非出于猎艳,而是想用汉服的美好,笼住这颗草原明珠的心。因为他的历史知识虽然不多,但对那位史上鼎鼎大名的三娘子,却是有些印象的……当他见到这个令人惊艳的少女时,先是觉着眼熟,又感觉似乎听说过她的名字——钟金别吉乌纳楚,但他不记得这辈子曾见过这个名儿,所以只能是上一世的事情了。只是回想念书时学过的古代史,似乎也没有这个名字。不过无论如何,一个在五百年后还能被人提起的女人,绝对是不一般的风云人物。
虽然暂时没想出个端倪,但出于一个政客的投资本能,让他对这少女保持了极大的善意和耐姓,甚至连她非分的要求都肯答应,连她的冒犯都不生气,就是为了一点点改善她对自己的不良印象。
付出一点小恩小惠,牺牲一点所谓的面子,能多个朋友,且少个敌人,这买卖是很划算的。
与此同时,他命人加紧调查这女子的一切,只要与她有关系的情报,就统统送到自己面前。如果是调查一个大人物,用这法子是自讨苦吃,但这时的钟金显然还涉世未深,背景单纯……在沈默看来,就算事无巨细的搜集,关于她的情报也不会有多少的。
但这次,算无遗策的沈阁老失算了,这女子虽然还不到二十岁,草原上却有太多关于她的故事。遵照指令,军情司将这些搜集到的情报,汇总到他的桌上,让沈默看得眼花缭乱:
原来这少女在草原上如此出名,她才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为两大部落的首领追求,为了抱得美人归,两个部落还约定要真刀真枪的干一仗。但结果钟金离家出走,直接跑进了汉地,对决自然无疾而终,后来还是俺答动用了白莲教的力量,才把她秘密找回来。
看了看事情发生的时间,沈默默想片刻,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何觉着她眼熟,原来她就是当年从宣府返回京城时,那个叫野儿的小乞丐啊……不过也难怪认不出来,女大十八变,她又把脸抹得赛张飞,穿得也是破破烂烂。你非要明珠暗投,焉能怪我有眼无珠?
沈默把钟金的资料,当成是公务之余的消遣,断断续续用了几天看完。知道了她是俺答汗的外孙女;是白莲教主萧芹的女徒弟;是无数草原男子,愿为她随时牺牲的草原明珠;是在济农城将破时,身先士卒,鼓舞士气的女英雄;是俺答汗的宝贝孙子,大成台吉把汉那吉的梦中情人,据说两人已经有婚约,而且俺答已经发话,下个月就要派人迎娶这个孙媳妇……在这个年代,堂兄妹表兄妹结婚是很正常的,就连汉地也是如此,自然无需诧异。
“俺答的孙媳妇……”沈默把钟金的这些关系画在一张纸上,反复的推敲。在这个妇女地位低下的年代,女子想要出人头地,只能依靠自己的男人。所以如果钟金真那么成功的话,那一定是嫁给了一个地位很高的男人。而在这张纸上,地位最高的自然是俺答了……虽然把汉那吉作为俺答的孙子,有可能继承其地位,但沈默不认为这个没爹没娘的小年青,能敌得过他那些如狼似虎的叔叔大伯。何况他连长子长孙都不是,所以除非他那些叔叔大爷都挂了,否则没有上位的可能。
因此沈默不相信钟金是靠着把汉那吉成功的,如果说这女子将来真会成就一番功业,那么他还是把答案压在俺答身上……虽然俺答是钟金的外公兼叔爷,但这个年代的蒙古人不讲三纲五常,只要不是亲生的,都没有什么障碍。
会不会真是这样呢?想来想去,沈默终于借着这个假设,想到了自己在何时听过这个名字了。那是一部拍得很烂的电视剧,名字已经记不太清,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女主角的,名叫钟金哈屯……哈屯,是夫人的意思,‘别吉’嫁了人,自然就升格了。
只是在那部戏里,估计为了为尊者讳,压根没提钟金是俺答外孙女这茬,也没说钟金和把汉那吉婚约的事儿,所以沈默直到现在才对上号。
既然知道这是个重要人物,自然要特殊对待了。不过历史已经发生了改变,现在大明发动了复套之战,攻陷了济农城,钟金对汉人的感官,肯定差到极点了。观其言行举止,怎么看都不像能维护蒙汉和平的样子,所以得先消除她对汉人的恶感,然后才能徐徐图之,培养感情。
当然国之大事绝非儿戏,沈默不可能以一部胡编乱造的电视剧为指导,就把汉蒙和平的重任,寄托在一个女子身上,那非把自个坑死不行。他只能根据自己的推测,下几步无伤大雅的闲棋,如果到时候真有收获,自己当然赚到了,如果没成功,就当是枯燥军旅生涯中的小调剂吧。
接下来几天,钟金便住在督师府里,等待沈默交代完公事好出发。沈默本以为,她是个闲不住的姓子,所以特意叮嘱侍卫,如果钟金别吉想出去,只管放行,保护好她的安全就是。
但让他想不到的是,钟金竟然只出去一次,然后从街上的书店里,买了足足一箱子的书回来,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门心思阅读起来。一次吃饭,沈默问她买这么多书干什么?
钟金给出的理由是,省得连你们说话都听不懂,显得自己很白痴。
沈默知道定不是这样的原因,让人把钟金所购的书单拿来看看,倒很简单,只有八个字——《资治通鉴》和《二十一史》。
沈默当时就一脑门汗,心说这女子果然不一般,在我面前跟个没长大的刁蛮小姐似的,回头就抱着《资治通鉴》啃,真把所谓的经权之道,诠释的淋漓尽致。不由暗暗提醒自己,历史名人就是历史名人,可不能小觑了。
话虽如此,但不能放过这个,使她心向汉家的机会啊,所以沈默不仅不能阻止她,还得笑呵呵的问:“最近在用功读书啊,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说出来。”
“太好了。”钟金开心道:“我发现你们汉人的书,年代越早,话说得就越简单。那些字我都认识,可连在一起,十句就有五句得靠猜,也不知猜得对不对……”
“已经很厉害了。”沈默微笑道:“不过你的汉话说得这么好,为什么没一起学习文言呢?”
“教我汉话的老师说,会说会写,能把意思表达清楚了,就算学好汉话了。”钟金好看的皱眉柳眉道:“他不让我看书,说都是糟粕,会让我走入邪门歪道的。”
“那你还看?”沈默笑问道。
“难道我一直长不大啊……”钟金给他一个美好的白眼,甜甜笑道:“说好了,你每天都要抽时间教我啊。”
“教你么……”沈默大感大材小用,自己可是教导储君的大学士啊,怎么沦落到给个番邦女子授课了?不过他告诉自己,让别人教我不放心,只有亲自教,才能保证她根正苗红,心向汉家!
‘我是一心为公的,就当支边支教了……’沈默如是想,便勉为其难道:“倒不是不可以,但你需先拜师。”
“拜师就拜师。”钟金倒是干脆:“用磕头吗?”
“这个么……”这种事儿那好意思主动说。
“真是磨磨唧唧,不就是磕头吗?”钟金竟然当即离开饭桌,跪在地上给沈默磕了三个头,抬头道:“师傅在上,这下总可以了吧。”
“呃……”在她这个爽脆劲儿面前,沈默觉着自己真是拖泥带水,只好点点头道:“行了。”
要说钟金还真是捞着了,沈默这段时间,把繁重的后勤担子都转给了王崇古,只关注前线和京城的事务,空闲便多了起来。于是晨昏各一次授课,每次半个时辰,从《史记》讲起,一是为其阅读理解释疑,二是讲一些其中的道理。
钟金的理解能力很强,还经常举一反三,让沈默好好过了一把为人师的瘾……比如一天,讲到《周本纪》,沈默先让她抑扬顿挫的朗读一遍:‘弃为儿时……其游戏,好种树麻、菽、麻、菽美。及为诚仁,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谷。’
然后问她,可懂这一段的意思。钟金点点头,说懂:‘大意就是这个叫‘弃’的人,天生喜欢耕种,后来长大了务农,别人都跟着学,结果被尧帝知道了,封他为‘农师’这个官,结果天下得其利。舜帝夸他,教黎民耕种,解决了饥饿。’
沈默满意的点点头,道:“可有什么问题?”
“这个后稷,是不是最早农耕为业的人啊?”钟金好奇问道。
“周之祖先,虽善务农,却像如今蒙古一般,不足以自足。而且还要遭到薰育、戎狄的侵扰。弃的后代古公予之财物,则又索要土地人民。古公说:‘有民立君,将以利之。土地所以养人,非所以害人。’干脆辞别老幼,逃于岐下。而百姓思念古公,亦聚至岐下。古公经此劫难,不与戎夷为伍,且见土地肥沃,乃作农桑,以立室家……”沈默别有目地的解释道:“古公立室家,才真称得上农耕为业。”
“原来三千年前,我们本是一家。只为牧场奴仆,才分成两家……可惜可惜……”钟金闻言惋惜道。
“是啊,原本就是一家。”沈默大叹孺子可教,正要继续灌输一番,民族团结的大道理。却听钟金道:“那为什么三千年了,我们还在草原上放牧呢?”
“呃,说‘我们’是不对的……”沈默顿一下道:“犬戎、匈奴、东胡、突厥、回鹘、契丹、女真、蒙古……这一代代的草原游牧,其实彼此间并没有任何关系……只能说,因为有草原在,所以就会诞生出以游牧的民族。”
“那之前的民族都哪里去了呢?”钟金乌黑的眸子里,满是悲哀的问道。
“一部分被消灭了,一部分迁徙了,但主要的,都是与汉民族融合了。”沈默淡淡道。
“内附么?”钟金目光迷离道。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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