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她永远的遗憾和痛恨。
陆小九别开了脸,指尖轻轻地颤动,带着一分冷意。
“这是你曾经最喜欢的鞋子。”陆柏说。
陆小九看向一双红色的高跟鞋,鲜红的漆面,细尖的高跟鞋,十四岁的是她渴望着长大,在c国,女孩子穿上高跟鞋就意味着长大,她渴望成长,能当陆柏的新娘。
她拉着陆柏,指着高档橱窗里摆设的高跟鞋说,这是我最喜欢的鞋。
一模一样的设计,一模一样的颜色,这样的红色,很令人心动。
陆柏拿了过来,轻轻地扬了扬,“试一试?”
小九看着很娇小,但是并不矮,常年穿着一双白球鞋,在高跟鞋满街的纽约,她就显得格外的矮,女人们都喜欢穿高跟鞋,她却喜欢舒服的装束。
他把袋子放在一旁,单膝跪在她身边,替她脱去鞋子。
“别……”小九伸回了脚,却被陆柏抓住,他的掌心拖着她的脚,陆小九常年训练,身上许多地方都被晒成了蜜色,一双大长腿也是均匀的蜜色,格外性感好看,唯独这一双常年穿着军靴的脚,格外的白,皮肤白皙,细嫩,竟然和小腿颜色显然鲜明的对比,一看就是多年不见阳光的脚,脚趾纤长细致,指甲修剪得很好看,陆柏蹙眉,依稀有一个很模糊的念头,多年前,在那个迷乱的夜晚,他似乎亲吻过一双和她一样漂亮的脚。
温热的掌心,带着滚烫的温度,仿佛要烫伤了她,她冰冷的脚心瞬间变得温暖起来,陆小九耳尖轻轻地飘上了一点红晕,仿佛胭脂晕开在耳朵上。
陆柏低着头,认真地为她穿鞋,这个人从小到大,都是他的公主,哪怕他早就君临天下,她却失去所有,她依然是他唯一的公主。
一旁的导购员小姐格外羡慕,他们看起来就是一对很般配的情侣,唯独少了一点亲密感。
陆柏细致地帮陆小九穿上了红色高跟鞋,抬起头,微笑地说,“真的很漂亮。”
白皙的脚,红色的鞋子,格外的相称。
陆小九看着自己脚背和小腿两个颜色,考虑好好地晒一晒她的脚了,不然只能穿球鞋,小乔就喜欢全身裸着在海滩上晒,把自己晒成蜜色。
“舒服吗?”陆柏问。
陆小九走了一圈,点了点头,“挺舒服的。”
陆柏说,“那就要了。”
一身连衣裙,红色高跟鞋,陆小九仿佛换了一个人,柔和的五官都变得锋利不少,陆柏的眼里,这才是他唯一的西施颜色。
对比于陆小九给他买了一堆奇装异服,陆柏却很喜欢打扮陆小九,给她买了许多少女系的衣服,陆小九心里一阵悲凉,果然他喜欢的是当年活泼朝气的小九。
看他挑选衣服的风格和颜色就知道了,全是十四岁时,她喜欢的样式和颜色。
小白,距离那一年,已经过了七年。
我们都长大了。
时间腐蚀着我们的记忆,把记忆里的心动和纯真一寸寸沙化,只剩下一片荒芜,我们泪流满面,举步维艰,却只能往前走,身后的沙像魔,追逐着我们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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