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妻_?作者:落野秋风
“三爷手里都是大买卖,冯爷不能比,你放心,我养得起你们娘俩。”
没办法,已经到了这,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跟三爷一起碰个头之后,沈茉就很少见他了,常青白日里也一直去顺德商行,经常会带些西洋小玩意回来,说都是三爷送给他们玩的。
倒是闻昭三天两头往沈茉这跑,给她带各色好吃的,还趁着她还能走动,带她去听大鼓。
沈茉听了几回,竟也喜欢上了这边的大鼓,也许是跟常青一起混的多了,她不怎么听那些书生小姐,倒是三国演义之类的听的多。
天津的冬天冷的刺骨,好在沈茉住的房子都备了取暖的铁皮洋炉子,屋子里倒是不冷,就是出门得穿的厚实臃肿,常青怕她累着,特地买了轻软的貂绒袄子。
因刘妈让沈茉天天多走动,说到时候好生,于是沈茉每逢闻昭找她出去,她都没拒绝,反正宋顺跟着她,倒是不担心。
而且,她学会了用那把小巧的勃朗宁。
每次出门她都会把手枪放进手袋的夹层里,她没打算用枪杀人,就是想着,万一遇到个不长眼的,拿着吓唬人也是好的。
这枪有三道保险,她倒是不怕走火。
闻昭也是极为赞同。
“你也就表面上看着绵软,我看你骨子里越来越像你男人了,我还从没见哪个孕妇出门玩还带枪的。”
沈茉不置可否,她也觉得她越来越像常青了。
这是好事。
腊月里,沈茉肚子已经高高隆起,不过她每天走动的多,饮食得当,人没胖,精神也很好,所以照样跟闻昭一起去听大鼓。
只是,腊月十二那天,她听大鼓时遇到一个“熟人”。
那时候沈茉刚听完一段,捏了两粒花生吃,就听有人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沈茉?真的是你!”
沈茉回头,就见一个学生打扮的青年男子站在她身后,脸上尽是惊喜。
沈茉愣了愣,她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不过倒是听出来他有点彭城口音。
“怎么?这就不认识我啦?以前我去你家打碎了你的花瓶,你气的把一把月季都砸我脸上了,你不记得了吗?”
沈茉仔细回忆了一番,好像是有这么回事,那时候她父亲还是彭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家里偶尔会办些聚会,他那些朋友有时候也会带孩子过来。
现在想起来,恍如隔世,而且,她对此人真的没印象了,拿月季砸人的事倒是记得,她母亲喜欢月季。
“我是梁秋河啊。”那青年直接站到了沈茉旁边,结果被闻昭和宋顺同时拦着了。
沈……茉茉,我们能一起吃个饭吗?
梁秋河被这二人给惊的退后了一步。
尤其那男子,目露凶光,满是警惕,看他就跟看个死人一样。
“沈茉,你……”
梁秋河在天津见到沈茉就已经很吃惊了,见她穿着貂绒袄子,出门还带着个保镖,就更惊讶了。
“我……我听说你嫁人了。”
梁秋河有些不自在的动了动脚。
“嗯,嫁人了。”
还嫁了两次。
沈茉想了一阵,她知道这是谁了。
彭城原警务厅厅长梁翰的儿子,父亲还跟她提过两次他,意思大概是,梁家的公子对她有点意思,说过两年说不定要来提亲的。
她当时才不到十五岁,被父亲这样一说,早羞跑了,连梁家的公子是哪个都没弄清楚。
如今时过境迁,这个旧真没什么叙头。
“沈……茉茉,我们能一起吃个饭吗?”
隔着一个冰冷的大个子,梁秋河还是不死心。
沈茉微微叹气,抓着椅子把手站了起来。
“不太合适。”
沈茉说着,拉了拉宋顺的袖子。
宋顺随即站到了沈茉身边,于是,梁秋河看到了那貂绒袄子裹着的大肚子。3vv‘nyuZhaiwU’
他的脸色明显的难看起来,沈茉却是笑了一下。
“再会。”
沈茉抬了下手,转身就要离开。
此时下一场大鼓就要开唱,沈茉脚步不慢,直接往门口走去。
“茉茉,我听说你……嫁给了一个又穷又病的,怎么会……”
梁秋河见其他人都坐定准备听大鼓了,赶紧快步追上了沈茉。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追上来,许是不甘,又或是其他。
“兄弟,人家肚子都这么大了,夫妻恩爱的不得了,你就止步吧。”
闻昭抓着沈茉的胳膊,回头就来了这一句,结果被沈茉捏了一下。
“别乱说。”
“我哪句说错了吗?”
闻昭一脸无辜,可沈茉就是看出她根本就是想看热闹,那双眼睛都放光了。
“行了,回家。”
沈茉有些尴尬的回头朝梁秋河笑了一下,闻昭说的好像人家有多想跟她如何如何似的,她可是个大肚子孕妇,别自作多情了,丢人。
梁秋河在原地站了一阵,到底没追上去,目送沈茉走远。
沈茉回到家,等常青回来就跟他说了遇到梁秋河的事。
这种事她觉得还是说了好,省得再被误会什么。
“梁家居然还有过这个心思。”
常青思索了很久,最后还是拍了拍沈茉的手。
“我不是吃醋,今后你最好别跟梁家的人扯上关系,梁翰那个人,屁股不干净,梁秋河知不知道他爹的底细我是不清楚,可他毕竟是梁翰的儿子。”
“好,本来我就跟他不熟,也没什么好交往的。”
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后面几天下了雪,沈茉也不好再出门,就天天窝在家里看看书打发时间。
直到过年前,腊月二十九那天晚上,常青突然说,他见到梁秋河了。
“那小子问我多少钱买的你,他出三倍价钱。”
沈茉一口水险些喷出来。
“这都哪跟哪的事啊,我跟他就见过那么几次还是小时候,我现在这模样”,说着,沈茉摸了摸自己的大肚子,“他别是想做个拯救弱女子的大英雄吧!”
“哈哈哈哈哈哈……”常青笑的前仰后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