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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叶之下(时隔九年重发看能不能发出来)(1 / 1)

那天晚上,回到家中,她打来电话。

我问她,知道了彼此的名字意味着会发生什么事情?

她似乎觉得我问的有些多此一举:

“那我们自然就是朋友了。”

“朋友?”我心里狂松一口气,连忙在电话这头哈腰称是。

于是我们就是朋友了,很好很好的那一种。

必须承认,叶轻眉同志是一个好同志。

至少对我而言,她可以为我提供无来由的饮食供给,可以让我稍微摆脱一下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可以锻炼我那两寸半长的许久未练过的将烂的滑舌,可以让我回忆起牵女孩子小手是一个什么感觉,可以让我重温好为人师的怪癖,可以让我幻想自己是在谈一场从天上掉下来的恋爱。

不过我很清醒地知道,天上从来没掉下过林妹妹,若有,也是掉到了宝玉的怡红院子里。

在我的记忆中,唯一从天上掉到我床上的,只有蟑螂而已。

这是件真事,自那天起,我便和家中的蟑螂势不两立。所以现在它们在我家里的处境非常凄凉,欲死不能,生而不爽。

不过至少,我现在可以几乎天天看见一张纯净的脸,这让我很容易地就陷入某种自己很喜欢的幻想中。最关键的是,这张脸上,总是带着笑意,无穷无尽的笑意。

总之,还是那句老话:我喜欢。

曾经有个中年人,在他三十六岁生日的酒桌上告诉我:

“xf啊,要好好过日子,人一过二十之后,这日子就跟飞一样的就跑了。当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已经是孩子他爹了。”

那年我十八。

虽说我一直牢记前辈的惨痛教训,但仍然没能阻止日子自己飞走。

我记得好象前不久香港才回归,怎么一晃又要跨世纪了。

我很担心自己搞不好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也是孩子他爹了。

我曾经总结过,之所以二十岁后的日子会过的快,是因为这一段时间人会过的很疲沓。谈恋爱的没了激情,搞事业的,还来不及培养野心,读书的往往在想鸡阿姨,每天的日子似乎都是这样在过。书还是那几本书,公司还是那个公司,路也还是那条路哟,女朋友都还是那个女朋友,没法换。

机械的重复,永远是谋杀时间的良策,比如钟表。

好在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叶轻眉。

她绝不会让你觉得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很无聊,她只会让你觉得非常无聊,无聊地可以让时间停摆。

第二天,天下雨,她拉着我满大街的飞奔,对街道两旁畏畏缩缩躲在屋檐下的人们投以同情的一笑。然后,不顾那些人们对被她拖着的我的同情,从四新路一直跑到滨江公园那两个烂亭子。

然后她看了我一会儿,很生气地对我说:

“你怎么还不脱衣服啊。”

我大惊之下,早失色心。

“喂,我很冷耶。”

她很不耐烦地说,一点都不懂撒娇是什么意思。

我在心里暗骂一句自找,然后解释道:“你没看见我的衣服全湿了。”

她摇头以示不在乎。

于是我叹、叹、叹,叹这女人弱智,脱下像防洪大堤上的编织袋一样的短袖,拧了拧,递给她套上。

于是亭子里就出现了一个吊带裙外套着件湿淋淋的短袖,而且似乎还颇为享受的美女,还有一个浑身哆嗦,胸有赘肉的男人。

这等场景绝对是千古难见的。

于是我张开猫头鹰的眼睛,透过水朦朦的眼镜,尴尬地回应着四周投来的好奇目光。

这时候她打了个喷嚏,声音小小的,好可怜。

于是我明智地打了数个喷嚏,声音颇为张狂,好可怕的那种。

她望了我一眼,才回过神来。

我可怜兮兮地通知她:

“好象感冒了。”

于是,她的同情心开始泛滥,不再坚持站在亭子里看雨景,喊了辆出租,把我送回了家。

待我坐到了家中,不禁为刚才的高竿击节叫好,心想若不是使出此等计谋,只怕此时还在那个鬼地方示众。

正当我兴高彩烈,准备晚上她打电话来的时候好好气气她时,一股酥麻无比的感觉,从两眼之间开始积发,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一阵十二级台风,就从我的鼻孔里刮了出来。而且似乎还不解气,居然是一连刮了数次。

在喷嚏连连中,我才认识到,自己真的是感冒了。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糊弄她了。

得知我生病的消息,她非常过意不去,在电话里对我温言安慰,让我很是得意。

我从小便喜欢生病,一半是装的,一小半是真的,另一小半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真的,还是装久了以后,搞糊涂了。

所以我很清楚生病所带来的好处,以前可以不上学,现在是可以不洗碗,父母不会吼你,姐姐们不敢凶你。只是没想到现在又多了一个好处。

可以听到叶轻眉很好听的声音,很小心地问你明天想吃什么。

我告诉她:“鸭头和啤酒。”

她在电话那头傻傻一笑,解释道:“丫头我不喝酒的。”

我的命不好,生在十一月,所以读书的时候,在称呼上有些吃亏,高中班上虽然还有捷捷几个帅哥比我小,但女人却都比我们大,噢,好象还有小温也比较小。

不过不管怎么说吧,总是很难把妹妹这个词喊出口,后来在大学里给李艳写信的时候,居然有时会错手写上个姐字。让人很是痛心。

于是我很喜欢叫她们丫头,一方面表达一种首长关怀小鬼的亲切,一方面,也是想树立自己憨厚长者的形象。可喊了很多年后,发现一点儿用都没有。

于是当她说可以喊她丫头的时候,我坚决反对。

我说还是喊你花吧。

她又抵死不从。

可她的名字真的挺别扭,喊眉儿吧,太媚。喊小轻轻?又怕她会错意。喊轻眉?路人可能会上来问青梅多少钱一斤。喊小叶?同志般的关怀倒是体现出来了,我又怕她喊我一休哥。至于阿叶这个称呼更是不能用的,那一般是我见到圣婴出世,或世界末日时才会发出的惊呼。

于是我决定叫她最常见,也是最通用的称呼。

“喂!”

她又反对,我只好说她的名字太古怪了。

她在电话那头想想,也承认,并说这是她老爸取的,于是就让我喊她小眉好了。

我想这肯定她老爸当年恢复高考时,想考中文系,而因为她的诞生而告吹的时候,一怒之下取了这么个名字。

我总在想,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能取出如此酸腐的姓名来。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逛书店时,我把这个分析报告提交给她,她拿着本红袖招,听得吃吃直笑。然后正色告诉我,不能拿她父母开玩笑。说完后,又开始笑。

于是我们很开心地拖着手在解放路上毫无意义的来回逛着。

走到海鸥商店的时候,她喊我站住,然后把我头发上的一个纸片摘了下来。

正当我备感温柔之际,她却猛地把我手甩开了。

那一下用的劲儿可真大,直到今天回想起来,我的肩膀还隐隐作疼。(莫不是打字打的太多的原因?)

我愕然地看着她一脸痴呆的表情。

她一脸愕然地看着我的身后。

于是我转头,看见一个长相温厚的中年男子,正充满疑问地看着我俩,于是我又愕然。

然后看见她低首敛眉地轻轻唤道:“老爸!”

老爸!于是我在愕然之后,也变得有些痴呆。

我痴呆地看着那个男人,五秒钟后,很弱智地喊了声:“伯父,你好。”

伯父?我以为我是谁?李嘉诚的儿子?喊的******这么酸。

这位伯父很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点点头,和小眉同志说了两句话,便像一个革命者一样,直挺着身板向前走去,头也不回。

我估计他为了克制转过头来教训我一顿的冲动,一定用尽了全身的力量。

待他走远后,我们二人同时瘫软在地。

于是我们开始分析,她老爸会不会有什么错误的判断,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一定会有。

小眉的理由是,她老爸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傻女婿。

我的理由恰好相反,我觉得她老爸的眼神,好象在审问一个诱拐她宝贝女儿的恶棍。

不过虽然理由不大一样,但结论是一样的,她回家之后有麻烦了。

然后她开始埋怨我,说我刚才的表现真的很像电影里那些男主角第一次见老丈人的模样。

我连忙道歉,说那是因为紧张过度的原因。

接着我提出藏在心里很久的疑问,能取出这样一个名字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小眉指指街对面,告诉我,她老爸是市图书馆的。

于是我释然。于是二人开始相视大笑。

笑了会儿,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个场景好熟悉。好象很多年前就有过一次似的。

于是我在漫天阳光的笼罩中开始回忆往事,越想越失神。

失神之后,我问她:“请我唱卡拉圈可?”

她是个很细心的人,连忙笑道:“小女子不胜荣幸。”

我很感激。

那天在包房里,我拼命地找齐秦的一首歌,我忘了名字,但记得歌词。

总算在唱完三张专辑后,那首歌的调子响了起来。

我像拿着手榴弹一样拿着麦克,左手抚胸,深情款款,运气憋出那股瓷盘打碎般的瓷性嗓音,认真的唱着:

你的近况,陆续从朋友口中传到我耳畔,我拿什么条件能够将你遗忘,除非我们……多想不去想,夜夜偏又想……

一曲唱罢,我把自己感动的唏嘘不已。

回头看她,仍是满脸带笑,脸上尽是鼓励的神色。

只是她的手帕还放在桌上,有些湿了。

据她后来说,那天晚上,她家里开了个家庭大会,着重研究了一下她的交友问题。当她老爸把下午看到的情况说出来后,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她哥哥先是准备提拳头来寻我,待后来想清楚自己妹妹已经二十出头了,又准备提瓶酒来寻我。她的老奶奶则很是激动,要请我去她家吃饭。她妈则在傻笑。

听她说完后,我放声大笑,然后很无辜地问道:“真的要去吗?”

她瞪了我一眼,说我想的美。

其实我以为这是很痛苦的事。

她又说已经解释清楚了,我只是她的好朋友,不过为了让她家人放心,便给我这个混混儿安排了个工作,一个异常恶心的工作:网络作家。

我虽然早就是坐家了,但为了替她圆谎,便写了首五十一个字的诗,放到了某家网站上,然后不停地点击再alt加F4。

不到数天,便有些不长眼睛的人奋勇跟进,居然挤进了排行榜的前十名。

她拍拍我的头说,小伙子挺聪明的。

我靠。

于是我佯狂,靠在她的肩上。

在以后的那十来天里,我经常带她到一中江边的那道斜坡上去,就是以前上学时我经常和何伟抽烟的那个地儿。

她撑着额头看着我抽烟的英姿,问:“你在想什么呢?”

我深吸一口烟,呲牙裂嘴地把白气吐出来,回味半晌,并不答话。

她越看越入神。

我有些受不了,说:“我这是在冒充孤独,模仿绝望。”

她眼睛一下亮了,兴奋道:“嘿,真没想到你这么个人也能说出这么好玩的话来。”

我扁扁嘴以示不屑,但想了想后,又解释道:“这两句词我在发的每个帖子里都要用一遍的。”我把手一摊,笑道:“不过这是个盗版。那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的。好象是一个铁路系统的文青写的。”

“嘁!”她颇为失望,“什么都说的这么白,多没意思。”

我抠抠头说:“跟你第一次见面就说过,我这人最大的好处就是诚恳了。”

她纠正道:“是木讷。”

我不服气她的说法,告诉她,我有时候一天会遇见五个问路的,而且其中三个还都没带车钱。这说明我的样貌,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可信。

她又纠正道:“那叫易骗。”

我扭过头去,三分钟不找她说话。

由于我们通电话太勤了些,自然家里也发现了一些异常。比如老姐总在埋怨现在很少吃到我炒的苦瓜了。

于是我在家里开始被一群姑婆们追问。逼不得已,我以人格起誓,说绝对没谈恋爱。

结果发现,我的人格似乎有些卑下不可信。于是我改用我父亲的人格起誓,这才逃离了她们的包围。

有时想起来,会发现小眉同志的确是一个不错的玩伴,或者说朋友。

她不蹦迪,不上网聊天,不看电影,喜欢看席娟,看言情烂碟,看武侠小说,的确和我搭配的挺好。

而且我们两人还都是那种极少见的弱智。

记得有一天,家里来了亲戚,而她又约我出门,为了掌控我的行踪,老爸让姐夫哥把手机丢给我。姐夫很无辜地看了我一眼,我回他一白眼。

然后逛到青少年宫的时候电话响了,

然后我们俩人用了半个小时,也没搞清楚这手机是怎么用的。

于是,只好散伙回家。

顺便说句题外话,直到公元一九九七年,我才知道怎样打寻呼机,手机?更是没碰过的玩意。

她虽然在这方面的弱智和我惊人地相像,但人却比我善良多了。

这一点从我现在都不敢带她从解放路的天桥上过,就可见一斑。

yc人都知道,那天桥上盛产乞丐。

我告诉她,与其接济乞丐,还不如接济我。

她皱皱眉说,怎么能把自己和乞丐相提并论呢?我想了想后,正色答道:“的确不应该,我现在的收入比他们还少。”

她看着我,想了半响,无奈地点点头,算是承认了这个事实。

不过我们也经常吵架,争论的焦点一般集中在梅格瑞恩到底该不该和比利克里斯托上chuang。

她说情到浓时,自然难免。

我说这完全破坏了那份感觉。

她说最终圆满的结局证明了,这个床,上的有价值。

我说结局是编剧写好了的,我只记得梅格瑞恩在完事后,咧着张大嘴,用鼻子长出一口气,活像一个刚生吞了自己丈夫的母螳螂。

于是她恨恨地说了声;男人啊……

于是我们两个同时把电视打开,同步播放影碟,一边盯着屏幕,一边拿着电话开始争吵。

不一会儿,就看到哈利开始在街边上思念他的前妻了。

电视里传来比利克里斯托那土拨鼠一样的声音:

“我不知道是想念海伦,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

莎丽正准备上前安慰他,只见哈利用哲学家的风度思考了半秒钟后,像个白痴一样,无头无脑地说:

“IMISSHELEN!”

然后,小眉在电话的那头没了声音。

我知道她一直在她的男人面前扮演那个最不懂事的,最傻兮兮的好朋友角色,我也知道她经常演的力不从心,知道她演的很辛苦,知道她在生活里实在是笑的太多了,又倔强的不肯哭,我知道她就像荔枝一样,最外面是鲜美而坚硬的壳,剥开后是柔嫩易伤的瓤,瓤里面裹着的是那颗苦苦的核。

由于我喜欢我的朋友们多笑,不哭,于是连忙开始讲解那个诃契尼还是叫契诃尼的理论。

就是那个说人的记忆最搞笑,得不到的东西记忆最深刻的那套玩艺儿,这套理论最关键的地方,就是什么尼说,没可能的感情付出最容易让人沉醉,因为总让你觉得对方的身上有无尽的宝藏供你挖掘,有无尽的秘密任你独享。

她被我拙劣的讲解搞的笑出声来,问我怎么知道那个什么尼。

我想了想后,记了起来,告诉她是中午在中央台看的第二起跑线里提到的。

她很疑惑。

于是我进一步解释道:“青春期性教育专题节目。”

我和小眉总是像恋人一样的单独出来约会。我们也从不让双方的朋友圈子交杂其间,只是进行一对一的交流,俗称单挑。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我绝没有恋人一方的那种权利,就是那种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的权利。面对美女而做柳下惠,实为人生至痛。

偶尔有一天,她喊我陪她去赴一个酒宴,我说为什么,她说她的男人回来了。

于是我说好,然后我洗了个澡,找了两件姐夫哥当年和老姐斗争时的战袍,蹬上前天姐夫哥刚买的新皮鞋,揣上姐夫哥的诺基亚,虽说还不大会用。还上了点姐夫哥的咖哩水,噢不好意思,写错了。

总之,是打扮的人模狗样的去了。

她在酒店的外面接我,见到我的一身行头,很诧异地皱皱眉头,问道:“今天怎么穿成这副德行?”

我挑挑唇边,道:“要冒充你的男朋友,总得下点儿本钱吧。我不怕丢脸,但很怕朋友因为我而丢脸。”

她伸手捂住自己嘴巴,笑道:“你怎么这么聪明,我还没说,你就知道了?”

“我是天才。”

我向来持天才无用论。

结果那天的酒席上,我发现自己真的很无用,面对那些酒席上比我还人模狗样的人们,我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位说自己当年的室友在加拿大买了个PLAYSTATION,结果没玩两天就坏了。那位则把周星驰的几句话换了几个宾语在那里背来背去,还有两位更是搞笑,居然说不知道安琪集团为什么到现在还不配股,颇为不满,待听说我有个同学在安琪,居然要我喊出来聊聊,把证券的这块业务让给他们做。

天可怜见,我那位同学自己手上的一点内部股还不准卖哩。

我说天才无用的另一个佐证是,自己这个天才被那些人看鲜花下的****眼光逼的举杯应战,居然战局刚开,便已丢盔卸甲了。

于是醉眼朦胧的我,并没能看清楚小眉那个迟到了的男人。

只隐约有个印象,虽然比我高,但还是不高。不过长的确实比我帅。

此处套用一句俗话:

长的比我帅不叫帅,长的比我丑,那才叫真丑。

后来小眉送喝醉了的我回家,到我家楼下两人分手前,她笑着对我说:“今天演的真不赖!”

我傻笑一番,伸出大拇指,说:“我是临时演员,而你是影坛常青树,演技比我好。”

知道明星什么时候会演砸吗?

就像姜文和万梓良拍的那部恶片,说明他在没有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后会演砸。

知道明星为什么会演砸吗?

就像周润发拍的和平饭店,那说明他潜意识里想断绝自己在香港的后路。

知道小眉为什么会演砸吗?

道理很简单,她失去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然后发现后路原来早就断了。

我接到她的那个电话,是在晚上九点钟,海霞马上要开始播新闻了。

她很可怜兮兮地在电话里告诉我,她得到消息,她的男人要结婚了。新娘当然不是她,可问题在于,新娘也不是她的那个好朋友,听说是一个南蛮小妹。

她说她并不伤心她的男人要结婚,只是觉得气不过怎么找了个这么个人。

似乎为了证明这点,她在电话那头傻笑不止。

然后我就听到了她的抽泣声。

我第一次听见她哭,就在那个似乎应该一如平常的晚上。

我并不是很担心她,只是觉得像电影里的情节,此时一般应该有个傻兮兮的男人守在一边。

虽然我不傻,但我们是朋友,我对朋友向来很温厚,所以我觉得应该马上找到她。只是我想她不会告诉我她现在在哪儿的。装惯了坚强的人,在受伤后,总喜欢找一个没人知道的角落里去哭。

于是我说:“你看你身边的江风一会儿向上吹,一会儿向下吹,世事如风,本无定数,何必执着呢。”

她闷闷地答道是啊,只是江风好冷啊。

于是我知道了她在江边。

我看了看电视上的时间,接着说:“钟楼开始敲钟了吧,你看时间总是不停的,日子总要继续吧。”

她说是啊,只是这声音好吵啊。

于是我知道她在钟楼的附近。

于是我知道了她是在南榭。

那个据说是她和号称她男人的无辜朋友第一次约会的地点。

于是在三分钟后,我出现在南榭的门口。

直到今天,我还认为,这是我平生最聪明的一次举动。

于是她很惊讶地迎接我的到来,很无助地靠在我的肩上。

我笑着对她说:“今天晚上我的肩膀对你是免费的。”

这句话,我是向何伟学的。

果然有效,她笑了。

于是开始陪她逛街,陪她喝酒,开始进行平日里是她做的工作,从杯子里往外面倒酒。不过区别在于,平日里她总是把我的酒倒在地上,而今夜是我把她的杯中物倒在了自己的肚子里,不能浪费,是吧。

可她还是醉了,我也醉了,两人像酒鬼一样互相搀扶着在江边瞎逛。

走到了大公桥那边,她突然伏在我的怀里哭起来。

我轻轻地搂着她,穿过她的黑发的我的手,轻拍着她的肩。

过了一阵,她平息了下来,用那双带着醉意却仍是美丽的眼睛看着我,喃喃地说道:“xf,你真是个好人。”

用哈利的一个男性朋友的话讲,说一个人是好人,便意味着这人长的不咋的。

一般的电影拍到这里就可以了,我也是这样认为。

所以当她用那冰凉的胳臂环住我的颈,傻傻地说道:“来,亲我的嘴。”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过了小半晌,我打了个酒嗝,纠正道:“那叫吻。”

她在我怀里扭动着身躯,我不知道这是叫撒娇,还是喝多了不大舒服。

我好意地提醒她:“你刚刚吐了的。”

于是她用踉跄的步伐冲过马路,买来了口香糖和矿泉水,用十秒钟的时间漱完口,嚼完口香糖,又嘟起了红红的唇。

我深吸两口气,忽然想起了一句台词:

“我只是刚好路过,你就要和我……我……牙都还没刷呢。”

依照谢文砚的吩咐,以下删去二十一字……

她无意识地看着我,忽然轻轻地说道:“我们是不是只能做朋友?”

我点点头。

然后她说:“那好,我们去找家旅馆,好吗?”

我这才确定,她不止喝醉了,而且已经醉的人事不省了。

只是她的发绕着我的耳,她的唇贴着我的颊,我的手抚着她的背。

让我心思思。

必须承认,那天夜里的我是有些无耻。虽说喝醉了,但还是有些无耻。

于是我们开始在江边那条街上寻找地方。但由于经验方面的原因,二人一直是逡巡不前,对那些闪着光的招牌有些望而生畏。

一直疲惫地走到一马路那里,她软软地靠在我身上,轻声骂了我一句:“你是男人哎,连开房都不会,真是个笨蛋。”

我虽然已醉了,但还是回了句:“笑话,我是很纯洁的。”

然后,我们同时注意到了街对面的一个招牌:烟草招待所。招牌的下面有四个小字:安全舒适。

然后,我们四目互视,像那夜在天桥上一样,化为雕像长达半个小时。

然后,她鼓起勇气,一个人走过去问房间多少钱一夜。

小姐告诉她,是按床收费,不是按房间。

一个床位三十五,双人间就是七十。

然后她像蜗牛一样地走了回来,

然后她说没带钱,让我去交钱。

然后我说我也没带。

于是我拦了辆的士送她回家。

然后她很自然地掏出了皮包里的钞票付了车钱。

然后我又拦了辆的士回家。

然后我很后悔地摸出今天家里刚交上来的生活费付了车钱。

可能是那夜酒喝的太多了的原因吧,我们有三天没见面。

再见面的时候,我们约在儿童公园。

儿童公园里最出名的,便是那些一个疯胜一个的气功爱好者,以及湖心亭里那几位不惧风雨的老同志,一声凄厉过一声的吊嗓子声。他们十分爱好伟大祖国的历史遗产,却忘了更多的人一向是拒领这份遗产的。

我和小眉见面的时候是下午,那时候公园里非常的安静。

我忽然十分想念那些老同志发出来的声音。

在儿童公园里那些大树的荫蔽之下,我看着穿着一件大红裙子的她,觉得好尴尬。

在不时拂来的热风里,她盯着满脸紧张的我,显得好无措。

我强迫自己堆起脸颊边的两垛肉,笑着说:“今天穿这么红,想自杀殉情,然后化为厉鬼去找你男人算账啊?”

她一愣,忽地面上一红,并不答话。

原来这个笑话真的很冷。

正当我们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发现身边突然多了两群小孩在吵架,一群是男小孩,一群是女小孩。

女小孩为首的指着男小孩群说:“你们好酷喔……”然后一堆女小孩齐声叫道:“内裤的裤。”

为首的男小孩,指着女小孩的鼻子骂道:“你们好凶噢。”然后大家一起吼道:“胸罩的胸。”

于是我们在一旁放声大笑,笑的天地失色,笑的涕泪俱下,笑的夸张无比,似乎把一切可笑的事全放在此时笑了出来。

于是xf和小眉这两个小朋友又回到了从前。

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惫懒的人,特别是在那几年里。

我每天按时于十一点三十分起床,然后吃饭,刷牙。并且一直坚持吃过午饭才刷牙,因为我觉得这体现了华罗庚研究的那个什么学的原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吃过午饭,便开始洗碗,然后趁着父母午睡的时间,一个人拿着遥控器对着电视机傻笑。等老爸起床后,为了逃避和他下象棋的苦差,便出门瞎逛。由于瞎逛是没有目的性的,于是我在那几年里,用自己的脚板,步量了yc市所有的大街小巷。

逛到四点半钟,便开始往回走,走到三联书店的时候,便假装自己很热爱文化,泡进去看各式小说,一直拖到六点半。

如果我的阴谋得逞的话,待回到家时,大概已经有人因为饿的受不了,会主动做好了饭。但很遗憾,我家人的耐性一般都比较好。

虽说晚上这顿饭一般逃不脱,但那几年的书店逃亡史却让我有了个新的爱好,那就是看席娟的言情小说。我觉得她的书挺好,不费神,又好看,而且她本人长的也不丑。

晚上吃完饭,便又开始洗碗,然后度日如年地等待着父母姐姐们看的恶俗电视剧播完。然后很殷勤地通知她们,现在已经很晚了,早些睡觉,明天上班,精神会好一些。

待她们入睡后,我又开始拿着遥控器,看着深夜重播的恶俗电视剧傻笑。

笑完后,我会洗个澡,点上一根烟,坐在阳台上想心事。

往往想了半天,才发现没什么心事好想。

于是去上厕所,然后睡觉,睡之前提醒自己,一定要在十一点半起床,提醒自己明天要改变路线,到铁路坝的新华书店去,因为三联的席娟的小说已经清空了。还提醒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应该大口地呼吸这城市里新鲜的空气,应该用笑容去面对每一个人,提醒自己要像鹌鹑一样的生活:安稳并且纯蠢。

由于李艳已经有了男朋友,再没空陪我了,所以当时我最大的快乐,便是那几个很穷的兄弟经常会请我吃饭喝酒。人是些极有趣的人,酒是很有糊包谷味的酒。不过最快乐的时候却在于吃完付账的时候,看着他们很头痛地凑着钱,而自己却可以跷着二郎腿,剔着牙,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是的,我没钱,没工作,没爱人,没向往。

哪怕认识小眉之后,这四样还是一点没变。

我的生活中唯一在变的似乎只有自己的体重和年龄。

不过若要强说一点没变,那是撒谎。

至少现在是我和小眉两个人一起用脚板来丈量这个朱总理所期望的世界级城市。只是我俩一直很疑惑,这世界级的城市居然仅用双足也可以走遍。

现在泡书店也是两个人了,大多数时间我也不在家里吃饭了,那几个兄弟也见得少了。没办法,见色忘义乃是我辈本份。

不过我还是习惯晚上坐在阳台上想那些并不存在的心事。越想越以为自己患了老年痴呆。

不想心事的时候,我和小眉两个人穿人海,过公园,摸桂树下的草,闻面馆里的香,看尽天下言情小说,尝遍江风各种味道,曾坐在湖边一起发呆,看到美女齐声尖叫,帮老人家提过菜,也曾恐吓过骂女小孩胸罩一样凶的男小孩,勾肩搭背常有,心中坦坦荡荡是实。

我们谈中东危机,台湾地震,印尼失火,华为爆炸。我们也谈她的朋友以及我的朋友。谈她的家人及我的家人。谈她的过去及我的过去。只是遗漏了她的未来和我的未来。

她在公司里可以上网,所以帮我申请了一个信箱,问我要取个什么名字。我告诉她,就用xfstz,她想了想,说幸福属天主,什么意思?我告诉她,我不信教,意思也很简单,xf是头猪。

她摇摇头,没说什么。

她现在甚至可以问我多少天洗一次澡,我说夏天时一天洗三次都可以,冬天时三月洗一次都说不定。我还说我每年十一月十八号开始禁澡,来年的二月三十一号开禁。她正感不解,我告诉她,由于没有二月三十一号,所以顺延至三月二十二号。

她问是什么特别的日子,我说那天是李艳的生日,水节。

她还问过我,是否与当年那个女同学还有联系,我说有啊,她家的小狗叫多多,就是我取的,用的就是李艳家的小狗的名字。

只不过我没有告诉小眉,这似乎是我和那个女同学唯一的变相联系。

她疑惑了五天,才问我到底喜欢的是李艳还是谁。

于是我颇为得意地告诉她,如果是李艳打电话告诉我她要结婚,我一定会把她臭骂一通,然后找个机会和她老公大醉一场。

她还是不懂,于是我解释道,若是我那个当年的女同学结婚了,我会对那个女同学送上最诚挚的祝福,然后当掉自己所有的家当,买个钟送给她的老公。

她仍然不懂,于是我说,李艳是我最好的朋友,就像小眉是我最好的朋友一样。

于是她表示了解。

后来有几天,小眉的家人陪她的老奶奶回老家去了,丢下了孤伶伶的她,于是我便有了机会去她家作陪客,吃免费的肉,喝免费的好酒,抽免费的好烟,总之用了三天的时间,整干净了她父亲所有的存货。

我们在一起也没什么节目,一般就是她靠在我的肩上看电视,看困了她就去洗澡,然后回房睡觉,睡之前,提醒我走的时候记得要锁门。这种行事方式总是让我很难一时回过神来。

有一天她突然趴在我肩上问我,为什么我们两个人就是不来电。

“我们难道不相配吗?”

又不是男生女生配,我在心里想着。嘴上说:

“我们是天生绝配。”

她笑了,说:“那倒是,我有貌,美貌;你有才……”

“蠢材。”我接道。

“我不吃辣椒。”

“我爱好大蒜。”

“我喜欢席娟。”

“我也不讨厌。”

“你是徐子陵。”

“那你就是师妃暄。”

“那我是人淡如菊,爱在窗台上摆盆绿菊的凌霜华。”

“那我就是那个丁典,为了看你窗台上的***,甘愿入牢十二年。”

我忽地想到凌霜华最终被自己父亲害死了,而丁典也中毒而亡,不由一愣。

这时小眉还傻兮兮地抱着个布娃娃皱着眉头想还有什么可以说。我一是怕她想得太费神,二来也并不觉得肉麻是很有趣的,于是总结道:

“最关键的是你有钞票,而我没钱。”

她闻言大喜,连连点头。翘起两手的大拇指排成一排,

“果然是绝配。”接着一叹:“可惜没感觉。”

我想小眉说的是对的。

但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依在你的身旁,要说心里没点儿想法,那你绝对是在包装一家上市公司,做做样子而已。

我知道我的相貌是上好的绝缘体,但她常常于无意间流露出的娇憨之态却是常温下的超导材料。

幸亏我们只是朋友而已。不然我一定会很害怕的。

只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怕的是什么。

过了几天,那个喜欢阴笑的大学同学又打了个电话来了,说出国的她又回成都了。

于是我才醒过来,原来我是一个生活在过去世界的人。

原来我所害怕的,只是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

可是若我能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是忘不了,还是害怕忘了呢?

就像哈利说的,他是想念海伦,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呢?

只是哈利最后也说了:“Imisshelen!”

这不是学会忘记的问题,而是学会不去强迫自己记得的问题。

而且我不敢想像,我们两个这么弱智的人也会有学会的一天。

我想这些的时候,已经收拾好了行李,与所有的兄弟喝完了壮行的酒,买好了去成都的车票,在车站前看着有些发呆的小眉。

她忍不住说:“你真的要去吗?你还不死心吗?”

我笑着拍拍她的脑袋,道:“丫头,今天怎么这么操心。有很多事情,往往是我们自己也控制不了的。”

她也笑了,道:“你今天终于肯叫我丫头了。”接着顿了顿,续道:“只是为什么今天要叫我丫头呢?”眼神中有些迷惑不解。

我不作解释,往车站里走去,一边走一边挥手。

她从后面追了上来,拉着我的包,怯怯地道:“可以不走吗?”

我问为什么。

她有些不豫,嚷道:“你老沉在那里面干吗,能当饭吃吗?你说xf是头猪,你以为你真是头猪啊!你有猪宝宝那么可爱吗?一头猪,浑身是宝,你呢?除了耍耍嘴皮子,还会做什么?吃我的花我的,现在还不知死活的跑到那个鬼地方去。我不准你去。”

对于她的表现,我好感激。

我又笑了笑,把她的发缠在自己的食指上,粗声道:“放心吧,我只是去看看。记住自己要照顾好自己哟!”

我想了想,又说:“其实我离开些日子也好,免得你总是吃面条,那样营养跟不上,身材可是要变形的。”

她也笑了,轻轻叹了口气道:“哎,算了,你还是去吧。看来我们两个都是一样的不可救药。”

待我走出十几米,忽然听见她在后面喊道:

“你可不是一头猪,你比猪还胖。”

我笑着摇头,结果发现车站的人都在看我。

“……你意为鸿鹄志在天下,只怕一失足成千古笑;你意在吞吐天地,不料却成天诛地灭……”她还在我身后,反复吟诵着。

我记起来了,这是白愁飞临死之前哼的两句废话。

我搔搔头,心想,小眉真是一个完美的一塌糊涂的女子,可惜天生就是不属于我的。

火车马上就要开了,在我踏入车厢的那一刻,我不自觉地张开了嘴,轻轻哼着:“我是一头小憨猪,过的很幸福,不想明天能吃什么,只把昨晚的剩菜牢牢记住,啦,啦,啦,啦,啦……过的不糊涂……”

成都是我曾经生活了两年半的地方。当年我在那里时,我拼命地告诉自己的高中同学,那是一个四季如春的美丽城市。后来我离开了那里,我便拼命地说,那是一个终年看不到太阳,让人闷头闷脑的地方。

等我回到了这里,才发现不管我怎么说,这城市还是像从前一样,淡淡的天,乌乌的云,灰灰的楼,安静的人群。

甚至连去学校的公汽都还是那一路。

我一个人背着包到了学校,找到了一个当年和她关系比较好的老师,打听她的联系方法。

那个老师很诧异会看到我,更加诧异地说道她昨天晚上就搭飞机走了。

我算了算时间,那时候我坐的火车刚刚经过达县。

我这才知道有钱可以改变很多东西,至少对于当时的我而言,金钱就意味着时间,时间就意味着机会,机会就意味着可能,只是可能通常的意思是说不可能……

我向那位老师说了声谢谢。然后走出办公室,在校园里瞎逛着。

路过原来住的旧六舍的时候才发现,当年的木板楼早已拆了,现在杵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学生公寓。公寓里面灯火通明,学生们幸福的一塌糊涂。

我想起当年在木板楼的过道里借着灯光写信,不由笑了起来。

我那时候给李艳写四页纸的信,便一定会给她写五页,如此类推。

我搓搓手,想了起来,当时给李艳写的最长的一封信,只有十七页。

我突然很痛恨眼前这漂亮的建筑。

晚上,找到了那个大学同学。

他似乎并不惊讶会在这里看到我,反而幸灾乐祸地说道:“她昨天就走了。”

我说我知道,然后躺下就睡。

他看了我两眼,便出去买酒菜。

在他的狗窝里呆了两天,喝倒了很多老同学,又重温了一遍田晓霞之死,我便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了。

这时候,我想起了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当年因为大学成绩过于糟糕,现在分到了阿坝自治州的一个电厂。于是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我。

他住的地方叫映秀镇,这个小镇我后来和很多女孩子都提过,记得是这样描述的:这个小镇,山不清,水不秀,还有个电厂,空气也不是顶好,不过人少,夜静,月明。

其实我最喜欢的倒是院子旁边的那条声音很大的河。

在那几个月里,我经常沿着那条河随意乱走,在那几条索桥之间穿来穿去,偶尔看到山垭里的野棉花,便停下来,采两把,丢到水里面。

有时候,看着那山顶上的积雪,也曾认真地想着要去爬一爬。

只是我觉得自己好累。

河的这岸,就是映秀小镇。

小镇无特色,只是豆腐多,萝卜多,****也多。

当然最多的还是一些从不认识却自然变的亲切的朋友。

小镇虽好,只是太过寂寞。

别说寂寞这词太俗。我在映秀镇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便了解了为何有些人会因孤独而死。

三个半月之后,我不但喝光了朋友所有的全兴,看完了所有的****,所有看的下去的武侠小说,到最后甚至连鲁迅杂文全集都当宝贝似地看了两遍。还因为弄饭而整坏了四个电炉,可还是寂寞。

于是我开始想写一本可以流传半年的武侠小说。

可又不会写。

我平均每个月打个电话回家,告诉父母我活的很好。

我也曾给李艳打过电话,但一直没人接。

所以我只好每个月给在武汉的一位女同学写封信,借此通知高中的同学们,xf还没死,只是不知道他们在不在乎。

我也曾给小眉打过电话,但老奶奶说她已经到天津上班去了。

我想这样很好。

直到有一天,我例行给家里打电话后,又顺手拨了李艳家的电话。

她在那头笑呵呵地说:“我要结婚了,祝福我吧!”

我忽然一下想起了小眉,想起了我对她的承诺。

所以我把李艳痛斥了一番,然后问她什么时候让我和老任痛痛快快地喝次酒。接着开始收拾行李。

在电厂工作的好朋友知道我要走了,便陪我到河的两岸去走了走。

那是他第二十几次陪我了。

他递给我一根烟,帮我点燃,然后拍拍我的头。

说了一句很没深度的话:

“其实我们这里的烧豆腐还是很好吃的,有空常来。”

等我坐着旅游船赶回yc的时候,才知道李艳已经在一个风雪飘扬的冬日,坐着拖拉机出嫁了。

于是我狠狠地吃了她们夫妇几顿。

回到了家里,才知道自己其实很想家。但这并不阻碍我又开始背着黑包,四处寻美色养眼。只是时近年关,人们多穿的比较厚实。看了几分钟,便觉得很没兴致。

于是我跑到书店里看书,坐在面馆里吃面,呆在江边吹冷风,抽三峡牌香烟,自己和自己聊天。

我这才发现,小眉在我的生活里不止扮演着参与者的角色,她还很能替我省钱。

有一天,眼镜摔坏了,我去换八块钱一个的镜片,走在路上,险些撞到一个人,由于眼前一片模糊,所以不知道长的什么样,只是觉得眼前一亮,似乎是个穿着花裙子的漂亮女孩。

我知道这是眼花,大冬天的,谁穿花裙子找冻。

父母并不曾问我这些月做了什么,我益发地觉得歉疚。所以过年的那些天,尽量不和兄弟们出去,而是呆在家里陪他们。有一天,家里来了不少亲戚,顿时热闹起来。

我小意地四处周旋着,却听到电话铃响了。

我拿起电话,听到一道夏日里冰淇淋一般清凉的声音,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还是很高兴。

“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吗?”

我想了想,说:“笨死的。”

“知道农夫是怎么死的吗?”

我答不出来。

“是看见猪笨死了之后,气死了。”

“那你总该知道农夫的邻居是怎么死的吧?”

我想了想,还是答不出来。

“你真是头猪耶!那当然是因为看见农夫竟然会因为猪笨死而气死,所以那个邻居就笑死了。”

“那你知道那个邻居的老婆是怎么死的吗?”

我又想了想,认真回答道:“大概是看见她老公竟然笑死了,丢下自己孤儿寡母,所以恨死了。”

我感觉她在电话那头摇摇头,然后听见她说:

“那个邻居的老婆心疼死了。”

我在电话的这头笑了,轻声道:“小眉,好久不见。”

这时候门铃响了,我舍不得丢下手中的话筒,向坐在桌上的哥哥姐姐们投去求助的眼光。却发现他们的眼光都盯在桌子上。

于是我在电话里向小眉道了个歉,旋风一般冲到门口打开。

我看见门外亭亭玉立着小眉。

她把手机收回袋里,眉眼带笑道:“意外吧?!惊喜吧?!”

我很意外,待回过头来看见满桌的人张大了嘴四处找牙齿,再看见老妈露出卖掉二十几年存货的神色,才知道原来他们很惊喜。

像小眉这般可爱的人,自然可以很轻易地让我老爸老妈哥哥姐姐们喜爱。

于是她吃了平生最饱的一餐饭,听了平生最温柔的话。

当我看着老妈看小眉的神情,不免有些怀疑这个老妈究竟是谁的妈。

然后我送她回家。

在路上,我们一直傻傻地走着,直到她问我:“结果如何?”

“当然没有结果。”

“结论?”

“暂时没有。”

她停下来,看着我,叹口气道:“你真是快笨死了,我真是快气死了。”

我笑了笑,说:“你若气死了,我岂不是要笑死了。”

她也笑了,说:“你最好别死,不然,我可是要心疼死的。”

那天的风很冷,所以我不觉得自己有些发热。

我哈哈哈数声,然后说:“我现在正值脆弱,你可别引诱我。”

她呸了一声,说赏我一口唾沫。

我笑着摊开双掌,伸到她的唇前接着。

我们互述别后情由,我说我伤心的时候就抄史记,让自己以为自己是个老学究,根本不识情为何物。她说当她想她的男人的时候,就按照我教的办法,拼命看蓝色生死恋,结果越看越伤神。

我向她道歉,她说不用。她说我们家那错架子一般的楼梯让她好生难找,我向她道歉。她说从天津回来过年,结果等了我几天的电话,也没等着,于是我又向她道歉。她说在天津那边,偶尔还会想我,我只好又道歉。然后发觉自己道歉的很没道理。

于是我们又变成秤不离砣,砣不离秤了。

她说回来后,曾经见过一次她的男人,那是在一次牌桌上。

我问她表现如何。

她笑嘻嘻地说想到他已经结了婚了,以后也没什么机会了,所以趁着摸牌的机会,不停地用手指触摸他的手臂,拼命地揩油。

我笑着纠正,那不叫揩油,那叫送油上门。

她突然盯着我很严肃地说,现在发现过了好几个月,那个男人依然可以很轻易地影响到她的心情。

我想了想,认为自己没什么立场开解她,便开玩笑说,那你还是等着他离婚吧。

本以为她会笑,谁知她竟认真地想了起来。

我暗呼圣母之名。

她走的前一天晚上,又给我打了个电话,开门见山头一句:

“你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一般日本小女生在这个时候会说:“我可以和你交往吗?”脸上还会带着羞怯而大胆的表情。

宣萱演的白领在这个时候会说:“上我家去喝杯咖啡吗?”表情是不容人拒绝的。

琼瑶一般会说:“你看那天边的两朵彩云,一朵似我,旁边的一朵是否是你呢?”表情是弱智的。

古时候的女人可能会说:“遗君明珠,荐君枕席,侍君添香,蒙君不弃……”表情是未知的。

当代的湖北女人,一般是打死都不会先说的,表情是期待的。

所以我知道当小眉这样说,一定有下文,所以我很平静。

果然她苦兮兮地叹道:“真不想走,又找不到个借口留下来。”

我愤然于她的麻木,惊讶于自己的麻木。

我说可以介绍很多优秀青年给她认识,比如捷捷和王博。

过了会儿,又满怀遗憾地告诉她,我们班的这两面旗帜都已倒在美人怀里了。

于是她又呸了我一口,然后问我,真的不考虑一下。

我告诉她,她既没得白血病,我也没出车祸,看样子不大可能。

她想了想,也认同了我的看法,并且为我万分可惜。

然后她笑嘻嘻地说:“你会后悔的。”

我说那是一定的。

“你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合适当你女朋友的人了。”

我说那是不一定的。

“你有可能再也找不到女朋友了。”

我说那是你胡扯的。

我们很开心地笑了起来,挂电话之前她说:

“这次走了,可能就不回来了,以后没人陪你玩,你可别把自己闷着。还有,不该想的事就别想了。早点儿找个工作,自己都养不活自己,丢不丢人啊?还有,别对女孩子说自己喜欢看言情小说,那也很丢人的。还有注意运动,快些减肥。还有什么来着……噢,还有DON’TSMOKEANDDRINKALOT,OK?”

我一一含笑应允,正准备挂电话,又听到她抢着说:

“还有……帮我问侯你爸爸,妈妈。”

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

小眉走了以后,我仍然是像以往那样生活着,只是骗家里人买了一部电脑,所以老爸天天在和机器下棋,也没空烦我了,所以我也不用天天出门逛街了。

老姐带着我那个有二级厨师证书的姐夫哥搬回来住了,所以我也不用天天做饭了。

那些穷兄弟也渐渐地鸟兽东南散了,我也不用经常喝酒了。

李艳也跟随她老公南下了,我也没有吵架的对象了。

我也开始考文凭,准备工作了。

我把一天的时间分成十份,用其中六份来思念钞票,两份用来记住那位身在异国的女同学,一份用来悼念李艳和她的多多,一份用来想想高中同学的相貌,一分用来策划让别人想念。只是偶尔还会想起小眉,曾经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的那个小眉,那个再无音信的小眉。

由于时间实在还是太多,便开始续写在映秀镇上没写成的武侠小说,由于把自己幻想成了金小庸,铺设的场面太大,便喊在武汉读书的那位女同学给我拿点儿历史资料回来。结果她给我带了一本大概是小学用的中国古代通史。

所以这个计划又搁置了起来。

后来用上了QQ,练就了一身双手互搏的本领,周游于诸多头像之间,发了疯似地告诉她们:

“从前有座学校,学校里有个澡堂,澡堂里有个我,我在澡堂里洗澡,一边洗澡一边唱歌,我是一头小憨猪,过的很幸福……”

然后她们说我很有趣。

于是我把她们都拉到了黑名单里。

后来又来了一批头像,她们都说对我的名字很感兴趣,说轻眉老生是什么意思。

我说那意味着我博学多才,成熟稳重,看轻天下其它男子。

她们问我有何佐证。

我告诉她们,我经常背的黑包里,一般放着四本书:

一本是荣格文集,这体现了我的深度。

一本是鲁迅杂文全集,这体现了我忧国忧民之心。

一本是平凡的世界,这说明了我如同浴火的凤凰,向往着从苦难中升华。

还有一本是交错时光的爱恋,完完全全是因为自己喜欢看。

看到我的回答,她们的答复无一例外是一声呸。

我也偶尔会上席绢梦幻阁去看看,取了个望月精灵的恶名,与那些十五六岁的小朋友们打打嘴仗,不亦乐乎。

我还上了5460,潜进了湖大所有的班级,只是很可惜,没有小眉的信息。

一个阳光明媚的夏天,我偷偷到冰箱里把外甥女的冰淇淋摸了一根,坐在电脑前有滋有味地品尝了起来。然后发现李艳在QQ里埋怨我帮她取的叶轻眉的名字很难听,我笑了起来。

她又问我是不是还在和那些未成年人打嘴仗,也不知道省点儿钱。

正准备回答,就发现有另外一个头像开口了。

于是我告诉李艳,想到和她聊天,确实有点儿心疼钱,但想到和别人聊天,嗯不错,我舍得。

李艳怒发冲冠,警告我,以后不准再四处攻击她,免得影响她后半生的幸福。

我愕然道,你还有幸福吗,更莫说是下半辈子的。

两人又互骂几句后,我才有空去看来的那条消息。

那个头像说:

“天气还真是热啊。”

我忙着和李艳打闹,急忙敷衍道:

“天好热啊。”

本不打算再理她,谁知她的下一句话,来的奇快无比。

“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吗?”

我摸了摸后脑勺,点上根烟,咧着嘴笑了,像弹钢琴一样打着键盘。

“我是想你想死的。”

是的,叶轻眉,我的朋友,最好最好的那一种。

跋:(其实这个字本身就很有搞笑的功能)

我所想念的,一切都可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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