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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羽衣 (四 上)(1 / 1)

第一章羽衣(四上)

一直到酒宴结束从韩世姨家里告辞离开,王洵心里头一直觉得堵堵的,恨不得将吃下去的东西全给吐将出来。

怎么可以这样?

那襄郡夫人的丈夫分明是朝中三品大员,她怎么可以丝毫不顾丈夫和家人的脸面。随便见到一个年青的男人就想让对方做自己的面首?

怎么可以这样?

那安定公主的儿子分明几个月前被人冤杀,令她尝尽了丧子之痛。她怎么可以轻轻松松地就说出要给某人一个痛快的话,完全不在乎对方还拥有四品诰命的身份?

人毕竟不是禽兽,见到强壮的雄性就要主动蹭过去,把自己的躯体毫无保留地奉献在对方面前!

人毕竟不是蝼蚁,看着不顺眼就伸手碾死,过后可以没有任何负担!

王洵一直没敢对人提起的是,数月前在长安城南奋起反击格杀两名无能的刺客之后,他至少有一个多月都在连续不断地做噩梦。这也是他不愿意去安西镇效力的原因之一。他很怕再见到血,再见到一条活生生地性命于自己眼前消失。即便对方是仇人,是外敌。

也许,在公主眼里,襄国夫人的命还不如一只蝼蚁。

但在更高的权势面前,公主殿下又与蝼蚁何异?!

他很后悔今天来赴这场无聊的相亲宴。不仅仅为襄郡夫人的无耻,更为安定公主的狠辣。虽然,后者的话完全是站在他的一边考虑。

因为襄郡夫人的轻薄举止就要杀了她,这未免太小题大作了些。对方只不过是一个闲极无聊,想弄几个年青面首的贵妇人而已。整个长安城中,这一类贵妇人数不胜数。若是因为行止不端就该处死的话,恐怕尸体能从朱雀门一直摆到明德门外。

“这长安城中,只有曲江池畔的汉白玉栏杆是干净的!”想起襄郡夫人的话,王洵就觉得肚子里头翻江倒海。

对方的话虽然刻薄,却未必离谱。楚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正所谓。上有所行,下有所效。连皇帝陛下都明目张胆地霸占自家儿媳妇了,又怎能对官员和命妇们的品行要求太严格?

“官呐!”几个月前苏慎行对王鉷、杨国忠等人的评价,怎么看怎么都恰如其分。

人的思维方式很奇怪,当你心情烦躁的时候,往往想到的没有一件是愉快的事情。今天,半醉半醒的王洵就陷入了类似的牛角尖,从襄郡夫人的无耻下贱,想到安定公主的狠辣蛮横,再想到京兆尹王鉷龌龊阴狠,杨国忠的卑鄙下流,越想,越觉得长安城里一切都不顺眼,甚至连空气中都散发着一股子糜烂味道。

“呕!”他在马背上张大嘴巴,却什么都没有吐出来。在韩世姨家,他本来就没吃多少东西,些许酒水也早已化作尿液排了出去,此刻胃里边空荡荡的,根本不存在任何可吐之物。

“小侯爷,小侯爷!”一直紧跟在王洵背后的小厮王祥吓得脸都白了,连忙磕了下马镫,直接追到家主身边,“您怎么了?是不是今日酒喝得太急了。您稍微忍忍,小的这就给您找茶水去!”

“别,别去。”王洵用衣袖抹了下嘴角,低声阻拦。“被人看见,笑,笑话!”

虽然路边茶馆里的散客不可能人人都认识他这个小侯爷,王洵却觉得大伙都在向这边张望,时刻准备看一个醉鬼的笑话。不带丝毫同情之心。其中好几个面孔还很熟悉,不是杨国忠的爪牙,就是某个达官显贵的亲随。他们都在笑话自己,笑自己不知道好歹,笑自己自命清高。

这令人愈发觉得愤懑。这是大唐,曾祖们追随在高祖身后,用血与生命打下来的大唐。这是长安,他自幼长大的长安。但此刻的大唐与长安看起来居然如此丑陋,如此肮脏,让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一直生活在这里。

城狐社鼠窃居高位,有才华者却报国无门。这大唐看似花团锦簇,实际上早就被蛀得空空荡荡。这是谁的话?好像是反贼邢縡的。大逆不道,一瞬间却在王洵耳畔却异常地清晰。如此大唐,有何可留恋。如此长安,有何割舍不下?半睁着朦胧醉眼,王洵忽然又很后悔自己没接受封常清的邀请。相比于纸醉金迷的长安,安西的空气也许更清新。相比于长安城达官和命妇们的阴险与无耻,军中汉子的直率愈发显得可贵。

从没见到过自家少主醉到这般地步,小厮王祥一下子有些六神无主了。此刻才是下午申时,大路边的茶馆门可罗雀。只要跑过去丢下几个钱,小二哥肯定能送上一壶上好的茶汤过来。可王祥却不敢保证,等自己从茶馆里折返回来的时候,少主人是否还能找得见。穿着一身六品校外的常服,醉醺醺骑马在街上乱跑可不是什么好事。即便巡街的差役们不敢管,万一被哪个无聊的御史看见了,过后就是没完没了的麻烦。

正犹豫间,背后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让路,让路,找死啊你们!”

王祥吓了一跳,赶紧扯着自己和王洵的马缰绳往大路旁边躲。几名浑身上下散发着酒臭味道恶少的贴着主仆二人的身边疾驰而过,将几个躲避不及的百姓撞得满地乱滚,却连停都不停一下,哈哈大笑着继续向远方狂奔。

酒后策马在闹市上横冲直撞,类似的事情,王洵在一年多以前也常干。只不过没有蓄意伤人而已。此刻醉眼里看到了以前的自己,居然被气得怒火中烧。不顾小厮王祥的劝阻,一抖缰绳追了上去。

他胯下的坐骑是安西镇的兄弟临别时所赠,乃大宛良种和安息良种杂交后选优而成的后代。非但长相神骏,脚力也是一等一。好久没撒过欢了,突然得到了主人的命令,岂敢不珍惜?当即“稀溜溜”发出一声咆哮,四蹄腾空,转眼间,已经与前方队伍中最后一人追了个马头衔马尾。

“有人养没人教的东西!”借着三分酒意,王洵大声断喝。左臂斜伸,一把抓住前方恶少的腰带,径直将对方从马鞍上拎了起来。

“救命——!”猛然间被人拎离了坐骑,恶少吓得扯开嗓子大叫。喊声未落,身体已经在半空中斜飞数丈,一屁股坐进了路边的排污渠中。

好王洵,一不做二不休。靴子轻磕马镫,迅速与下一名恶少拉近。大手张开,如老鹰捉小鸡般揪住对方,高高地举了起来。

“放下我,我阿爷是——”第二名恶少大声威胁,想凭着父辈的官威把王洵吓住。他得到只是一声冷笑,早已憋了满肚子邪火无处发泄的王洵胳膊一抖,将其也扔进了排污渠中。

长安城中的大部分污水走的都是明渠,流速十分缓慢,深度也仅仅及膝。王洵在白马堡大营中时,曾经带领士卒清理过其中一段,所以知道污水淹人不死。两名被丢进污水中的恶少哪里知道深浅,手脚上下乱扑腾,一边哀声呼救,一边大口大口地往肚子里灌脏水。

“好!”从错愕中回过神来的百姓们却不肯施以援手,站在水沟旁大声喝彩。有促狭者,干脆从路边捡起些烂菜叶子,劈头盖脸朝落水者丢去。

欢呼声中,王洵策马追上了第三名恶少,不管对方如何求饶。直接从马背上拎起来,丢进了臭水沟。经历了最初的困惑,跑在前方的其他几名恶少也发现了背后追来的煞星,纷纷拨转马头,将装饰用的佩剑抽出来,高高地举在手里。

“剁了他!”刚才跑在最前方,此刻却距离王洵最远的恶少大喊大叫,光闪闪的宝剑四下乱舞,“剁了他,凡事有我阿爷兜着!”

“剁了他,剁了他!”其余四名恶少举着宝剑在马上站成一排,却没人敢第一个上前。

见对方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起身后的父辈,王洵愈发压抑不住心中恼怒。虽然他也曾经是个纨绔,但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背弃了原来的自己。

既然这帮王八蛋喜欢仗势欺人!今天就让他们彻底尝一尝被人欺负的滋味!霎那间,王洵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大侠,手提三尺青锋,荡尽世间不平。

“你阿爷没告诉过你们,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么?”从腰间拔出横刀,王洵冷笑着反问。随即双脚一磕马镫。胯下坐骑以为到了战场上,立刻将速度冲到了极限。几名恶少还没等决定是将对手直接用宝剑捅死,还是捅成重伤再逃之夭夭呢,横刀已经到了眼前。只听“噗噗噗噗!”四声轻响,血光飞溅,四名恶少直接滚进了血泊中,宝剑摔出老远。

“杀人了!”排污渠旁的看客们大声惨叫,一哄而散。三名在污水里挣扎的恶少也吓得猛一蹬腿,靴子直接踩上了渠底的软泥。

“没事!”感受到脚下传来的支持力,排污渠中的恶少喜出望外。随后,便一起扯开嗓子惨叫起来,“救命啊,救命啊,有人在东市口儿杀人了!”

“救命,救命!”和坐骑一道倒在血泊中的恶少也跟着厉声惨嚎。压根没注意到所有血都是马脖子上冒出来的,自己浑身上下一根汗毛都没伤到。

最后一名未落马的恶少早已吓瘫在马鞍上,伴随着“当啷”一声,手中价值千金的宝剑落地。有股淡黄色的水流也缓缓从胯下淌了出来,淅淅沥沥流过马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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