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执(1 / 1)

转眼间,阮家大姑娘出阁之期已至。

阮林春身为亲姊妹,且是仅次于林芳的老二,自然得帮忙送嫁。好在她是起惯了早的,虽然新娘子迎亲诸事繁琐,那一阵她跟着林芳里外打点,约略长了点见识,倒也不至于左支右绌。

晨起洗漱完,简单妆饰一番,阮林春便来到大姐房中。却见阮林芳起得比她还早,髻是昨夜就梳好的,头发高高盘起,真难为她夜里怎么睡得着——也可能根本就没睡。

脸上敷了厚厚一层粉,倒是看不出眼底是否有乌青。

阮林春端详了一阵,口不对心的道:“大姐真美。”

阮林芳虽不是家中最美的一个,但也是仅次于阮林絮的亚军,虽柔弱婀娜有所不及,那股端方之姿却更镇得住场——换句话说,便是更具正宫的气质。

可惜妆感太重,不够自然,像个完美的假人。

阮林芳笑了笑,不太敢张嘴说话,怕把唇上的口脂给碰掉了,只轻声道:“你要是喜欢,等出阁那日,也请这位喜娘上妆便是了。”

阮林春当然听得出她在打趣,连忙摇头,憨憨一笑,“算了,我没你这样好的底子,若再使劲傅粉涂朱,那得成老妖怪了。”

今天虽是大喜,阮林春也并未如何妆饰,只在唇上略点了点口脂,连眉毛都没描——她的眉毛本就偏于浓黑,不似时下流行的浅淡,倒也省事。

反正今日的主角是阮林芳,她作为伴娘,还是收敛一点好。

一旁的阮林絮听见两人聊得热闹,却悄悄撇了撇嘴,什么怕抢风头,就阮林春那张脸,再怎么描画都是有心无力,惯会在嘴上装大度罢了。

她自己却带着幂篱,又披一身浅粉色衣衫,打扮得比新娘子还娇俏。

阮林春笑道:“三妹不是生病了么,怎么还有空出来?”

那回的珍珠案后,阮林芳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着实恼了阮林絮,去老太太房里请安也刻意错开时辰,为的就是井水不犯河水,今日是她的正日子,因听说阮林絮抱恙,阮林芳便没邀请对方,谁知这人却打扮得花红柳绿地过来,更叫她看了扎眼。

阮林絮并不在意大姐的冷落,本来她可没打算露面,因凑巧听说大皇子顾誉会作为男方的亲戚出席,阮林絮这才蠢蠢欲动,盼跟情郎见上一面。

可惜她的头发还没养好,如今才及肩高,既不好梳髻,也不好扎辫,因此她才想了个巧宗儿,戴上幂篱,这样云遮雾罩的,反而别有一种朦胧美态。

但是落在今日的正主儿阮林芳眼中,就无异于存心别苗头了,难怪她不待见这位不速之客。

姊妹俩各怀心事,外边已是渐渐喧嚣起来,想是男客那边想过来看看——闹新娘也是旧俗。

阮林春见大姐面露紧张,显是不想被人打扰梳妆,因温声安抚道:“姐姐你安心坐着,我出去看看。”

阮林絮脚不沾地随在她身后——万一誉哥哥也跟过来呢?

阮林春赶到时,几个丫鬟正着急忙慌着,外头那群混不吝的个个如同蛮牛,又吃了几杯水酒,微有薄醉,她们哪里拦得住。

阮林春看这架势,只好一面请些结实粗壮的婆子过来帮忙,一面笑着安抚那群相公,“新娘子就快出来了,诸位何必着急,何不到花厅稍坐片刻?”

本来,闹伴娘也只是走个形式,起起哄而已,真要是不管不顾地往里冲,像什么样?

但总有人不听人话,其中一个眉眼风流、面泛桃花的世家公子乜斜着醉眼,“去去去!你一个丫鬟,在咱们跟前充什么荆轲聂政,像你这样的,给小爷提鞋都不够呢!”

阮林春面色微沉,她并不介意别人评判她的相貌,但这不代表她可以任人侮辱。

其中有那耳目灵通的,认出她身份来,悄悄道:“周公子,这位是阮家三房正经嫡出小姐,不是什么丫鬟。”

姓周的却更得意了,“是么,早听说阮家有个乡下来的土妞,怪道总藏着不肯见客,还以为多么天姿国色,原来是自知貌丑,怕吓着人哪!”

其实,阮林春的相貌并没有他说的那么不堪,可有个倾国倾城的三小姐在一边比着,便如明珠之于瓦砾,鲜花之于粪土。

阮林春冷笑,“周公子生得这般俊俏,岂知也是以貌取人之辈,可见周家家教不过如此。”

多亏适才那人提起,她才想到这周成辉的身份——他便是书中原主的丈夫,家父乃五城兵马司指挥使,官职虽不很高,却掌管皇城的治安,各处都吃得开,无怪乎谁都得赏三分薄面。

这周成辉因是周夫人的老来子,自幼备受娇宠,若非周家人口太多,上头还有好几个哥哥,分家产分不到他,他也不会盯上原主的嫁妆。书中两人刚见面时,这周成辉还表现得文质彬彬的,像个君子人,谁知婚后便原形毕露,斗鸡走狗无恶不作,还嗜赌成性,把原主的嫁妆赔了个精光,又因妻子无所出而动辄辱骂,甚至拳脚相向,并纳了好几房妾室,若非他的苛待,原主又怎会年纪轻轻就积郁成疾,以致含恨而终?

如今倒好,用不着拿终身幸福试炼,他现在就露出真面目了。

阮林春以一种藐视的眼光看着对面,“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说的便是你这种人吧!”

周成辉没想到自己会遭一个女子当众辱骂,额上青筋暴露,“狗嘴吐不出象牙!”

阮林春寸步不让,“不敢,论起狗嘴,还是您更形象些,瞧瞧,牙花子都快迸出来了,眼前若有一块肉,只怕你就会立刻扑上去吧。”

在场有那促狭的,老早笑出声来,心想这位二小姐虽然来历不明了些,亦没受过多少教育,脾气却着实刚烈——是个痛快人。

瞧瞧她骂周成辉的那些话,当真辛辣无比,周成辉若知趣,就该夹起尾巴灰溜溜地回家中去吧。

可惜周成辉从小就没受过气,虽然知晓阮林春的身份为长亭侯千金,可想着到底是个不怎么受宠的女儿,做什么怕她?

口齿上辩不过人,周成辉乘着醉意,便想打她两巴掌,想着纵闹出事来,大不了赔些银子,难不成阮家还敢去衙门告状?

谁知还未动作,周成辉便感觉腕骨一阵剧痛,跟被针扎似的——竟真是被针扎的,他看得分明,那阮三小姐的袖中有一道雪亮银光,这哪是个大家闺秀,分明是个太行山上的女土匪!

周成辉又痛又气,再也顾不得许多,挥掌朝阮林春面门扇去,他会些武功,寻常人轻易避之不及。

然而下一刻,周成辉便感觉双膝一酸,情不自禁地跪倒在地。

踹他的是两个身穿短褐、护卫模样的人,至于他们的主子,则冷着脸从宾客中一瘸一拐地走出,“欺负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周公子莫非觉得很光彩么?”

是个瘸子?人群里立刻窸窸窣窣起来,纷纷议论这怪客是从哪儿来的,怎么以前不曾见过。

阮林春则无奈地叹了一息,“让你不来,非要受累,这不,又出汗了吧?”

掏出袖中手绢,为他擦去额上汗珠——熟极而流的动作,显然是做惯了的。

程栩微笑,“我送了厚礼,若不来喝杯水酒,岂非太吃亏了?”

阮林絮悄悄拽了拽阮林春衣裳,小声道:“姐姐,他是谁呀?”

其实她已经猜出程栩的身份,实在不敢相信——阮林春要嫁的不是个瘫子么,怎么如今却能出来?虽说看着腿脚不十分灵便,可那副俊逸非凡的面容,气定神闲的风度,都跟她的想象大相径庭。

阮林春见到众人讶异的目光,心内固然得意,面上却矜持地介绍道:“这位便是平国公世子,本想过几日带来会面的,谁知程世子一番雅兴,咱们也只好领情了。”

不得不说,程栩极大满足了阮林春的虚荣心,虽然她并不想程栩逞强过来,可当他真真切切地出现在眼前时,阮林春还是由衷的感到欢喜。

尤其当她看到阮林絮那副懊丧面容之后。

周成辉仍跪在地上不能起身——他倒是想起,可惜那护卫的脚就踏在他背上,力道看似不重,对他而言却如同千钧。

周成辉只能被迫维持屈辱的姿态,他大声喊道:“仗势欺人,纵奴行凶,这便是程家的作风吗?”

这一喊,顿时又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过来——方才倒有不少为程世子的风姿所迷,呆愣在原地,连婚宴都差点忘了。

如今才回归状况。

周成辉此举,自然是希望将自己放在受害人的位置,让大伙儿看看程家多么霸道。

再不济,为着名声,也得将他放开再说。

程栩缓慢踱到他跟前,拿拐杖点了点他沾着酒渍的脑门,“你说我仗势欺人?”

“当然,有本事将我松开,咱们手底下见真章。”周成辉梗着脖子。一个残废,单打独斗绝非他对手,不就是靠着平国公的头衔么,再加上那群武力奇高的护卫。

程栩奇怪地看着他,“我没说你错了呀,我就爱仗势欺人,那又如何?”

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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