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景深在蓉城顺利安家,他一个人住也不怕,父母也不担心他,因为给他安排了保镖和司机,还有看着他的管家。
几乎每天管家都会跟他父母汇报他的情况。
厉景深忽然转性,让夫妻俩至今都没猜透。
小时候的厉景深并不是一个沉稳的性子,像多数小孩一样喜欢玩闹,夫妻俩在培育厉景深方面也没有多严苛,小孩子的童年本就该是无忧无虑的,解放天性的快乐是人生最珍贵的时候。
未来那么长,等长大了,想要无忧无虑那都是不可能了。
厉景深发了一场高烧后,醒过来就变的异常安静,起初夫妻俩还以为他是脑子烧坏了,但带去医院检查什么都没有。
一夕间,八九岁大的孩子好像成长的像二十岁的成年人,甚至有时候比他们还要沉稳,不爱笑,总是板着一张脸出神发呆,也不喜欢玩,不是看书就是看电脑,也不知道他用电脑再查什么。
有了主见的孩子,再想管他,反倒容易让孩子生出叛逆来。
还好夫妻俩都是开明的家长,只要厉景深能说出道理来的事,他们都允许他去做。
厉景深不想去上学,但他能把小学和初中的知识点给完成,就由着他去了。
厉景深想要去蓉城一个人住,大人肯定是不放心的,每天都会打电话询问他的情况。
厉景深把家里的管家保镖司机都收买了,什么该说,什么不能说他们都清楚,且每次打电话,厉景深大多时候都在一旁听着,哪怕他不在他也会听电话录音。
夫妻俩听管家提的最多的就是,厉景深在看书,很少出去玩,新家的院子栽了好多的向日葵,窗台上是各种多肉植物,闲暇时间,厉景深最喜欢做的就是去修剪盆栽。
说着还用拍了几张照片给他们看,院子里一片生机勃勃。
厉景深正在浇水,一个月前还在拿着棍子到处挥舞扮演武侠剧的厉景深仿佛只存在梦里面。
眼前这个穿着围裙,拿着花洒浇水的厉景深,从身形来看是个小孩,可气质上简直像二三十岁的居家好男人。
厉母让厉景深接电话,问他在蓉城住的怎么样。
“很好。”
“听管家说,你最近买了很多向日葵,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种花了?”
“就没什么事做。”
厉母轻笑一声:“你很喜欢向日葵吗?”
他其实不喜欢,喜欢向日葵的人是沈知初,沈知初在的时候也喜欢种花浇水。
他们刚结婚的时候,他看什么都厌烦,发泄似的拔了她的花,后来她就再也没种过了,只剩下窗台上一小盆仙人球,最后仙人球也死了。
沈知初死了后,他开始追悼她的一切,在外人眼中犹如高岭之花的沈知初,其实私底下像小女生一样喜欢可爱漂亮的东西,她追求浪漫,喜欢种花,像每个刚恋爱的女生一样,喜欢准备各种恋爱纪念日,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她都不会做饭,结婚后,她习惯准备三餐,每天餐桌上都会有一束漂亮的花。
后来花死了,花瓶孤零零的,桌子上的菜凉了,菜倒了,盘子收了,桌子上铺满了灰尘,最后的最后,人去楼空。
她养的猫死后,关于她的一切全部消失,厉景深正视了她的死亡,却无法忘记过去。
喜欢向日葵的沈知初,像红玫瑰耀眼的沈知初,养了一只叫“年年”的沈知初,死在大火里的沈知初。
她死后,他成为了她,他也开始养花,开始学着做饭,开始记她每年的祭日,去海边吹风,他没有养猫,但小区里的流浪猫他每天都喂,原来等一个人回家吃饭,会那么的孤独,时间也过得好慢。
厉母好半天没有听到声音,还以为电话断线了,正准备放下手机的时候,厉景深回答说:“我喜欢向日葵,妈妈,等向日葵开了你来蓉城看吧,我送你一盆多肉,我现在还会做饭了,到时候做饭给你吃。”
上辈子他想要一个完整的家庭父母陪伴,如今还没失去的东西是他最珍惜的,上辈子的他,就想像普通家庭一样,给自己的父母好好做一顿饭,陪他们散步说话,去旅游。
“你都会做饭了啊……”不难听出来,厉母的声音在颤抖。
“嗯,会做家常小菜,味道还不错。”
“那我一定要尝尝,不过你做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别伤到自己。”
“我知道的。”厉景深想到什么,“妈,这些年你辛苦了。”
厉母嫁给厉爸之前是个千金小姐,两家门当户对,厉母也有自己的事业,她开了家奶茶店和花店,两家店挨在一起,平时空闲时间的时候回去店里面帮忙,父母却觉得她做这些受不务正业,在外抛头露面是丢了他们的脸,强制性的让她关了店,再然后就安排相亲结婚了。
结婚后她快速怀孕,为了带好孩子,她就再也没出过远门,她没有远大的理想,她的梦想就是开奶茶店和花店,对她来说很好实现,却无法坚持长久。
有了家庭她就做起了家庭主妇,家里面虽然有佣人,但大多时候她都是亲力亲为,她不喜欢整日逛街,美容院定期去,空闲时间太多太多,结婚后,曾经要好的朋友渐行渐远逐渐不再联系,她们这个圈子有个富家太太圈,一起品茶买珠宝,但她却不喜欢去。
她就在家插会儿花,研究奶茶,然后辅导孩子功课,做点家常小菜,慢慢的活成了家庭主妇,成为了丈夫的贤内助。
看似活的轻松,却并不容易,从少女变成了母亲,连自己的爱好都丢失了。
他现在重生回来,已经不需要让妈妈操心,他厉景深希望妈妈能重拾兴趣爱好,去实现她的梦想,小小的梦想也是梦想,开奶茶店和花店怎么会让人嘲笑呢?就算被嘲笑又怎样,只要开心就好。
“妈,以后你不用多操心我,我什么都会,已经是个大孩子了,你已经完成了把我抚养成人的任务,你可以去做你喜欢做的事,去开花店,奶茶店。”
厉母忽然有种异样感,仿佛电话里的儿子,已经是个十八岁的大伙子,完全变了一个人,她听着厉景深继续说。
“你做的奶茶很好喝,插的花很好看,一定会有很多顾客买的。”
“你啊,妈妈有很多事想做的,你也别太操心我,现在先处理一下你上学的事,你真的不想去学校吗?学校里说不定能交到很多好朋友,对了……你以前玩的好的同学还打电话问我,问你为什么去蓉城了。”
玩的好的同学?厉景深真没什么印象。
“暂时不想去,小学题我全部都会做了,初中的也会,先就这样三个月吧?三个月后我就去学校。”
他都这么说了,厉母也就放下心了。
一个小孩怎么会忽然变化这么大,从心理学上说,忽然改变的性格是经历了什么受了刺激才会对情感带来影响,可厉景深一直好好的。
会不会是忽然生出的第二人格?不仅厉母这么想,陪着厉景深的保镖司机管家也有这样的想法。
厉景深一下子变得成熟,虽然面上看起来挺温柔的,但总给人一种不好惹的感觉来,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如今藏在剑匣中,短暂的遮住了锋芒。
厉景深和厉母没说几句就挂断了通话,他收起地上的水管,看着一院子的花。
一开始所有人都以为厉景深种花不会太认真,就是小孩子贪玩。
这一院子的花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去打理,他又不愿意请工人,一直以来都是他亲力亲为,本以为活不长,没想到向日葵都要开花了,窗台上的多肉有长得很好。
“小少爷你怎么会种花的?这么多花,居然一棵没死。”
种了这么多年,自然会种,当年他可是在海边种了一圈的向日葵。
厉景深一次次让管家惊讶,管家是看着厉景深长大的,虽然现在厉景深性格上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但有时候管家还是习惯把他当小孩子来打趣。
长相帅气,人聪明,会做饭种花,还有优越的家世,就这些条件,已经能吸引一大群小姑娘了。
“也不知道,以后谁会幸运的嫁给你。”
谁会幸运?嫁给他才是不幸的,看上辈子沈知初的结局就知道了。
这辈子他倒是学会了如何爱一个人,可扪心自问,他配吗?他补偿的完上辈子的遗憾吗?
这辈子,他能看到沈知初幸福就行,看着她嫁给别人幸福美满的过完一生就好,至于他……能目睹她的一生,那便是幸运,他不会娶别人,也没有多余的那颗心去装另一个人,接受一段新的感情。
管家见厉景深什么都没说,起初还以为小孩子害羞,但看他深沉的表情也不像是害羞,倒像是心里装着了一个人。
厉景深伸手摸着离他最近的向日葵。
“希望我的向日葵花,年年开放,永不垂败,要长长久久,平平安安的活着。”
厉景深依旧安排私家侦探跟着沈知初,就连沈知初上学的时候,他都在学校里安排了人。
因此,沈知初总感觉有谁在偷偷看她,只是小孩子的警觉性没那么高,她虽然有感觉到,却总把那种感觉当做错觉。
每天私家侦探都会把他拍到的照片发给厉景深看,不知不觉中,厉景深相册里全是沈知初小小的身影。
从照片上就能看到沈知初校里校外都没什么朋友,她习惯一个人在图书馆里看书,在草坪上看别人打球,在教室里写作业。
拍照的人挺不容易的,从这些角度上看,应该离的很远,五官不是很清晰,但还是厉景深还是能一眼认出来。
学校的照片比校外多,也是,毕竟一出学校沈知初就坐上了自家车回去了。
至于沈修礼那边厉景深也有了解,沈修礼在做出那种不计后果的事后也没有多受惩罚,他死不认错,沈昌南对他一向溺爱罚他一天不吃饭,又关了一个星期后就让她重新回学校了。
沈修礼在上小学六年级,还和沈知初一个学校。
沈家在蓉城也是排名很靠前的有钱人,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仗着家世沈修礼在学校收了一帮小弟,把混世魔王发挥到极致,不会好好上学,就喜欢围在一起搞小动作。
不少人溜须拍他马屁,一个劲讨好他,让他自以为自己是个很厉害的人,知道他不喜欢沈知初,就经常找沈知初的麻烦。
同是沈家人,倒也不会真的对沈知初怎么样,也就经常在她班里叫她的名字,或者在走廊里把她围住不让她走,亦或者用纸团扔她脑袋。
像他们这个圈子的人,大多都是重男轻女,男孩培养成家族的继承人,女孩长大了自然是嫁出去稳固家族的陪衬,所以对沈家这对兄妹自然是有很大的差别。
为了讨好沈修礼而故意针对沈知初是他们经常做的事,沈知初也很听话,逆来顺受,也不会告状,面对他们,她总是安静的看着,一开始她还是有些害怕的,慢慢的,次数多了也就习惯了。
沈知初在学校里过的并不好,这些人,还没把她当成沈家小姐过。
根据厉景深对沈修礼的了解,这次沈修礼因为沈知初被关了禁闭,回去后指不定又要作妖。
厉景深没见到沈知初之前,一直很克制自己,他的目的很简单,只要保护好沈知初就行,他不能过多插入她的生活,最好是暗中安排人保护她。
但在他每天看着这些照片时,似乎开始上瘾,他开始不满足看照片。
沈修礼回校后,私家侦探也是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厉景深。
果然和厉景深想的一样,沈修礼去了学校后,就开始花钱找人孤立霸凌沈知初。
他找的那些人,都是些不学无数的混混,只要给钱就什么都能办。
这次沈修礼学聪明了,为了不被抓到,他这次就没打算亲自动手,他花钱找人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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