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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挥毫(1 / 1)

“放开我!”就有打手要来抓自己的手,苏木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毕竟是个有功名的秀才,那打手也有些惧怕,将手缩了回去。

小环还在喊:“快把这人轰出去!”

苏木一挥袖子,淡淡一笑:“原来是这事啊,我也不想做太多解释。士林所传言者,不过是以讹传讹,云卿姑娘又不是亲眼所见,居然也将谣言当真了?”

云卿其实对苏木还是非常要好感的,尤其是他先前说起茶道来显示出渊博的知识,和高雅的生活情趣,内心中,并不觉得此人乃是不堪的小人。

叹息一声:“苏公子,你还是走吧,我也累了,至于你那首《长相思》是不是剽窃,对我而言,又什么什么要紧?”

可表情中分明有些不屑和惋惜:如此风雅之人,怎么做此下作之行?

这表情虽然一闪而逝,却一丝不差地落到苏木眼里。

看来,今天不拿出点真本事来,还真要被人当成文抄夫和下流小人了。

我苏木今天来这里不就是想借云卿之口,洗刷掉我身上的污名吗?

好,就从这首《长相思》开始吧!

苏木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奔放肆意。

“不就是一曲《长相思》而已,别人说我抄袭宋词。苏木不屑辩解,区区一阕曲子词,对我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又何必废话?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云卿见苏木不肯离开,又说出这种话来,心中略微不快:这人也实在是太赖皮,无聊得紧,可惜了这副大好皮囊。

心中可惜,先前恢复的力气又消失不见,她有懒洋洋地坐在床上,将身子依在靠枕上面,恹恹道:“苏公子未免自大了些,先不说你那首《长相思》是不是抄袭,光那一句‘山一程,水一程’却是将那一缕乡愁和旅途劳顿写尽。这样词,即便是放在宋人之中,也是非常好的,又岂是举手就能写出来的。多说无益,公子请吧!”

“真没什么了不起啊,要再作一首却是容易。”苏木的笑容淡下去了,反显得有些腼腆:“下来之后,我想了想,又作了几首,感觉也是不错。”

笑完,又是一振衣袖,朗声念道:

“黛眉收,翠鬟流,恹损芳波一段愁。愁时梦未休。

山浮浮,水悠悠,欲问行云何处留。有人天际头。”

这是明朝崇祯年文学大家陈子龙的代表作。

一听到苏木这首词,云卿猛地直起身体,眼睛亮了:欲问行云何处停,欲问行人何处停……单此一句,大家风范尽显。

这首词虽然比起“山一程水一程”来说,还差了些浑然天成的韵味,可质量却属上乘,至少比起龙在那首要好许多。即便是同大名鼎鼎的七子的作品比起来,也不让分毫。

如云卿这种天皇巨星式的人物,诗词的鉴赏力比起常人来却要高上许多,自然知道这词的妙处。

士林传言,苏木上一首《长相思》乃是抄袭之作,这事别人如此说,她也姑且信了,因为那词正是宋人风格,以情以意境胜,却不是明人作得出来的。

可苏木这首却有着明显的今人风貌,显示出深厚的诗词功。

抄一首佳作或许有可能,可抄两首,且都是一流水准,却不是那么容易。

难道说,苏木是有真才世学的一流词人,而不是外间传言所说的斯文败类。

又想起苏木刚才说要助自己夺回花魁头衔,云卿突然心中一紧,隐约感觉到这是一次天大的机会。

“再来一首!”苏木又是一声大笑,继续吟道:

“爱也思,恨也思,思到天明泪点滴,倚窗独叹息!

怕分离,却分离,离去昨儿风向西,动情能几时?”

却是现代人的作品,又是另外一种风格另外一种韵味。

“你这人乱叫什么,出去,出去!”小环还在骂。

云卿却突然道:“好!”

“什么!”屋正乱着的众人都同时静了下来,转头疑惑地看着自家姑娘。

云卿已经坐直了身体,平静地看着苏木那张脸,眼睛里慢慢散发出光彩来:“我相信你。”

苏木微微点头。

云卿:“苏公子方才说要助我夺回花魁头衔,可有把握赢那龙明卿。”

“龙明卿?”苏木突然扑哧一笑,吟道:“寻章摘句老雕虫尔,只不过我朝高士大多以道德文章为重,这才使竖子成名。诗为心声,若在写作时一味在辞藻格式上下功夫,虽然乱花迷眼,却也不过是一具没有灵魂的尸。”

他这一句话直接指出了龙在诗词的缺点,云卿一呆,在心理将龙在的几首所谓的佳作过了一遍,突然觉得这些诗词同苏木刚才所念的两首《长相思》相比,却少了一份动人的余韵,只需拨开他华丽的辞藻,就落出苍白寡淡的本质来。

云卿突然朝几个打手喝道:“你们出去,没事别来打搅。”

小环不满地叫了一声:“姑娘,不要上了这个骗子的当。”

“住口,不许这么诽谤苏公子。”云卿厉喝一声:“小环,拿笔墨来!”

“姑娘……”

小环满腹的委屈,她也不知道苏木刚才是怎么蛊惑了自家姑娘。她也听不明白这个骗子刚才所念的那一段诗词究竟有什么好处,她只不过是一个小丫鬟,又不识字。

不过,云卿的模样,好象很在意的样子。

一种警惕从心中升,小环气哼哼地走到案前,提起墨锭,撒气似地飞快地转了几圈,就扔到一边,冷眼旁观。

墨汁还淡,但苏木却不在意。

铺开一张上好的宣城竹纸,却见得纸里有暗金色的斑点浮动,竟是压制进去的金箔,单这一张纸,已价值三四钱银子,花魁的富有和体面光鲜可见一斑。

架上悬挂的笔照例是湘妃竹制成,有依稀泪痕,但笔毫却各不相同。有羊毫、兔毫、狼毫,甚至鼠须。可以根据个人的写字习惯,和字体大小风格选用。

苏木也没想到云卿如此讲究,看了看,就顺手摘下一管兔毫笔。

其实,就他最擅长的正大厚中的颜体字而言,狼毫笔最是适合,略微带硬度的狼毫可将字中的筋骨发挥到极处。

可今天要写的是词,而小环着丫头又故意将墨汁磨得很淡。若选狼毫笔,字体会显得干涩,不过圆润饱满。不如兔毫笔,能够吸饱足够的墨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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