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士别三日
李逍遥和林月如,刚成亲一个来月的新婚小夫妻。
当初李逍遥在苏州打败林月如,从一个乡下穷小子一步登天,成为苏州林家堡堡主,南武林盟主的乘龙快婿,不知羡煞了多少人。
不过李逍遥并不是一个追逐名利的人,所以只是觉得能娶到林月如这样年轻貌美的妻子很不错,别的就不怎么在意了。
在苏州过了三天的新婚生活,林天南就带着他们这对小夫妻前往京城,让一直想让林月如做她儿媳妇的尚书夫人看一看。
同时也是安慰一下负气归家的刘晋元,别因为儿女情长,伤害了两家的感情。
前天,李逍遥他们来到京城,在尚书府见到了尚书夫人云姨。云姨是个非常温柔善良的传统女性,对李逍遥‘抢’了自己‘儿媳’没有任何反感,反而觉得李逍遥能赢得林月如芳心,一定有过人之处。
云姨的态度直接定下了基调,让林天南和林月如都松了口气。
不过刘晋元还是有些耿耿于怀,虽然出来见了林月如和李逍遥一面,但只是匆匆陪着吃了顿饭,便一直缩在自己的院子里不肯出门。看他的样子,怕是没有个一年半载,很难抚平内心的情伤了。
李逍遥有点不好意思,他没想到自己的出现会抢了刘晋元的姻缘,不过按照林月如的说法,就算没有他的出现,她也不会嫁给刘晋元。
林月如理想中的丈夫是个比自己还要厉害的大侠,而刘晋元手无缚鸡之力,林月如根本看不上他,倒是李逍遥。
其实李逍遥修炼御剑术的时间太短,原本是打不过林月如的,但林月如一来比武招亲打了上百场,未逢一败,不免有些轻敌大意,再加上李逍遥突然使出御剑术,把她吓了一跳,算是打了她一个出其不意,这才让李逍遥勉强胜了半招。
当时林月如很不服气,但李逍遥武功还可以,学的又是蜀山御剑术,再加上长得也还不错,林月如觉得以后也很难遇到这么合适的对象了,便顺水推舟答应下来。
古代女子都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林家的情况虽然特殊,但既然比武招亲输了,林月如自是不会悔婚,且当夜经过交谈之后,林月如发现李逍遥为人还不错,虽然有点土土的,痞痞的,但说话幽默风趣,这对她这个林家堡大小姐来说,却是前所未有的体验。
喜欢新奇、爱冒险,一直都是林月如的秉性,刚好,李逍遥比较完美的契合了她对另一半的要求,于是两人在稍作准备之后,在认识的第三天就拜堂成亲了。
对,没有了赵灵儿,李逍遥也没说什么要告知家里婶婶一声了,就这么光棍的跟林月如入了洞房,成了林家堡的上门女婿。
但是从苏州前往京城的路上,林天南却发现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为祸苏州周边的隐龙窟里的妖怪不见了,那些被妖怪抓走的少女们也都各自返回了家中。
其次就是从白河村听到了闹僵尸,却很快被解决的消息。再然后就是在扬州城受到女飞贼拖累,三人正准备抓女飞贼的时候,女飞贼却被抓获了。
但抓获女飞贼的人没有露面,只是把那些女飞贼绑在了衙门口,经县太爷审问,证据确凿后,被关进了大牢。
但是那个县太爷屁股不太干净,林天南也是懒得管,不然非为民除害不可。
女飞贼被抓获后,扬州城也就可以随意进出了,三人便第一时间出城,但是在蛤蟆山发现蛤蟆山里多了许多的癞蛤蟆,这些癞蛤蟆还会主动攻击人,好在他们三人都是武艺高强之辈,一路杀着癞蛤蟆过了蛤蟆山,从索桥上离开,之后一路顺畅的抵达京城。
但这一路走来,总会让他们觉得不对劲儿,他们好像遇到了几件事,但这几件事不是被人提前解决了,就是中途被人抢先解决了。
不管是哪一种,都让他们有一种无法大显身手的憋屈感。也只有过蛤蟆山的时候狠狠杀了一波癞蛤蟆。但对他们来说,杀癞蛤蟆实在是不太好听,所以这件事他们对谁也没说过。
今天,林月如带着李逍遥来京城大街上四处闲逛,算是让他见识一下京城的繁华,却没想到在看杂耍的时候,遇到了黄尚。
“他真是神仙?”虽然从容貌上来说,黄尚的确不似凡人,但林月如还是不敢完全相信。
“虽然不能确定,但那天我在仙灵岛上遇到的人就是他。”李逍遥道:“当时他又是雷劈,又是火烧,把那些苗人杀的屁滚尿流,要不是看我不像坏人,把我放了,搞不好那天我就死在仙灵岛了,又哪会遇到你。”
林月如道:“那也不能证明他就是神仙吧!这世上会法术的人又不是没有,而且你说的仙灵岛,也许就是某个修仙门派的驻地。”
“这么说,他可能是修仙门派的掌门?”李逍遥问道。
“是不是掌门不知道,但肯定是修仙之人。”林月如说完,问道:“难得在京城重逢,相公要去打个招呼吗?”
“还是算了。”李逍遥连连摇头:“当初我那么狼狈,他这种神仙中人哪里会记得,我还是不要去自取其辱。”
林月如秀眉微蹙,道:“相公,你现在已经不再是当初的乡野村夫了,你是南武林盟主,林家堡堡主的女婿,身份尊贵,至少在武林之中,没几个人比你的身份更尊贵了。”
“我有这么厉害?”李逍遥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
林月如十分骄傲地道:“那当然!武林中分为南武林和北武林,南武林的盟主就是我爹,唯一能和我爹平起平坐的只有北武林盟主沈青锋,而且每隔八年会有一次南林北沈比武大会,前两次的比武,都是我爹打赢了,真要算起来,武林中当以我爹为尊。”
说到这,林月如给李逍遥打了一针强心剂:“相公,你要记住,你是武林至尊的女婿,不管走到哪里,都不能丢了武林至尊的脸面。”
李逍遥瞬间挺直了腰杆,道:“夫人说的是,是我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了,我这就去和他打招呼。”
林月如十分欣慰:“就是这样,相公你行的。”
李逍遥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朝黄尚走去,等到了黄尚跟前,身躯再次弯曲,陪着笑脸:“神仙你好,月余不见,神仙如今可好?”
“……”
黄尚看着突然窜出来的李逍遥,有些意外,但仔细想想又不意外。
“原来是你。”黄尚问道:“你不在家待着,怎么跑这来了?”
这话说的,李逍遥不能确认黄尚是不是真的还记得自己?实在是太万金油了。
先用‘原来是你’表示我记得你,但不能确定是不是托词;然后用‘你不在家待着’,表明好像知道你家在哪,但其实谁都有家,这依然不能确定是不是托词。
最后那句‘怎么跑这来了’,简直绝了。
‘这’,可以是李逍遥的家在京城,但是跑到‘这条街’来看杂耍来了;也可以是李逍遥的家不在京城,却不知道什么原因跑到京城来了。
不管怎么想都对,简直就是十足的万金油。
偏偏李逍遥没听出来,自行脑补之后,一一对应上了:“没想到神仙还记得我,神仙怎么会在这里?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实不相瞒,在京城,我还是有点势力的。”
黄尚指了指目不转睛盯着杂耍的赵灵儿和阿奴,道:“我陪妻子和朋友四处转转,你呢?”
“在下李逍遥。”李逍遥觉得还是先自报一下家门比较好,干咳一声:“神仙可以叫我小李,也可以叫我逍遥,巧得很,在下也是陪妻子出来转转的。”
李逍遥指向了林月如的方向。
黄尚顺势看过去,就看到一朵带刺的玫瑰正紧紧盯着这边,见他看过来,脸蛋似乎红了一下,但非常大方的含笑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黄尚点点头,对李逍遥道:“令夫人品貌俱佳,令人羡慕。”
“哪里那里,神仙的妻子才是美若天仙,让在下佩服。”李逍遥只看了赵灵儿一眼,就觉得她简直就是下凡的仙女,实在是美得不像话。
不愧是神仙,妻子也是神仙。他们果然就是降临尘世的神仙眷侣吧?
黄尚微微一笑,道:“不要叫我神仙了,我姓黄,名尚,高尚的尚。你可以叫我黄兄。”
“那在下斗胆叫一声黄兄。”李逍遥突然觉得自己并不卑微,自己已经是武林至尊的女婿了,现在又和‘神仙’谈笑风生,仿佛人生已经达到了巅峰。
黄尚道:“我就叫你一声李兄。”
“求之不得。”李逍遥和黄尚寒暄几句,似是为了展示一下自己的能量,立即向黄尚发出了邀请:“都说人生有四大喜,其中一喜就是他乡遇故知,今日能和黄兄在京城相遇,当真是让在下喜出望外,不如就让在下做东,请黄兄去京城最好的酒楼喝一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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