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51
柬埔寨不分春夏秋冬,只有旱季和雨季,而十月最难得,雨季末,旱季首,风中的湿气已极少,难得的干爽宜人。
清晨的第一抹阳光洒进卧室时,瓦莎醒了。她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久久不语,没起身,也没有任何动作,就那么发呆。
边城的追杀失手,中国警方又布下了天罗地网抓捕她和段昆,无奈之下,他们选择了先回柬埔寨避风头。一路乔装改扮,借用假身份,水路陆路连倒几回,才险险得以出境。
今天是瓦莎回柬埔寨的第七天。自从跟了达恩,被派往中国市场后,她已数年没有回过家乡了——
柬埔寨暹粒市,这座因吴哥窟而驰名世界的小城。
他们的住所,是位于暹粒市郊的一所大宅,气派堂皇,守卫森严。那些从欧洲高价聘来的雇佣兵们脱下了迷彩服,换上西装,楚楚衣冠粉饰凶残狼性,乍一看,只以为是这户名门家养的保镖。
大宅的主人在七天之前还是暹粒市的一位富商,现在,则成了达恩。
须臾,思绪中断。
瓦莎面无表情地又躺了会儿,起身,穿衣,出门下楼。
客厅里,好些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围桌而坐,有的打赤膊,有的直接把脚踩凳子上,那份刺眼的野蛮与暴力,和屋内精致考究的装潢,格格不入。
段昆也在其中之一。他往嘴里丢了块干面包,一抬眼,看见瓦莎,立刻挥手冲她笑,说着高棉语:“瓦莎!我给你留了牛肉和煎蛋,快来!”
瓦莎脸色冷冷的,走过去,坐在这群男人中间。
段昆拿叉子叉着煎蛋,送到她嘴边,笑嘻嘻的。
瓦萨没说话,只微偏过头,躲开了,自顾自拿起一块面包吃。
“……”段昆灿烂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垮下嘴角。
见状,边儿上一个大块头嗤了声,喝了口啤酒,嘲笑揶揄:“我说傻昆,你成天跟人瓦莎献殷勤,人家压根都没理过你。脸皮真够厚的。”
“傻子嘛,脸皮厚,脑子也有毛病。”说话的是一个黄毛男,他咧嘴笑,一口黄牙全是烟渍,弯腰去拍段昆的脸,“欸,傻子,叫声老爹听听。”
段昆冷哼一瞪眼,“老子爹早死了,想当老子爹,先死一个。”
话音落地,一帮暴徒像找到了乐子,全都吵吵嚷嚷地大笑起来。
“傻子好笑么?”笑声里忽然冒出句话,是女人的声音。
男人们笑声小了些,都有些疑惑地看向瓦莎。她不知何时已放下面包,眸色平静,而冷淡。
最先打趣的壮汉挑起眉,嬉皮笑脸地凑近她,一张嘴,恶臭口气扑瓦莎脸上,“傻子不就是拿来笑的。”
话音刚落,瓦莎已从摸出把弹簧.刀,面无表情,手起刀落。在壮汉错愕惊恐的目光中,锋利刀刃已切断了他的皮带。“啪”一声,裤腰带断成两截,壮汉的裤子也跟着滑到地上,露出全是黑毛的粗大腿。
和大红色内裤。
“……”连壮汉在内的所有人都怔住了,目瞪口呆。
瓦莎转刀柄,语气冷冰冰的,“这些日子不太平,兄弟们也都辛苦,想逗乐子的心情我能理解。但这傻子是我的人,谁要再笑话他,下回,我切的可就不是你们的裤腰带了。”
众人还沉浸在震惊中,说不出话。
瓦莎侧目,扫了眼壮汉露出的大腿和红艳艳的内裤,大拇指一指,“不是要找乐子么?笑啊。”
闻言,回过神后的暴徒们只好悻悻地,笑出声。
这娘们儿是老大身边红人,这么多年刀山火海,从没退过一次,明明是个女人,身手却顶尖,又心狠,杀人从来不眨眼。这么个角儿,谁他娘敢轻易招惹。
那个露内裤的壮汉火冒三丈,却敢怒不敢言,咬咬牙,提上裤子灰溜溜地出去了。
瓦莎嘴角勾起道弧,这才把刀收起来。
一旁,段昆脸上的笑也越绽越开,瓦莎瞧见了,凛目,凶巴巴瞪过去,“你笑这么高兴做什么?”
段昆挠挠头顶脏辫,嘻嘻嘻,“瓦莎你对我真好。”
瓦莎凉凉,“你们中国不是有句俗语么。”
段昆很认真地问:“什么俗语?”
“打狗看主人。”她说了句蹩脚中文,瞥他,再换回高棉语:“你再傻也是我手下的,谁要欺负你,就是瞧不起我。”
段昆闻言,一琢磨,表情严肃几分,说:“你说得有道理。以前别人欺负我,我都忍了,但是以后再有人欺负我,我就不忍了。”
“为什么?”
“因为欺负我没什么,瞧不起你可不行。”
瓦莎听了有点想笑,却还是把脸板着,冷哼,“傻子就是傻。”指指桌上剩下的几瓶啤酒,“不是喜欢酒么,喝。”
段昆笑,抄起瓶子把盖咬了,直接对瓶吹,咕噜咕噜一口气就喝下大半瓶。然后抹抹嘴,赞叹:“德国黑啤,给劲儿。不愧是有钱人家的藏酒。不过……”他转转眼珠,瘪嘴,“老大无缘无故,为什么要抢这豪宅?”
“不知道。”瓦莎摇头,语气很平静,“如果能让我们猜到,达恩在想什么,那他就不是达恩了。”
段昆皱眉还想说什么,这时,别墅二楼却传来个雇佣兵的声音,嗓门粗嘎,一口英语:“Vasa,,ehere.”
两人相视一眼,没说话,转身上了楼。
雇佣兵把他们带到一间卧室前,撂下句“wait”,便离去。
瓦莎和段昆站在门口等。
这间豪宅装修奢华,隔音却不太好,不知是屋里那女人太投入,还是那男人太猛,只隔着一扇门板,他们能清晰听见里面传出的动静。
“……”片刻,段昆的表情显出几分尴尬,微侧头,瓦莎垂眸站着,神色无一丝波澜。
不知过了多久,门开了。
出来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年纪在三十五上下,穿黑长裤白衬衣,轮廓分明,五官英俊。他出来时还在系衬衣扣子,顺序自下而上,眸微垂,面色淡得像潭死水。
这人眼底清明阴鸷,若不是那精壮胸膛残留着一层汗光,几乎要令人怀疑,刚才在里头和妓.女酣战的,不是他。
“给她钱,然后把人弄走。”达恩整理着袖扣,五根骨节分明的手指随意动了下。从瓦莎和段昆中间走过,从始至终,一眼没看过他们。
瓦莎和段昆同时应声:“知道了。”说完,他们就准备进卧室。
谁知,已走远的达恩又头也不回叫了一个名字:“瓦莎。”
两人又同时怔了下。
段昆先回神,胳膊肘撞了撞瓦莎,低声:“他叫你了,快过去。”说完冲她灿烂地笑笑,目光鼓励。
几秒后,瓦莎就跟着达恩进了一间书房。
窗帘拉着,又没有开灯,整个屋子显得有些暗。达恩弯腰在书桌前落座,两手合十,坐姿随意,审度着几步远外的女人。
瓦莎冷静地和他对视。
须臾,达恩勾唇,朝瓦莎伸出了一只手,目光充满暗示性。她走过去,被他牵住左手轻轻一扯,坐到他大腿上。
“你好像瘦了。”他贴近她,低语呢喃仿若恋人之间说情话。
她回答:“全中国的警察都在抓我。从边城到暹粒,我费了很大力气。差点就死了。”
达恩:“你从没让我失望过。”
“可惜我没有杀掉阮念初。”
“既然那个女人不好动,就先放到一边。”达恩手指缠住她的发丝,绕圈把玩,“边城那件事一出,Lee全副心思都在他女人身上,正好,我们就和他玩其它的。”
瓦莎微怔:“……你想对其他人下手?”随即皱了下眉,“我知道,Lee在中国嶂北有一个母亲。”
达恩拇指压住她的嘴唇,低笑:“他比你聪明。你能想到的,他难道想不到?”
“你是说……”
“阮家和厉家,现在都是他们的重点监护对象,人家设好了陷阱,在等你往下跳。”达恩嗓音轻而柔,“和聪明人玩游戏,就得先去猜对方的心思。懂么瓦莎?”
她不太懂,也不想懂。
达恩却忽然笑了下,说:“让我来告诉你,中国人在想什么。七年前,他们抓了我的父亲,却没有拿回他们要的东西,我是父亲的独子,他们当然就能推断出,东西在我这儿。他们想抓我,却面临两个问题,一,找不到我,二,目前没有任何能抓捕我的正当理由。所以中国人选择以静制动,等。”
“等什么?”
“等我犯错。”达恩挑起了瓦莎的下巴,直直盯着她,“也就是你们犯错。只要抓到你们,他们的两个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瓦莎被他看得不寒而栗,强自镇定,道:“那应该怎么办?”
达恩闭眼,食指次关节抵住眉心,语气很冷,“最稳妥的选择,是杀了你和段昆。那个鬼已经被我杀了,你们再消失,他们的所有线索就都断完。”
“……”瓦莎在他怀里,眸光惊闪。
达恩眼也不睁,继续:“我记得你以前说过,愿意为我死,是么?”
她深吸一口气吐出来,脸色苍白,语气极静,“是。”顿了下,才迟疑道,“但是达恩,我可以死,段……”
这时,达恩却突的低笑出声,掀眸看向她,捏她脸,“这么紧张?你真以为我舍得让你死?”
“……”
“你和那傻子暂时别去中国了。”达恩吻了吻她的颊,“暹粒是你的家乡,这段时间好好休息,待这儿,你心情应该会好。”
瓦莎心骤松,苍白的脸色恢复了一丝红润,“接下来没有其它行动了?”
达恩说:“我和Lee是老朋友。老朋友想要一个能抓我的理由,我当然得给他。”
“你准备派谁去?”
“你不认识。”
瓦莎有点惊讶,“我跟了你这么久,你身边的人,还有我不认识的?”
达恩没回答。须臾,像忽然想起什么,扶着她的发随口问道:“对了,刚才你说‘你可以死’,后面还想说什么?”
闻言,瓦莎心突的一沉,面上却冷静自若,摇头,“没什么。”
达恩眯了下眼睛。
房门外,男人掐灭烟离去了,无声无息。
*
来嶂北前,阮念初在网上查资料,大部分网友表示,天下婆婆是一家,她们都喜欢勤快、能干、早睡早起的儿媳。为了让厉母对自己的好感嗖嗖往上长,阮念初专门设好了连续一周的闹钟——早上七点半。
要知道,照阮念初以往的惯例,她逢年过节不睡到大中午,她妈都会惊讶。
这个七点半的闹钟,是她对未来婆婆的最高敬意。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到嶂北的第二天,阮念初的起床时间是上午的十点二十八分。
而且叫醒她的不是闹钟,是厉腾。
她气得咬被子,怒冲冲地质问:“我七点半的闹钟是不是你关的?”
厉腾答得十分坦然,“是。”
阮念初更气:“你莫名其妙为什么关我闹钟?”不知道她一不勤快二不能干,就只能靠早睡早起来挣表现了吗?
对方面不改色地回,“昨晚你睡的时候快两点半,七点半起,五小时我怕你睡不够。”他纯粹为她的睡眠时间考虑,心疼她的身子。
对此,阮念初的反应是朝他扔过去一个枕头,满脸羞红:“你也知道我睡不够吗?谁害我睡不够的?不都怪你!”
到底还是小姑娘,被宠多了,有点儿小性子也可爱。厉腾习惯了。他接住枕头放旁边,勾勾嘴角,去抱她,在她耳边低柔哄着,“嗯。怪我。我的错。”
阮念初在他脖子上咬了口,哼哼,“错哪里了?”
厉腾坏笑:“劲儿多。”
“……”阮念初被这个答案生生一噎,几秒才控诉:“劲儿多不知道去做俯卧撑,世上运动项目万紫千红,你干嘛偏爱床上那一种?”埋怨完就皱眉,“是不是都快吃午饭了?”
厉腾嗯了声,亲亲她的鼻尖儿,“我妈包了饺子。”
她性格,火气来得快去得也快,闻言眨眨眼,喜道:“你真让阿姨给我包饺子了呀?”
“答应你的事,我什么时候赖过。”他隔被子在那段小腰上轻掐了把,拍拍,“快起了。下午还得出门儿见朋友。”
阮念初疑惑:“谁?”
“你不认识。”厉腾从床底下捡起一条卡通睡裙,给她穿,“小时候的几个兄弟,见了面给你介绍。”
厉母包的饺子个儿大馅儿足,阮念初累了一晚胃口好,中午的时候,一口气就吃下二十个。
厉母笑着打量她,见她黑眼圈略重,便问:“念初,看你脸色不大好,应该是有点儿认床吧?”
闻言,阮念初只能干笑着把脸埋碗里,边干笑着答是,边在桌子底下,踢厉腾。
但其实心情还是很好的。
依照乔雨霏给她灌输的“一个人喜欢一个人,那就肯定想睡那个人”理论,人的灵与欲,本就同步。由此,阮念初结合自身实际又延伸出了另一个理论——一个人越喜欢一个人,那就肯定越喜欢睡那个人。
用这地方的话说,那就是厉腾肯定贼喜欢她。
下午五点多,阮念初出门,和厉腾一起,去跟他的朋友吃饭。
地点在一家普通小饭馆。
快到门口时,阮念初才猛想起什么,呀了声,道:“……坏了,我忘记化妆了。”边说边打开手包,从里头拿出随身携带的口红涂嘴唇上,边涂边嘀咕,“你也不知道提醒我一下。”
厉腾没什么语气:“你这么漂亮,化不化都一样。”
“……”阮念初嘴角忍不住往上翘,扭头看他,“厉队今天嘴巴这么甜,吃糖了?”
他两手插裤兜里,弯腰,懒懒贴近她,“要不你自己尝尝?”
她红了脸,捂着嘴往后躲躲,“大街上你不许乱来。”
厉腾挑眉眼,故意贴得更近,“我干什么了就乱来。”
两人正说着话,不远处却忽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明亮亮的,语气里全是惊和喜:“厉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