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黑人吓得手一抖,手里的撬棍当啷一声掉在地上,浑身紧绷地转过身来,满脸尴尬和紧张:“不,不用了。”
等到看清两人挂在胸前的警徽,他更是紧张:“啊,我尿急,等下再聊。”说着一溜烟地跑了。
路克和赛琳娜也懒得去抓他。
洛杉矶这种小偷小摸一大堆,路克要不是看在顺路,说两句就能赚个十点经验积分的份上,都不会来管这事。
吓跑了这个没偷到东西,反而丢失了撬棍一根的蠢贼,路克本来想走。
但控制在普通状态的灵敏嗅觉依然比常人敏锐很多,突然就发现了一点有意思的东西。
他瞅着这辆车,突然开口问赛琳娜:“卷宗里说,刚才那个詹姆森的车牌没?”
赛琳娜掏出卷宗找了下:“嗯,没错,就在这个车牌。”
路克从自己衣兜里掏出詹姆森的那张名片,照着上面的号码拨了过去:“詹姆森先生吗?我们刚才在外面,刚好遇见有人在撬你的车。”
不到两分钟,詹姆森就怒气冲天地出来了:“该死,洛杉矶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地狱降临人间了吗?”
看到路克两人,他倒没对两人发飙。
他不是白痴,重案组的警探职位不算高,却不是普通警察能比的,典型的职位低权力大。
而且,重案组其实不用管盗窃案,想不甩他只看心情。
路克只是点头示意:“詹姆森先生,这是你的车吗?”
詹姆森掏出一把电子钥匙,按动了解锁,这辆车立刻啾啾地响了两声。
路克:“能请你打开后备箱么?刚才那个小偷似乎就在撬那里。”
詹姆森觉得有点奇怪,但还是照做。
后备箱打开后,路克看着里面的东西,面色揶揄:“詹姆森先生,这个好像是酒店娱乐场所提供的牛皮纸袋?看看这厚度,该不会就是你丢失的两万现金吧?”
詹姆森难以置信,一把抓起那个牛皮纸袋,把里面的东西往后备箱里一倒。
两叠美刀就滑落了出来。
处于捆扎好的状态的钞票,加上上面的面额,路克觉得只要不是里面某叠被抽了几张,应该是那两万美刀没跑了。
路克看着在那里一边检查现金,一边满脸哔了狗表情的詹姆森,笑道:“詹姆森先生,看来你可以打电话去撤销报案了,对吧?”
詹姆森懊恼:“可我真的被人打了,然后抢走了钱啊。我怎么知道他会把钱扔进我的后备箱?”
说到这里,他突然明白过来:“不对。他蒙着我的头,就是不让我看见他把钱扔进后备箱?还是怕我看见他的脸?他这纯粹是想报复我!”
路克两人心中也认同这推测。
除非詹姆森先生吃撑了,或者喝醉了,自导自演报假警,否则这很可能就是一次小报复,而不是抢劫。
两万现金在眼前都不拿走,这私人恩怨的可能性。
打了詹姆森却又没伤,那这恩怨估计不大,纯粹是恶心这家伙。
这案子就算找到人,都很难定罪,毕竟詹姆森既没损失钱,也验不出伤。
两人也没耽搁的意思,只是提醒詹姆森赶快把车开进酒店里。
鬼知道这个二百五有钱人是怎么想的,酒店的停车场不停,把车扔外面,还拿着现金来开车,活该他被人收拾。
不过,以路克的推测,这家伙怕是要拿现金去装比挥霍的。
除了犯罪分子,美国人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没有收大笔现金的习惯。
另外就是某些场所不适合刷卡消费,会留下消费记录,某些特殊行业的服务人员就喜欢收现金。
心中给这个詹姆森贴上个花花公子的标签,两人开车出发。
赛琳娜嘿嘿笑着:“这家伙家里开了个报社,虽然是纽约的,但局里也不想被纽约的报纸批评治安不好,所以才把这案子扔我们这里来了。话说,我们这也算半天破案吧?”
路克莞尔:“至于吗?纽约的报纸说风凉话就说呗,哪位大佬如此爱惜名声?”
赛琳娜抬手指着他:“你说话小心点!”
路克:“啊?”
“因为,这位大佬就是布拉德局长,我们头儿的头儿的头儿。”赛琳娜说到。
看着路克一脸囧样,她大笑起来。
笑够了,她才解释道:“艾尔莎那里来的独家消息,布拉德局长是被人从纽约挤走,然后才来我们洛杉矶的。当时布拉德局长从纽约离开时,就发誓有一天要重回那里。”
路克满脸苦笑:这算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
赛琳娜看着他的表情,补充道:“而且,我估摸着大老板当时那口气,应该是要那边求着他回去。”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之美国纽约版?路克心中立刻浮现出这个念头,旋即失笑起来。
布拉德局长大人可不是什么少年,更从来没穷过,在洛杉矶警局也算是一方大佬。
洛杉矶西区警局局长这位置,最多算是他人生中的一个小低谷罢了。
抛开对大佬人生经历的议论,两人开车回警局。
路克没对赛琳娜说,他其实知道是谁收拾了詹姆森。
某个不怎么靠谱的“最强杀手”的气味,就在那袋子钱上。
以路克接触过那家伙的经历来看,那位还真就干得出这种事。
不为钱,只为自己开心。
就是不知道,詹姆森是怎么惹到了那位“最强杀手”。
但那位的底线还在,没拿刀把詹姆森砍成几块,或许是这场私人恩怨不太严重?
回到警局,路克去把两件银行劫案带凶杀案的尸体和证物都看了一遍。
被敲碎了后脑勺的家伙也就罢了,但那个被绳索吊死的劫匪却让他有点发现。
看着吊死这家伙的绳结,路克摩挲着下巴:“这手法,有点眼熟啊。”
实际上这不是单单眼熟的问题。
这个绳结手法,高度类似那位副导演兼作家兼编剧托特-维斯的绳技。
路克甚至都能大致想像出这个绳结是如何飞过空中,套进这个劫匪脖子,然后将其吊起的情形。
托特-维斯那家伙早就飞进大卡车轮胎下,凉得妥妥的。
这案子当然不可能是死人做的,只可能是某个精通绳技的家伙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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