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你瞧着好?”
蔺洵打量颜料笔法和表现手法,通通都是上佳之选,可上佳不代表最好,他微微撇头,老板眼尖看了出来,不服气的说,“莫非您见过更好的画?”
“我虽没见过,可我能画出来。”
老板虽然没明说,可眼前就一个意思,吹牛!
“那就请借纸笔一用。”蔺洵伸手示意。
刚才被弥勒佛惊艳亮相的围观群众,本已经沉浸在宝相庄严中,回神过来发现还有这瓜吃,立刻把店里围的里三层外三层,势要把看热闹进行到底。
老板拿出纸笔后,看到这么多人气,刚才的不平倒是顺了些,人都有从众心理,看哪家店门口人多就来哪家,现在吸引到这么多人,左右都是他赚了。
蔺洵拿起笔蘸墨之后,就在宣纸上落下一笔,两个任务积累下来不仅是书法精进,画画也同样如此,他自信画技并不输给弥勒佛画的作者。
可等他真正在纸面上勾勒出几朵祥云后,有种玄妙的感觉在心头弥漫,他好像知道该在何处落笔何处点涂,何处浓何处淡能画出阴影,能够赋予一张画像灵魂。店家的画是弥勒佛,他就准备画一张观世音。
他或者浅浅勾勒,或者重重涂抹,再或者点蘸清水,墨色浓淡呈现在纸上,只用一色黑就表现出人物的形象。
祥云之上,甘露降临,杨柳枝轻撒把雨露降临人间,晶莹剔透的净瓶握在祥和的观音手中,她似乎时时刻刻都在注视世人,含笑聆听他们的悲喜,再把福泽撒向每个角落。她的近旁还站着金童和玉女,乍一瞧桀骜不驯,再一看似乎对着观音服服贴贴,诚惶诚恐。
“
啊!”有眼尖的看了出来:“这金童生的好面熟!”
就是,的确面熟,可就是这么也想不起来,直到老板的儿子鼓足用去说:“我瞧着有点像爹。”
众人在看,可不是嘛!画面上的金童跟店老板的五官有五成像,不过年轻许多,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老板的影子,不由得哄笑起来:“老板,这你金童可翻不出观音的掌心呐!”
“就是就是,还不乖乖服输?”
老板认真瞧了瞧,不由得脸红,直到此刻他才是真心相信,真的有比他收藏的画还要出色的画卷,诚心拜服:“是我目光短浅,有眼不识真人。”他说完深深一拜:“还请工公子出个价,我好买下这画。”事到如此,他不可能放过更好的画作从眼前溜走。他又不傻。
蔺洵随手把笔放好,“出价是不必了,这不过练手自作,难登大雅之堂,再者还借用了老板的面孔,你如果喜欢,就赠予你。”
老板的心情宛如坐过山车,先是降的低低,然后猛冲到高处,最后才落到实处。这副画是他的了!?他真的很难相信一文钱不花就拿到一副惊世之作!但老板脑子转的何其快,一下子就想明白其中道理。
只要人还在,这么一手技艺就不会丢,还会随着时间不断精进,到时候还怕赚不到钱吗?他要做
的就是不断宣扬今日之事,让所有人都能看到这幅画,让画师的名气不断提高。既已想通其中关窍,老板就把画作挂在大门口,派出自己儿子向过往的人群讲述刚才的事,加上适才围观的群众作证,更加有说服力。
蔺洵已经从画作上挪开目光,开始浏览起诗集,除开特别有名的诗人,诗集都是作者自印后赠给亲朋好友,叫好又叫座的诗集几乎没有。
在挪到话本上,他随手拿了一本《杨花集》,在老板欲言又止的眼神中开始看起来。
故事讲的是一位姓杨的书生,从小苦读诗书,期盼高中后衣锦还乡,会试在即于是赶到京城去,错过宿头于是借住在某间破败的寺庙里,结果半夜突然传来脚步声.....故事开篇先是写于双亲年迈垂老自己也无力奉养的懊恼,然后是寺庙里听到脚步声的惊恐,蔺洵正觉得写的不错时,画风一变,落魄书生在寺庙偶遇官家小姐,两人就在寺庙里胡天胡地起来,用词香艳难言,令人血脉喷张。
蔺洵:???我有很多问号!
他跳过这一章节,发现是书生又在客栈里偶遇店家女儿,偶遇小尼姑,偶尔大家闺秀,偶遇小家碧玉,在其中难以抉择时,终于书生高中,于是全部都收入宅院。
蔺洵合拢书本,感觉自己眼睛贬值一半。
老板吭哧吭哧地:“这是目前卖的最好的话本.....公子,这还有续篇呐,回头我给您送去?”万万没想到,公子居然喜欢看这种书,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不了不了,”蔺洵拒绝三连,“现在的话本,都是这样的?”
老板觑着左右无人,想着以后还跟这位公子好好合作,于是把实话说了出来:“现在买的起书的能有几人呐,总要认字才能看书对?这就筛掉一波,而舍得买书的公子哥真要想找美人,直接就去秦楼楚馆,还看什么书?只有穷书生才买这个。”而书中带着艳琴情节,正是贴合他们的心情。
蔺洵大概懂了为什么,他陷入思维误区,忘记封建时代识字的才是少数,果然图书管理员功德无量。
也幸好他来了一趟笔墨店,不然也抓不准这时代的人喜欢什么东西。
“老板,把你这儿的,除开这一类的其他话本都找出来,我买了。”蔺洵嫌弃的拎起那本《杨花集》,特意丢出来,然后指着书架说。
“好嘞!”生意上门,老板立刻把话本挑出来,打包放进匣子里,送到马车上。
蔺洵记住书名,继续去逛下一个店。他发现下一个店的书画水平比上一个还不如,就没有再看画的事,挑了上一家没有的话本就走,如此辗转,抱了一箱子的话本回去。
他把话本统统放在书房,一本本的看起来,想要找出其中那些最受欢迎。
发生在他书房的事,不过一炷香时间就被禀告出去,收到消息的人冷哼一声,“随他去,一个病秧子能干什么。”不是她说,再有才华有如何?走两步就气喘吁吁,注定没办法得到上头重用,而握在手里的权利才是真的。
蔺洵还不知道有人唱衰他,他翻看完手里的样本后,发现大同小异,雷同的情节到处都是。有些倒不像《杨花集》那么露骨,但打擦边球也是难免的,或者说人类会本能对情,仇,权这三方面的东西感兴趣,而如果要写一个狗血的故事,倒不是非要写艳情,狗血八卦也是人类的最爱。越是被人理所当然的东西,反转时越会惊掉眼球。
蔺洵想了想,决定先写一个故事来试水,跟画作做个比较,看看到底是哪一样更能提高事业值。
而要够狗血够新奇的故事....重生这类就很不错。这世上最让人难过的,就是我本可以。
我本可以护住亲人,我本可以拥有爱人,如果我能回到十年前,该有多好?
至于重生这个主题就不能写的太过露骨,蔺洵只虚虚说是神佛庇佑,让主角或者灵光一现的画面,给她示警。这种画面如果不够细心的人很容易忽略过去,可主角次次都抓住了它。
为了避免别人把主角的故事投射到他身上,他特意换了性别,把故事的主人翁换成女性,女主本是官宦小姐,可是幼年丧母,少年失弟,快出嫁时父亲死于赈灾途中,命途坎坷,最后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她在佛前跪拜含笑而逝后,眼睛一眨竟然回到正年少时,奶嬷嬷含笑踏进屋请她去饮糖蒸酥酪....
故事的主角懵懵懂懂,只以为这里是梦中,她逐渐遗忘后来的事情,真心实意的以为这就是她的童年,直到她母亲将要去寺庙上香时,她心脏猛跳脸色发白,母亲担心她就留了下来。
刚刚写到这里,蔺洵数了数字数,已经足够近三万字,他就愉快的当起断章狗,把故事停在此处,勾的人心痒痒。
没办法,这些时日除开码字,他还会趁着日头晴朗出去走走活动气血,旧血不去新血不来,久坐不动身体怎么好的起来?也不指望这身体能骑马打仗,至少不能气喘吁吁?一连十几日坚持下来,他觉得身体好多了,呼吸间也不再急促,更不会半夜惊醒。
带着自己的手稿,蔺洵再次去了上次那家笔墨店,做生不如做熟,他还觉得跟那老板挺有默契的。
老板看着他带着手稿而来要刊印,心里还嘀咕怕不是曲高和寡?他知道很多书生的调调,自以为才学出众技惊四座,叫人一见就惊掉眼球。但话本属于通俗文学,越是简单好读越是受欢迎,最好贩夫走卒都能明白,那才算的上一本好书。
不过接过底稿后,老板在心里打定主意,他才不会多嘴得罪财神爷,等刊印后售卖不出,财神爷自己就回过味来。再说财神爷十分富裕,说不定自印自赠呢!
老板早年读过几年书,屡试不第后才接手家里的店铺,他鉴赏能力不错,不然也不能把店铺经营的有声有色。他看开头,喔,是个官宦小姐的故事,可千万别写什么私奔啊后花园谈情,他害怕愤怒的小姐们砸了他的店。
之前的话本老是爱写这些,书生们倒是痛快了,可偶尔过来买话本的小姐们气的撕了书扔到他面前,这不是平白编排她们清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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