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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奔狼领的奇特收获(1 / 1)

“老狼,怎么,如今你变成闺阁大姑娘了?怎么这么羞于见人啊?”

安烬一边呼喊,一边观察着奔狼领的状况,这片土地蕴含的生机,要远远高于蒙德的其他地方,看来,安德留斯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干。

“来了……”

安烬神情微变,终于等到这个老家伙了。

狼嚎声回荡在祭坛的上空,天空也昏暗下来,冰霜夹杂地风雪形成漫天的白障,在这个瞬间仿佛将祭坛区域与其他区域切割为了两个世界一般。

然后一双天青色的眼睛放出流光,从冰雪之中显现,青白色的流光从眼睛开始向四周流淌,在祭坛的壁画之中,将那只位于最中间的巨狼勾勒出来,然后巨狼便获得了真实的形体,从石刻之中一跃而出。

体型魁梧,面色冷峻,青白二色是它身体的主要色调,同时也是它权能与性情的真实反映。

这便是奔狼领的领主,狼群的守护者与监管者,幼儿与猎人的保护者,玻瑞亚斯,一只无比巨大的狼型神灵,几乎从不踏出奔狼领半步。

“你……我在你身上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奇怪,你应该,已经死了才对。”

“哈哈哈,我或许曾经死过一次,但是现在,我有复活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玻瑞亚斯无语,他想不明白,这有什么好惊喜和意外的。

“你来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事?”

“嘁,我们还是老熟人呢,你就这态度?”

“我们可算不上什么熟人,而且,我也已经不再是昔日的北风狼王安德留斯……”

“停!住口吧,来,这是我给你带来的礼物,锵锵,来自蒙德的蒲公英酒!”

安烬从口袋里取出一瓶精装的蒲公英酒拿在手中递了过去。

酒是好酒不假,晨曦酒庄精选的酿酒葡萄发酵原浆混合蒲公英的种子短暂发酵之后加热取得的具有独特风味的烈酒。作为举世闻名的产品,算是蒙德地区最好的伴手礼。

玻瑞亚斯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徒然伸出自己的巨大前爪,可怜的小酒瓶还没有它的指甲大。

“就算是要送礼物,你一个璃月的魔神也应该送璃月地区的特产才对……”

“啊,是这样吗?啊哈哈哈哈……”安烬闪烁其词,其实就是来之前完全没有想过这茬子事,就连这瓶蒲公英酒也是之前在晨曦酒庄买来逗巴巴托斯的。

“哈……”玻瑞亚斯叹了一口气,“首先,我不喝酒,其次晨曦酒庄就在我家门口,我也并不好奇这东西的味道,说罢,究竟是什么事?”

原本卡俄斯与安德留斯的关系并不算好,但是三千年的沧海桑田过去,以往世间遍地的魔神如今也是飘散凋零,现在见面,竟然多了一种别样的亲近感。

安烬没有隐瞒,将自己复活的事情告知了这位北风狼王,然后也将他想要复活魔神的目标告诉了他。

“原来如此,你这个人明明口口声声说怕事情,为什么总是揽事情呢?顺其自然,不好么?”

安烬摇头,“这种事情怎么可能顺其自然嘛,就是因为心中留有遗憾,我才如此惴惴不安啊,我不能做到你们这样洒脱,可能这就是璃月与蒙德的区别吧。”

玻瑞亚斯也将自己的故事告诉了安烬。

原来卡俄斯告别蒙德之后,蒙德地区的魔神们相互攻伐,群雄林立又持续了好长好长的时间,直到那天,天外传来战斗的波动,血雨落下,大星陨落,璃月先乱了。

而后龙卷之魔神迭卡拉庇安的麾下出现了大量的造反派,他们以追逐自由为名和其他魔神合作,将那位龙卷的暴君逼死在高塔之中,随后蒙德地区便只剩下了唯一一个魔神还拥有力压群雄的实力——北风狼王安德留斯。

“那时的我没有想要过要当整个蒙德的守护者,我没有做好准备,北风带给人们的不会是美好。”

玻瑞亚斯是这么说的:“所以我放弃了风神之心,也放弃了奔狼领,在整个大地流浪,然后我发现,那位风神,巴巴托斯不愧为风神之名,他将蒙德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繁荣,我就越是觉得,这个世界不再需要我。

那时候我结束了自己的流浪,我在想自己漫长的生命中是否哪怕有一刻会带给身边之人生机和温暖。

所以我就回到了这里,遣散了自己的形体,将力量重新灌注回大地的地脉之中,打算就此陷入长眠。然而我最后还是失败了。”

“因为蒙德有一群傻叉没有放弃信仰曾经的北风狼王,他们在我逝去的地方建造了祭坛,供奉了信仰,然后又生生地将我从地脉之中拉扯出来,就成了现在这幅样子。

如果你问我,我是怎么复活的,我只能说,我也不知道,你或许应该询问当初的那群人类,但是时间过去了好久,那些人也都快死光了,所以这件事大概也成了未解之谜吧。”

安烬点头,“原来如此,虽然和我预想的没有太大的出入,不过还是很有意义的,谢了。”

面对如今的玻瑞亚斯,安烬真的是感慨万千。

谁能想到当初那个强大,强势的狼王,会因为不愿意接受人类的信仰而拒绝成为风神呢?谁又能想到,他居然会因为人类的发展,而放弃自己的存在呢?谁又能想到,狼王居然还会因为人类的信仰而再度复活?

“真的很有借鉴意义啊……对了,你是不是还有什么没有讲?”

“我吗?我还能有什么事?”

“我从巴巴托斯哪里听到过,风车菊与狼的故事。”

“你……还是去问巴巴托斯比较好……”

两个好久没见的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搭着话,时间便悄悄流逝了。

就在二人相谈甚欢之时,突然有人从冰雾的外围闯了进来,来着是一个穿着兜帽拿着大剑的男孩。

见到玻瑞亚斯,男孩十分兴奋,“太,好了,你,没事!”

这个口吃男孩磕磕巴巴说了好大一堆话,原来是他在担心玻瑞亚斯和误入祭坛的人战斗了太长的时间,害怕出事情。

玻瑞亚斯摇摇头散去漫天的冰雾,原来已经时值深夜,他对着男孩点点头,介绍道:“这个小子是雷泽,是我们狼群收养的孩子,不过名字却是一个人类给他起的,哼。”

也不知道这一声哼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安烬倒是蛮欣赏这位小伙子的,拍拍他的肩膀介绍道:“我是安烬,算是玻瑞亚斯的老朋友,你可以叫我安叔,叫我安大哥也没关系。”

“安,叔?”雷泽不明白啥是‘叔’不过他很好奇另一件事,便问道:“狼王,也有,人类的朋友吗?”

“哼!这家伙可不是人类,他有的只有人类的外表而已。”

“你别听这头老狼瞎说,我就是人类,你看看我这眼睛鼻子嘴啊,那一个不是人类的样子?”

一番说笑下来,雷泽反而更加迷糊了。

“哼!”玻瑞亚斯说不过,索性不再争辩,说起了另外一件事:“正好,雷泽你也来了,那我便问你一件事,你可愿意跟着安烬去人类的世界生活?”

“什么?”雷泽大吃一惊,“为,什么?”

“因为你使用的是钢铁,而不是牙齿,你驾驭的是雷电,而并非利爪,你属于人类。”

“可是,不对,我是狼,我想要和大家在一起生活!”

面对哀求的雷泽,玻瑞亚斯反而变得有些铁石心肠,“去吧,雷泽,如果你是狼,你就应该听我的话,如果你不是,你就更应该听我的话,奔狼领已经没有你的位置了。”

“不,不,你,我,不能,留下来?”

“去吧,去游历一番,去人类的世界闯荡,不要再围着奔狼领打转了。”

安烬惊讶地看着玻瑞亚斯,随后回过神来——原来是这样。安烬轻轻地笑了起来,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是在提瓦特大陆,神爱世人并非一个谎言。

至于要不要接受雷泽,为什么不呢,多了一只酷酷的小狼,会给他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乐趣,而且更重要的是,雷泽这个孩子已经不适合继续呆在狼群之中了,过去狼群是他最大的庇护所,而现在,狼群是他最大的约束。

无论是玻瑞亚斯还是安烬都认为,将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孩子继续留在这里,无疑是对这孩子本身的最大伤害。

“那么玻瑞亚斯,感谢你送我一个小跑腿的,今天就聊到这里吧,我就带着雷泽先走了。”

“哼,滚吧!”说完,玻瑞亚斯巨大的狼躯便消散在空气之中,巨大的祭坛又恢复了平静。

安烬摇摇头,冲着雷泽打招呼,“哟,走吧,小跟班。”

“我,不想,跟你走。”

“笑话,你可是老狼送我的,不走也得走。”

说着,安烬就像是收拾小狼崽子一样捏住雷泽的后颈,提起来往奔狼领的出口走去。

雷泽也像是一个躁动不安的狼崽一样,露出了自己雪白的牙齿,反手想要攻击安烬。

“哎?干什么呢?”

每当雷泽要咬住安烬的手臂的时候,安烬只需要轻轻一抖就能将雷泽的企图打消。

想要够自己的大剑也来不及,生气的雷泽直接去咬安烬的身体。

“哇,你这就过分了,你要做一个好孩子,明白吗?”

安烬身体一转,便让雷泽扑空。

生气的雷泽无能为力,浑身上下竟然泛起了雷光,噼里啪啦地乱响,电光四溢,然后,这宛如沸腾了的雷元素聚集在雷泽的身后,形成了宛如背后灵一样的狼灵,宛如传说中的狼人一般。

狼灵出现之后,雷泽也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亢奋起来。

“安静一点!有替身了不起吗?”

安烬没有惯着,一个大嘴巴子丢在狼灵的脸上,将它拍散了。

雷泽这才意识到这个狼王的朋友,究竟该有多强大,绝望地放弃了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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