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由精品提供的—《》第十二章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楼下依旧嘈杂,楼上却挺安静。
季明月引他落座,斟了杯酒道:“原来是陶小公子。久仰大名。”
举止得体,言谈文雅,挑不出任何毛病。此时此刻,他似乎又成了清风楼外那个替他引路的清冷公子。
陶云景推开酒杯,拨浪鼓似的摇头,满脸写着拒绝:“我还未成年,不能喝酒的。”
开玩笑,校园风云人物陶小王子,江湖人称“一杯倒”。这一杯还不是白酒,而是啤酒。
季明月秀眉轻蹙,没有劝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清秀却不文弱,甚至带着那么几分豪爽。
“未成年是什么?”
陶云景:“……”好像一不留神给自己挖了个坑。
这该怎么解释?难道说未成年就是没到法定年龄,不能ooxx,做.爱做的事儿吗?但是古人压根没这个概念呐。摔!
而且别说爱做的事,就是不爱做的、不想做的、甚至不能做的,他们都可以做。万恶的特权阶级就是这么为所欲为。
“我看明月公子龙章凤姿、并非凡人,更不像龙困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所以究竟是因何故,才要留在这清风楼?”
没错,话题转得就是如此硬核。让我们翻过这一篇,愉快的进行下一趴吧!
季明月也没追问,支着头,想了想道:“因为有意思啊。”
陶云景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季明月轻笑,拂袖抬手,将酒壶置于半空。酒水顺着壶嘴儿直接流入口中,或有溅落在外者,打湿了素雅的青衣。
一时间,整个房间只听得到吞咽的声音。
婊子无义,戏子无情。这清风楼可不正是汇集了一群无情无义之人?芙蓉帐暖,夜夜笙歌,巫山云雨,鱼水之欢。昨夜床榻之上许诺再多,第二日提起裤子,依旧是银子一放,一拍两散。
交心,是这风月欢场上最忌讳的事儿。
可无论见识过多少惨痛的案例,总归还是有一群自以为的傻子,沉浸在才子佳人的话本子里,无法自拔。期待着有朝一日,能有一人将他们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
可惜,都得些痴想妄想之徒。
“今日见他恩客簇拥,秋娘妒忌,风光无限,等着被八抬大轿送入府中享荣华富贵。明日看他年老色衰,人人厌弃,垂泪对铜镜,叹一句花容不再。痴情戏子凉薄客,光看着,可不就让人觉得有趣?”
说这话时季明月又成了那副凉薄的样子。
千人千面,一人却可万面。这话,陶云景如今可是在这明月公子身上看见了。
陶云景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这人和谢长留那个蛇精病应该会很有共同语言。
红潮生面酒微醺,一壶酒下肚,季明月已经处于清醒与半醉的边界了。
陶云景夺过他手里的酒壶,学着电视剧里看到的那些豪爽江湖侠客,撸胳膊挽袖子,翘着二郎腿,屌里屌气地说:“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什么时候想离开就叫我一声,有人敢挑事儿,也可以来陶府找我。不用怕,上头还有我爹罩着呢。”
“阿嚏!”再一次被call的陶老爹裹紧衣衫,只觉得背后发凉。今天这是怎么了?难不成他竟在这三伏天里着凉了?
季明月淡笑:“小公子良善,那明月就在此先行谢过了。”
陶云景摆手:“不客气!朋友嘛,就是要两肋插刀。”再说了,实在不行他还有老爹的肋可以插。
虽说两人完全不是一个性子,但陶云景觉得,跟季明月说话还挺开心的。更何况这还算是他在这里交的第一个朋友。
一番促膝长谈后,陶云景越发喜欢这个新交的朋友了。想着老爹远在军营,今晚也回不来,于是摸着下巴一合计,索性便决定不回家了。
三更铜锣起,陶云景合衣躺在季明月身边,抵足而眠。
睡梦中陶云景扬起嘴角,十分开心。却不知,待他第二日醒来时,整个平阳城都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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