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二,老二,快回来吧,咱家的马户没人wei,就等你wei马户了呀。”
“是啊,老二,我是你大嫂,想你想的要死了哟。虽然我连驴字都不会写,可我还是爱你的哟。”
大夏天儿的中午,正是晒的人头皮发烫的时候,俩无赖的小后生一唱一和,拿着封信,就装模作样的念着。
“咋,这都嫁过来七年了,苏向晚还没死心,心里还在想着宋老二,她这是要闹哪样?”
有人从老宋家门前走过,听见俩娃一唱一合的念着信,也就跟着笑了起来。
宋家庄第一大的稀罕事儿,老宋家的大儿媳妇不爱丈夫宋老大,爱的是小叔子宋老二。
这个笑话,已经流传了五六年了。
从宋老大活着的时候,流传到他死了之后两年,到现在还兴盛不衰呢。
不过,听说大嫂直接给小叔子写信示爱,这还是大家头一回听,可真是够新鲜的。
“婆,婆,我妈上吊啦。”就在这时,老宋家的院子里,一个圆头圆脑的小家伙高声的喊了起来。
厅房里随即传出来一声叫:“苏向晚这个不要脸的,要死赶紧死,我只恨自己不能给她递刀子。”
“妈,大嫂就算能闹腾,好歹也给我哥生了仨孩子呢。”
“生孩子就有理啦?啊?她嫁的是老大,老大啦,可你看看她,这个不安分的,老大死了不说安分守已好好守寡,居然给我在部队上的老二写信,宋家庄谁人不知道她心里想的啥?败风化了她这是。”
宋老太才不管这个:“赶紧让她死,死了我连棺材都不给她打一口。”
……
咽喉一阵阵的发紧,脖子感觉也快要给扯断了,苏向晚尽力的够着凳子,只觉得自己快要给勒死了。
睁开眼睛,只看见灰尘扑簌的房梁和蜘蛛网,绳子就勒在她的脖子上,脚下一片空悬。
尽力的,她想找个落脚点,好挣脱这快要勒死她的绳子。
“上吊的人不能扶,你要剪断了绳子才行。”
“对对,用镰刀割。哎哟喂,可算下来了,可怜见的,这也是一条人命啊。”
绳子断了,重重摔在地上,苏向晚顿时大口大口的呼吸了起来。
“妈,妈你没事儿吧。”有一只小狗熊爪子似的小黑手儿,在她鼻子前晃着,一个奶声奶气的小家伙在问。
“赶紧扶炕上吧,让她躺会儿,也真是可怜啊,一天累死累活的,这还有个奶娃娃呢。”
于是,她又给扶到了炕上。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苏向晚立刻就知道自己是穿越了,而且,还是穿到了一本书里。
为什么呢?
因为,这本书就是她堂妹苏小南写的。
是这样的,苏向晚向来爱在晋江文学城上面找书看,前天,她就翻到了一本叫作《开挂七零》的年代文,因为最近正好她迷年代文,而文中的男女主角设定的又都非常的讨喜,尤其男主,身残志坚,才智超群,特别的惹人喜爱。
这篇文章年代气息十足,她于是便兴致勃勃的看了起来。
这本书里,有一个跟她同名同姓的极品婆婆,也叫苏向晚。
这个苏向晚有多极品呢?
宋家三兄弟,她分明嫁的是宋老大,但她喜欢的却不是宋老大,而是在部队上当兵的宋老二。
这种事儿,毕竟她和宋老大生米煮成熟饭,人家宋老二也看不上她,她就是自己作一作就完了。
最可恨的是,她从来不管教孩子,甚至于,为了能有钱打扮自己,在后来还私底下就悄悄儿的把二儿子给卖掉了。
换得钱来,她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在丈夫死后,就整天在小叔子跟前晃悠,想要引起小叔子的注意来。
她总共生了仨孩子,先后悄悄卖掉两个,家里人问及,她就只会说,是自己带着孩子上街,叫人贩子给拐走了。
爱好虚荣,至死不悟。
而她的大儿子,正是书中的男主,在历尽各种艰辛找回弟弟和妹妹,并且跟原来说是死了,却又突然回来的父亲一起抚养着弟弟们长大之后,一家人正要和和美美的过日子的时候,这苏向晚又开始闹腾了。
就在苏向晚看到最后一章,发现这‘苏向晚’又在作妖,忍不住准备摔手机大骂时,就发现作者在下面写了这样一段话,她说:
小天使们,我的堂姐就叫苏向晚,说实话,这个人物,就是按照她来塑造的。爱慕虚荣,不则手段,但还永远能占上风,你们说,我该怎么办呢?
这下,苏向晚觉得不对劲儿了,因为她一直知道堂妹苏小南在晋江文学城写文,只是不知道她的具体笔名而已。
但是,在晋江文学城写文的女作者中,堂姐名字叫苏向晚的多吗,多吗?
当时,苏向晚一个电话就拨了过去,要问苏小南,那本书的作者是不是她。
谁知,苏小南在电话里冷冷一笑,直接就来了句:姐,怎么,你也觉得我写的是你,那看来我这个人物塑造的没有错呀。那你说,你想不想要我虐她?
苏向晚直接就开始破口大骂:“苏小南,我一个单身大龄女青年,没抢你男人没吃你家的大米,你凭啥污蔑我卖儿卖女还是个极品恶婆婆。”
“没啥,我就是讨厌你,看你不顺眼,谁叫你那么优秀,从小就考试比我好,工作比我好,还长的比我漂亮?”苏小南说着,直接就压了手机。
苏向晚才准备要冲到苏小南家去问个明白,没想到两眼一黑,自己已经穿过来了。
苏向晚大口的呼吸着,从没有一刻像此刻一样,觉得空气是那么甘美过。
既然穿过来,跟据晋江定律,那肯定是再也回不去了。
现在,她首先想的,是得在这个异世里怎么生活下去。
“妈,来吃颗梨吧,这是我从梨树上里悄悄儿给你偷的。”
那个小手脏的跟黑熊爪子似的小家伙又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只同样脏兮兮的梨,就往苏向晚嘴边放着。
穿过来之前的苏向晚一直单身,有一份很好的工作,也有轻微的洁癖。
她没想过要孩子,但是对于孩子还是很喜欢的,一年中至少有一个月,她会到孤儿园去作义工,照顾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们。
所以,就算看着这小家伙爪子跟黑熊似的,她也没嫌弃,接过来就说:“乖,妈没事,妈好着了,你去把这颗梨洗了,洗干净了妈吃,好吗?”
自打爸爸死后,狗蛋儿已经挨妈妈的揍挨了两年了,好久没听妈妈这样温柔的说过话,立刻哎的一声,立刻拿着颗梨,转身就出去了。
苏向晚冷静的梳理着,并努力回忆着原主的经历。
就发现,原主在她穿过来之前,其实还没有铸成大错。
比如说,原身就算跟小叔子有点儿往来,也是因为他们早先是同学,又还同龄的缘故,所以心中有点儿爱慕。
还没有那么没皮没脸,疯狂的去追求人家。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这处,这句老话是再也不错的。
再比如说,这一回她给宋老二写信,其实也是因为家里有两头驴,从早到晚全得她一个人喂,婆婆对她横眉冷眼,生产队的活儿又累,她苦的着不住,横竖丈夫已死,于是就给小叔子写了封信。
其实本意,是想让小叔子写信劝劝公婆,给她分摊的活儿少一点,或者,去了她早起贪黑喂驴的差事。
但是因为会写的字不多,写出来不伦不类的,还没寄出去,就叫好事儿的孩子们给拆了,宣扬了个四邻皆知。
而照原书中的剧情,这封信件给宣扬出去,成了全村人的笑话,她就会性情大变,全然不要脸了。
“老大死了都快两年了啊,让这个不要脸的女人滚,赶紧给我滚,滚的远远儿的。”
厅屋里,老太太正在大嚎大叫,哭断肝肠。
苏向晚望着捧着颗梨,跌跌撞撞,正在向自己跑来的孩子,突然就发现。
别的先不说,自己怕是得甩开膀子,吵上一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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