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给我点钱,我下午要和同学去咖啡店做作业。”
余希希一边低着头翻腰包,一边说:“下午早点回来,妈买了排骨,晚上给你炖排骨。”说着,递了了二十块钱给他。
看见她手里的钱,男生脸色变了变,用手摸了摸鼻子,“二十可能不太够。”
“咖啡这么贵啊?去图书馆多好,图书馆不是免费吗?”余希希一脸不可置信,但还是把手里的二十块钱放了回去,又从腰包里翻出一张百元大钞递给他,叮嘱道:“记得早点回来。”
男生点点头,接过钱背着书包匆匆走了。
余希希看着他越走越远你的背影,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这是她第四个世界的儿子,方乐逸,都说儿不嫌母丑,这儿子可倒好,确实不嫌母丑,但却嫌母穷。
原身丈夫去世的早,丈夫去世后家里的地全都被婆婆收了回去,她只能带着方乐逸到县城里打工。
她小学毕业就没念书了,和文盲没多大差别,打工也只能去餐厅做服务员,做洗碗擦盘子之类的活,每个月的工资不仅要负担房租,还有母子两个的各种生活开支,所以打了十多年的工,压根存不起来钱。
日子过得很苦,但方乐逸学习成绩好,每年都能拿奖状回家,每次回老家都能给她长脸,于是原身对这个儿子宠到了极点,但凡儿子想要的东西,哪怕去借钱她也要给儿子买。
就是原身这样无边无际的宠溺造成了方乐逸不正确的价值观,小学初中的时候的还好,小县城的孩子对物质的要求还没那么高。
自从方乐逸到红市一中念高中以后,经常要求原身给他买大品牌的鞋子,每次原身都咬牙给他买了。
为了能更好的照顾方乐逸,原身到红市一中附近租了一个二居室,每个月光房租就要2000块,还有别的生活支出,光是打工的话,每个月的工资根本养不活他们。
于是原生用最后一点积蓄买了辆三轮车,找人焊了几块不锈钢板,一个流动的小吃摊就成了。
每天中午和下午到红市一中背后的巷子里卖盒饭,因为顾客大多是学生,要不就是附近工地的工人,原身不忍心让顾客吃亏,再说饿了谁都不能让孩子们饿着,她每次给的分量都特别足,虽然因为用料好成本不低,但久而久之回头客越来越多,薄利多销,要是按照之前的消费习惯,母子两个的生活也能过得滋润一些。
但问题就出在方乐逸身上。
红市一中是红市的重点高中,每年能培育出不少清北的学生,整个红市的家长都削尖了脑袋想把孩子送到这里。
有钱人愿意再孩子身上投资,红市一中的大部分孩子初中都上过不少补习班,甚至还有家长请私人家教,总之红市一中不缺有钱人。
方乐逸到了宁市一中以后才知道原来鞋子不是能穿就行,书包不是能装书就行,跟着同学了解得越多,他居然生出了自卑感,这是他人生前十五年从来没有过的。
他开始要求原身给他买名牌鞋,名牌书包,要不是学校要求穿校服,他可能还会逼着原生给他买名牌衣服,偏偏原身对他有求必应,只要他提,一定就会满足他。
之后同学们都流行去咖啡店学习,方乐逸为了赶时髦,每个周末都会去点一杯几十块的咖啡在店里待一下午。
就是以为他这样的消费观,哪怕原生的生意不错,还是一分钱都存不下来。
而且原身是那种,只要孩子好好学习听话懂事就行,家里的事情能不让孩子知道就尽量不要让孩子知道,她不想让家里的事成为孩子的负担。
她有什么苦都不会告诉方乐逸,哪怕之后方乐逸在同学面前不愿意叫她,她也不会在他面前表现出难过。
反而还把所有的错都揽到自己身上,就是因为自己没钱,儿子才不愿意当着同学面叫自己。
于是原身更拼命了,每天白天增加盒饭的数量,晚上还会去酒吧打扫卫生,只为了让儿子能够在同学面前挺直腰。
本来前些年营养就不够,好东西就给了方乐逸,这两年还这么拼命挣钱,原生越来越瘦,时不时还会头晕,到医院检查以后,医生建议她买点补品补补身子,但她舍不得。
在一个周末,天上下着倾盆大雨,雨大得根本看不见前方的路,路上的车都赶紧打双闪停在路边,原身骑着三轮车到附近的工地卖盒饭,经过一个又陡又长的斜坡时,由于力气不够,车不停地往后溜,她只能下车跑到车屁股后面顶着车,车上的汤汤水水太重了,她根本抵不住,车和人一起往后溜。
这时候后方来了一辆速度很快的车,由于看不清前面地路,直接撞了上去,原身当场身亡。
而这个时候的方乐逸在干嘛呢?
他坐在咖啡店里,看着自己母亲为了生活在马路上挣扎,他还在犹豫要不要出去帮忙,那辆车就冲了出来。
他亲眼见证了自己母亲的身亡。
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终于消失了。
从那以后,原本能考年级前十的方乐逸成绩一落千丈,高考直接落榜,成了红市一中多年来第一个没考上大学的人,一个原本会熠熠发光的天才少年,就这么泯然于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