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12(1 / 1)

番12

高中时期恋人未满的两个年轻人,时隔多年后再次偶遇到应该是什么心情,什么反应?

宁书莫不知道此刻盛闻是怎么想的,她只知道她看着男人漆黑如墨的眉目,感觉快要没出息的大脑当机心跳停止了。

她脑子里‘嗡嗡’作响,呆呆的看着盛闻。

直到男人清浅的声音叫了她的名字。

“啊,呃。”

宁书莫有些仓皇的回神,忽然觉得现下场景无比尴尬,在男人目光灼灼的黑眸注视下,一向大大咧咧的小姑娘难得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欲盖弥彰的挽了下秀气颊边的碎发:“好久不见呀。”

“好久不见。”

相比之下,盛闻就显得淡定了许多。

只是在无人注意到的身侧,他垂下的修长手指不自觉的收拢成拳。

白皙手背上的血管似乎都蔓延着紧张的脉络。

宁书莫后知后觉的才想起来自己快迟到了,她暗叫一声不好,轻蹙起眉头就要跑。

盛闻下意识的伸手攥住她纤细的手腕——就好似应激动作一样,本该如此。

女孩一怔,不可思议的转过头。

她纳闷的看着男人:“你拉我干嘛?”

……

盛闻抿了抿唇,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一时间向来干脆利落的男孩竟然显得有些‘吞吞吐吐’。

宁书莫想到这个月的全勤奖,急的火烧屁股,要不是强作淑女风度就快忍不住跳脚了。

她声音都急促了起来:“我快迟到了呀!”

借由这句话,盛闻可算找到了一个话题的开端,他忙问:“你在这座办公楼上班?”

如果是,那可真是太巧了。

因为他就在这儿上班。

“不是。”

但遗憾的是宁书莫摇了摇头:“我在对面那条街的刑侦局。”

女孩说着,不动声色的把自己的手腕从盛闻修长的大手里‘拯救’出来。

“刑侦局?”

盛闻清秀的长眉不自觉的一蹙,迟疑地问:“你现在是……警察?”

高中时活泼明媚的女孩现在成了警察?

这实在太过反差,是盛闻多年追思里没有考虑到的一种可能性,因此更觉得惊奇。

“不是,法医。”

宁书莫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

盛闻发现她比高中时‘内敛’了不少,但一笑起来弯弯的眼睛在雪肤上还是显的很娇憨。

盛闻喉结滚动了一下,黑眸收了回来,故作自然的朝着宁书莫要了联系方式。

而后……呆呆的目送她纤细灵动的背影跑走。

有了这次巧合到了极致的见面,之后的联系便莫名‘自然而然’了起来。

两个人上班的地方离的很近是原因之一,但更主要的却是……盛闻主动了起来,他会主动给小姑娘发信息约午饭,用的借口往往千篇一律——某家街边新开了个店,两个人吃的多打折。

渐渐,宁书莫意识到了什么,便不由得有些受宠若惊。

以前的时候只要盛闻不拒绝她,肯轻轻的向前蹭一步,她感觉自己就可以凭借热情走完剩下的九十九步了。

而现在的盛闻,异常主动。

这主动更催化了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他们都是单身,没有误会,也没有过曾经轰轰烈烈又缠绵悱恻的青春爱情故事……却不自觉的就会渴望那些。

再次重逢,再次被彼此吸引,简直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因为他们压根就没有忘记过对方。

曾经沧海难为水这句话放在哪里都是受用的,宁书莫这么多年没有遇到过能再次让她怦然心动的男孩,而盛闻也没遇到过她这样的姑娘。

大胆,明媚,张扬,不顾一切甚至是飞蛾扑火一样的扑向他。

他以前便想沉溺于这种热情但却没有资格,现如今他人格独立了,就也有了。

某次晚上一起吃饭,看着烛光下女孩巧笑倩兮的脸,正绘声绘色的讲述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非常不消停,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四处都是活生生的烟火气。

盛闻不由得轻轻的道:“阿莫。”

他的语气让宁书莫一怔,明亮的眼睛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因为虽然从第一次见到盛闻她就说过他可以叫自己‘阿莫’,她身边的朋友也都是这么叫她,可盛闻却从来没这么叫过。

这是他第一次这么称呼自己。

宁书莫忽然发现自己这个绰号居然被叫的这么‘苏’。

盛闻发誓接下来是他活了二十多年说过最‘肉麻’的一句话,男人抿了抿唇,修长的手指不自觉的捏紧刀叉,连骨节都泛白了。

“我们……”他这才犹犹豫豫的开口:“我们要不要在一起试试?”

这句类似于表白的话开口很难,可一旦说出来,男人的眼神却很坚定,是十足十认真的询问,丝毫不作伪的感觉。

宁书莫有种呼吸都紧张的漏了半拍的感觉了,她小手不自觉的抓着桌幔,纠缠在了一起。

说实话,盛闻的表白很难让她不答应,毕竟这是她心心念念喜欢了这么多年的男生。

更何况他现在也喜欢自己。

但是只要一想到自己之前追的那么辛苦盛闻都无动于衷,他一表白自己就飞快接受了的话……就有种吃亏的感觉呢。

宁书莫不由得懊恼的咬了咬唇。

“怎么?”

盛闻紧张的看着她:“你、不喜欢我了?”

“没有!”

宁书莫忙不迭的反驳。

结果刚说完,就看到男人舒展开的含笑眉眼,黑眼珠还划过一丝狡黠的模样活像小机灵鬼。

……

日,怎么盛闻现在都变的这么‘套路’了?

宁书莫心中默默的嘀咕两句,轻叹了口气,她不会说谎,想想还是决定实话实说——

“我感觉我就这么答应你会很吃亏。”

盛闻不大明白女孩的脑回路,疑惑的皱了皱眉:“嗯?”

“我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追了你一百七十六天呢。”

宁书莫很小气的说着,一脸严肃:“你都一天没追我,怎么也得……追到我天数的一半才行吧。”

这样她才多少有点平衡呀。

只是为什么是一半……唔,她还是很没出息的,想提前享受‘盛闻女朋友’的这个感觉。

男人闻言忍不住笑了,被烛火映衬的黑眸星星点点。

“好。”

盛闻的声音几乎倾注了他这辈子的所有温柔,唇角笑容渐渐扩大:“我也追你一百七十六天,怎么样?”

以前让宁书莫受的委屈够多了。

现在,他不想让她再有吃亏的感觉。

女孩笑了,清秀的眉目间洋溢的是不加掩饰的满足感。

其实宁书莫是独生女,家庭也算富贵,从小被娇宠着长大,但实则特别容易满足。

她从来不会斤斤计较,只说:“算啦,你就追一半就行了。”

怪不得,亲近的人一直说她少根筋。

盛闻其实早就发现她这一点了,但他却认为这是‘单纯’。

宁书莫是他见过最单纯最不沾世俗的姑娘,她的爱和恨,喜欢和讨厌永远都是鲜明而强烈的。

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无论是恋人还是朋友,你都不用紧绷着神经塑造自己变得很‘装’,永远可以处于一种非常舒服的状态。

也是盛闻最为追求和留恋的状态。

一百七十六天的一半是八十八天。

此时正好是深秋,等到快三个月的时候将将好迎来一场初雪。

盛闻犹如一个‘二十四孝好男友’一般按时按点来接宁书莫下班,正站在刑侦局外面的台阶下等,就见到小姑娘跑了出来。

她身着奶白色羊毛大衣,小巧的巴掌脸白的发光,宁书莫见到外面淅淅沥沥的下着初雪,登时眼前一亮。

随后盛闻就看着小姑娘站在原地傻笑了半晌,而后见到他跑了过来。

“盛闻,下雪了。”

她被围巾遮住了半张脸还要说话,娇娇的瓮声瓮气:“林澜好少下雪的,我喜欢。”

“嗯。”

盛闻轻轻应了声,唇角淡淡笑着,就像初雪里的冷空气一样稀薄。

可他修长的大手却是暖的,抬起来轻轻拢住宁书莫冻的通红的两只耳朵,帮她取暖。

“可惜不够多,我还没堆过雪人呢,音音说北方的雪特别大,是书本里的鹅毛大雪。”

女孩眼里略过一丝显而易见的羡慕,喃喃道:“不如我们去北方旅游,找音音玩吧。”

想一出是一出,盛闻忍不住发笑,‘无情’的问:“你有假期么?”

……

宁书莫一下子萎了。

还假期呢,不加班就不错了。

“你就不能让我开心一会儿。”

宁书莫抬眸瞪他一眼,却正好看到一片飘飘扬扬的雪花落在盛闻上唇。

须臾间就化开了,凝聚成一滴水珠。

宁书莫忽然觉得喉咙有点渴,她想亲他,念头生的莫名其妙又怦然心动,就像第一次见到盛闻时的冲动。

于是她问:“今天是多少天了?”

盛闻一怔:“嗯?”

女孩围巾上明亮的大眼睛弯起来:“你追我的八十八天呀?”

盛闻忍不住笑了起来,轻轻的回应:“八十二天了。”

他都记在心里呢,再有六天,宁书莫就是他的了。

“那我免你六天好了。”

宁书莫笑了声,伸手摘掉自己的围巾堆在纤细的脖子上,雪白的下巴,殷红的唇,她笑的得偿所愿:“盛闻,你追到我了。”

因为她想亲他,不想在等六天了。

宁书莫说完,趁着盛闻沉浸在惊喜中未曾回神,便伸手勾住他的颈项向下拉。

温软薄薄的四片唇瓣贴在一起,香气馥郁。

冰冰凉凉的甜。

这大概是初雪最好的模样,也是穷尽一生都要珍藏在回忆录里的画面。

兜兜转转,我们还是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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