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是首都,发展的第一大城市。
温顾礼是北华本地人。
那他有这个户口可真牛皮,特别是在后世,听到是本地人,第一印象就是肯定很有钱。
苏知恩搞不懂他,这边是南方的江南小镇了,所以,他从这么北的地方过来做什么?
苏知恩也不好意思问,就是怕这个是人家的隐私,问了太八卦了。
苏知恩小声的跟他提醒说:“如果你后面要回去的话,你有这个北华的户口,你记得多买几套房,以后的房价肯定会涨的,到时候有房子不用愁了。”
温顾礼听到这话,回想了一下家里头现在有多少个地契?
好像也的确不怎么多,也就几十套而已。
温顾礼似乎明白过来他话里头的意思了,笑的灿烂的摸了一下他的头说:“成,以后老子跟你一起回去北华后,买一套房结婚。”
苏知恩听着惊讶,“你跟我去北华?”
“那不是?我媳妇儿都要考北华的大学,我能不去?”
虽然他对那个地方没有什么好印象,有他最讨厌的人,他曾经想过这辈子可以的话都不要回去,但是那边的教育资源好,不管他有多么讨厌那个地方也好,只要他媳妇儿回去,他肯定会跟着回去的。
苏知恩听着他这话很害羞,大概因为是心里头默认他的追求,所以对于他的这番话没有任何的辩解。
跟他并排走着的时候,刚好趁机跟他说教:“虽然说现在买房子不贵,但是也不便宜,你要是当混混的话,不好赚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做生意?我带着你,我们两个干正行工作行吗?”
温顾礼听到这话,瞳孔深邃了起来,饶有兴趣的问他:“所以,你要跟我一起干什么生意?”
苏知恩抓了抓在兜里的500块钱。之前想要干什么生意,碍于没钱,所以不好抉择,但是现在已经有了这500块钱,可以发家赚第一桶金。
他有了想法了,跟他说:“我们可以摆地摊啊,现在摆地摊可赚钱了,我们可以摆地摊卖衣服,卖东西,你觉得怎么样?”
温顾礼虽然寻思着,真要摆地摊,可能一天赚的钱,未必有他一天花的多,但是看着苏知恩祈求的眼神看着他,眼眸都是带着光的,他就没拒绝,“成,以后我跟你混,需要手下吗?我那些兄弟什么的,都可以供你差使。”
“也不需要这么多人,摆地摊这个,只需要我们两个人就可以了,人太多反而不好,别人还以为我们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呢。”
温顾礼也答应了下来,温顾礼对他是真的极好的,只要他做什么,要什么,温顾礼从来就没有说不行的。
除了在床事上,他还是太霸道了。
说不要,还是硬来。
……
他们这边买衣服特别的贵,所以,苏知恩寻思着,要去一趟羊城的百货大楼那边进货,进一批衣服的货来卖。
羊城的衣服,是出了名的全国最便宜的。这边去羊城,那里搭火车,10多个小时的时间,也不算是长,去那里大量进货一批过来,然后来这里卖,赚差价,利润还是很好的。
他就跟温顾礼说要去羊城了,温顾礼也答应下来,说明天一起坐火车去羊城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