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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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一听说了秋桀干的那一系列自杀行为,当天连寺门也不跪了,狂奔到才子府里,对着闲倚在贵妃榻小眠的狂徒暴跳如雷:“你不要命了,你又不要命了!?那可是朝廷,就算这是你写的书,那也是……”

“安心。”秋桀连眼皮子都没抬:“皇帝是我亲手写的,性情我比你更熟。”他笑了一声,道:“当今陛下,可不是那些满脑子名垂青史的臭傻逼。”

骜川,当今天子,自从在先皇手里接过偌大的繁荣江山,从此安心当起了守财奴,这位皇帝没什么开疆扩土的野心,只想着安稳过完自己荣华富贵的一生。

其实他这么想,完全是明智且正确的。

古往今来,凡是遗臭万年的帝王,哪个不是想在自己即位时开疆扩土,却偷鸡不成蚀把米,把国家弄得乌烟瘴气,民不聊生,真能建功立业的只是凤毛麟角。做一代美名远扬的明君实在是个费力还不一定讨到好的活,与其这样殚精竭虑一辈子,还不如守着自己一亩三分地,只要江山没在他手里少一块,百姓安居乐业,他就能死后安心缩在“平平无奇皇帝堆”里,后世也不会时不时把他拉出来“鞭尸”。

所以,骜川得知自己的三儿子为自己打下了八座城池,当时就乐了,这真是前人趋之若鹜,后人唾手而得,全仰仗自己的好儿子,太子位不给他给谁?

闻一听了他的形容,思索了片刻:“听你这么说,我怎么觉得这位天子是个二百五呢?”

“他可不是二百五,”秋桀整了整袖口,“他是个少有的聪明人。”

隔天,第二封请柬便又被毕恭毕敬送到了府中,众目睽睽之下,秋桀又把那玩意从高墙内扔了出去……

好巧不巧,砸掉了送信太监的礼帽。

于是第三次,送信者成了侍奉皇帝的大太监。

王公公站在秋桀府前,带着老奸巨猾的拜年脸,双手奉上拜帖,被终于出面相见的才子挥手打掉:“要我写,可以。”

那老太监一喜,甜言张口就要来,却见秋桀意味深长地弯起嘴角,十分恶劣地笑了:

“但我每写一个字,就要跟皇上换一个处|子。”

此事当然掀起了轩然大波,王公公还没回宫,这话就已经从华京街巷传进了皇帝耳朵里,谁知这位陛下乐了,他生性倜傥,对这种怪点子可谓是一拍即合,当即哈哈大笑,准了。

谁知,这位大才子还不罢休,对去而复返的王公公道:“而且我写的时候,要陛下最宠爱的妃子为我斟酒铺纸,侍奉在侧。”

这下,众人连话都不敢传了,王公公都跟着一个趔趄。

——你你你,大胆狂徒!

谁人不知,这位陛下最宠爱的妃子,是当今二皇子之母,贵妃娘娘呢?

果然,那天王公公回了宫,足足三天都没有再来。众人惊呆了,当天就有民间赌坊开了赌局——赌这位狂徒是明天就被下诏赐死呢,还是今天就被下诏赐死。

结果是,赌坊的老板赚了个盆满钵满。第四天,顽强的请柬便重新递到了秋桀府上。

皇帝竟然答应了。

又几日,新任太子终于缓缓归朝。

次日,夜宴当晚,王公公那娘炮在秋桀紧闭的府前急得直跺脚,府中小厮几次来传话,从才子在午憩一直通传到沐浴,黄昏已深,那位老爷才终于出来,坐上金玉辇,被火急火燎地抬着,赶在最后一缕日头落下时进了宫。

夜宴设在金银台,顾名思义,此台从御座到台阶华桌,皆是金银雕饰而成,是皇宫最为奢靡的饮酒作乐之地,正值五月,梨花盛开的时节,风情千种的陛下不知命人从哪挖来两棵百年梨树,种在了高台两侧,夜风一过,梨花便落,此刻宫灯点起,灯火连天,王宫大臣们早已分立高台两侧,太子未到,此等风月之地,此刻却肃然一片,不看场地大抵直接能用来上朝。

才子闲庭信步,跟着王公公行至台下,路过一众大臣,王公公随口介绍道:“秋先生,这位是赵中尉。”

大才子斜过眼,正正碰上那人傲得没边的眼神,中尉心想:一介草民,身无半职,竟轻狂无度,着实不入老夫眼!

没料想那位才子轻飘飘看了这位中尉一眼,随口扔下二字:“庸人。”

中尉赵络,平日无建树,在未来朝堂动荡之时,这位便成了见风使舵第一人,一生庸碌,随波逐流。

可不就是“庸人”?

赵中尉被骂得措手不及,等秋桀走了过去才反应过来,当即吹胡子瞪眼,要不是头顶的乌纱帽,恐怕脑袋上的毛都要朝天追,“大胆草民!竟敢……”

话音未落,一阵大笑自高台而来,众人抬头望去,便见那偏爱风流的九五之尊于御座之上,笑得额前冕旒都在轻晃。

“好,好,说得好!”帝王抚手而叹,他闻秋桀文采出众,还以为是个清秀书生,今日一见,没料想这人器宇轩昂,端得一派好样貌,不由心生好感:“不瞒先生,跟这群不懂风情的老头子开宴,着实无聊得很,先生愿来,倒是多了许多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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