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眠不指望厉决回答他,他这是在委婉地提示厉决,这地方不需要他。
希望厉决自己能够明白过来,然后圆润地滚走。
可他低估了厉决的抗压能力和意志力,厉决的额头跳起了一根青筋,得出来已经在极力克制自己即将爆发的绪,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你,要跟傅沉俞求婚?为什么。”
季眠小声地吐槽:“这有为什么。我想和他结婚啊。”
“谈恋爱不好吗?”厉决咬牙切齿。
果然,底线这个东西,就是要对比出来。
比起季眠决定要跟傅沉俞求婚的事实,厉决觉得,还不他们俩继续谈恋爱呢!
至少谈恋爱没有那么重大的意义,不会给他一种,他们俩好像真的要在一起一辈子的感觉。
“谈恋爱挺好的。”季眠专心地看着戒指:“但是结婚更好。”
“结婚哪里好!”厉决急切地开口:“结婚后就没激了。你们一直恋爱吧,行吗?”
季眠用一种古怪地眼神打量厉决,厉决渐渐地冷静下来,表情也变得苦涩:“你心里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傻逼。季眠,人的底线都是这样一退再退的。我以前想跟你在一起,后来只希望你不要跟傅沉俞在一起,再后来只希望你们不要结婚。为什么……非得是他呢。”
季眠转过头:“不是他,难道是你吗?你这人真奇怪,我跟你又不是特别熟,为什么非要是你。”
季眠越想越觉得奇怪,干脆开口:“你不觉得你很奇怪吗?高中的时候,我们根本就不认识,你一上来就说喜欢我,我凭什么喜欢你啊。莫名其妙。”
厉决哑然,话题回到这里,他就无法跟季眠讲明真相了。
季眠说完,终于挑到了自己喜欢的对戒,只是价格略有些昂贵,好在这几年打工攒下不少零花钱,几万块还是拿得出来的!
厉决在一旁酸溜溜道:“这有么好看的。几万块。”想了一下,补充道:“反正傅沉俞不适合戴戒指。”
季眠被说得有些不高兴:“又不是送给你的。戴上就知道合不合适了。”他警告厉决:“你在讲话,就自己回去吧。”
厉决果然闭口不言。
季眠打算跟傅沉俞求婚这事儿对他打击不是一般的大,后面好长一段时间,季眠都没见到厉决在自己眼前晃。
可能是接受事实,然后闭门不出了?
其实,季眠不太清楚,厉决到底对他为什么这么执着,前世也不出什么爱情,更何况这辈子两人还毫无交集。
算了。
花时间去想厉决的事,简直是浪费自己的命。
季眠收起价值两万的求婚戒指,先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大三实习的时候,两人就从学校宿舍搬出来,正式住在了一起。
但是想到晚上两人亲热的时候,傅沉俞会打开抽屉拿些小东西,季眠又觉得放在这里不安全,容易被傅沉俞发现。
于是他在家转了半天,最后把戒指藏在了衣柜里。
晚上傅沉俞回来,季眠想做了么亏心事,还有点紧张。
傅沉俞盯着他了会儿,然后移开视线:“饿了。”
“有饭,我去给你热一下。”季眠非常殷勤。
吃饭的时候,季眠从酒柜里拿出一瓶红酒。
是今年情人节买的,到现在还没开封。
季眠到了大半瓶给傅沉俞,哄着他喝完,傅沉俞的酒量不是特别好,红酒的后劲很大,吃过饭洗完澡就有点犯困。
季眠扶他到床上休息,自己洗完澡出来之后,傅沉俞已经呼吸平稳,上去睡着了。
季眠轻手轻脚地打开衣柜,然后摸出放着对戒的黑色丝绒盒子,蹲在床前,把傅沉俞的手从床上轻轻拿出来。
傅沉俞的手平时都挺冷的,可能是喝了酒血液循环的比较好,季眠摸着热乎乎的。
他陪着傅沉俞喝了点酒,但因为要干坏事,所以偷偷到了点,现在只有点微醺。季眠在他手背上吻了一下,摸着傅沉俞的骨节,灯光下他的手白的像玉,甚至散发着莹莹的光。
这双手在原著中,沾满了不见的鲜血,曾经是所有人的噩梦。
只是轻轻扣动扳机,或者敲下键盘,就要了无数人的性命。
今干干净净的,让季眠心里微微发胀。
他了会儿,连忙摸出戒指,事不宜迟,就把属于傅沉俞的那一枚给他戴上去。
尺寸刚刚好,不会太松也不会太紧,季眠戴上去的时候,心脏砰砰跳。
他不敢给傅沉俞戴太久了,晚上只是来试试尺寸的。
季眠买的时候,按照自己记忆来的,怕自己买错尺寸。
没想到,戴在傅沉俞手上这么合适。
季眠忍不住拍了几张照片放在手机里。
然后又把戒指放到原来的地方藏起来,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睡觉。
半晌,他彻底睡熟了。
房间里很长时间没有过动静,然后在夜色里,傅沉俞睁开了双眼。
他眼里一片清明,一点儿睡意也没有,显然是装睡的!
傅沉俞先用手掐了一下季眠的脸蛋,他脸上肉多,掐起来手感非常好。
接着找到了这只蠢兔子藏宝贝的地方,把他埋得好好地宝贝给挖出来——傅沉俞心中腹诽,要不然怎么说季眠是一只蠢兔子呢。
人家兔子都知道狡兔三窟,他倒好,从小到大都没变过,东西就爱往柜子里藏。
黑色的丝绒盒子被傅沉俞再次打开。
两枚戒指平静地放着,傅沉俞的心却不平静。
他盯着戒指了很久,然后从柜子里拿出另一对早就买好的戒指。
脑海中,冒出了一个很无厘头的笑话。
傅沉俞以前在网上到过一对情侣,互相都准备偷偷求婚,结果日子都挑在了一天。
场面一度非常滑稽,两人同一瞬间跪了下来,感觉在互相磕头,直接对拜了。
傅沉俞骨子里还是有点儿要面子的。
因此决不允许人中如此重大意义的事出意外,他必然要赶在季眠前跟他求婚。
结果意外发的非常突然,毕业典礼这天,季眠接到了警局的一个电话,拍完毕业照,衣服都没拖,就直接赶往现场。
他的求婚计划还没执行就已经泡汤,好在之前没跟傅沉俞说过,不然这事儿办的多糟心。
周家巷警察局这次接到的是个大案子,碧海小区中两位独居老人被杀害,尸体藏在冰箱里,隔了两个礼拜有邻居发现。
两个老人唯一的孙子也在几天后在碧海小区不远处的水坝下面比找到,案件情节严重。后来上新闻,应付媒体记者,安抚社会群众,微博公关等一堆事压下来,周家巷警察局的压力非常大。季眠连着忙了一个月都没空闲下来。
这个案子水落石出的时候,已经是十一月份,入秋的天气。
案件也终于真相大白,杀害了老人和小孩是这家人请来的保姆,因为对老人的钱财起了贪心,原本只是想要偷点东西,结果被老人撞见,起了争执,保姆失手杀了老人,后来又被老人的爱人见,最后才酿成这场灾难。
保姆判了死刑,季眠有空休息,回到家睡了两天两夜,想起自己求婚的事还没完成。
宋文棋给他发消息问他进行的怎么样了,季眠都不好意思说,压根还没开始。
柜子里的黑色丝绒盒中的戒指静静地躺着,季眠时不时把他拿出来看两眼。
没等他求婚成功,林敏芝那边传来了消息,是张先祯给他打的电话。
他妈在公司里晕倒了,现在已经送到医院里急救,人已经没事。
季眠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如坠冰窖,多年前就已经不再压制他的原著剧情,今忽然又像一把刀一样,悬在了他的头顶。
季眠读大学之后,就没么时间回去看林敏芝。
但这些年,他依旧天天在电话里嘱咐林敏芝,一要让她按时检查身体,特别是检查眼睛。没想到,林敏芝还是在公司里出了意外。
当天下午,季眠就跟警局提交了申请,请假回到了桐城。
这事儿季眠没有瞒着傅沉俞,两人是一起回去的。
到医院的时候,张先祯陪着林敏芝,这么多年过去,他妈和张叔叔都老了。
跟林敏芝聊天的一个妇人是周太太,季眠叫她周阿姨,她是林敏芝老来的小姐妹,两人无话不谈的。
平时林敏芝化着妆,保养得好,还不大看得出年纪,今躺在病床上,眼角也有了细细的皱纹,脸上显得有些疲惫。
周太太看到他,笑起来:“你儿子来了诺,我去给你洗个水果吃,你们聊。”
季眠到林敏芝,眼眶直接红了一圈,抓住她的两只手:“妈。医生怎么说。”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就是低血糖,晕倒了呀。”林敏芝说:“妈没事的。而且就算有事,妈也不怕,你跟哥哥都长大了,妈这辈子已经很好了,就算死了也没挂念。”
季眠连忙阻止她:“妈!你别说这种话。”
傅沉俞坐在另一边,林敏芝有些不好意思:“你,我就生个小病,哪里值得你们俩一起赶回来的呀。你哥也是,劝都劝不住,也跑回来凑热闹。”
“小沉现在做意那么忙,你跑案子也没空闲,跑回来干么呀。”
季眠:“都没你重要。我得守着你出院为止。”
季眠对林敏芝的事一向很上心。
毕竟原著中,林敏芝并没有活很长时间,刚过了五十岁就撒手人间。
她一出点儿什么事儿,季眠就提心吊胆的怕着,他实在经受不起失去林敏芝的事实。
傅沉俞那边跟医生交谈过,林敏芝确实没什么大事,就是人老了,又忙碌这么多年,血糖有些低。
晕倒的那天是因为没吃早饭,加上睡得晚,着吓人,实际上好好休养一阵就行。
季眠不让林敏芝插手公司的事了,季尧那边辞退了海市的工作,回到桐城帮着林敏芝开始打理家里的业务。
季尧有着高管的经验,林敏芝教的很轻松,这些年来,她努力打拼起来的事业,林林总总加起来,也是个资产过千亿的女老板。
季眠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家这么有钱,目瞪口呆了好一会儿——甚至,他知道,原来市面上那个最红的、全国连锁的,每次路过它家,都能看到排着二三十个人长队伍的网红面包店,竟然是林敏芝旗下的产业。
……这该是一种活到二十二岁知道自己是富二代的微妙感觉。
经过这一次事后,季眠思考再三,跟傅沉俞商量过后,还是跟王哥提交了申请,不打算留在建京,而是准备回桐城的公安局发展。
傅沉俞的副业是互联网相关的,因此在哪里工作都不影响他。
建京的那家企业在桐城也有分部,傅沉俞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就能批下来,把他下调到桐城。
他走的时候,公司的副总经理还挽留过他,表示很可惜。
他不能理解傅沉俞为什么放着建京的工作不要,跑去桐城上班——虽然桐城现在也是准一线的城市了,但跟首都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傅沉俞整理着办公桌上的资料,回了一句话:“回老家结婚。”
副总经理微微诧异:“结婚?你今年不是刚毕业吗。”
“嗯。我跟,”他顿了一下:“我跟我太太认识的很早,从小一起长大的,所以想早点结婚安下来。”
总经理没想到傅沉俞长了一张海王渣男的俊脸,居然还有一段这么纯情的恋爱:“你们小夫妻俩是青梅竹马啊?”
傅沉俞点头:“嗯。”
“我去!”
“真的假的?!”
“小傅,你可要伤了姐妹的心了!”
办公室里八卦的人一下就多起来。
毕竟傅沉俞在公司实习的时候,当时不少的女同事都来加过他的微信,只是除了工作需要,其余的一个没加。
原本以为是傅沉俞性格认,结果没想到是有老婆了!
“英年早婚啊……”
办公室的女同事们发出阵阵感慨。
副总经理调侃道:“小傅这么帅,你太太要是个么大美人才能拿下你啊。”
傅沉俞也没谦虚,开口:“他很好看。”
副总经理顿时觉得自己被喂了一嘴的狗粮,不再自讨没趣,溜到茶水间泡咖啡去了。
季眠跟傅沉俞两人处理工作上的事大概花了两个多月,真正把工作都落到了桐城的时候,已经是年前了。
桐城下了今年第一场初雪,季眠正在收拾他们的新家,一栋坐落于市中心风景区边上的小别墅,宁静致远,是林敏芝给季眠买得婚房——这个还没告诉季眠,她怕季眠不好意思住进去。
季眠跟蚂蚁搬家似的,一点一点从家里把自己东西收拾到小别墅中。
傅沉俞在桐城的工作比建京轻松很多,建京活节奏快,上班跟急着投胎似的,每天加班到十一二点都是常事,小公司都是996,更别说他们的大公司,几乎快是007。
到了桐城之后,傅沉俞的时间空闲下来,不再一天到晚都留在公司加班,他反而更喜欢这样的活——他不缺钱,而且更想抽时间陪着季眠。
季眠和他的想法一样,也正因为想陪着家人,所以才从建京回桐城。
他能陪林敏芝的时间越来越少,季眠不想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工作上。
桐城这边因为有林建一的关系,季眠进警察局后,工作也比建京那边顺心。
最近一段时间都没么案子,他闲下来就一直忙着搬家。
双休的时候,季眠突然提问傅沉俞:“怎么没见你搬东西啊。就只有建京带回来的那些吗?”
傅沉俞老房子里其实没什么东西要搬,不过季眠既然这么说了,他还是由季眠陪着自己回家一趟。
林家这时候没人,林希在上班,林芸在上学,林建一又是一个常年不回家的人,今他是建京政治圈的新贵,抢手的很,前途光明璀璨。
傅沉俞打开了门,房间里有一股很久都没住人的味道,保姆应该是天天来打扫的,至少在柜子上没看到什么灰尘。
时隔四年,季眠再一次踏进傅沉俞的房间,颇有一种时光荏苒的感觉。
傅沉俞房间和他高中的时候一样,摆设位置没么变化,只是桌上的电脑不见了。
“这个电脑呢?”季眠问了句。
“占地方。让保姆搬到杂物室里。”傅沉俞随口一答。
“啊。我还想看呢。你那电脑还能用吗?”四年前的,应该是能用的,没坏的话,季眠还想把他搬到新家呢!
傅沉俞挑眉:“不出来。傅太太,很贤良。”
季眠无语,被他一调戏,脸有点红:“又没结婚,谁是你太太了。”
傅沉俞委婉地说:“你在恨嫁吗?”
季眠:……
懒得理他!
节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他舍不得扔掉傅沉俞的东西。
季眠二十多年的人生,是跟傅沉俞一起长大的,他们俩间有着无数的共同回忆,是任何人也无法插足的亲密。
关于傅沉俞的一切,季眠都想带回家收藏,跟藏破烂似的,傅沉俞高三用过的笔他现在都还留着。
傅沉俞打开了一楼的仓库,季眠搬出电脑,把他放到了车上。
然后他又上楼,回到傅沉俞房间帮他整理起衣服。
衣柜里有高中的校服,还有一些季眠见过的,傅沉俞经常穿的私服。
四年前的款式,到现在都已经有点过时了,季眠心里嘀咕:要不都带走吧,毕竟以后傅沉俞都不住在这里了。
他扫了一眼房间,难怪傅沉俞说没么要搬的。
这里的东西都是他大学以前的衣服和用品,大学后在建京,么东西都是新买的,现在的傅沉俞当然用不着小时候的东西。
季眠只好找了一些自己觉得比较有纪念意义的东西,比闹钟或者书本,他在书架上东翻西找,找到了傅沉俞初中时候打的篮球,高中时期用过的水杯……
然后,他在收拾书本的时候,架子上的小提琴没有放稳,砸了下来。
季眠没注意,只听见动静,傅沉俞眼疾手快地接住小提琴,大概是很多年没用了,小提琴不堪重负,被折腾了一遍,上面的一个小狐狸挂件落到地上。
季眠捡起小狐狸挂件,觉得分外眼熟。
很快他就想起来了,这是傅沉俞的第一把小提琴,是宁倩送给他的。
傅沉俞把小狐狸挂件拿过来,重新挂在小提琴上。
放在小提琴边上的,还有一本童话故事书,叫《兔子国》,大概是傅沉俞小时候的吧。
季眠知道宁倩送给他的小提琴意义非凡,于是开口:“这个也带走吧。反正家里大,可以放在卧室里。”
傅沉俞放好小提琴,似乎陷入了回忆。
季眠没说话,只是把《兔子国》一起拿了下来,书本翻开,一朵被压得扁扁的小白花飘然落下。
这朵小白花就像打开了季眠的记忆,他瞬间就想起一九九七年,第一次看到傅沉俞的时候。
“你怎么还留着这个啊?”季眠捡起小白花,怕它碎了,又重新压回《兔子国》中。
傅沉俞回过神,愣了下:“么?”
“花啊。”季眠理所当然地,趴在傅沉俞背上,眼睛笑得弯了起来:“我以为你早就丢了呢。这花还是我送你的,在火车站。哦,你不记得了,我想起来,你当时没见我。”
傅沉俞地瞳孔骤然紧缩,嗓子干涩,语气几乎透露着一种难以置信的感觉:“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