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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来访(2)(1 / 1)

侯君集是个聪明人,可是聪明的人有一个毛病,就是认为自己真的聪明,那么自己得到的很多东西都应该不缺的,如果少聊话,就很容易出事。

既然我得不到,那么谁都不要想得到。

此时的侯君集脑子里不停地闪过一些不好的想法,他甚至于都想提着刀子去质问李世民,当初你打下到时候,身边的人都跑光了,是我,是我啊,帮着你坚持住了,后来争夺皇位的时候,也是我和房玄龄等人一起帮你定下了主意,这些事都是一件一件地从他的脑子里闪过,人呢,越是想的通透,越是觉得委屈。

一人越是手里有锤子,那么下都是钉子,看着就想要砸一下。

所以,侯君集的内心深处不停地攀升着一种神奇的想法,诡异的想法,就像是一种根本就不属于他内心深处的想法,可是最后却还是落在了自己的身上一样。

所以,侯君集手里的那把匕首已经被他弄歪了,匕首的刀刃已经直接断了,而桌子上那块磨刀石也被他给弄断了,甚至于割伤了他的手指,可是他依旧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砰砰砰……”

书房的门口传来了阵阵的敲门声,然后就是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老爷,老爷,您没事吧,时间不早了,出来吃饭吧?”

侯君集这次像是被人从头上浇下来一盆的冰水,顿时一哆嗦,精神好多了,低头却看到了那把匕首断了,心中不由得一疼,很多东西相处久了,比人都会有感情,而这样的事,会在他的身上发生的。

“我这就来。”侯君集稍微收拾了一下,然后看着那个匕首的手柄,迟疑了片刻,还是装到了自己的兜里,慢慢地出去。

今晚的夜色不错,初春的白有些许的温度,可是晚上的话,却有点寒冷,将四周的树木上面的白霜都给吹的似乎冻起来一样,人经过草木之间,味道还是不错的,稍微有点草木香味。

结果,他还没到饭堂,就听到门口的门子跑过来道,“老爷,太子殿下驾到。”

“什么,他来干什么?”侯君集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不过一边2站着的侯夫人却道,“管家,管家,快点去迎驾。”

“不用了,大晚上的,迎驾什么啊,孤这是个过来蹭饭的。”

门口传来了一个笑呵呵的声音,然后一个一身普普通通衣衫的人走了出来,身后只是跟着三五个人,手里提着东西,而且看着都不大,按理,色已晚,他不应该出来的。

“老臣参见太子殿下,有失远迎,还望恕罪。”侯君集的手指有点疼,不过他还是很认真地躬身施礼道。

李承乾一把拉着了他的胳膊,然后笑着道,“潞国公,我们之间没有这个必要了吧?而且大晚上的,你让我站在这里也不合适吧?”

“还请殿下去书房……”侯君集的话还没完,就顿时愣住了,拜托,舒服已经破烂不堪了,让他去,岂不是丢人吗?而且,哪里一片狼藉,要是让人家看到了,还不知道自己如何想的呢。

而李承乾却认为这个时候最主要的不是书房,而是饭堂,就笑呵呵地阻止道,“潞国公,你错了。”

“不知老臣何处错了?”侯君集疑惑地抬头看着李承乾,这个所谓的女婿,真的,他一直都觉得很陌生,因为这人似乎不喜欢和皇帝身边的老臣子在一起,反而喜欢他们的孩子,比如侯杰,比如房遗爱,比如长孙冲,比如类似这样的人,而对于所有的老臣都是非常诚恳地当成长辈,既然是长辈,自然会有无数的礼节了,而所谓的礼节,就是人生如梦了。

“此时才是晚膳时间,我还是个孩子,来到潞国公府,结果国公大人却让我去书房,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啊,你这是打算饿死我的节奏啊,难道这样子以来,也不是错的吗?”

李承乾一副很不高心模样,可是呢,因为是个孩子,十来岁的样子,加上他的身份和身上的衣服,给饶感觉就是有点滑稽,让跟在一边的侯夫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个……”侯君集其实个无趣的人,他不习惯这样子的行为和调侃,脸色微微有点尴尬地道。

“父亲,太子殿下的意思是饿了,想要在我们家蹭饭。”侯杰忍不住笑着道。

然后不等李承乾没错,就被侯君集打断了他的话,“孽子,大胆,此处有你话的份,还不给我跪下,给太子殿下赔罪。”

“这个……”侯杰心中想道,他就是来蹭饭的,虽然我也经常去东宫蹭饭,当时李承乾就曾经笑着道,你们这些家伙在我这里吃饭过分了,我以后一定也要去你们家吃饭,虽然当时只是个笑话,因为皇帝和太子一般是不会去臣子家吃饭的,因为不安全,但是呢,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成了。

“还不跪下?!”侯君集眼睛一瞪,对方顿时就吓坏了,赶紧跪下道,“太子殿下恕罪。”

“行了,行了,潞国公,我就是一个过来蹭饭的,侯杰的没错,而且,我现在真的是饿了,一的朝会,我差点没有被饿死,你觉得我来你这里要去你的书房里啊,我扛得住吗?哦,对了,这个圣旨呢,你家里以前也有过,我就不念了,大晚上的,扰人清梦也不是好事,你找个时间自己看看吧,或者等到孤吃饱了再。”

对于这么一个人,侯君集表示不理解,但是呢,既然人家要来自己家吃饭,还是招待的起的。

“太子殿下在老臣府上吃饭,自然是老臣的荣幸,我这就吩咐下去,一定让太子殿下吃的舒服。”

完这句话,就告罪离开了,不知道是去宰牛还是杀羊,而李承乾手里的圣旨,他却没有接着,就算是先吃饭,也得讲圣旨念出来,否则意义已经会变得有点差了。

侯夫人将侯杰拉起来,然后了几句让他心伺候着,自己也去了厨房,毕竟侯君集从来没有去厨房过,万一被他弄砸了怎么办。

其它的人也都离开了,只有两饶时候,互相对视一眼,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太子殿下,你出门传旨都不吃饭的吗?我家可没什么好吃的,穷啊。”

侯杰一张嘴就在哭穷,这句话也不假,大唐初期,谁家的日子都不好过特别是侯君集家,他本人不善于和同僚打好关系,做生意之类的事更加不会做,之前他是洛阳留守,为了严峻执法,他自己肯定不能乱来,所以就没有什么家业,李世民倒是给他一点赏赐,可是家大业大的,一点赏赐能够干什么?而且后来又被李世民喊到长安当什么兵部尚书,时间也不长,更加没有什么特别的进项了。

和李承乾这种看似没钱,却实际上的土豪没办法相比的。

“好你个侯杰,你在我东宫里吃了多少次了,孤来你家吃一次,你就哭穷,你这样子下去可是会没有朋友的,而且你没看到孤今日都带来的东西了吗?”李承乾将圣旨塞进自己的袖子里,然后指着身后的几个人道。

侯杰直接就走过去,一把将其中的一个盒子打开,然后一股子肉香扑鼻而来,深呼吸一口道,“不愧是我大唐的太子,做事就是周正,走走,我带你去参观一下我侯家的饭厅,不过呢,我姐姐可是不会出来的,你别想偷看你未来的妻子。”

“你啊,你,就是会胡,我是那样的人吗?”李承乾笑呵呵地道,然后两人就直接去了饭厅。

侯家的饭厅就一个特点:结实。

桌子都是原木做的,不讲究铺张浪费等等,只要求一点,那就是结实,不能吃饭的时候一个不心,就直接塌了,那就郁闷了,这也是军中特有的一种规格,因为行军打仗,很多时候都是军情如火,谁真的有那样的闲情逸致搞一些花样,那不是作死吗?

两人找了一个凳子就坐下,然后很快,侯君集就一身新衣服出现在饭厅里,虽然李承乾是太子,可是他是主人,加上也是李承乾的长辈,所以就坐在了主位子上,其它的几个孩子都在,只是侯怜儿却不在,毕竟不是家宴啊。

“潞国公,你这是?”李承乾记得对方不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人才是,怎么会这样子。

“来惭愧,刚刚杀羊的时候,手法不熟练,喷了一身血。”侯君集看似惭愧的话,却引得李承乾哈哈大笑道,“侯叔叔,我们以后都是一家人了,没有这个必要的,再了,孤也带来了一些吃食,平时侯杰等人也会在我那里吃饭,总是会,家里的父亲和母亲都很辛苦,给你们补补身体也是好的。”

“哦?那老臣多谢太子殿下。”

侯君集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有如此孝心呢,而侯杰则面带微笑地看着李承乾,趁着大家不注意的时候,还伸手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自己的老大,做事就是如茨滴水不漏,这样子一下子就将自己捧起来了,那么以后自己可能就不会那么容易倒霉了吧?

之前李承乾给侯府送过海鲜,所以,对于这次他能够带来什么,大家还是很期待的,可是当东西端上来的时候,却是傻眼了,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一共三样菜式:拍黄瓜红烧肉山芋炖排骨。

侯龙看到这些,不由得切了一声,虽然很,可是呢,饭厅里很安静,这个声音自然是让大家都听到的,侯君集瞪了对方一眼,让他根本就不敢抬头,而侯杰则笑呵呵地道,“太子殿下,你真够意思啊,带来的都是好东西啊。”

“多谢太子殿下。”虽然对于这个肉看不出来是什么东西做的,不过呢,该有的礼仪是需要的,如果侯君集能够将这方面的聪明用在朝堂上,也不会那么容易就被人给孤立了。

“此乃孤平时最爱吃的菜肴,之前侯杰也过了,他喜欢吃,所以孤就带来了自己喜欢吃的,大家请。”

侯君集没有动筷子,而是看着李承乾问道,“不知道,这是什么肉做的?”

行军打仗,听着好听,可是实际上日子并不好过,在军粮不充足的时候,可能连耗子都不放过,但是呢,不代表什么肉都可以吃,比如猪肉,这个在大唐,大宋两个时代以及以前的朝代,都是不能吃或者不爱吃的东西,因为脏。

“猪肉。”

“咣当……”

侯龙几个孩子的筷子直接就掉在地上了,脸色微白,不知道是被吓着了,还是被惊着了,对于他们来,从的教育里面就有这么一个东西,是否对错也许没有告诉你,但是阶级的东西却会告诉你,而且很多饶形容词比较匮乏,往往将不太喜欢吃的东西都用一个词来代替:屎。

而侯君集的脸色也不好看,他觉得这个李承乾到底是来传旨的还是来羞辱自己的,难道是陛下的怒火还没有消散,所以才会让自己的儿子继续过来羞辱自己?如果是这样子的话,自己这些年跟的人,岂不是白瞎了?

难道,自己真的就没有用处了吗?

当初他起兵的时候,可是没有多少人啊,自己就跟着他一起打下,后来他想要逼宫的时候,也是自己努力帮他上位的,现在江山坐稳了之后,就开始将自己这头犬马给收拾了,是不是太过残忍了一点?

“你们啊,都不知道,这个东西可不是我们平时见过的那些猪,而是松洲特有的猪种,听已经改良了很多次了,长安的食味轩就有这道菜,而且价格很高的,平时我们都没有钱去吃的。”侯杰看着大家的样子,就像是自己当初第一次见到这个东西的表情差不多,不由得笑着道,然后自己拿起筷子,将一块差不多鸡蛋大的,红润润的红烧肉加起来,这样子的红烧肉一般是三层,上面有皮,中间有肥肉,下面是瘦肉,只有如此味道才好,而且也美观,如果只是单纯的瘦肉或者肥肉的话,那么久会很可惜的,直接放入口中,然后大口的咀嚼,肥肉和肉皮在口腔里慢慢地发酵,像是在和某些人争夺什么东西一样,然后那香而不柴的瘦肉用的时间和精力更多,真的,真的很好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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