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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2章 心跑野了怎么办?(1 / 1)

高勤淡淡的笑了一下:“慕总,以后还是不要跟我开这种玩笑的好。我会当真。”

慕念安:“……我铭记于心。”

跟张欢欢老黄童牧他们开玩笑习惯了,差点忘了高总在工作场合,从不交朋友的原则。

稍稍有点太不拿自个儿当外人的自来熟了。

慕念安在心里暗暗的提醒自己,以后这种玩笑一定不能再跟高勤开。和高勤谈工作的时候,还是得正经严肃点。

高勤习惯性的摸了摸自己的小拇指,吐着蛇信子的戒指他已经很久没戴了,但去摸小拇指的习惯却没有变。

慕念安眼尾一撇,漫不经心的说:“高总怎么不戴那个戒指了?造型蛮别致的。”

高勤从自己的土黄色衬衣里拿出银色的项链,坠的就是他那枚吐着蛇信子造型的尾戒,他诡异的笑了一下,同样漫不经心的问:“最近怎么没见田总呢?上个月他身体不舒服,一直请假。现在怎么样了?身体好点了吗?”

慕念安懒洋洋的从鼻尖儿‘嗯’了一声儿,没再接茬。

高总就是敏锐的很。估计张欢欢也跟他提醒了一些。

她最喜欢高勤的一点,就是高勤什么都明白,但从不多嘴,好奇心也是几乎没有。点到为止,只做好他自己的工作。把工作和私人感情分割的很清楚,工作就是工作。

高勤从不在工作场合交朋友。就算是被他一手捧出来的影后影帝,被他带了很多年的艺人,高勤也和他们只保持工作的关系。当合约结束了之后,再见面就可以当朋友。

是有些冷漠了,可事实证明,这也是高勤能白手起家怕到现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把感情夹杂在工作里,会影响判断。

该谈的公事儿差不多都已经谈妥了,大家还留在她办公室,已经不是开会,而是开会之后的讨论。气氛相对没有那么严肃,要不然也不会一边吃着外卖一边干活儿了。

老黄挺羡慕的看了一眼高勤,又看了一眼张欢欢,抱着自己的外卖盒难受了:“高总真是敢穿呐,土黄色格子的衬衣都敢穿,里边还搭配酒红色的高领毛衣。这种颜色,我永远都不敢往身上穿。”

说着,小眼神就往张欢欢身上瞄。

张欢欢挑眉:“那你看高总去,看我干嘛?”

老黄:“张经理你也会穿。”

黑色的高领毛衣,外搭一件浅蓝色的衬衣。简简单单,又特别好看。不像他,只会在白衬衣里穿一件老头衫。

可能是高总和张经理身材保持的好吧。慕总不是经常说吗,身材好,套个麻袋都好看。

张孟就喜欢欺负老实人,用两根手指的指甲盖扯了扯老黄的白衬衣,一脸的嫌弃:“黄总监!你看看人家高总,再看看人家张经理。你们三个人年纪差不多的吧,为什么人家俩穿的这么时尚,一点不像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你年纪最小,看着最老气!你好好反省一下。”

说着,张孟还指了指拿筷子去抢冯天外卖盒里糖酥排骨的童牧,“还有童导,他也四十多岁了啊。你瞧瞧人家,多年轻!”

童牧万年不变的帽衫和牛仔裤,各种颜色各种品牌的帽衫,黑色的牛仔裤。球鞋的颜色搭配他的帽衫。再搭配上他的娃娃脸,不是像,他就是刚大学毕业没两年的精神小伙。

还有冯天,他以前也是天天牛仔裤搭配帽衫球鞋。到处跑着录节目,穿帽衫牛仔裤最方便。不过自从他胜任综艺部的经理之后,很多时候他需要出去洽谈项目,再穿的这么休闲不合适,于是也换上了稍微正式一点的衬衣。

日常生活还好一些,可是穿正装的话,男士的衣服就很难像女孩子那样搞的那么花里胡哨的。冯天也是衬衣搭配高领毛衣的风格。

不过同样都是高领毛衣外边穿衬衣,几个人的风格和感觉也都不一样。高勤就比较骚,什么花里胡哨的颜色他都敢往身上穿,重点是他穿的还很好看。

张欢欢比较稳重,风格更趋于成熟。是带着英伦绅士的雅痞,鲜艳的颜色不会被他大面积使用。他只会用鲜艳的颜色作为点缀。

而冯天,相对来说穿的比较保守。他还特别喜欢在衬衣外边,罩一件毛衣。比较修身的毛衣。如果衬衣颜色稍微跳跃一点,他就会用黑色的毛衣来压一压。如果衬衣是白色、黑色这种,他的毛衣会穿的稍微粉嫩一点。

冯经理嫩粉色的毛衣比较多,感觉都是童导演给他买的。

寰宇娱乐也不是按颜值挑选员工,但事实就是,寰宇娱乐的员工,颜值都还不错。衣品也都在线,五层小洋楼的时尚感这一块,捏的死死的……除了老黄。

同样都是白衬衣,老黄的白衬衣吧,穿着就是退休老干部。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白衬衣永远都大一个尺码的感觉,松松垮垮的,不修身。

经理中唯一的女性,刘经理都忍不住说了:“老黄啊,咱们也有现成的服装设计和工作室。不说初总监了,你找白沫帮你搭配一下不香吗?你天天跟着慕总,权总是怎么穿衣服的,你就不能照着学习吗?权总的衣服没那么花里胡哨,就是衬衣马甲西装。可人家权总穿的就很好看,再看看你……”

老黄恨自己嘴贱,为什么要挑起这个话题。

张欢欢凉飕飕的说:“提升衣品之前,不如让老黄先减减肥。瞧瞧他那啤酒肚。”

高勤吃好了外卖,拎着自己的袋子:“你们聊,慕总,我先下班了。”

既然公事已经谈完开始聊天,那他也没有必要再留下来。

他不打算跟寰宇娱乐的高层们交朋友。

等高勤一离开,刘经理撇撇嘴:“高总也太不合群了吧。有点清高哦。”

张孟没说话,但表情显然是支持刘经理的。

慕念安轻笑:“人家不想聊天就是清高不合群啊?高总忙着呢,除了咱们公司,他还要管理他的工作室,他手下还带了那么多艺人。哪儿有时间聊天。”

张孟:“您不比高总忙啊?您怎么就有时间聊天呢?”

慕念安:“因为我喜欢聊天啊,高总不喜欢聊天嘛。”

刘经理和张孟同时冷哼了一声儿,也没再说什么了。

工作能力决定一切,高勤的能力摆在这儿,就算有点不合群,那也叫性格。

高勤是个特别典型的,会舍弃所有不必要社交的性格。需要社交的时候,高勤长衫袖舞,全场就他最积极。跟个花蝴蝶似得,满场乱跑。头号交际花。

但不需要社交的时候,高勤就清高的不得了。我自美丽,谁也不理。什么时候是需要社交,什么时候不需要社交,根据工作而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谁也不能去评判别人。

慕念安看了一眼时间:“呀,都快十点钟了。行了,今天就加班到这儿,下班吧,赶紧回家。”

不知不觉,都已经这么晚了。

如果不看时间,她一点都没察觉到呢。感觉最多也就是七八点钟的样子。

专注工作的时候,时间过去的就是这么快。消无声息的时间就没有了。

马遥身份差了一点,虽然两部电视剧的成绩特别好,但干过错事儿,被贬职了。又很少来五层小洋楼,跟高层们见的次数也少。不像童牧,天天在慕念安眼前晃悠,还在蔷薇别墅蹭了好几顿饭。

马遥一直沉默安静的坐在角落里,不怎么说话。这时候,马遥忽然举起手:“慕总,我还有点事情想跟您说。不会耽误您很多时间,十分钟就够。”

这人一直不出声,办公室的人又太多。慕念安差点都给马遥忘了,她一拍脑门:“马导,我也有事儿要跟你说。童牧和冯经理也留下来。”

刘经理、张欢欢、夏秘书打过招呼就下班了。都挺自觉的,把自己吃过的外卖盒收拾进了塑料袋里,走的时候把塑料袋也拎走了,没给她办公室留下什么垃圾。

只有老黄留了下来,因为儿子还在蔷薇别墅住着呢。现在蔷薇别墅就是他家。

童牧脸色很难看,特别臭。好几次想要开口,都给冯天摁回去了。

慕念安似笑非笑的瞥了一眼童牧,没搭理他,指了指马遥:“你说。”

马遥了解总裁的性格,说话就很直接,不拐弯抹角:“关于我剧本的创作,我想跟您要个人。”

而且慕总直接把童牧和冯天都留下来了,显然他要说的事情,慕总都清楚。也没必要拐弯抹角,直接说。行就行,不行就不行。

说好了十分钟,那就不能超过十分钟耽误慕总下班。

童牧急了,甩开了摁着他反的冯天,梗着脖子冲慕念安吼:“慕总,我不答应啊!我可不许我妹妹去网剧部!当初说好了的,让我妹妹进寰宇娱乐可不是让她来上班的,是让她重新回去写小说的。这怎么能帮马遥写剧本呢?她是要写小说的人!”

慕念安虚空压了压手心,示意童牧别激动,她问:“写小说和帮马导写剧本,冲突吗?当初你可是把童话拒之门外,不让她进寰宇娱乐。现在你又扣着她,你妹妹本来就是以编剧作家的身份被公司应聘的。马导要她,有问题吗?”

童牧被问的语塞,梗着脖子就一句话:“反正我妹妹必须待在综艺部,在我手底下,我不许她去外边。心跑野了,彻底不回去写小说了怎么办?”

于是慕念安就明白了,童话小姑娘这么崇拜哥哥,一味的想要踩着哥哥的脚印,其实原因不全出在小姑娘过分崇拜哥哥啊。童牧得背一半的锅。

如果不是童牧这么护着童话,把妹妹拴在自己身边,一点不给妹妹出去闯荡的机会,童话也不至于要踩着他的脚印生活。

慕念安之前还有点犹豫,这会子一点都不犹豫了:“到底是写小说还是去创作剧本,选择权应该属于童话,而不是你。童牧你给我记住了,想干什么,那是童话的自由。你不能帮她决定她的未来。她想写小说就写小说,不想写就不写。”

她挑眉:“你是想让童话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还是你给她安排一个她喜欢的事情去做?还是说,你很享受让你妹妹当你的小影子?你让她干什么她就得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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