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3章
苏笛过去整日盼着赵如山回来,如今男人真的回来了,今晚上怎么说也得好好庆祝一番。
一大盘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妥妥的安排上了,接下去还有笋干老鸭汤、土豆炒鸡肉以及三个时令蔬菜,除此之外,苏笛特地做了一道新菜色:菠萝咕咾肉!
酥脆的小肉块、酸酸甜甜的菠萝,一上桌就受到了仨孩子的热烈欢迎,当然,这道菜本就是给孩子们准备的!
水果配着肉吃,这做法倒是新鲜,赵如山也是第一次吃,只觉得新奇又美味,原本不爱吃甜食的男人,这次也是破天荒的吃了好几口。
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很是享受地吃着自己做得菜,忙碌了一下午的苏笛瞬间觉得值了。
吃完饭,已经做好作业的孩子们就去院子里头玩耍,苏笛则在洗好碗筷后,回屋开始帮着赵如山整理背包里的东西。
这件事情本应该在自家男人回来的时候就做好的,不过,白天俩人天雷勾地火,一发不可收拾,后来,又经历“抓奸”这事情,他们哪还有心思整理东西。
如今晚饭过后倒是空闲了下来,苏笛便趁着这时候帮他把东西拿出来,衣服该洗的洗,该挂的挂起来。
赵如山走的时候,就拎了个轻飘飘、干扁扁的包,如今回来了,这包倒是比临走时鼓了不少。
苏笛将包的拉链拉开,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黑色的女士皮包。
自家男人的包里怎么会装着女士用的包啊?
苏笛带着疑惑把女士皮包从里头拿了出来,发现是个单肩包,而且还全新的。
这时候,赵如山从外头走了进来,见苏笛正在看那黑色的包,便笑着道:“媳妇,这包我是给你买的!”
“好端端的,你给我买什么包啊?”苏笛虽然嘴上这么说,不过心里头还是暖洋洋的,自家男人出去能想着给自己买东西,那是真的把自己放心上了。
苏笛说完,便低头细细的打量起了手里的皮包,这皮包的皮质摸上去很光滑,而且还很软,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便宜货。
穿越过来后,苏笛用的一直都是布包,倒也不是她不愿意用皮包,而是这年头连块棉布都紧俏,就更别提皮具了,根本是很难买到的。
这布包一背就是好几年,以至于连苏笛自己都快忘记自己曾经也是个背过皮包的女人了!
“这包我是首都的百货大楼里买的,真皮的!我看首都那边的女人都背一个这样的包!”赵如山一边说,一边走到苏笛面前,撺掇她把包背起来看看。
“媳妇,我还没见你背过皮包呢,赶紧背上让我看看。”赵如山笑着道。
苏笛原本有些不愿意,可到底拗不过自家男人,就把包背在了肩膀上试了试。
赵如山一瞧,立马竖起大拇指夸奖道:“还是我媳妇背着最漂亮,衬的这包都比前好看了!”
“就知道哄我开心!”苏笛红着脸睨了男人一眼道。
“哪儿有,老公说的是实话!”赵如山满脸宠溺道。
“媳妇,你喜欢这个包吗?”
“嗯,挺好的,这黑色百搭,算你有眼光。”苏笛抿着嘴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