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一百四十章法则之力
林烨闻言,眉梢微挑:如他猜测的一般,鬼命司的管理者,便是鬼市的创建者。甚至很有可能便是这引仙城的创建者。
只是林烨不明白,风伯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仙界,又为何会任由他在此处创立这样一个人间与地狱交杂的地方?
“无论你是谁,只要到了我的地盘上,就得遵守我的规矩。”风伯冷冷地看着林烨,似乎并未认出他的身份:“在这里,我的规矩,便是‘法则’!”
听到法则二字,林烨轻笑了一声,眼神嘲讽:“就凭你,也敢号称自己掌握法则么?”
所谓的法则之力,乃是神职的专属力量。
飞升成仙,是每一个修仙者的毕生追求。而在飞升之后位列仙班,便可以在天道法则之上留下自己的姓名,掌握一道法则。这道法则之力,是受天道庇佑的,任何人不可轻易斩断。
这也是为什么,普通人乃至普通的修仙者,是无法和天神做对的。并非修士的能力不足,而是他们无法和天道为敌。一旦生了弑神的想法,便会被天道谴责。而且,想要将一个已经拥有神职的仙家杀死,便要先斩断其手上所拥有的法则之力。
从古至今,出过多少惊羡天地的修仙者?又出现过多少令天地为之动荡的妖王?
可是当他们没有称为人神和妖神之前,即便他们的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某些仙家,却始终无法将其真正杀死。
因为无论何时,天道都死死地压在他们的头上,让他们始终无法逾越过这道鸿沟。
而风伯刚才使出的那一招,林烨虽然未曾看出他的招数,但是却能够感觉到一股十分强大的妖力。只不过,风伯的妖力绝对还未达到妖神的地步,顶多是妖神之下的妖尊。
尽管在林烨面前,一个妖尊已经很难对付了。可林烨能够确信,光凭一个妖尊实力的大妖,根本无法创建起这么大一座引仙城,更无法在这里制定什么法则。
风伯见林烨只身一人,尽管看不出他的修为,但能够确信他绝对无法和自己抗衡。于是,风伯双手负于身后,一只手收回袖子的时候,黑色的黏液也瞬间凝固,变回了人类的右手。
“不信?那你抬头看看便是了。”风伯神色漠然,双眼之中都是汹涌的杀意。不过他没有立刻下手,因为他很自信,自信林烨绝对不可能从他手上跑掉。
林烨不必抬头,也知道他说的是什么,自然是天边那一轮赤月了。
“呵呵,仅凭一轮赤月,就敢说自己掌握了法则。你身为妖物,是不是太看不起天道了?”
“天道?”风伯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表情虽是不苟言笑,但是某种却闪过了一丝嘲讽:“我差点忘了,你不过是个小小的人类修士罢了。天道在尔等眼里,根本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又怎么会了解,天道本身是何种模样呢?”
风伯似乎来了些兴致,又或许是因为看林烨竟然能以人类之躯行走在赤月之下,所以才起了意,朝着林烨道:“尔等身在天道之下,却被天道所蔑视。因此,但凡能在天道之上留下一道法则的人,便能够界定尔等如何在天道之下存活。在尔等眼里,恐怕飞升成仙便是毕生所求,甚至是几世所求,多么悲哀啊。恐怕你们还不知道吧,或许你们拼尽全力地追求和飞升,其实都掌握在他人的手里。一道法则和规定,就能让尔等被天道所镇压,毕生都达不到至高之巅。甚至,尔等眼中的至高之巅,很可能也是别人手上随手划下的一道法则和规定罢了。”
风伯说得很模糊,但是林烨却从中品出了他的意思:按照他的意思,就比如这引仙城,就是被他手中的法则所控制。在这里,他可以定下绝对不可违反的规矩;可以让人妖共存、可以让赤月当头、可以让人类只笑不哭......
因为在他的法则之内,这里便是他的世界,由他创建和掌控。生活在这里的人和妖,都要按照他所制定的规矩去生活,甚至进入这里的人,也置身于他的法则之中,无法独善其身。
看风伯脸上露出的傲然之色,林烨似乎对引仙城的真相有了猜测:尽管不知道什么原因,风伯虽然身为妖尊,却仍旧掌握到了一道法则。而且,他还和仙界关系匪浅,竟然可以在不羡山脚下,创建出这座怪异的“引仙城”。
他按照自己的想法,让引仙城人妖共存,并且让这里的人始终只有向上的情绪,没有任何负面的感情。他将这里营造出了一种欣欣向荣的氛围,却忘了人类本不该如此......又或者说,他根本就不知道人类应该是什么样子。
尽管林烨不知道他创建此处的目的是什么,但他认为,这样一个已经泯灭了人性的地方,是不应该存在的。这里的人,麻木不仁,只遵循着所谓的“规矩”而活。
林烨的目光冷下来,看风伯时的眼神也越发冷峭:“他们是人,并非你的玩物。他们要怎么活、是悲是喜、是好是坏,应该由他们自己来定,而不是由你所谓的法则,更不是什么天道。”
风伯听到林烨的话,鼻腔哼出了一抹冷意:“他们自己来定?呵呵,真是可笑!对于天道而言,对于我而言,他们和蝼蚁没有任何区别。我能让他们活着,便已经是对他们恩赐了。你可知道,当初引仙大陆在一场神战之中崩坏,鳌族人消失,整个引仙大陆沉沦。那时通往各个大陆的天启之门尽数消失。若是没有天道法则,如今的引仙大陆仍旧是一片狼藉生灵涂炭!”
风伯眯着眼,紧盯着林烨道:“如此,你还认为他们生存在我的法则之下,不是一种幸事么?”
闻言,林烨却是一声冷笑:“天道法则存在,可不是为了用来满足你的恶趣味的。救人?你也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