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婉深吸了一口气,试图让自己淡定一些,“对对对,我是你偶像。”
站在旁边的路棉心,像是看白痴一样的看着她。
于小婉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错了,立马更正,“不不不,你是我偶像!”
凌轩被这小丫头的可爱给逗笑了,虽然很多人见到他都会紧张,但是紧张到差点把舌头给咬了的人,大概也就只有这丫头了。
他向于小婉摊开了手掌。
于小婉有点不太明白他什么意思,以为她要跟他握手呢,连忙双手握住了凌轩的手。
握住偶像手的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重点是偶像的时候长得还这么好看。
脸长得好看,智商高也就罢了,怎么连手长的还能这么完美呢?不惜当手模也太可惜了吧?
凌轩见她抓着他的手一直不肯松开,而且还非常用力,其实捏的他有点疼。
而且能看得出来,他的手在微微的颤抖着手,心里满是冷汗,紧张的有点大脑空白了。
凌轩爽朗地笑了两声,“不是让我给你签名吗?你不把纸和笔给我,我怎么给你签?”
于小婉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摊开手掌不是握手的意思,是跟她要纸和笔呀。
她真觉得自己糗的可以找个地方钻进去了,虽然从小到大干的丢人事儿挺多的,但是她不想在偶像的面前没了形象。
但是很显然现在已经没了形象,就连她自己都开始狠狠的鄙视自己了。
难怪身边的同学都跟她叫二哈,还真是够二的。
她连忙从背包里掏出了笔记本和笔,交到了凌轩的手上。
凌轩接过纸和笔,正打算写字的时候,却突然听见于小婉说道。
“偶像,你能不能给我一个to签啊?”
凌轩不明所以的看着她,还是第一次有人跟他提出这样的要求,其实他平时也很少给人签名的,他这个人不太喜欢热闹,虽然很多人喜欢他,围拥他,但是大多数情况能躲都躲掉了。
“to签是什么意思啊?”
“就是只给我一个人的签名,上面写着to于小婉。”
凌轩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拿着笔在笔记本上,大笔一挥,落下了好看而又铿锵有力的字迹。
按照于小婉的要求写了一些祝福的话。
就在最后落款的地方画了一个心形的图案,随后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他把笔记本还给于小婉,笑着问道:“你看这样可以吗?”
于小婉拿过笔记本看了一眼上面的内容,开心的简直要跳起来了。
她立刻在笔记本上亲了一口。
亲完了才发现当事人还在场呢,这样也实在有点太羞愧了。
之后于小婉便安静的低下了头,不再敢看凌轩投递过来的眼神,她总觉得自己有点太二了,甚至可能会被偶像鄙视。
毕竟偶像完美而又高高在上,那样高智商的男人大概会鄙视他这种二货小粉丝吧,说不定还觉得有他这种二货小粉丝,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呢!
凌轩发现无论是路棉心还是他身边的两个朋友,都挺可爱的。
但他以往接触的女大学生都有些不太一样,或许能混到他们这个圈子里来的女孩子都是比较有心机的,也比较豁得出去的。
像她们几个这样纯情的女孩子,还真是挺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