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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以后,沈清若更加卖力的工作了。

今年宁城的冬天异常寒冷,有几次洛天远加班回来,站在楼下往上看时,居民楼的灯都熄灭了,只剩下沈清若卧室的那一盏灯还亮着。

十点钟,亮着。

有时候十一点钟,也还是亮着的。

她比以前更努力了,有时候会大清早的坐大巴去省城图书馆买书,下午赶回来,事实证明,老天爷也是眷顾勤奋的人,她翻译文件越来越流畅,那些生涩的单词她也不会翻译错,以她现在的水平,完全可以比得上跨国企业那些翻译秘书。洛天远一开始的确是存了帮她的心,可现在她证明了她的实力,这让洛天远也松了一口气。

他发家以后,帮了很多人,比如王大婶家的儿子,可这些人或多或少都跟他沾亲带故,他也知道公是公、私是私,所以,他也只会看在过去的情谊上帮一次,不管那人有没有抓住唯一的一次机会,都只是这样了。唯有沈清若在他这里是个例外,先前他帮她躲开了一场噩梦,之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房子租给她,给她介绍琴行工作,去年为了买车合理又想方设法的将房子卖给她,洛天远知道,他做得已经够多了。

毕竟沈清若跟他非亲非故,他们之间更没有别人猜测的私情。可看到沈清若,他就会想起自己,他们两个人处境相同,她独自拉扯儿子长大,他也跟女儿相依为命。

好在,沈清若并没有辜负他的帮忙,她努力地抓住了每一次的机会,将小日子越过越好。

洛天远进了居民楼,刚走到门口,听到隔壁门打开,沈清若披着厚厚的棉袄,冲他笑了一笑,“我今天下午包了点馄饨,给你放在冰箱的冷冻柜里,你要吃的话可以自己烧水煮。”

“恩,谢谢。”洛天远迟疑了片刻,又劝她,“怎么还没睡,其实你不用这么拼的,现在又是大冬天的,小心熬坏了身子。”

沈清若拢了拢衣服,不甚在意的摇头,眼睛却很亮,“以前是我太懦弱了,事到临头总是想着退让,得过且过,将自己的日子过得一塌糊涂,天远,真的很谢谢你,总是这样帮我们母子俩,没有你,我们肯定不会有现在这样安宁的生活,现在我也想通了,逃避也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我不可能让小宴为了我一直窝在宁城不出去,作为妈妈,没有给他一个健全温馨的家庭已经很对不起他了,现在我只想尽我所能给他好一点的生活。”

刚知道肚子里有一个小生命时,她有好几次都想过要去把他打掉,只有这样,她才能跟过去彻底告别,可每一次走到医院门口,她又下不了决心,拖了一天又一天,直到……她感受到胎动。

她不止一次后悔遇到陆行森、爱上陆行森,可她不后悔生下了小宴。

洛天远见她眼神坚定,不由得笑了笑,他身材挺拔,穿着版型笔挺的大衣,楼道里的灯忽明忽暗,可能是加班的原因,他身上带着一丝疲倦,使得他整个人更显温和,“好,正好我想跟你商量,过几年我们公司有意向搬到西城,西城是省城,无论是教育还是医疗,比起宁城都要好太多,你怎么想?”

西城是本省的省会城市,沈清若也去过好几次了,跟京市是不能比,但她早些年跟着家里人也去过不少地方,就全国的大都市来比较,西城都能排名靠前。

如果是之前,沈清若肯定是想着逃避,可当她知道陆行森还不想放过她时,她害怕过、茫然过,最后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便陆行森出现在她面前,只要她不愿意,他也不能勉强她。她现在唯一能做的是,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给儿子更好的生活,这样即使有朝一日再次重逢,她也希望自己有跟他抗争的勇气,而不是除了垂泪沉迷什么都不会做,什么都不敢做。

沈清若抬起头看向洛天远,“西城自然很好,这几年我多接点工作,尽快将房款都还给你,也为去西城做准备。”

就这样的,还在睡梦中的沈宴跟洛书颜就被彼此爹妈确定了短暂的未来,几年后要去西城求学,去看看更大更广阔的世界。

陆行森已经近一年没有来东溪别墅了。

东溪别墅是他与沈沁的婚房,想起这个名字,哪怕只是淡淡的在心里划过,也会带来细细密密的疼痛感。

如果他知道那一天她给他打电话是最后一次,他绝对不会不耐烦的、连她话都没说完便挂断电话。结婚那一年里,他在东溪别墅住的日子屈指可数,她总是默默地在这里等他,无论他什么时候回来,她都会为他留一盏灯,而现在当他站在这院子里,连一丝温暖与烟火气息都没有感受到时,他以为他会麻木,可呼吸之间,仍然感到肺部似火在灼烧。

陆行森拿出钥匙走进屋子里。

在他的要求与命令之下,这屋子里的所有摆设跟她在时一模一样,连杯子的位置都没变,有一次保洁阿姨不小心将她随手放在书架上的发圈扔掉,他怒火中烧,难以克制脾气。

他从出生起便是盛远集团的继承人,在他的字典里就没有得不到这三个字,只要是他喜欢的,想要的,最后都会得到,他太过自大,年少时分不清自己究竟喜欢谁,被人三言两语就蒙蔽了双眼,乃至于误会她,跟她结婚后也都是冷眼以待,直到她从他的世界消失,他才猛然醒悟过来自己心里的人是谁。

也不知道在屋子里呆了多久,他听到了门铃声。

即便知道不会是她,可还是抱有希望,来到门口,见到站在外面的人是好友,他的眼神重新黯淡。

江丞走了进来,手里拿着车钥匙,随口笑道:“刚看到你的车还以为看花眼了,真是你啊。”

陆行森脸上表情寡淡,“你来这边做什么?”

“我家老头子说不舒服,我过来看看,准备抄近路回去,这就走了这边。”江丞坐了下来,四处打量了一番,“我上一次来好像是四年前了,还真是没有改变,话说我真是没有跟你当邻居的缘分,前段时间我不是去了美国吗,刚回来就听说你家隔壁那房主把房子给卖了,还是八十万的白菜价。”

陆行森对于这种与他无关的琐事并没有兴趣。

也不知道有没有认真在听。

江丞也无所谓,继续自顾自地说:“不过我刚看了一眼,隔壁那栋也没人。不知道下次过来的时候能不能碰到你那邻居。”

其实江丞对于谁买了隔壁的房子这种小事也没兴趣,近年来,陆行森行事低调,深居简出,他们这群好友都很少有机会跟他碰上,都知道他难以承受丧妻之痛,刚开始以为他最多一年就会重新振作起来,像从前那样,花丛片叶不沾身,谁知道都快八年了,他还是没有走出来,反而有越陷越深的迹象。

这让江丞实在困惑,明明沈沁还在时,也没见他对她多看重多在乎。

陆行森仍然出神地盯着摆放在茶几上的杯子。

江丞还记得自己身上有任务,陆行森的妈妈陆夫人给他打过电话,恳求他能劝劝陆行森放下沈沁放下过去,江丞难以想象雍容华贵的陆夫人会以那样的语气,他为之动容,可怜天下父母心。

即便知道陆行森不爱听这些话,江丞也要说,沉默了片刻后,他总算开口了,“行森,这国内你都快找遍了,也没找到她,还是算了吧,沈沁如果还在世,不可能都快八年过去了还是毫无音讯,你的人生还很长,总不可能一直这样等下去找下去,是不是?你要是一个人那也就算了,你身后有陆家,有盛远。”

他们都知道,沈沁已经不在人世了,他相信,陆行森也知道,只是不愿意去面对这个事实而已。

如果沈沁还活着,在陆行森这样犹如地毯式的寻找之下怎么会一点儿音讯都没有?

换句话说,如果沈沁还活着,她为什么不回来?沈沁有多爱陆行森,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

陆行森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就在江丞感到挫败时,只听到他声音喑哑地回:“活要见人,死要……”他顿了一下,那两个字似乎难以启齿,开口便是痛彻心扉,“见尸,只要一天没有找到她,那我就会当她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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