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落花街除了满地桃花之外,基本了无人烟,最多只能算得上是一处风景优美之地。而现如今的落花街,和之前相比简直就有天壤之别。
现如今已经夜幕笼罩,可落花街却是灯火通明。这里的明,一方面是指落花街两旁的路灯,一方面是指商铺的灯光,而两一方面则是指无数个白灯笼。
我站在窗户前往下看,看到的是街道两旁无数个摊位,这些摊位有的是直接在地上铺上一块白布,然后上面琳琅满目的摆上各种古玩,而有的则是放上一张方桌,方桌上摆放着各种陈设于艺术品。无疑意外的是,这些摊主的摊位都在两颗桃树之间,不占空间的同时还给后面商铺的大门腾开道。
让人感觉奇怪的是,凡是有方桌的地方必有以一个白色灯笼挂起,也不知道寓意何为。
此时落花街上有无数人口在流动,有的好奇的观望着四周,也有的正与摊主讨价还价,景象热闹非凡,宛如繁街白昼。
被眼睛景象惊讶过后,我连忙穿好衣服,一路小跑着下楼,准备去洞庭楼找那能看懂卷轴的人。
出门的时候刚好看到老板坐在旅馆门口,抽着烟于周围的人笑着攀聊,见我着急忙慌的出来,老板笑着说:“朋友,别那么着急,现在才刚开始,落花街的鼎盛时期,是午夜的十二点。”
听老板这么说,我也不着急了,提了提裤管蹲在老板旁边,疑惑的问:“这白灯笼,是什么意思?”
“落花街因为只有晚上人多,被蓬莱人士称为鬼街,而这个白灯笼则另有说法。”老板也很健谈,笑着对我普及知识说:不是落花街商铺的人想要在落花街摆摊,就必须要鸣灯示人,告知商客他并非是落花街商铺的人,而是外来摆摊的人。这也是落花街几十年来的规矩。”
这么一说,我立马就懂了。
落花街有商铺自然也有摆摊出售东西的人,这些摆摊出售东西的人都能称为是外人,他们来这里摆摊必须要点亮起一盏白灯笼,明示他们是外来客。
至于为何鸣灯示人,我想大概是想提醒那些商客做买卖要擦亮眼睛小心行事,省的被人给骗了。
毕竟外来人来落花街很是流动,说不定今天来,明天就不来了。
既然这落花街的高潮时期是午夜十二点,所以我也不怎么着急了,和老板一起坐在旅馆门前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
闲聊时我得知老板这旅馆基本没怎么有生意,就算是有也都是我这种外来客,而老板的经济来源也不是单靠这旅馆。有个成语叫做耳濡目染,呆在这落花街时间长了眼力见识就涨了许多,老板有时候也会出去淘淘宝,运气好的时候淘来的宝贝完全可以够他吃三年。
这还真应了这一行当的一句话: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我本来打算坐会儿再去洞庭楼,可是在那和老板聊了没多久,我面前走过的一个人就将我的目光深深的吸引住。
那人看样子也是来游玩的,一路走去左顾右盼,不过他却没有察觉到我,这或许也和我变了容貌有关系。
只不过在看到那人的第一眼时,我就不能镇定了,噌的一声从原地站起身,连忙进入人群跟在那人身后。
那人走在街道上双手插进兜里,一边仰着头看着四周,一边吊儿郎当的吹着口哨。
我表面波澜不惊,不紧不慢的跟在这人身后,内心里却早就不在平复,完全想不明白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忽然想到了青远告诉我的话。
掌教让青远转告我两件事情,第一是锦囊,第二则是很模糊。青远猜测说,这第二个事情用故人相逢四个人就能概括,刚开始我还不明白,如今看到我前面不远的这个人,我已经明白故人相逢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故人,即是老友。长久不见,即是相逢,这可不就是故人相逢吗?
只是让我不明白的是,好端端的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按理来说,现在他应该受伤了才对,怎么会突然的出现在这?难不成是叶当歌那个暴力妞真的将他给救了过来?
没错,出现在我面前的故人不是别人,正是方想。
方想依旧痞里痞气,走起路来都左摇三慌,完全就是一副地痞流氓样。
看到方想我是真的又震惊又不解,震惊的是方想没死,而且还活蹦乱跳的出现在我面前。不解的是,我完全不知道方想为什么会在这里,难道他知道我的行踪?
想了半天我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最后我一咬牙,干脆直接当面问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