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盛伦在甘城等了几日,却一直没有等到那边的消息,等的时间越来越久,他心里难免生出些不安来,甚至焦灼起一股子急切。
他沉着眉,连书也无心翻看。
友人说他:“盛兄,平日里看你从容不迫、面不改色,对什么都游刃有余的模样,我道还没什么能让你惊慌失措,如今看来,令夫人该是个很特别的女子。”
盛伦道:“我非圣人,有七情六欲,做不到心如止水。”
“可我看你平时清冷自持,还以为你就是如此,能让你入心可不容易。”
他们都知道,以盛伦今时今日的文才、名气、地位,那是无数女子思慕的对象,更有胆大的女学生当面告白,董雪还为他写过几首文字优美被传唱一时的小诗……面对这些,盛伦从来不曾有过丝毫在意,而且从两年前起,他们都知道盛伦成亲了,他有一个深爱的妻子。
这消息让无数人都为之惊讶,同时也让不少人黯然神伤。不过盛伦口中的妻子从未出现过,没有人见过她,渐渐的,便又有传言说盛伦其实不曾成亲,又或者说她已经死了……
不过这些话没人敢当着盛伦的面说,曾经有女学生问他他的妻子是不是已经死去,既然死了便不要过多追念……话还未说完,便直接被他冷眼盯得噤了声。
他看着温润,清冷高雅,可他沉着眉眼面无表情看着你时,便又让你感受到极端的压力,他的话也和他的文字一样刻薄犀利,“我的妻子为了国家与我分离,你安稳的坐于课堂,有着最好的学习环境,不思努力学习报效祖国,却在这里为了你的私心诅咒我的妻子。我为教过你这样的学生感到耻辱,你不用再来上我的课。”
直接刺得女学生面红耳赤,痛哭着掩面而去,当真是毫不留情。
从那之后,没人敢在他面前多说什么,却又都知道,世人盛赞的盛先生是个情深义重的男子,他深爱着他的妻。
“这一次,我要看看能让盛兄深爱的女子有着何种风采!”
又过去三日,盛伦想要再托关系去问,便是将消息一层层送上去请求批准,过去这么些时日也该够了。
他不免有些忧心忡忡,他担心叶蓁是真的出了事。
那边传来消息说,他们也不知道,那里的信息很严格,叶医生是重点人物,一般人便是连近她身都难,关于她的消息便也成了机密,所以想问也问不到,只能等。
盛伦本是个很有耐性的人,然而在这件事上,他根本沉不住气。
直到一日傍晚,有人来敲了门。
盛伦起身前去开门,木质的大门拉开,一身藏青色旗袍的叶蓁毫无预兆的出现在他面前,她好像长高了些许,一头青丝绾成发髻盘在脑后,眉眼嘴角的笑都是他记忆中的模样。
他望着她,她也看着他。
四目相缠。
时间仿若被定格。
盼了太久的相见终于如愿以偿,像梦里出现过无数次那般,美好得所有的甘苦都成了甜蜜。
——他或许是在做梦。他应该是在做梦。
他靠近她后就会醒来,醒来的世界又没了她。
可他又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想要抚摸她温暖的鬓角,想要抚摸她温柔的眉眼和嘴唇,想要拥抱她,在她耳边说:蓁蓁,我们又相遇了。
片刻重逢,砒\霜如糖。
“夫君。”
她笑起来的样子依然很美。
简单两个字,他如梦初醒,叶蓁扑向他怀里,抱紧他脖子喊他:“夫君,我们又相遇了,我来了你怀里。”
她在他耳边笑,亲昵的蹭着他肩头,说出的话也是甜如蜜糖。
盛伦喉间便是一哽,他扣紧她的腰,再紧密的拥抱也无法诉说他心中翻涌的情绪。
这是他日夜期盼的时刻,是他等了很久很久的相逢。
他轻抚着她温暖的鬓角,要仔仔细细的将她刻进脑海,要对她诉说相思,谁知略一抬眸,看见摇摇晃晃走来一个穿着青色长衫的小孩,孩子很小,不过一岁多稚龄,还有些瘦弱,他不知从什么地方走过来,跌跌撞撞的扑来,抱住叶蓁的腿,仰头喊:“娘,娘……”
孺慕稚气。
盛伦脑子一震,惊讶的看着他。
叶蓁咦了声,从盛伦怀里低头看看脚边的儿子,再看看面上全是讶异的盛伦,他看起来像是傻了:“儿子,叫爹。”
盛伦:……
小孩眨巴眼睛,小脑袋靠在她腿上,看看盛伦,乖乖喊:“爹。”
……
盛伦没有想到他和叶蓁会有一个孩子。
孩子还很小,不及他小腿高,走路摇摇晃晃、跌跌撞撞随时都能跌倒。他很听话,你说话时他眨着明亮的眼睛看着他,问他听懂了么便懵懵懂懂的点头;他不哭闹,吃饭时自己抱着碗吃得干干净净,不让人操心;他做什么都很小心、也很小声,跌倒了拍拍手掌自己爬起来,就算流泪也不会哭出声,笑起来时抿起嘴唇眼睛弯弯……
不过他很瘦,似乎是身子不好,抱在怀里几乎没什么重量。
他还长得很像他,鼻子嘴唇像他,眉眼像她,就连乖巧的性格都和她如出一辙。
盛伦抱着孩子的手都在抖,“你……你叫什么名字?”
小孩懵懂的看着他,他对盛伦很陌生,却不排斥和害怕,看看他又看看坐在一旁的娘亲,“我叫盛信。”
盛伦摸摸他的小脑袋:“小信乖,我是爹爹,以后爹爹会照顾你。”
他看向一旁的妻子,她正托腮对他笑。
晚上他下厨做了三碗面条,他们一家三口吃了一顿团圆饭。
面条很丰盛,煎了几个金黄的鸡蛋,煮了腊肉切片,绿油油的青菜铺在面条上,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味道也意外的好。
“表哥都会煮面条了呀?”
盛伦在宛大任教之后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学校,虽然有食堂,但是王明兰经常会送些蔬菜水果来,说是食堂不会一直开放,自己饿了就煮面条吃,这个方便,也不会饿着自己。
他虽然没怎么下过厨,但他见人做过,便记了下来,此刻做来也是毫不费力,何况是为他妻儿所做,便更花心思。
晚上他也亲自哄着孩子睡觉,给他讲床头故事,孩子对他的陌生感在他的亲近下早就消失,抱着他手问这问那,眼里亮亮的好奇又向往。
盛伦握着孩子幼小的手,这是他和叶蓁的孩子,叶蓁为他生下的孩子。
他无法想象在那种环境下她如何生下了孩子,又如何带着他长大,还将他教得这样好,乖巧听话得让人心疼。
当然他也很生气,明明答应不再瞒着他,居然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是过了两年多才让他知道!
他和她的久别重逢,从倾诉相思转为另一场较量。
他恼她瞒着他,恼她吃苦受罪,恼她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受着生命威胁,也恼她身上又添了几道疤……
他很用力,用力得将她撞得支离破碎,就连吻也缠得要吞尽她的呼吸,他倾尽力气,牙齿在她肩膀磨出齿痕。
“叶蓁,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怎么能?”
她眼角浸出泪,手脚并用都缠着他,声音软软的唤他:“表哥,表哥……”
他扣着她的手压到枕边,额头抵来,深邃的目光盯着她心颤,她微微张唇,他每一下用力都让她轻呼,缠得便越紧。
空气很热,彼此看着的目光像是穿梭了时空,她看着他喊:“夫君……”
盛伦扣着她手,这双手已经没有初时的白皙柔软,开始变得粗糙暗淡,是被风吹雨打之后冰裂的痕迹,这是一双有着岁月痕迹的手。
他蓦然闭上双眼,叶蓁睁大的眼睛感觉有什么滴到她眼中,她眨了眨眼,眼角便流出一滴泪。
她愣住。
他不再看她,猛地扣紧她的腰,按着她的脑袋按在胸膛,越扣越紧,像是要将彼此融进血液里。
叶蓁紧紧搂着他,唤他表哥,唤他夫君,他愈发的缠,她低叫,难受的在他肩膀抠出指痕!
暴风雨稍停又起,狂风大作又细雨绵绵。
“告诉我,全部告诉我。”
她咬住嘴唇看他:“表哥?”
盛伦抚着她汗湿的脸颊,温柔缠她:“说给我听,我要全部都知道。”
她难受的哼一声,努力回忆,浅浅的笑:“发现小信是在一个多月以后了,我舍不得打掉,就决定要生下来……”
那个时候在部署战略转移,刚好有时间让她养胎,她思索之后觉得可行,想着等生下之后就让人送给盛伦,打了报告之后也被批准,她养胎的同时也开始授课,也给盛伦和家里写信,后来,直到四个月后战况突变,所有人一起撤离向地转移。
她的计划也被打乱。
他们走的路荒无人烟,去的地方也极为危险,永远是战斗和转移,这一路上死了不上人,男女小孩皆有,也有人流产,叶蓁这孩子或许也保不住的,她找了“虚无”,她在行军途中生下孩子,而他也顽强的活到了现在。
“表哥,孩子像你,性格安静内心,听话聪明。”
叶蓁抚上他的脸,关于孩子她不曾故意瞒着不说,只是能说的时候不能说,后来能说了却也没机会说了,她写的信全部堆积在箱底,一封也寄不出。
她看得出他眼底的心疼和懊悔,也看得见他的朝思暮想,还有他的情深。
她坐在他怀里,捧着他清俊的脸庞吻了吻他的唇:“表哥,我走的这一路,孩子不是我的负担,相反有他,我才无比勇敢。”
他更深的吻住她,更深的缠,亲密得一刻也舍不得分离。
“不准再瞒我。”
“叶蓁,你不准再瞒我。”
他一字一句,都像是从心脏里喊出来。
她点头说好,不会了。
叶蓁不知她何时睡去,应该是天要大亮时,她舍不得闭眼,一分一秒都显得珍贵。
他一直抱着她不曾松过手,亲吻她的额头、脸颊和嘴唇,指尖轻抚她身上的伤痕,和她说他这两年来的事情,事无巨细,一一说明。
也说家里,说叶志凯和王明雪,说盛世华和王明兰,说盛景和盛惠。
盛景没有读大学,他去参加了空军招募,被选中后就被接走进行培训,具体去了哪里,家里也不知道。盛惠还在念书,不知道为什么,她立志要学医,还说等表姐回家,还能教导她。
不过两三年时间,曾经的小孩都长大了,他们也都有了梦和目标,并且在为此而奋斗。
叶蓁抿着嘴唇笑,向后在盛伦胸膛靠了靠,说:“真好。”
盛伦亲吻她肩膀,吻着吻着又缠在一起。她被提着腰,感受到又一次亲密相缠,他一边亲吻她后背的伤痕,温柔又怜惜。
她喜欢这样的亲密,喜欢在亲密时被他怜惜和疼爱,能让她心暖得手指都蜷缩起来,能让她幸福得想要流泪。
……
叶蓁起床时已经快午时,她穿上旗袍下楼,看见盛伦带着盛信在玩,他不太习惯和小孩相处,性子又较为温和不太会玩,所以一大一小两个人就在院子里,蹲在树下看蚂蚁搬家。
明明是美好的一幕,此刻看起来却有些呆。
她靠在门檐忍不住笑:“表哥,你们在做什么呢?”
盛伦终于发现她,慢条斯理的站起身,抖了抖长衫:“我们在玩。”
小信看见叶蓁,立刻扑腾着小短腿去跑到叶蓁面前,抱着她小腿仰头喊:“娘,娘!”
盛伦也跟着走进了,叶蓁把孩子抱到怀里,盛伦抬手便接了过去,他抚了抚她脸颊:“饿了吧,厨房灶里还热着早饭,先吃些垫垫肚子,等会儿便吃午饭。我去给你取。”
他把盛信放到地上,温柔的蹲在他面前:“小信自己玩一会儿,可好?”
小孩点点头:“我和娘!”
盛伦笑了笑,起身去厨房把一直热着的稀饭包子鸡蛋端出去,他看着叶蓁吃了,又给盛信喂了小半个鸡蛋。
刚做父亲的人,无论做什么都笨手笨脚,可他又很认真,看人时眼里的专注能让人意不开眼,叶蓁想起他的泪,这个男人轻易不落泪,如果不是心神太过震荡,又怎么会在她面前落泪?她看着看着,眼底便是一热。
盛伦敏感的看向她,她弯弯眼睛笑,揉了揉儿子的光头:“小信要好好听爹的话,知道么?”
小孩看看她,点头说:“听爹爹。”
盛伦捏着鸡蛋的手一紧,他不动声色的垂眸,在抬眸时眼底便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叶蓁说:“喜不喜欢爹爹呀?”
“喜欢。”
“有多喜欢?”
他张开手臂:“这么喜欢。”
“娘也这~么喜欢。”
小孩又笑,看起来傻乎乎。
孩子很小,说话时也很秀气,奶声奶气的,也没有一般孩子的调皮捣蛋,也不会乱跑,有时候看见好奇想去的地方,他便远远看着,或者是仰头去牵大人的手,有人带着他才去。
或许对于男孩子来说,他过于秀气了,胆子小的像个小女孩。
盛伦也没有纠正他什么,也没有说要大胆,要有男子气概。因为他知道,盛信的某些习惯是行军途中养成的,因为要秘密,因为不能被发现,他不能想哭就哭,不能有孩子该有的活泼肆意,连大人都能被折磨而死的恶劣环境他能活着走出来,什么人能说他不好?
他们一家三口吃过午饭,小信困了便去午休,叶蓁和盛伦手牵手在院子里散步,走了几步,她耍赖的挂到他身上:“表哥抱我走,我累。”
他便背着她在院子里走啊走,不停歇,也不喊累,便是怎么走也觉得不够,觉得时间太短。
“表哥,晚上我还想吃你做的菜。”
“好。”
“你都好久没教我念书写字了。”
“等晚上我便教你。”
“我还想喝你煮的茶。”
“好,以后天天煮给你喝。”
“嗯,我还想……我想想哦。”
“好。”
她下巴枕在他肩头,说:“还有好多好多呀,我们以后慢慢做。”
他微笑着,承诺说好。
友人来时,盛伦背着叶蓁在院子里走了不知多少遍,他像往常那样推门进来,看见背着叶蓁的盛伦时整个人都惊了一大跳,还有盛伦脸上的温柔宠溺,这简直不是盛伦!
他大惊:“莫非这就是嫂子?”
叶蓁从盛伦背上跳下来,她笑盈盈的说:“你好,陈先生你好,听表哥提起过你,这次他来甘城你多有帮助,谢谢你。”
陈岩连连摇头:“哪里哪里,能和盛兄一起是我的荣幸。”
他们邀请陈岩进屋,盛伦煮了茶,三人围几而坐。陈岩道:“这次盛兄终于等到嫂子,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回宛城?”
盛伦倒茶的手一顿,叶蓁抿唇笑了笑说:“就这几天吧。”
“那正好我同你们一道,我恩师寿诞,过去庆生。”陈岩说得高兴,又看看叶蓁,发现她皮肤虽然没那么白,但五官很是柔和清丽,气质也是极好,和盛伦在一起的气场十分相合,最重要的,是盛伦的眼神一时片刻也离不开她。
原来这就是盛伦心心念念怎么也忘不了的女子,果然十分出色。
他没待多久便起身离开,说不打扰他们夫妻二人重逢,陈岩走后,叶蓁又喝了一杯茶,说:“表哥煮的茶更好喝了!”
盛伦看看她,抬手将她拉进怀里。
“还有几天?”
“明天。”
他沉默良久,“我给你做你喜欢的菜,等下次再见,我会做得更好吃。”
晚上她坐在他怀里念书,他抱着她,手环在她腰上,与她看着同一页,叶蓁瞥他一眼,哼道:“表哥,你就是看了这些才这么坏,都说了不让看金瓶梅的,怎么还看?”
盛伦皱眉捏捏她脸颊,抬手翻到另一页。
叶蓁又给翻回去,按着不让动,盛伦又捏捏她脸颊。
她后仰着靠近他胸膛:“表哥。”
“嗯?”
“夫君。”
“嗯。”
“我怎么这么喜欢你啊?”
他微顿,抬起她下巴,在她唇上亲吻,她笑盈盈的勾着他脖子回应他,小手在他伸手乱勾,他呼吸微重,书跌在地上,叶蓁撑在书桌上,耳边是男子性感的声音,她回头,他便吻她的唇,她闭着眼睛:“表哥……”
他声音很沉,唤她:“表妹。”
“表哥,好好抚养我们的孩子长大。”
“我不在,要辛苦表哥了。”
……
在盛伦离开宛城的大半月后,他回来了,与他一起的,还有一个半大的孩子。
他抱着孩子回到盛家,几乎是一模一样、一大一小的两张脸震惊了盛世华和王明兰,他们看着盛伦怀里的孩子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
孩子似乎怕生又不怕生,他靠在盛伦怀里,抱着他脖子,乖巧的不吵不闹。
盛伦摸摸他的脸,说:“这是爹的爹娘,你要唤爷爷奶奶,他们也是你娘的长辈,之前你娘就住在这里,等会儿我带你去看,可好?”
盛信点头,乖乖的喊了爷爷和奶奶。
盛世华不知是高兴还是怎么的,他眼睛就红了,王明兰捂着脸就哭,他们知道盛伦是去找叶蓁,哪里想到他能带会一个孙子来?再一想这孙子还是叶蓁所生,再想想叶蓁所在的地方,就能想到她为这孩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盛世华哽着嗓子:“诶诶诶,我我是爷爷!”
他抖着手去接:“爷爷能抱抱你吗?”
盛信看了看盛伦,又看看盛世华,伸着小手过去。抱着小孩的身子,盛世华差点没忍住哭,他很轻,又很乖,抱着他脖子就安静的抱着。王明兰摸了眼泪过来,问要不要给奶奶抱抱呀?盛信伸了手,王明兰抱着孩子就高兴得不行,又笑又想哭。
盛伦道:“蓁蓁给他取名为信,盛信。”
盛世华说:“信?好好好,盛信好!”
王明兰便追问:“蓁蓁她没事吧?她还不能回来吗?”
盛伦沉着目光,他俊挺的眉头微皱,目光落在盛信身上,“蓁蓁没事。她会回来。”
盛世华拍拍盛伦的肩膀,无声叹了口气。
盛信突然说:“娘……”
王明兰心里一涩,柔声哄着说:“小信想娘了是不是?我们去看你娘之前住的地方好不好?以后你也住那,住在那里就和你娘住在一起了。”
盛信点头说好。
王明兰抱着孩子上了楼。
盛世华去厨房让人去买些营养滋补的对孩子好的营养品肉啊鸡鸭回来,他要把孙子养的白白胖胖的,之前没考虑过孩子,家里都没什么玩具,就盛景盛惠他们小时候玩过的此刻都落灰了,家里还有事他走不开,便又让司机去百货公司买些回来,等有时间他亲自去,对了,还有婴儿床,盛信看起来才一岁半,还是小孩子呢……
不过盛信看起来很聪明懂事了。
盛伦说:“他遗传了我,过目不忘。”
所以他有记忆起,就清楚的记住了很多事情,别人说过一遍的事情他便能记住,仔细和他说明他也能慢慢懂,虽然很懵懂,但他确实比一般孩子聪明许多。
大概也是因为这份聪明,让他异常乖巧和懂事。
盛世华便想起叶蓁来,揉了揉眼睛说:“蓁蓁受苦了。”
突然的,他一拍大腿:“我们还没把这事儿告诉亲家!我这就打电话!”
叶志凯本就在等盛伦消息,突然接到盛世华电话说外孙回来了他还是懵的,外孙?他什么时候有外孙了?
盛世华说:“小伦见到蓁蓁才知道她一年多前生了个儿子,已经一岁半了,长得和小伦一模一样,特别乖特别听话,你们看找个时间过来看外孙?”
叶蓁嚯的一下就站起身:“蓁蓁生儿子了?我当外公了?”
他手抖个不停差点拿不稳话筒,红着眼睛声音哽咽:“蓁蓁,我的女儿啊……她是不是还活着?她是不是没有回来?她好不好?有没有受伤?胳膊腿还在吗?那个地方养孩子容易吗啊?”
盛世华早就清楚的问过盛伦一遍,此刻便一一答他:“还活着,是没有回来,好好好,都好的,胳膊腿都在,我们都知道蓁蓁不容易……你别急,蓁蓁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
叶志凯捂住眼睛,到底没忍住哭了:“好就好,好就好,我……我和明雪去买火车票,尽快赶来。”
盛世华劝了几句才挂了电话,抹了把眼睛,到底没忍住骂了一句,这该死的世道!
叶志凯眼睛都红了,王明雪去找他的时候一眼就看了出来,她先是疑惑,下一秒自己也哭了:“是不是,是不是蓁蓁……出事了?”
叶志凯立刻道:“呸呸呸,你个乌鸦嘴说什么胡话!蓁蓁好得很!”
这话让王明雪松了口气,说:“那你怎么回事?”
叶志凯点了老烟杆,抽了几口,才把盛世华说来的消息和王明雪说了一遍,说蓁蓁没事,还生了个儿子,盛伦带回来了,现在就在盛公馆:“我去买票,我们尽快赶过去,我想见见我外孙。”
王明雪整个人都傻了,她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不敢想象她的女儿经历了什么,念念叨叨许多,又忍不住骂:“这死丫头哦,看她回来我不打死她!”
叶志凯说行了行了,赶紧回家收拾收拾去宛城!
叶志凯王明雪俩夫妻一起赶到宛城,见到盛信的之前还特别整理了一下情绪,俩老互相督促对方:“都稳着点,不要吓到孩子!”不过在见到坐在客厅沙发上玩着积木的孩子时,俩老还是忍不住一阵眼眶发热。
他们走到盛信面前,王明兰在旁边说:“小信你看,这是你娘的爹娘,是你的外公外婆。”
盛信看看他们,松了积木向他们伸出双手要抱抱,把本就抹泪的叶志凯和王明雪给弄得差点泪崩,王明雪先一步抱住盛信,小孩到了她怀里更是乖巧,把叶志凯给羡慕死。
盛世华乐呵呵的说:“小信很喜欢外公外婆。”
盛信想了想,点头。问他为什么,他说娘。他聪明的脑袋瓜还记得,记得叶蓁和他说过她的爹娘最爱她,就像她爱着他一样。他们是一家人……
盛信得到了很多爱,有爷爷奶奶,有外公外婆,还有爹,可他没有娘。
他有时候也会忍不住去问他爹,问娘呢?娘什么时候回来?
他爹会很深沉的看着他,揉揉他的脑袋说,说:“你娘去做很重要的事情了,她在很远的地方保护你,保护爹,保护我们大家。”
那她不回来吗?
暂时不会回来,因为她在保护我们,你要强大起来,等你能保护她的时候,她便能回来了。
盛信便一直记得这句话,他想着他要强大起来,他要保护娘。
这是他记了许久许久的信念。
他开始学念书,学写字,未上学前由他爹教导,他爹还说娘念书也不好,每周都要补课,可她很认真,所以期末考试的时候成绩还超了舅舅十几名,舅舅给气哭了,因为姑姑也取笑舅舅。
舅舅经常会写信回来,每次收到信爷爷奶奶就会伤心又高兴,他们眼睛总是红红的,他知道,这是想念,就像外公外婆想念娘一样,像他也在想念娘,爹也在想念娘。
盛信经常看见他爹在书房的窗户前出神,他一站就好久,背影便清冷又孤寂。
他也知道他爹有个很宝贵的箱子,里面装的全是娘寄来的信,也有他不曾寄出去的信,有时夜里他也会看见他爹把信翻出来,一遍遍的看,一遍遍的念,明明早已经倒背如流,却还是一个个字看得认真。
盛信不太清晰的记忆里,还记得有个午后,他醒来爬上窗户,看见爹背着娘在院子里走,一步一步慢慢的走,他们笑得很开心,很幸福。他们一家三口有过快乐两天。
盛信从小便下定信念,他也要学医,成为像娘那样有用的人,他会比娘更有用,到时候他便去替她保护人,这样娘就能和爹团聚。
可他还太小了,今年才六岁。
五岁那年舅舅回来过一次,舅舅很高大,用舅舅的话说是一表人才、玉树临风,他抱着他去爬树,说他开的飞机比树要高好多好多倍,他开飞机很厉害,是他们那里最厉害的,他永远是第一。
姑姑说他吹牛,从小就喜欢吹牛现在也是吹牛。
舅舅说,他是要做大英雄的人。
然后他果然便做了大英雄,他回来了,一只手却留在了天上。
姑姑躲起来哭了一夜,被他发现了,就抱着他哭,哭完后威胁他说:“不准说出去,不然打你哦。”
姑姑很暴力,她学了医,看见老鼠蟑螂都能兴奋,还喜欢抓青蛙做实验。
盛信知道,家里人都很难过,但是在舅舅面前不能表现出来,就偷偷躲着哭,就连他爹,也眉头紧锁着,他的眉心有了一个川字,他在他背上好像也看见了白发。
盛信想,为什么时间这么慢,他还没有长大呢?
“爹,我想快点长大。”
“不用着急,你会长大,时间到了,你就长大了。”
“可我想快一些,这样我就能去见娘了,我把娘换回来,爹和娘就能在一起了。”
盛伦抚着他的小脑袋:“小信,我们的路是自己的选择,这世间还有无数个像你娘一样的人,便是你去了,你娘也还在。”
盛信皱眉:“为什么?”
盛伦道:“我们每个人都在走自己的路,小信,你也有你的。”
盛信虽然聪明,可他太小,不能明白大人之间的复杂情感,但他还是会看医术,看过的他都记下,他也会看这方面的资料,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快快升学,慢吞吞的学习进度让他感觉自己像蜗牛。
他好想娘。
作者有话要说:写得我qaq了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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