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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伊莎(1 / 1)

伯骑士建筑行负责的公牛大道隧道工程位于坦丁东城,全街有四里长,是连接凯旋门和城市内部的重要交通钮带,离大道半个街区的奥古斯都广场上,树立着代表拜伦公路的零里程标志,这条公路年头很久了,几乎与坦丁的历史同岁,维修改建了无数次,挖桩开表面的黝黑沥青,能找每个时代不同的道路材质,红砖、青石、水泥……

福兰·弗莱尔眨眨眼睛,仔细阅读着由当局提供的地状资料,他在套装外披着一件麻色的厚帆布工作服,在一片被翻开的石砾砖块中穿梭。

“这里离坦丁的主下水道最近。”他在地图上用红笔划了个圈,对工程负责人穆尔说道,“将所有施工人员分为几队,每队只负责特定的区域,而我们的人,则完全接管有价值的地段。”

“没问题。”

“还有”,福兰拿出另外一张地图,指着城市往东大约十里的一片原野,“天鹅行宫,按传统是储君的采邑,我需要一条能潜入的密道。”

“很麻烦,十里太远了,城外没有可利用的下水道,靠硬挖的话需要很多的人手,而且还得大型机械,这样很难瞒住外人。”穆尔回答。

“不用,坦丁东城外便是台伯河,有一条地下水渠负责引淡水入天鹅行宫,给我连通到那里。”

教父和面前的这位伯爵,到底合谋着想干什么?穆尔疑惑不解,但他压制住了好奇,点头赞同,“那么,能节省大量的时间。”

穆尔是个忠诚人,福兰很感谢劳薇塔带来了这个好帮手,不过对灰眸姑娘,福兰却对她的个性深感困扰,并不是指劳薇塔不值得依赖。而是这姑娘在考虑事情时,总将他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为此,劳薇塔不惜手沾血腥,与黑暗为伍。

“她总得为自己而活,而不是总想着我的事。”福兰在心里叹了口气。

下午三点多,福兰乘坐马车回到流金街的建筑行,刚走进一楼大厅,负责接待工作的贝拉米太太就对他说道。“有位女士在您的办公室等候您。”

“是谁?”

“她没说名字,但……”

“也就是说,随便让一个陌生人待在我的办公室里?”

贝拉米太太揣揣不安,“但那小姐漂亮极了,我以为是您地……朋友。”

福兰准备再说点什么,但瞧见贝拉米太太惶恐的表情,摇摇头,“下不为例。”他朝楼上走去。

“难道不是老板的情人?”贝拉米太太奇怪地想,“那么可爱的姑娘,娇滴滴地说要见老板。又能说出老板的许多事。谁忍心拒绝她呢?”

谁忍心拒绝伊莎呢?

在坦丁无关政治,只尽情于玩乐的舞会,伊莎·唐·莱因施曼的名头远远比她的表姐佩姬要来得响亮。虽然很多人说这女人只是个肤浅地花瓶,但也得承认,那是最精致最漂亮的花瓶。

伊莎个子不高,虚岁刚满十八,带卷的栗色香发,紫罗兰色的眼睛,惹人注目的脸蛋和窈窕的曲线让人们心下赞叹,特别是那张娃娃脸,透露着一股天生的纯真,让人觉得。不管她说些什么刻薄的话,或者摆出目中无人颐指气使的姿态,都像个小妹子在撒娇赖皮,当不得真。

她崇拜自己的表姐,从小就跟在表姐地身后转悠,经常模仿佩姬地口吻,但同样评价别人为“猴子”,从佩姬嘴巴吐出来,像是带着毒气的冷风。令人怨愤难堪,而由伊莎来讲,就让人不以为然地哈哈大笑。

“如果那丫头能稍微聪明点,至少办什么事能比我顺利。”佩姬曾经说。

今天她本来很开心,在中午时,还有一位被社交圈的淑女们谓为俊小伙地贵族青年围着她打转。

“伊莎,美丽的伊莎,你的微笑让冬日充满焰火,你的颦眉又带来彻骨的寒夜,请别在折磨我了,残忍的伊莎。”

肉麻的情话让金雀花家族美丽的公主得意扬扬地神采飞舞,她并不喜欢面前的男人,但她爱这种被人视为珍宝的感觉,享受这种万众瞩目地光辉。

说到底,这只是个浅薄的小女人。和众多的上流阶级青年一样,不为生计发愁,也没有什么野心,衣食无忧没头没脑地在剧院、舞会、旅游、恋爱、交际场中渡过光阴。

“为什么说我残忍呢?亲爱的戴维仑。”

“噢,我……我听说了传闻,这快让我崩溃了。”

“传闻?”

“您的父亲,不是想和伯骑士家族联姻吗?”

姑娘的脸垮了下来。

伊莎没谈过真正的爱情,她只将它想像成充满各种美好事物,有飞舞落叶、蔷薇花香、幽静小道和漫天星子,超脱世俗似的神仙境界,她的情人应当是容貌超凡,贵气而又温文尔雅地公子,知识渊博,知道达奇和米开朗在绘画流派上的不同,清楚所有诗人的代表作,并能提出自个的见解,而且怀着滚烫的情愫,如火般将自己融化。

比如朱利尔斯太子殿下,就是那梦境的实物化。

“真不愧是佩姬姐,总能抓住最好的,别人抢也抢不走。”她想。

但现在,他们居然把伊莎和一个块头粗傻,面容狰狞的英格玛土包子扯到了一起,真不知道表姐为何对他赞叹有加,连父亲都起了歪心思。

她把卡西莫多·伯骑士,看成一个早年四处游荡,弄得满身伤疤的野蛮人,一个身缠千万,但丝毫没有格调的土包子,一个会摆弄点什么植物的像这种人,怎么能和金雀花的公主相提并论呢?

他本应该欣喜若狂,满面红光地载着满车玫瑰,伫侯在门前;本应该笨拙地朗诵着抄来的情书,妄想着能讨来哪怕百分之一的爱情,而自己,则鄙视地哈哈大笑,嘲笑他的无知和自不量力,把他弄成圈子里最滑稽的笑料。

但他没成为笑料,自己反到是了。那个该死的野兽。浑身铜臭的商人,居然轻描淡写地拒绝了联姻,仿佛自己是个无足轻重的乡下丫头。

“我地伊莎妹子,听说你被个丑八怪给甩了?”某个和她互相看不顺眼,经常你讽刺我我嘲笑你的侯爵家闺秀,公开用这个话题来揶揄她。

所以她正坐在野蛮人的办公室里,准备狠狠地训斥一番。

房间装潢得考究,地板上铺着最上等的橡胶木。这种木头的质地酥软,踩上去又软又舒服,办公桌上摆着几本皮面装帧的厚书和一大叠报纸,她百无聊赖地翻了翻书,书名叫《霍贝尔人的原始法》,里面密密麻麻地铅字和一条条琐碎的注辞让伊莎有些发昏。

“……那是一种强力,它贯彻着野蛮法则地精神,将愤怒与报复充斥于规则之中,这虽基于人本主义,但法律却不能混杂入人的情绪。必须冷静、无情……什么烂书。连插图都没。”姑娘想,在她的概念里,书应当和配满彩画与广告的时尚杂志是等同的。

门无声无息地开了。把伊莎吓了一跳,她慌张地扔下书,又觉得这举止太示弱,于是轻微地咳嗽两声,端坐起来,瞟着眼观察面前的男人。

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地打量福兰。

衣服倒剪裁得体,没有浮夸的闪亮饰物,他走到门边,将黑色风衣和宽檐帽子挂到珐琅漆衣架上,衬衫胀得鼓鼓的。显露出一具异常雄健的男性胸脯,有着阳刚的优雅,手臂上也没有想象中又黑又密地汗毛,脸部被无数纵横交错地伤疤完全毁容,表情却很严肃,微微泛着点红的瞳仁正泰然自若地望过来。

“五分钟。”他的声音轻柔而富有节奏感,活像个生活在书本里地学者,与粗扩的外貌产生了奇妙的维和感,以至于伊莎没弄懂是什么意思。“呃?”

“女士,你有五分钟时间说明来意,我非常忙,四点左右,还有一个会议要开。”

伊莎立即在诸多恶意的评语后面,加上了没有教养的字样,这么冷淡地对待一位淑女,完全不是绅士应有的行径。

“我是伊莎·唐·莱因施曼。”

“哦,是金雀花家族的小姐?有何贵干?”语调平淡,“你是有生意上的事务吗?”

“难道你没听说过,或者不记得我的名字?”伊莎觉得恼火,她难以忍受这种冷漠的无视。

“喔”,男人稍微思索了片刻,“我虽然和莱因施曼有生意上地来往,也保持着一定的友谊,但无法记住每个成员的名字。”

“该死!”伊莎突然觉得自己来这里是个错误,她企图和没记忆能力的野蛮人沟通,只能尖叫着嚷道,“必须告诉你,别想打我的主意,无论是现在,还是日后,只要我的父亲,抑或佩姬表姐,像你提起有关于我的话题,你都得回答”不,!”

姑娘喘着气,脸颊涨红,她等待着男人说点什么。

“还有两分钟。”福兰平静地看了看表,“如果你再没别的事,我乐意将会面的时间缩短。”

如果我够力气,真想掐死他。姑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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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亮地光线将里德尔从意识的灰色地带拖了出来,他模模糊糊地看到几位警察打扮的男人围在身边,“发现受害者了,叫医生来。”有人嚷道。

“你们是……”他几乎发不出声音。

“先生,我是蒂罗莱警察总署的巡佐,请放心,您安全了。”

安全?

疼痛让里德尔从暂且的恍惚中清醒了过来,他挣扎着爬起来,急急地问道,“绑匪被抓住了吗?”

巡佐面露难色,“我们是接到线报,才找到这里的,但还是晚了一步。”他看到里德尔神情不悦,解释道,“歹徒逃得很匆忙,甚至屋子都没收拾干净,我想能找到线索的。”

“那就去查。”里德尔望了望断指处的伤口,干枯发黑的血渍让这个模样英俊不俗的贵族青年眼中,闪过一丝凶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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