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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二)(1 / 1)

范复粹坐在屋子里,一个人思索了半响。

才长叹一声,喃喃自语道:“我这一生算是漂泊到此处,应该再也回不去了。”

到是一种看淡了今朝的气度,油然的覆盖在了身上。

可在最深处还有这一种另外的忧郁。

故国不堪回首啊。

他一个叛臣,还能奢望太多吗?

最多就是给自己的故国,暗中错一点帮助罢了。

旁人是如何想的他不知道,现在也不想知道,一群蝇营狗苟之辈,崇祯不要了,难道皇太极真的看得上?

翌日。

大雪初晴,艳阳高照。

晒在身上的暖阳,感觉不到任何一点的温暖,反而有些彻骨的寒冷。

还没有习惯这种天气的范复粹,接到宁完我的嘱咐,前去看一看火药厂现在如何了。

皇太极的心思,不论是范文程,还是宁完我都能猜到一二。

可这种事情,不能皇上去了一趟,手下的大臣们,就得立刻跟着去,若真如此皇太极的怒火就会更大。

自己心里想的什么,底下的大臣们都一清二楚。

这是想要干什么?

虽然皇太极知道底下的大臣们知道他的想法,而大臣们也知道皇太极知道他们的想法。

可总要流出一点转圜的余地不是?

范复粹正琢磨着,如何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刘汉。

谁知今日老天爷就给了他这么一个机会。

裹了裹身上的羊毛袄子。

寒风还是不住的往衣服缝里钻,原本的一身宽袍大袖,早就在这个地方不适用了。

火药厂就在盛京城外。

皇太极倒想弄得秘密一些,可为了安全,也只能放在了城外,最多前去查看的时候,多走两步路。

“呦,这不是范复粹,范大人吗?怎么又要出城公干?”

傅木魁牵着一条看起来很凶狠的藏獒,据说这条狗是蒙古人不知道从哪里给弄过来,敬献给皇太极的的。

最后被皇太极随手送给了阿济格。

现在正在被傅木魁给驯养着。

范复粹亲眼看到过眼前这条牛犊子一样的狗,凶狠的把一个成年男子,一下扑倒在地随后完成了一次击杀。

速度之快,比许多身经百战的勇士,都厉害得多。

“听说你现在被封为奴才了?”

范复粹淡淡的瞥了一眼,仿佛很随意的问了一句。

在大清,奴才可不是一般人能够自称的,那必须自己的主子认可了之后,入籍成功了才行。

要不然就是犯了大清的律例。

范复粹在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可是目瞪口呆,原来世上还真有把奴才当做尊贵身份的地方。

他的孤陋寡闻,仿佛是第一次重新认识了一遍大明的对手。

原本的称呼,只是建奴,或者是统称为蛮子。

尊重一点也可以叫做女真人。

可在知道奴才是怎么产生的之后,范复粹就对大清的这种神奇的制度方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而随着了解越深,他就越是闹不明白,这样的一个小部落,到底是如何把大明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勉强防守的。

傅木魁对于范复粹说他是奴才一点都不在意,反而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洋洋得意的道:“原来你们都知道了?我还想着请大伙们好好的吃一顿酒席的。”

范复粹面皮一抖,实在受不了傅木魁此人,他自己也是可以晋升为奴才的。

有着宁完我和范文程作担保,一旦问题都没有。

可还是受不了,被别人称呼为奴才,而自己对上自己的主子,还得自称奴才。

“看你养狗,不会是叫做狗奴才吧?”

范复粹恶意的讽刺了一句,心中已经准备好了,接下来的口水仗。

真的两人大打出手,倒不是打不过傅木魁,而是他身边的狗,没办法解决。

都说打狗还要看主人,现在范复粹觉得要改一改,打人还得去看狗乐不乐意。

“这你也知道?你是不清楚,贝勒爷可是一直都称呼我是个狗奴才的。”

人的脸皮一旦厚起来,是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击穿的。

傅木魁现在就是这样,曾经的一身名士风流,早就因为一条狗,把自己也变成了一条狗。

就这,还在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这条狗还活的有身份。

范复粹忽然不想说话了,来到了盛京,他的话本就不多,一般情况下只听不说,刚刚也是忍不住讽刺了两句。

谁能知道人家一点都不在乎,还自我感觉良好。

“那感情好,我出城还有点事情要办,就不打扰你遛狗了。”

这句话范复粹是对着傅木魁手里牵着的獒犬说的。

獒犬很安静,仿佛一个睿智的生命,瞧着范复粹往城门口的方向走去。

在范复粹走后,傅木魁笑嘻嘻的一张脸,才变了颜色。

黑的像锅底。

“真以为我真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呸!什么东西,还不是像狗一样的给人摇尾乞食,若是自己真的尊贵,真的有气节,又何必跟着我们一起出关啊,像那谁一样的半途逃跑也行啊。”

傅木魁知道自己现在是许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可也比许多卖老婆,卖女儿,卖小妾来的有尊严些吧。

“咱们等着瞧,看你范大爷是不是能够继续熬下去,大清可不会允许一个不是奴才的人身居高位。”

低声吼完,还四下看了一眼,看有没有人看到,或听到他刚刚得到模样。

“呜~~汪~”

手中牵着的獒犬,一声低沉的吼声,接着就是狗叫。

傅木魁没有见到此处有旁人,听到狗叫才面露微笑的道:“还是你好,别人都看不起我,还有你知道我的难处。”

说着伸手摸了摸獒犬的头顶。

獒犬也善解人意似得伸出舌头,相遇去-舔舐傅木魁的手掌。

这是一种养成的习惯,一般这种时候,傅木魁的手中总会拿着一块肥肉。

没有嗅到肉香,獒犬一阵低声吼叫,铜铃大小的眼珠子,一瞬不瞬的瞧着傅木魁,仿佛在说:肉呢?你把我的肉藏哪去了?交出来,不然撕碎了你。

傅木魁居然被一条狗瞧得心底发寒,只能勉强忍着自己心底的恐惧,干咽着口水,试探着换了另一种手法,才慢慢的安抚下去。

“娘的,这世道,人没法伺候,就连狗都没办法伺候了。”

一想到自己也有人不如狗的一天,心里头就是一阵焦虑。

现在阿济格还需要他,要是以后人家不需要他了怎么办?

实际上别看这些叛臣们,一个个的在想办法融入大清,可也在暗中找寻着退路。

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两头下注。

不但是一种策略,而且还是一种习惯。

“看来范复粹是要给大清鞠躬尽瘁了,自己也搭不上线,看来得换一个人选才行。”

傅木魁也不是真的意外遇见范复粹的,到了他们这种层次,任何一次偶遇,都会有不同的目的。

已经出了城门的范复粹。

走在被踏出一条漆黑的干硬路面上,回想着遇到傅木魁时的经过。

‘都是在想着如何破局,可身在大清,仁义道德人家是不看重的,黄立极他们一群人,已经找不到出路了,所以才病急乱投医的找到了我的身上。’

‘就算是我说话那么重,还都面不改色,可见危机已经快要来临了,就是不知道会从哪个地方开始。’

‘人离乡贱,可人一旦离了自己的国家更贱。’

这是范复粹最新的觉悟,可惜的就是觉悟的太迟了一点。

雪路难行。

倒不是泥泞不堪,而是地上太滑,一不留神就能摔一个跟头。

多来几次,就不要想着继续走路了。

他是没有护卫了。

在大明为官的时候,出入不是马车,就是轿子,身前身后的簇拥,不计其数。

那时他自己想着的只有自己的权利还不够大,官职还不够高,捞的银子也不够多。

至于底层的老百姓死活,谁会在意?

屁民一个罢了。

自己的职务可以不管,可朝堂上的扯皮,不能放松。

谁能知道自己有一天居然也要冒着严寒赶路,还要小心脚下是不是踩稳当了。

“美好的东西,总是失去了才会知道,也只能存在在记忆中了。”

范复粹边走,边想着,出了国门,自己居然也学会了如何做事。

走走停停,时间不久,就看到了一处有着士兵把手的建筑,防守的到不是很严密,只是需要特殊的令牌才能进去。

“站住,令牌。”

远处的护卫,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范复粹。

范复粹来的次数并不多,实际上骑在马上的千户,还是认识他的,可该有的规矩一样都不能少。

这是皇太极亲自吩咐的。

连代善都能没有令牌被拦着,区区一个小小的户部左侍郎,连奴才都不是,自然不需要给面子。

“将军,令牌在呢。”

范复粹冻僵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从怀里拿出一个暖的温热的牌子扔了过去。

两人之间的角力,以范复粹的手法,根本就准确度不够。

还得一个小兵上前给捡起。

“进去吧,记得你还有半个时辰的时间。”

千户瞧了一眼牌子,让小兵还了回去。

这块牌子的等级颇高,没有人上来在他身上搜身。

“谢谢军爷,我这就进去了?”

范复粹点头哈腰的说着好话,双手接过牌子,麻利的从一个小侧门走了进去。

到了火药厂,就更加冷了。

此地可不是别的地方,严谨任何烟火,范复粹一眼瞧过去,不知多少人的双手都已经生了冻疮。

还有不少人的手上,已经开始了溃烂。

却都麻木的做着自己的事情,仿佛那一双手的伤势,不是生在自己的身上,一点都感觉不到。

范复粹是在一件很特殊的房子里找到刘汉的。

这是唯一一间可以生满炭火的房间。

在范复粹进屋之后,立刻也就有一位士兵,跟着走了进来。

毫无掩饰的看守,严密的程度,比上一次范复粹来时可要严密的多。

心种想着‘看来皇太极对刘汉的重视,在进一步的提升。’

“最近火药厂,有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你都可以提出来,朝堂上的所有大臣们都很关心火器的进度。”

派范复粹来此,就是给刘汉解决问题的,当然他是没有这个本事,只能记下刘汉遇到的难处。

然后通过宁完我,或者范文程来完成。

这一次只有他一人,想来明天来的人就多了。

每一个对大明有想法的大清人,都想要能够媲美大清的火器。

“第二门火炮已经做出来了,就是火枪暂时还不行,却要优质的精铁,据说袁崇焕要开边市,不知道可不可以弄到那种特殊的精铁?”

刘汉的耳目就是皇太极的耳目。

那些人已经提前在他的耳边提过了这件事情,就是想要看看他到底对于会抢的制作有多大的把握。

不要精铁弄来了,却又制作不出来。

皇太极怪罪下来,谁都吃不起。

这次刘汉就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火枪他可以做,就是需要特殊的精铁。

“还有呢?火药方面呢?”

范复粹对火器不懂,只是火枪就这两个重要的点,精铁已经有办法解决了,火药若是不行,还是一样的卡着。

“咱们的火药,我已经配出了最好的配方,我想不出来,大明在火药方面还有那些地方可以超越我。”

刘汉很自信,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他可不认为自己会弱于旁人。

只是他不明白的东西还有许多。

若不是崇祯弄出颗粒状态的火药,大明在这方面,说实话还在真的比不上人家刘汉。

毕竟不管是在原本的历史中,还是在现在,刘汉都已经证明了他的价值。

而且在原本的历史中,就是他研究出来的火器,硬生生的葬送了大明的一切。

一炮轰开宁锦防线,真的是势不可挡,直接占据了大明的枢要之地,然后很快的就一统江山。

一个小人物。

被大明遗弃在沈阳的小人物。

用他的手艺,证明了战争是怎样的一回事情,可没有多少人能够记起他的功绩。

人们只记得权利,只记得谁坐上了皇帝的宝座。

也只记得到底是谁杀人无算。

毕竟工匠吗。

大明多得是。

那是当时大明的想法。

而到了后来的大清,就更加不重视火器了。

不是他们不明白火器的厉害,而是他们满人太少,现在还能仗着勇武厮杀一阵。

可用上火器之后,随便一个百姓,稍微训练一下就是一支军队,到时候谁还挡得住?

为了自己江山的千秋万代,只能在弓箭上下功夫,而火器最好束之高阁。

“那就好,不过,我觉得你还是在火药上多下一点功夫的好。”

范复粹随口说着,还从刘汉的桌子上拿起了一支毛笔。

“我得把你说的这些都记下来,免得回去的时候都忘了。”

刘汉瞧了士兵一眼道:“我来试试,别让墨水冻住了。”

随手在一张之上,用毛笔写着:“他不识字,咱们用书写来交谈。”

范复粹一怔,不由得看了一眼憨厚的刘汉,心中暗道:谁说憨厚的人不聪明,没有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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