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章 百乐门歌女(7)(1 / 1)

“你要留着吗?”池锦平复下心情,面不改色地掰正她的脸。

凌明明纤长的眼睫上挂着细细密密的泪珠,我见犹怜。

她有些复杂地按着自己平坦的小腹,迟疑了片刻,摇了摇头。

“我不能……留。”

虽然百乐门的歌女确实会做皮肉生意,但那是暗地里的,凌明明这算丑闻。

她想留也不能留。

池锦听到意料之中的答案,罕见地沉默了一下。

“这次以后,跟贺珏断了。”

她口吻平淡,见凌明明当即就要保证,池锦抬手示意她噤声。

“这些军阀朝不保夕的,怎么可能会把歌女放在心上,我明天会帮你打听可靠的医生,你做好心理准备。”

“好……”凌明明痛苦地合上眼,她紧紧揪住衣服的下摆,对贺珏残留的不舍也在这一刻转换成滔天的怨恨。

池锦看她终于清醒了,心情却没好多少。

她站起身回房间,小七已经熬煮好了今天的药汁。

乌黑酸苦,池锦垂眼,把中药一饮而尽,因为重伤未愈的苍白脸色浮现出淡淡的红晕。

缺医少药的年代,她的枪伤好得特别慢,偶尔动作大了还会撕裂开。

“我没事,你回屋。”池锦捏了捏鼻翼,有气无力地把小七打发走。

她把自己团巴起来,蔫蔫地跟系统空间里的清涟交流。

“能不能换个技能?”

清涟苦兮兮地摇头。

“宿主,a级位面很危险,我不建议你把黑化值用在这里。”

“我知道了。”池锦牵起嘴角,略有些虚弱地合上眼。

疼痛让她的意识反而更加清醒,池锦甚至有闲心思考接触线人时的开场白。

原主的记忆里只剩下这个线人的模糊印象,瘦猴似的青年似乎很林婉柔有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这两人隶属于同一个地下党,但不清楚地下党的根系在哪里。

也许在北平也可能就在江北地区。

池锦撑起身,拿出纸笔把刚才的想法记录下来,民国时期常用的还是短小精悍的毛笔,她一笔一画,字迹清隽秀美,二三十分钟的功夫,画出一张大概的分析图。

“还不到时候。”

池锦折叠起来,收进抽屉里,不打算现在就交给陆曜山。

陆曜山已经变了,他是军阀,多疑又残忍,对于一个歌女的才华,除了忌惮和猜测,不会有什么欣赏的意思的。

做好这一切,池锦倒头就睡。

中药虽然苦涩,但见效却不算慢,她闷在被子里,难得一睡到天明。

门板被轻轻地叩了几下,小七清脆的童音响起来。

“池小姐,你起床了吗?”

“等我一下。”池锦点了点额头,慵懒倦怠的嗓音透着初醒时的性感,好在此刻没人在房间,不然要被蛊得眼睛发直。

茉莉白的旗袍,搭一件针织的同色系披肩,歌独属于她的风情被展现得淋漓尽致。

歌女是人间富贵花,池锦就是典型代表。

她跟小七吃了早饭,百乐门看门的小青年拿着报纸看得津津有味。

报纸上印着一个脑门光溜的中年男人,池锦瞥了眼,笑着问,“还有吗,我也想看看。”

小青年头一次被百乐门的漂亮歌女搭话,脸色涨红地拿了张给她。

池锦细细地翻阅起来。

报纸的头条仍旧被北平占据,宣布了对立党的握手言和,他们齐刷刷地把苗头指向军阀。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陆曜山杀人如麻,但跟这群盘踞的老军阀相比,还是太慈悲了。

张姓军阀在年前,为了给他第十二房姨太太过生日,烧杀抢掠了两个城,这种是屡见不鲜。

池锦面色平淡地把报纸递回去,道了声谢谢。

早饭摊子旁,十几岁的小报童还在叫卖报纸,黄包车的铃铛声响个不停。

说不上繁华,但很有点烟火气。

至少陆曜山没疯。

池锦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但这一笑又牵动伤口,她低头哼了一声。

“池小姐。”

有点耳熟的声音带着微微的诧异,池锦抬起眼。

面前站在一个面相斯文白净的青年人,整洁的中山装衬出几分挺拔。

她轻轻眨动眼睫,嘴角扬起一抹百乐门歌女惯常的笑痕。

“冯少将。”

冯晓生眼带深意地打量了她一下,“池小姐的伤怎么样了。”

“还需要调养一段时间,但不会耽误陆总司的任务。”

池锦回的滴水不漏。

这冯晓生和陆曜山算是多年的好友,原剧情里一笔带过,陆曜山少年时刺杀军阀就有他的一份功劳。

明明曾经也是热血澎湃、足智多谋的爱国青年,怎么双双被蒙蔽了本心了呢?

白净清秀的青年笑了下,语气里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赞赏,“池小姐很识时务。”

他说完,要了杯豆浆,转身就走了。

鹿哨悠悠,池锦稍微眯起了眼睛。

总觉得冯晓生不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无害简单。

不过眼下不是思考这个的时候。

“走,我们回去。”

池锦歪头,一缕绸缎似的黑发漏出领子,小七习惯性地踮起脚尖,帮她理好。

歌女天然的妩媚风情太盛了,池锦垂下眼,带着小七径直穿梭人群,乖乖巧巧地待在房间。

她逮住机会去拍两份份电报,一份告诉陆曜山她今晚行动,需要接应。

另外一份是给林侦探的,让他最近低调行事,不要透露出自己调查过线人的痕迹。

时间定在登台唱歌后,房门外笃了两声。

“池锦,上台了。”

“好。”

池锦化了淡妆,宝蓝色的旗袍勾勒出曼妙的曲线,卷发搭在背后,蝴蝶骨振翅欲飞。

她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心情平静地站到台上。

歌曲是原主遗留下来的,音调婉转,歌词不算精致却很贴切。

算是“池锦”的半个成名作。

除了自创的歌,就得唱客人们提前点好的了。

池锦慵懒的尾音略微上扬,说不出的欲感恰到好处地融在嘈杂的人声里,纸醉金迷,这就是时代。

“再唱,再唱,老子给钱!”

她正要下台,一锭金块告告抛起,砸到脚边。

台下站起来一个士兵,衣服上徽章不少,看起来军衔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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