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半年内除了那三本厚厚的资料本外还有什么大的收获,就是陈言无疑了。《乐〈文《小说
罗轩之后才知道原来他常去的那家书店居然是陈言的,而那家店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专业的医学和生物学研究书籍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陈言开这家书店前还曾经征求过颜清的同意,因为其中很大一部分不可外借是颜清父亲留下的书籍。而颜清父亲作为ao关系研究方面的泰山北斗,作为yan研究所的创立者,他的收藏可想而知有多丰富和珍贵。
温家这些年渐渐养成了一起过年的传统,甚至颜清还会邀请陈言和他的男朋友一起参加,本来是很疏远的关系,但一起过了几次年,再加上温俊龙和yan研究所的合作关系,双方也就渐渐熟悉起来。但罗轩和陈言的关系一般,碰上了会聊一会儿但还不到朋友的程度,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也是最近这段时间开始的。
罗轩这人话多,而陈言则比较沉默,按道理两人不凑不到一块儿去的。但奈何陈言此人性格温和,颇为儒雅,善于倾听,对罗轩聒噪的性格非但不反感还很喜欢的他的活力。两人一来二去就渐渐成了朋友,导致罗轩越来越喜欢往书吧跑。
这次温俊龙让罗轩帮他带的材料是一份公司资料,温俊龙没说,罗轩也没兴趣知道。只是当他把文件给陈言后,看陈言迫不及待得打开,反倒是让他起了点兴趣。
“什么东西这么紧张?”
陈言认真地翻阅资料,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是和龙成药业合作的一个项目,初步成果。”
罗轩搅拌着咖啡看陈言头都不抬一下,心想看来这个结果还不错。
“是黄炳文的那个什么beta的项目?”
“你也知道?”
“嗯。黄炳文跟我提过,还跟我解释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压根就听不懂。”
“黄炳文还会跟你解释这些?不像他的性格啊!”
罗轩耸耸肩,“谁知道,说不定是他当时心情好。”见陈言露出怀疑的神色,罗轩又补充道:“或许是看在我跟他曾经是同学的份上。”
“不可能。所有跟研究项目相关的都属于机密,保密是作为一个研究员最基本的操守,据我跟黄炳文几次接触的情况来看,他是不会轻易向外人透露项目内容的。”
“你们不是经常要向外人介绍项目吗?他也只是跟我讲了些基本的罢了,还不到机密的程度吧?”
“介绍项目只会介绍公开的项目,介绍的对象也很有讲究,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介绍的,而且只是介绍项目的方向和目的,涉及具体结论和数据的绝对不能透露。况且此次合作的beta假性发情研究是秘密开发,暂时不对外公布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说不定是看在我的老板omega的份上才告诉的。”
陈言对他的调笑很是无奈的拿书拍了他一下,他翻了翻手上的资料后忽然问道:“你之前是什么专业的?有没有接触过这类研究?”
罗轩被他问得莫名其妙又有些失落,“我之前啊,我怎么知道呢!我失忆啦亲。”
“难道你就一点都记不起来?”
“上次体检的时候特意检查了一下,医生说不排除永久性失忆。”罗轩说着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温大爷到现在都是叫我罗轩,除了最初几次h外,从不叫我唐晓。他应该是知道我记不起以前的事情,怕我自寻烦恼所以干脆只叫我罗轩。”
“那你想恢复吗?”
罗轩向后一趟,随手抓过隔壁椅子上的抱枕抱在怀里揉捏,“谁知道呢?”
陈言看他难得地露出不安的神色,他整个人半躺在椅子上,姿态懒散,身后是之前温俊龙在他孕期时准备的靠背和毯子,就连手中的抱枕也是温俊龙买的。此刻,他两手折腾着抱枕的一角,视线微微向下,故意显得漫不经心。
“你是不是担心自己和唐晓不一样,而温俊龙喜欢唐晓不喜欢你?”
罗轩笑了,虽然有些牵强,“诶,你搞清楚好么,我和唐晓本来就是同一个人。”
“但是你忘记了你们曾经所有的一切。”
罗轩沉默。
陈言见他如此于心不忍,只能赶紧道歉道:“别这样,是我多嘴了。”
“不,你说的是我一直不安的地方。我记不起来,我经常担心自己是不是和从前不一样。你知道吗?温俊龙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提到唐晓,我不知道唐晓原来是个怎样的人,是不是就是我现在这样。怎么说呢,其实我知道温俊龙爱我爱得要死。”罗轩烦躁地抓抓头发,“但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陈言笑了,“自寻烦恼可不像你啊罗轩。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温俊龙都不介意你和之前的差别,那你又何必介意呢?不管他曾经出了什么样的理由接近你,这么多年来一直在他身边与他相处的人是你,只要他还爱着你,这就够了。”
“就够了?”
陈言笑着点头。
罗轩耸耸肩,“其实我也就偶尔想想。”
被陈言这么一说,罗轩觉得自己有些大题小做杞人忧天,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而陈言见他心情好了许多也不谈论他们夫夫间的感情问题,转而认真地研读起那份文件。没过一会儿,陈言就走到一旁给黄炳文打了个电话讨论实验的内容,据说此次只是他们实验的开始阶段。
罗轩百无聊赖地混到了午饭时间,乖乖带着家当滚回家陪娃去了。
陪孩子玩其实是件挺累人的事情,尤其是当孩子太粘人需要一直抱着的时候,但罗轩喜欢小孩子也不觉得有多累人。两个孩子虽然还很小,但依稀能看出性格的不同,大宝明显活泼好动,不用逗就自个儿乐,据说这没心没肺脾气比较像罗轩,而小宝则安静很多,经常怎么逗都不笑,罗轩坚定地认为是被温俊龙传染了面瘫症。不过不管什么性格,小孩子都喜欢被人抱着,他经常一抱就是半个多小时,手臂上的肌肉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虽然孩子爱玩爱闹,但才几个月大的婴儿却很嗜睡,没玩几个小时两个小家伙就到了睡点。也趁着他们睡觉的间隙,罗轩决定开始码字。
在温大爷的严格监督下他愣是有长达半年时间没码字,都快忘了码字的感觉。
他今天信心十足决定码出一章让温大爷刮目相看的文,为此他修修改了花了三个小时才写了三千多字,而且在温大爷踏进家门的那一刻就迫不及待地吼道:“温俊龙,我码字了,写得超级好,你要不要观摩一下?”
温俊龙见他那副嘚瑟的样子,忍不住就想打击他,“虽然你准备了半年时间,但我不觉得你能写出几个人样。”
“温俊龙,你他妈几个意思!”罗轩怒吼,直接将温俊龙拖到电脑前让他看文。
温俊龙花了十几分钟看完,不得不说罗轩这半年的收集资料、看小说、做读书笔记和背成语字典已经初见成效。什么叫初见成效呢?意思就是他的文终于能够见人了,但也只是能见人而已!要知道他温大爷的要求开始很高的。
罗轩听完他的评价,真想那儿子们的尿布糊他一脸。
“你这也就文笔稍微提高了一点,整体构架怎样的说来听听。”
一说到着,罗轩就忍不住嘚瑟起来,“我这几个月一直在想构架的事情。我想啊,既然我写的是这么高大上的悬疑探案的文,那架构必须惊奇,剧情必须曲则婉转,收放自如,悬念迭起,扣人心弦。”
“别废话,重点!”
“好啦好啦,像你这么没耐心的alpha也就只有我肯要你。”
“再不说重点我休了你。”
“动不动就那离婚说事儿,温俊龙你能男人点吗?”
“你有完没完到底说不说了?”
见温俊龙即将暴走,罗轩赶紧开始讲他的剧情构思。
主角攻是一个神经质的天才侦探,经常协助警方破案,相当是一个福尔摩斯式的人物,破案无数、能力出色、相貌英俊、能文能武,但性格怪异经常被人误会,但同样佩服他的人也很多。而主角受则是警队的得力干将,配合主角攻一起破案,每次他遇到危险时,主角攻总能在关键时刻找到线索解救他。
温俊龙陪着他坐在地板上,听着他侃侃而谈手舞足蹈,他忽然将罗轩的脸板到自己面前。
很好,没看错,眼睛果然冒着光呢!
温俊龙觉得每次罗轩眼睛冒光的那份兴奋样,总是特别迷人。
“怎么了?”罗轩不解道,眼里还带着兴奋,嘴角还带着笑意。
温俊龙轻咳了一声,转移目光,然后严肃地批评道:“太没创意,十片侦探文里有八篇都是这样的设定。”
“啊?”
“太完美反而没有吸引力懂不?”
“所以主角应该有点小毛病,例如不会整理家务,不爱收拾自己,邋里邋遢什么的对吗?”罗轩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回事儿,狠狠地拍了拍温俊龙的肩膀,“温俊龙,你真是太聪明了。”
温俊龙一脸黑线地看着罗轩,简直想那个锤子将他的脑袋敲开看看里面究竟都装了什么垃圾,怎么会笨成这样。
“你怎么这么笨,不是说alpha和omega有心灵感应,为什么你一点都不能明白我话里的精髓!”
罗轩难以置信地指着自己,“我这还不是精髓?你有话不会直接说吗?还要我思来想去地费脑干嘛?你嘴巴是用来说话的不是装饰的。”
“我倒是希望你的嘴巴是用来装饰的,话这么多。”
两人双双生闷气,一人向左一人向右就是不想理会对方。
可没多久罗轩就忍不住了,慢慢挪到温俊龙旁边嘿嘿地碰他的手臂。
温俊龙冷脸看他的手指,罗轩赶紧收回去。
“温俊龙,别小气了,你刚才的话还没说完呢!”
于是温俊龙就哼哼哼地跟罗轩讲他眼中迷人的主角应该是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