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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反正现在去了也看不到狩猎大赛开始的场景,阮蓁索性放慢了步伐,一边走一边悠哉悠哉地欣赏着沿途的风景。
早春时节,万物复苏,到处一派生机勃勃之景,看着就叫人心情愉悦。
行至岔路口,远远便见一人朝这边走来。
大哥哥?”阮蓁驻足,等他走到跟前,“你没下场吗?”
他走的那条路是回庄的路。
她脸上还带着浅浅笑意,眸光盈盈似水,模样娇俏又可爱。只看着她霍成便觉得心头发软,颔首道:“嗯,没去。”
哦……”阮蓁有些失望,惋惜道:“大哥哥如果下场,一定能拔头魁!”
被她的话取悦,霍成几不可察的勾唇一笑,摸了摸她的头,道:“你想让我去?”
阮蓁点头又摇头,很是谅解道:“大哥哥如果不想去,那便算了。”
霍成心里已有了打算,便不再与她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道:“霍明旭被杖责二十,你可解气了?”
二十杖够霍明旭在床上趴上半个月了,阮蓁看了看受伤的右臂,呶呶嘴,勉强道:“解气了。”
她倒是想让霍明旭也被抓一次,让他也尝尝那股子滋味,可是皇帝舅舅已经惩罚了他,爹爹也不能再做纠缠,只好罢了。
看着她不甘心的小模样,霍成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意有所指道:“嗯,我也解气了。”
常坚早已牵着霍成的马在围场前等着。霍成顿足,对身侧的阮蓁道:“去台上等着。”
说完动作利落地翻身上马,驱马冲进了林子,不多时就不见了踪迹。
画罗扶着阮蓁往台上走,常乐公主一眼就看到了她,招呼她坐到自己旁边,小心地打量她的右臂,“还疼吗?”
她拧巴着脸,好似与她感同身受。阮蓁抿着嘴笑了笑,摇头,“不疼了,已经好多了。”
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若不是从小认识她,常乐公主当真要信了她的说法。可她已经从别人口中听说了当时的情形,血流了半条胳膊,即便是再好的伤药,也不可能一晚上过去就好了。她分明是在安慰她。
早知道就不让你和大表哥一起去了……”常乐公主很是懊恼。如果她当时叫着阮蓁一起回去,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阮蓁不以为意,“你又不知道会发生何事。”
常乐公主鼓了鼓腮帮子,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突又想起什么,她急匆匆放下端到嘴边的茶盏,凑到阮蓁耳边说:“你知道吗?霍明旭昨天晚上下山的时候遇到了劫匪!”
霍明旭被打了二十杖子,接下来的十余天都要趴在床上,再留在山庄也无益,霍鸿光就命人连夜送他下山,没成想在半山腰遇到了一伙劫匪,把他浑身上下值钱的东西抢了精光不说,还扒了他的外袍,打断了他两条胳膊,把他扔在了卢阳伯府门前。
想到那个场景常乐公主就觉得大为解气,颇有些幸灾乐祸,“他这是活该!”
阮蓁一边听着她说,一边吃着画罗剥好的柑桔,甜甜的汁水在嘴中迸开,她眯了眯杏眼,点头附和,“嗯,确实活该。”
她心里觉得此事恐怕不是个意外,霍明旭的狗刚伤了她一条胳膊,转头就被人把两条胳膊都打断了,哪儿有这么凑巧的事?
难道是哥哥做的?阮蓁心里猜测着可能的人选,打定主意等阮成钰从林子里出来就问问他。
如果真是哥哥做的,也不知他找的人够不够谨慎,若是留下什么蛛丝马迹让卢阳伯顺着追查到了他身上,那可就糟了!
阮成钰再有几天就要参加礼部举行的会试,若是因此被卢阳伯参上一本,丢了到手的功名,岂不是得不偿失?
想到这里,阮蓁转头看了看四周,问常乐公主:“温表姐没来吗?”
她口中的温表姐指的是大理寺卿温文钊的嫡长女温雨燕,阮蓁的大伯母温氏是温文钊的妹妹,有这么一层关系,阮蓁叫温雨燕表姐倒也合情合理。
温雨燕与阮成钰青梅竹马,又彼此钟情,两家人私下约定,此番阮成钰得了功名就去温家提亲。温雨燕性格开朗,为人爽利,阮蓁心里早已把她当做了自家人,与她很是亲近。
常乐公主点头又摇头,“来了,刚才被人叫走了。”
哦……”阮蓁单手支着下巴,若有所思地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