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蓁是被一阵尿憋醒的。
凭着本能翻身下床,摸索到厕所解决完后,她长吁一口气,终于舒服了。
半梦半醒之间她意识到昨晚宿醉,脑袋昏昏沉沉的,像是被什么东西箍住,胀得疼。
洗手的时候,江蓁习惯性地抬眼瞟了一眼镜子。
打到一半的哈欠定格住,江蓁对着镜子里的人盯了足足有一分钟,才确定那就是她本人而不是哪儿来的野鬼。
衬衣皱皱巴巴,头发乱如杂草,眼袋沉到下巴,脸肿得比平时大了一圈,更可怕的是——
她发现她昨天没卸妆。
“操啊————”
恐怖的现实让江蓁瞬间清醒,每个细胞都拉响警报。她龇着牙,火速从柜子上找出化妆棉和卸妆水往脸上招呼。心理作用使然,她觉得那些化妆品的毒素已经侵蚀皮肤进入血液,她的脸即将溃烂不堪。
慌慌张张把妆卸了,江蓁掬了两捧清水将脸上残留的卸妆水冲洗干净。
身上的酒味并不浓,但这时候她怎么看自己怎么嫌弃,赶紧脱衣开始洗头洗澡。
等二十分钟后她从浴室出来,才算觉得自己恢复了点儿人样。
狠心拆了一片前男友面膜急救一下被残害一夜的肌肤,江蓁瘫在沙发上打开手机。
这时候也才不过清晨六点,天都没完全亮,大部分人还在睡梦中。
检查了一遍聊天列表,还好,没有发表过失言论。
看到朋友圈的消息栏有红点,江蓁点进去。
她眯着眼睛,从沙发上坐起,把手机拿近了看。
别说别人,江蓁自己也是读了两遍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申城的抄手真他妈难吃,怪不得叫美食荒漠。”
啧,看来确实是不好吃,喝糊涂了还念念不忘这事儿。
万幸的是,出于社畜的自我修养,昨天在极度混乱的状态下,她居然还能凭借肌肉记忆顺手设置分组,把同事和领导屏蔽了,不至于造成严重的社会性死亡。
这种没头脑的纯文字朋友圈,一般人瞟一眼就过去了。
就一个人点了赞,居然是她那新房东。
趁着没更多人看到之前,江蓁默默把这条醉酒证据删除。
她活动活动脖子,检查了一下手臂和腿,还行,没哪儿伤了。
昨天那杯酒是越喝越上头,中间有段时间江蓁觉得自己□□还在地球上,灵魂已经飘到月球。除了那段记忆模糊,她清楚记得自己在酒馆结完了账,回家后倒在床上,没几分钟脑袋越来越沉,眼睛一闭就睡了过去。
整个人放松下来,浑身都疲惫无力。到底是上了年纪不如从前,宿醉跟历劫一样。
不敢喝咖啡,江蓁小口小口喝着热水,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喉咙口发涩发痛。
她咳嗽两声,清清嗓子试图发声,艰难地撕扯出两个气音,沙哑得像是混了颗粒。江蓁被自己这难听的声音吓到,皱起眉一脸疑惑。
咋回事?嗓子给劈了?上火也不至于这样啊。
江蓁歪着头仔细回忆,某些碎片在她脑内一晃而过。
哦——,她记起来了。
当时她想用勺子舀馄饨蘸辣酱,但到嘴的时候发现馄饨不见了,吞了一大口的酱。
——没有任何前戏,沾到舌头痛麻感就钻上味蕾直击心口的,辣椒酱。
然后被人跟洗菜一样摁在了水槽里。
头更疼了,江蓁捂着脑袋绝望地蜷缩成一团。
要么就别让她醉,要么就让她醉到什么都别想起来。
又让她丢脸,还让她清清楚楚回想起怎么丢脸的。
顶着这破嗓子又不能自欺欺人当作啥也没发生。
苍天啊。
等磨蹭到八点半,江蓁换衣服准备出门。
上班还算是一切顺利,除了中间好几次有人来关心她这破锣嗓子,江蓁都用秋天干燥上火打发过去。
新来的实习生人挺善良,就是太爱脑补。
她一脸怜爱地看着江蓁,问:“姐,昨天哭了多久?心里好受点了吗?”
江蓁刚想解释她没哭,那实习生就从包里拿出一袋龙角散塞她手里,拍拍她的肩,微笑着点了点头,满脸写着“我懂,我懂”。
江蓁拿着那袋龙角散,苦涩又无奈地笑了笑:“谢了。”
这两天江蓁回家都会走另一条路,想避开酒馆。她脸皮薄,嫌丢人,心里过不去那关。
但今晚上的司机师傅直接给她放在巷子口了,要到家必然会经过AtWill。
碍于那天的惨烈回忆,下车后江蓁埋头赶路,一路疾行。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哒哒地响,简直是脚下生风,健步如飞。
“江蓁?”
“欸!”条件反射地应答让江蓁被迫急刹车。她循声望去,发现是多日未见的程泽凯。
“你回来了?”
程泽凯朝她笑笑:“啊,昨天刚回来。吃晚饭了吗?”
江蓁愣了一秒,随即十分肯定地点点头:“吃了。”
程泽凯侧身用大拇指指着身后的木门:“进来坐会儿不?”
江蓁瞪着眼睛摇头拒绝:“不用了,我,我回家还有点事。”
程泽凯说:“那行,你忙吧,有空来玩。”
江蓁连连点头:“好的好的。”
程泽凯在原地站了会,看着江蓁匆匆离去的背影怂了下肩。
他转身打开木门进了屋里,越过热闹的大堂来到后厨。
季恒秋正在忙活,一大锅的牛肉炒饭,鲜香味四溢。
程泽凯抱着手臂靠在操作台边,和季恒秋说:“刚在外面看见江蓁了。”
季恒秋的注意力都在锅上,没听清他说了什么,抬头看他一眼,问:“谁?”
程泽凯:“楼下那租客,她好像来过我们店里几次,你没印象吗?”
季恒秋哦了声,脸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程泽凯简直是恨铁不成钢:“真没什么印象?”
季恒秋看着他,一脸疑问:“我能有什么印象?”
程泽凯啧了一声表示不满:“我特地给你找的租客,来看房的那么多人里,就这个年龄合适还长得漂亮,你就没多留意两眼?”
炒成关火,季恒秋拿了三个盘子给饭装盘,而对于程泽凯的话他全当没听到。
程泽凯端起盘子上菜去,走之前他留下一句:“你啊,也别老闷在后厨,有空多出去玩玩。”
季恒秋擦了擦手,从冰箱里拿出准备好的山楂和水果,说好要给程夏做糖葫芦串吃,一早就准备好了材料,等会儿做完让程泽凯带回家。
下午的时候就让裴潇潇用木签串成串了,这种自制的冰糖葫芦不难做,关键看熬糖的火候。季恒秋把白糖和水按比例倒进锅里,等糖浆熬至琥珀色的过程中,他走了会儿神。
他这几年越发沉闷,话不爱说,情绪没太大起伏。社交圈和生活范围也很固定,没人离开也没人再进来。他觉得这没什么问题,三十三岁的人了,性子稳一点成熟一点是好事。
反倒是程泽凯,明明自己也是个大龄单身汉,整天替他着急,怕他再这样下去孤独终老,苦口婆心啰里八嗦的,吵得他耳朵疼。
锅里的糖浆冒起小泡,季恒秋拿筷子沾了一点放进冷水里,见可以迅速凝固,他关了火,把盘子里的水果串小心裹上糖浆。
这个步骤没什么技术含量,裹完一层再放置冷却,糖葫芦串就做好了。新鲜水果外包裹着晶莹的一层糖,酸甜开胃,这种零嘴很讨小朋友喜欢。
程泽凯不允许程夏吃糖,怕长蛀牙,季恒秋就偶尔做些这样的小零食给小孩解馋。
找了两个餐盒打包糖葫芦的时候,季恒秋突然想起江蓁。
刚刚程泽凯问的时候他没回答,其实他对她印象挺深的。
两个字概括叫酒鬼,再多个修饰词,那就是漂亮酒鬼。
储昊宇掀开垂布进来,递了张单子给季恒秋:“秋哥,磊哥让你看看下个礼拜的菜单。”
季恒秋扫了一眼,都是常规的,他把单子还回去,说:“再加三样,面粉、猪肉末、虾仁。”
储昊宇拿笔在空白处记下,问:“又包馄饨啊?”
季恒秋挑了下眉梢:“不,做抄手。”